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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医药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30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前述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具体内容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并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工具准则,并按照新收入工具准则的规定编制2020年1月1日以后的本公司的财务报表。根据衔接规定,将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新收入准则的实施将导致公司部分收入确认方式发生一定的变化,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财务报表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审议该事项的表决程序均

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会计信息,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四、备查附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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