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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大基因: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8

证券代码:300676 证券简称:华大基因 公告编号:2020-053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以下简称“新冠疫情”)持续时间及传播范围无法准确预计,且市场上新型冠状病毒(以下简称“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盒产量不断增加,在疫情趋于缓解后,相关检测试剂盒产品可能会面临市场需求减缓和价格波动的风险,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2、近期有网络传闻对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盒企业的生产做出了分析,并通过产能数据进行了业绩预测。公司对传闻进行了认真核实,产能是产量的前提,但产能不能代表产量,产量与销量也并非同步对应。基于产能数据进行的业绩预测,是理论值,不能等同于实际销售数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看待。

3、公司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盒率先获得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英文全称“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以下简称“FDA”)签发的紧急使用授权(英文全称“Emergency Use Authorization”,以下简称“EUA”),可在美国面向临床市场销售。但美国FDA紧急使用授权非产品注册许可,仅限紧急状态下授权实验室使用,如果在紧急情况终止后,公司仍希望在美国临床市场销售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产品,则需要另行向FDA提交产品注册申请,最终能否取得注册证存在不确定性。

4、新冠疫情相关国际业务在履行过程中可能面临国际政治、经济汇率、政策法规、市场环境、履约能力变化、运输条件、原材料供应等因素的不确定性风险,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的影响,导致合同存在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的风险。

5、截至2020年4月27日,公司股票收盘价108.46元,市盈率136.39,自2020年1月23日至4月27日公司股票价格累计涨幅达36.43%,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投资。

6、目前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公司董事会经自查,认为公司目前不存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商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再次郑重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大基因”)董事会于2020年4月2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 244 号)。收到关注函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就关注函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自查核实,并按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做出书面回复,现将有关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1、请说明你公司前述资质证明或销售许可的有效期限,以及到期后是否存在不能续期的风险。【回复】

(1)国内获证

2020年1月26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大生物科技(武汉)有限公司研发生产的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核酸检测试剂盒(联合探针锚定聚合测序法)、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核酸分析软件和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核酸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通过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或“NMPA”)应急审批程序,获得了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册证的有效期均为2020年1月26日至2021年1月25日。针对检测试剂盒产品,公司需要根据国家药监局的要求在一年内按照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所有注册申报资料。上述产

品在注册证到期后如需延续注册,公司需按要求提交相应注册申报资料,未来能否延续注册存在不确定性。

(2)欧盟自由销售证书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BGI Europe A/S(以下简称“欧洲医学”)于2020年2月26日获得了由丹麦医药管理局(英文全称:“Danish Medicines Agency”)颁发的关于欧盟体外诊断医疗器械的自由销售证书,意味着公司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盒产品具备欧盟市场的准入条件,该产品除了可在欧洲经济区(EEA)销售外,还可在欧洲经济区(EEA)以外没有签署相互承认协议(MRA)且认可CE标志的国家销售。自由销售证书的有效期为2020年2月26日至2022年2月26日。证书到期后如需延续注册,公司需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未来能否延续注册存在不确定性。

(3)美国FDA紧急使用授权

公司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于2020年3月26日获得了美国FDA签发的紧急使用授权, 美国FDA紧急使用授权是根据美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在公共危机下的诊断检测政策指南》获得的在紧急情况下正式进入美国临床市场销售的资质,仅限紧急状态下授权实验室使用。如果在紧急情况终止后,公司仍希望在美国临床市场销售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产品,则需要另行向FDA提交产品注册申请,最终能否取得注册证存在不确定性。

(4)日本PMDA认证

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大生物科技(武汉)有限公司生产制造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产品于2020年3月27日取得了由日本独立行政法人医药品医疗器械综合机构(英文全称:“Pharmaceuticals and Medical Devices Agency”,以下简称“PMDA”)

签发的《体外诊断产品生产销售承认书》(即日本PMDA认证)。由于批准时的数据非常有限,因此在生产销售后需要进行测试以评估临床性能。PMDA认证并未注明有效期到期日,因此有效期及续期存在不确定性。

(5)澳大利亚TGA注册

公司全资子公司BGI Health (AU) Company Pty Ltd(以下简称“澳洲华大”)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产品于2020年4月11日获得了澳大利亚药物管理局(英文全称“Therapeutic Goods Administration”,以下简称“TGA”)的注册,标

志着公司自主研发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产品具备了向澳大利亚临床市场供应的资质,仅供检测实验室使用,不能用于床旁检测。TGA认证并未注明有效期到期日,因此有效期及续期存在不确定性。

此外,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大生物科技(武汉)有限公司具备ISO13485:2016(《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用于法规的要求》)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保证了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盒质量水平。

