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20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20年度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并于2020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长刘惠斌主持。公司监事会经过表决,通过如下监事会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严格履行了相关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