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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核电: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9

证券代码:002366 证券简称:台海核电 公告编号:2020-014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财务报表格式变更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合并财务报 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所有已执行新金融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号《修订通知》及其附件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修订通知》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 2019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根据《修订通知》的有关规定,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修订通知》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

(2)会计准则变更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按照上述通知及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前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会计政策

(1)财务报表格式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 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会计准则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相关规定。

4、变更的主要内容

(1)财务报表格式

根据财政部《修订通知》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合并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

①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了“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目;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②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有关情况,调整部分项目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合并利润表: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

合并现金流量表: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在原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2)新收入准则

①修订后的新收入准则将现行的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两项准则纳入统

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②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③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④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作出了明确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 知》(财会〔 2019〕16号)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进行调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总资产、总负债、 净资产和净利润均不产生影响。

(2)会计准则变更

公司自2020年1 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要求。本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制定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能更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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