2、结合你公司在手订单、产能以及国内外同类产品取得相关资质的情况,说明该检测试剂盒在前述市场的销量、占有率、同行业市场竞争等情况,以及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可能产生的影响,并结合需求的可持续性等向投资者提示风险。

【回复】

(1)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盒产品种类及原理

当前批准上市的新冠病毒检测试剂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核酸检测试剂,一类是抗体检测试剂。

对新冠病毒特征RNA序列进行RT-PCR扩增反应的方法是目前新冠病毒肺炎核酸检测的主要方法。通过核酸检测,体外定性检测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疑似聚集性病例患者、其他需要进行新冠病毒感染诊断或鉴别诊断者的肺泡灌洗液和咽拭子样本中的新冠病毒核酸。因为核酸是病毒的遗传物质,理论上对新冠病毒的特征序列进行核酸检测就可以确定是否为新冠病毒感染。在实践中,核酸检测准确性会受到病毒特征、检测产品或技术本身、采样过程、样本储存、运输及检测能力等因素的影响。

抗体检测法主要用于体外定性检测人血清、血浆、静脉全血样本中新冠病毒抗体,以判断受检者是否感染新冠病毒。抗体检测需要受检者有足够数量的抗体产生,由于抗体的产生和消失是一个动态过程,选择合理的采样时机非常关键,抗体的含量会影响检测的准确性。此外,采样过程、样本储存、运输等因素亦会影响抗体检测的准确性。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及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文件,核酸检测是新冠肺炎的首选检测方法,抗体检测不能作为新冠肺炎确诊和排除的唯一依据,不适用于一般人群的筛查,可作为病

毒核酸检测的补充,两者的联合检测将会提高检测的灵敏度,减少误诊率或漏诊率。

(2)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盒产品同行业资质获证情况

疫情爆发后,国内多家体外诊断企业展开新冠检测产品的研发工作,并取得了中国及海外的相应资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据市场统计,国内同行业公司新冠病毒检测产品获得资质情况统计如下:

资质名称企业数量代表企业
中国NMPA注册证20余家华大基因、迈克生物、达安基因
欧盟CE认证160余家华大基因、迈克生物、复星长征
美国FDA EUA4家华大基因、迈克生物、复星长征
日本PMDA1家华大基因
澳大利亚TGA注册14家华大基因、之江生物、优思达

2020年4月25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及国家市场监管管理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防疫物资出口质量监管的公告》,在全球疫情持续蔓延的特殊时期,为更有效地支持国际社会共同应对全球公共卫生危机,要求自4月26日起,产品取得国外标准认证或注册的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的出口企业,报关时必须提交电子或书面声明,承诺产品符合进口国(地区)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海关凭商务部提供的取得国外标准认证或注册的生产企业清单(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网站动态更新)验放。

(3)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盒在前述市场的销量、占有率、同行业市场竞争情况

2020年4月26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举行加强医疗防控物资出口质量监管发布会,新闻发言人指出,“截至目前,共批准30个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目前日产能已达902.5万人份”。疫情发生以来,公司积极参与抗击疫情的国际合作,力争在全球范围内助力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目前公司的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盒日产能可达200万人份/天。产能是指生产能力,在现有的组织技术条件下,所能生产的产品数量,属于理论值。产量是指生产数量,属于实际值。产能是产量的前提,但产能不能代表产量。在产能的范围内,产量主要由新冠疫情防控涉及的检测需求所决定,但同

时也受到上游原材料供应、生产人员、跨地域运输、市场竞争等多种因素影响。此外,考虑到签约、生产、备货、运输、进出口等因素,产量与销量也并非同步对应。海外订单还可能面临国际政治、经济汇率、政策法规、市场环境、履约能力变化、运输条件、原材料供应等因素的不确定风险,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的影响,导致合同存在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的风险。此外,因为海外订单执行存在一定周期,且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盒价格也处在波动之中,交易对方是否会取消或调减订单量,存在不确定性。因此,以发货量来评估国际业务更为客观真实。3月份以来,公司新冠检测产品陆续在欧盟、美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多个国家或地区取得相关资质证明或销售许可,公司收到的产品咨询和商务意向随之增加。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的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盒,海外订货已覆盖80余个国家和地区,并已累计完成发货超过2,000万人份。

各家企业在新冠病毒检测产品功能定位、产品生产质量控制体系等方面存在差异,且同类产品具体竞争情况与全球疫情发展态势、各国家及地区防疫政策、各企业产品质量、渠道建设、市场推广策略、售后服务及使用评价等因素相关。由于目前新冠疫情在全球不同地区出现分化,尚无法准确评估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情况。

