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资子公司与烟台市人民政府签订
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是框架性协议,是双方就项目合作达成的初步共识,不视为双方的要约或者承诺,对于合作的具体事项需另行协商、签订专项协议后开展,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公司将根据业务具体进展情况,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本协议内关于设立“烟台力合国际先进技术创新中心”(以下简称“创新中心”)事项,已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关于在烟台市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2)。
一、协议签署概况
2020年4月28日,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科创”)与烟台市人民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双方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战略合作关系之共识。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签订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烟台市人民政府
乙方: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一)合作目标
以产业引进、科技创新、国际合作为目标,围绕项目、人才、平台一体化发展,充分利用力合科创资源优势,在烟台建设江北第一家“烟台力合国际先进技术创新中心”,通过公司化运作模式,推动形成烟台力合国际先进技术创新中心和烟台力合国际科技产业园“两个载体,一套体系”的运营格局,打造国际化特色、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孵化体系,推动新型研发机构、高层次人才团队、知识产权、品牌活动、产值税收等显著提升,实现新兴产业落地、优质企业聚集,存量产业升级,逐步形成区域创新特色明显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高地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区。
(二)合作内容
1、营造国内一流创新生态圈,提升新旧动能转换质量
创新中心以自身科技创新孵化功能为基础,以当地存量企业需求、科技创新需求为导向,引入、孵化、培育一批科技型企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探索实施科技创新的新路径,形成“多点协同,共同发展”的科技创新生态圈,服务于烟台市新旧动能转换的整体战略。
2、链接全球资源,建设区域标杆型国际园区
创新中心放眼全球产业发展趋势,以烟台为核心,构建北京、日本、粤港澳大湾区产业资源层;以高水平的创业赛事、科技论坛、技术经纪、高企培养等方式构建科技服务层;逐步沉淀具有区域示范效应的科技园区,进一步扩大烟台对外合作的影响力。
3、继承文化传统,培养新时代科技创新人才
创新型人才是新旧动能转换的核心要素,创新中心深度贴合烟台人才政策,
构建以培养本地人才为主的创新教育服务平台,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烟台本地技术人才专业素养、企业家管理水平,为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
4、推动科技金融融合发展
借鉴粤港澳大湾区科技金融发展经验,推进多层次科技金融服务,以市场化方式对引进的优质企业和项目提供资金支持。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协议,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对公司后续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本协议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且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协议而对合作方形成依赖。
四、备查文件
《烟台市人民政府与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