证券代码:600833 证券简称:第一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0-019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聘任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16名、注册会计师2266名、从业人员总数9325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2019年,立信新增注册会计师414人,减少注册会计师387人。
3.业务规模
立信2018年度业务收入37.22亿元,2018年12月31日净资产1.58亿元。2018年度立信共为569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为7.06亿元。所审计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制造业(365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4家)、批发和零售业(20家)、房地产业(20家)、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7家),资产均值为156.43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18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1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2017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2018年3次,2019年0次;2017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3次,2018年5次,2019年9次,2020年1-3月5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姓名 | 执业资质 |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 在其他单位兼职情况 | |
项目合伙人 | 朱育勤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是 | 有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王 恺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是 | 无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邵振宇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是 | 无 |
(1) 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朱育勤
时间 | 工作单位 | 职务 |
1997.7-2000.8 |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高级审计助理 |
2000.9至今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权益合伙人 |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王恺
时间 | 工作单位 | 职务 |
2002.10–2005.10 | 上海万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高级审计助理 |
2005.10–2006.09 | 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上海分所 | 项目经理 |
2006.10至今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业务合伙人 |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邵振宇
时间 | 工作单位 | 职务 |
2001.03-至今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权益合伙人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公司2019年度支付给立信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4万元。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2020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尚须公司经营层在2019年的费用基础上结合审计服务性质、服务质量及资源投入量等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其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力、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其在担任公司2019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期间,能及时与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公司经营层进行沟通,切实履行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
综上所述,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前认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切实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利益。综上所述,同意将《关于续聘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2. 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表了独立意见:
经审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在其为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任务,审计结果客观、公正。综上,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此议案。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附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