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以电话、微信及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至表决截止时间2020年4月29日上午11:00,共有3名监事通过现场表决方式参与了会议投票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全体监事推举吴伟红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开设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相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 同意: 3票 反对: 0票 弃权: 0票
特此公告。
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二○年四月二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