(4)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可能产生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新冠疫情持续时间及传播范围无法准确预计,且市场上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盒产量不断增加,若新冠疫情未来出现不可预期的变化趋势,相关检测试剂盒产品可能会面临市场需求减缓或价格波动的风险,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海外业务可能面临国际政治、经济汇率、政策法规、市场环境、履约能力变化、运输条件、原材料供应等因素的不确定风险,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的影响,导致合同存在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的风险,因此该业务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在试剂盒需求高峰期涉及订单数量较大,对公司短时间内的产能和管理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未来可能存在因供应商供货不及时或生产组织不匹配等问题

而造成履行迟延等,可能导致公司承担违约的风险。此外,采购成本受市场影响,可能会发生一定程度波动,对利润实现可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风险。因新冠疫情导致的市场需求,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的产品结构及主要客户可能发生变化,如重大合同能顺利履行,预计对公司2020年度或以后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3、请结合你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有关你公司新闻报道等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信息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回复】目前,公司整体生产经营有序运行。新冠疫情对国内外宏观经济造成了不可避免的负面影响。一方面,公司感染防控以外的各主营业务板块在短期内会受到宏观经济的整体影响,对未来经营业绩造成潜在的不确定性风险;另一方面客观提升了公司感染防控业务,检验了公司的高效运营能力。

(1)新闻报道澄清

近期,公司关注到市场出现两起与自身经营业务相关的媒体报道及网络传闻,在对有关内容进行了认真核实后,公司第一时间发布了对应的澄清公告,引导投资者了解事实,并充分提示风险。

关于海外新冠病毒检测相关媒体的报道,公司澄清:报道及配图中提及的欧洲某国家使用的新冠病毒快速检测试剂盒并非公司研制生产的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盒。关于网络传闻基于产能数据而非实际销售数据对公司进行的业绩预测,公司澄清:经核实,网络传闻是基于产能数据而非实际销售数据进行的业绩预测。

本次新冠疫情持续时间无法准确估计,市场对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盒的需求未来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且市场上同类检测试剂盒产量不断增加,在疫情趋于缓解后,上述检测试剂盒产品可能会面临市场需求减缓和价格波动的风险。

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8日、2020年4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海外新型冠状病毒检测相关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公告编号:

2020-030)、《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盒销售相关网络传闻的澄清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

(2)重大事项:回购股份及员工持股计划

2020年4月25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发布《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系列公告,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6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0元/股,并依法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对象范围为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业务人员,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票的价格为43.97元/股,规模不超过

400.00万股,约占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40,010.00万股的

0.9998%,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17,588.00万元,具体份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

在筹划回购股份及员工持股计划期间,公司按照严格控制内幕信息流转途径和内幕知情人范围,尽可能将内幕信息知情范围控制到最小,切实履行内幕信息管理工作职责。在筹划方案至确定方案过程中,向参与讨论筹划的相关人员强调了公司关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的相关规定,督促相关人员保密并严格遵守公司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要求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利用相关信息从事内幕交易、不得将相关信息透露给其他人。公司披露回购方案及员工持股计划的同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若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本次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因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实施发行新股等再融资事项的原因终止本次回购,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等原因,导致该事项未能在有效期内成功实施或未能全部实施,存在已回购的股份需全部或部分依法予以注销的风险。

存在监管部门后续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颁布新的规定与要求,导致本次回购方案不符合新的监管规定与要求从而无法实施或需要调整的风险。

(3)重大事项:签订重大合同

2020年4月27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发布《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重大经营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2),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医学与沙特阿拉伯王国NUPCO在中国香港签订了《产品买卖和服务协议》。香港医学为NUPCO提供新冠病毒检测综合解决方案,包含检测仪器和设备、检测试剂盒及检测实验室设计方案等。合同总金额不超过265,183,792美元,合同期限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的八个月,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期限可以延长三个月或更短时间。

风险提示:

1)本合同对合同金额、支付方式、履行期限等内容做了明确约定,合同双方均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面临国际政治、经济汇率、政策法规、市场环境、履约能力变化、运输条件、原材料供应等因素的不确定风险,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的影响,导致合同存在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的风险,因此该业务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本次新冠疫情持续时间及传播范围无法准确估计,若在合同履行期限内,新冠疫情出现不可预期的变化趋势,交易对方是否会取消或调减合作金额,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此外,本合同按照项目进度及验收进展结算,可能存在无法按时收回全部合同款项的风险;

