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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创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3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本保荐机构”)作为承接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股份”或“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义务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对首创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430号)核准,公司于2015年1月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10,307,062股,发行价格

9.7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054,699,995.74元(以下除非特别注明,所称“元”均指人民币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012,839,995.7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1月19日全部到位,并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致同验字(2015)第110ZC0016号《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分别在工商银行北京安定门支行、交通银行北京三元支行、兴业银行北京世纪坛支行、工商银行娄底分行营业部开立了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同时先后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5年1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议案》,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628,408,795.09元。2015年1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或办理银行定期存款,并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2016年2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2016年3月16日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5亿元的投资额度。

2017年2月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可使用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18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可使用3.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19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2019年3月25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城区杨家溪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和浙江省嵊州市嵊新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拟投入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1,312万元使用用途变更为投入娄底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PPP项目。

2019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可使用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目前,公司无超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情况,所购买理财产品均已按期收回本金。截至2020年3月31日,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开户公司开户银行银行账号2020年3月31日 余额(元)
专户1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工商银行北京安定门支行02000011190245995376,946,221.92
专户2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北京三元支行1100606350181503623561,712,648.55
专户3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北京世纪坛支行3212001001002154582,139,521.12
专户4娄底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工商银行娄底分行营业部1913010619200169607376,753.72

注:公司部分募投项目通过下属项目公司开展,部分资金留存于项目公司账户中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投资金额约为183,829万元,具体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承诺投资 金额实际投资 金额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1湖南省常德市皇木关污水处理工程11,2599,0792017年1月
2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城区杨家溪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6,94939已变更用途
3湖南省常宁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3,5003,5002014年1月
4安徽省阜阳市泉北污水处理厂工程14,68713,9372018年1月
5安徽省淮南市淮南首创水务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2,3382,0102017年1月
6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4,9004,1162014年8月
7山东省临沂市苍山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3,6003,6002019年1月
8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污水处理厂项目6,7206,7202014年1月
9山东省临沂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8,9047,1972015年1月
10浙江省嵊州市嵊新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4,402-已变更用途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承诺投资 金额实际投资 金额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11江苏省徐州市区区域供水中心水厂(刘湾水厂)改扩建工程39,99839,9982015年7月
12安徽省淮南市山南新区自来水厂项目12,5502,3912021年12月
13安徽省铜陵市第五水厂一期工程12,02212,0222020年12月
14湖南省岳阳市岳阳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项目7,0007,0002013年8月
15湖南省凤凰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工程项目5,0005,0002014年1月
16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61,64161,641不适用
17娄底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PPP项目募集资金变更项目5,5792020年9月
合 计205,470183,829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效率,降低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此次借用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2020年4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20年度第二次会议分别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

五、本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与主营业务相关,不存在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

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的情形;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20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要求。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的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李彦芝 张耀坤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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