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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湖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30

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 大湖股份 编号:2020-023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大信在全国设有29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134人,其中合伙人112人,注册会计师1178人,注册

会计师较上年增加74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700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信息

2018年度业务收入13.01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1.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42亿元。上市公司2018年报审计148家(含H股),收费总额1.76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平均资产额99.44亿元。大信具有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为2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2017-2019年度,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2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行业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石晨起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10余年,至今为中矿资源、青青稞酒、同有科技、冠昊生物等近10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陆明峰

拥有注册会计师,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百洋集团上市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质量控制复核人员

拟安排合伙人冯发明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该复核人员拥有注册会计师资质,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最近三年,上述人员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为本公司提供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60万元,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35万元,合计人民币95万元,与上一期(2018年度)提供的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相同。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信进行了审查,认为大信参与年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执业证书,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满足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及公司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聘任的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及胜任能力。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相关审议程序履行充分、恰当,我们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确定审计报酬。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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