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会议由董事长刘永政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经表决后,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在相关银行办理授信业务的议案》
1、同意公司在兴业银行北京首体支行办理授信业务,授信额度为人民币70亿元,授信期限一年;
本授信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同意公司在北京银行中关村支行办理综合授信业务,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5亿元,授信期限一年;
3、同意公司在中国银行北京商务区支行办理授信业务,授信额度为人民币24亿元,授信期限一年。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临2020-036号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投资河钢产业升级及宣钢产能转移项目水系统BOT项目的议案》
1、同意公司投资河钢产业升级及宣钢产能转移项目水系统BOT项目,新建循环水规模46,136m
/h,总投资人民币50,800万元;后续运营内容包括:循环水规模152,297 m
/h(含接收在建部分规模106,161m
/h)及全厂水处理中心规模24.6万m
/d;
2、同意公司设立乐亭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公司股本出资人民币15,120万元,持股100%;
3、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最终确认的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临2020-037号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