3)本次合同所涉及到的订单数量较大、合同履行周期较短,对公司短时间内的产能和管理有着较高的要求,可能存在因供应商供货不及时或生产组织不匹配等问题而造成履行迟延等,可能导致公司承担违约的风险;

4)本次合同执行存在一定周期,采购成本受市场影响,可能会发生一定程度波动,对利润实现可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风险;

(4)重大事项: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束

2020年4月27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发布《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根据《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本期债券分为品种一和品种二,品种一由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发行规模为不超过3亿元(含3亿元);品种二由深圳担

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发行规模为不超过2亿元(含2亿元)。本期债券品种一和品种二期限均为3年,均附加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赎回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本期债券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本期债券发行工作已于2020年4月27日结束,本期债券最终发行规模为品种一人民币3亿元,最终票面利率为3.50%;品种二人民币2亿元,最终票面利率为3.50%。

(5)其他

2020年2月14日,中国证监会正式颁布《关于修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决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以下合称“再融资新规”)。再融资新规的发布,有利于上市公司再融资的发行,公司拟计划未来筹划再融资项目,但公司是否满足相关再融资条件尚有待论证,并且启动时间节点、规模等亦存在不确定性。未来公司如筹划再融资项目,将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目前不存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请结合你公司近期接待机构及个人投资者调研、回复投资者咨询等情况,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违反信息披露公平性的情形。

【回复】

自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公司积极投入多方力量抗击疫情,严格遵守《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施行严格的出入检测制度,减少人员聚集和集体活动,减少现场会议召开频次,因此未实地接待调研机构或投资者,通过电话沟通等线上咨询方式与投资者保持交流,沟通内容均为公开信息。公司通过深交所互动易平台和咨询电话回复投资者关注的相关问题时,均本着公平、公正、

公开的原则,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公司实际情况并做好风险提示,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公平性的情形。

5、请结合你公司经营业绩、股价变动情况,以及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估值比较等,向投资者充分提示风险。

【回复】

(1)公司经营业绩情况

2019年度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保持稳定发展态势,实现营业收入280,041.19万元,同比增长10.4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633.40万元,同比下降28.53%。2020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9,119.39万元,同比增长35.7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001.89万元,同比增长

42.5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0-040 )

(2)公司的股价变动情况

自2020年1月23日至4月27日公司股票价格累计涨幅达36.43%,其中公司于1月23日、2月3日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已于2月3日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3)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股价变动、估值比较

证券代码公司名称2020年1月23日收盘价(元)/收盘指数2020年4月27日收盘价(元)/收盘指数累计涨幅(%)2020年4月27日市盈率(TTM)
399102创业板综2233.852269.861.61%101.03
300676华大基因79.50108.4636.43%136.39
000710贝瑞基因40.8047.8817.35%43.47
002030达安基因14.9123.5958.22%196.55
300685艾德生物71.5078.7010.07%89.93

(4)风险提示

公司股价近期涨幅较大,1月23日至4月27日,累积涨幅36.43%,偏离创业板综合指数34.82%。截至2020年4月27日,wind医疗保健用品板块平均滚动市盈率为78.51倍,上述表格中除华大基因外的其他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滚动

市盈率为109.98倍,公司滚动市盈率已达到136.39倍,估值水平显著高于同行业公司。

资本市场是受多方面因素影响的市场,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可能受到公司基本面、国内外疫情、宏观经济形势、金融市场流动性、资本市场氛围、投资者心理等多元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6、请核查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你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近一个月买卖你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的情形,未来6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并向我部报备交易明细和自查报告。【回复】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你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近一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是否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的情形的说明

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近一个月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的情形。

(2)相关主体未来6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公司于2020年3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和玉高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和玉高林”)、公司股东上海高林同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高林同创”)自该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2020年4月14日至2020年10月13日)内,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001,000股(即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1%)。此减持计划尚未实施,有可能在未来6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

同时,公司就除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之外是否另有减持计划安排事宜向和玉高林和高林同创进行了问询,和玉高林和高林同创回复:在上述减持预披露公告之外持有的公司股份,和玉高林和高林同创将分别依据所在基金的议事规则做出退出决策,并据此进行后续减持工作的安排。同时和玉高林和高林同创将严格

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开展后续的减持工作。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大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华大三生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大三生园”)、实际控制人汪建先生在未来6个月内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前海华大基因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大投资”)未来6个月内有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未来6个月内,公司董事尹烨、孙英俊、杜玉涛和监事李松岗有直接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因其通过华大投资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后续随着华大投资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实施,前述人员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会相应降低(公司股份回购期间,前述人员不会直接增持或间接减持公司股份)。除前述人员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来6个月内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前述有减持意愿的股东单位或相关主体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后续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你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回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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