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胡敏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担任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并兼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的委员,在2019年度(以下简称“本年度”)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较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现就本人2019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年度公司共计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大会。本人积极参加各次董事会,在履职期间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并在会上发表了专业、客观的独立意见;未受到公司主要股东和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
2019年度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 ||||||
独立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胡敏珊 | 6 | 0 | 6 | 0 | 0 | 否 |
独立董事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1 |
本人对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无异议,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发表时间 | 事项 | 意见类型 |
2019年4月24日 |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19年8月27日 | 《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19年12月3日 |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19年12月25日 |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并兼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的委员。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工作,主要审议了公司的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计划等事项,战略委员会主要审议了变更募投项目事项。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对公司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调查;对公司关联交易、关联方资金往来、重大投资、重大资产重组等情况进行现场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充分、必要的情况和资料;及时了解了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
(二)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及其他事项,我们事前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充分的审核,提出客观、公正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切实保护股东利益。
五、其他工作情况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二)未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三)未有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在新的一年里,为保证董事会的独立和公正,维护中小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在任期内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务,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使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胡敏珊2020年4月28日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独立董事签名:
胡敏珊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