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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核电: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9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对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台海核电”)2019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出具了XYZH/2020BJGX0417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18年修订)》等的规定,董事会对该审计意见涉及事项进行专项说明如下:

一、信永中和出具保留意见的情况

1、持续经营保留意见事项的内容

台海核电2019年度净利润-68,831.72万元,较2018年度出现大幅下降;截至2019年12月31日,逾期未支付金融机构借款80,166.73万元。上述事项可能导致台海核电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确定性。台海核电已在附注三、2披露了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主要情况或事项,以及管理层拟采取改善流动性的计划与措施。我们认为,台海核电未能充分披露逾期债务后续还款计划、生产经营改善措施落实情况等可能消除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疑虑的事项。

2、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保留意见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3所述,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台海核电德阳子公司境外项目处于停滞状态,其账面余额合计为16,307.61万元的应收账款存在减值迹象,台海核电德阳子公司已计提坏账准备8,153.81万元。截至审计报告日,受境外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们无法就上述应收账款的可回收金额实施充分恰当的审计程序,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上述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金额是否恰当。

二、信永中和出具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二条规定,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未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

—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规定,恰当发表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八条规定,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一)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注册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二)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台海核电采取相关改善措施以消除持续经营能力存在的重大不确定,信永中和对其执行了相应的审计程序,但台海核电未在财务报表中充分披露这些改善措施。因此,信永中和根据1502号审计准则,对台海核电未能充分披露与持续经营能力相关的改善措施发表保留意见。

台海核电德阳子公司境外项目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事项对财务报表影响较为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受境外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信永中和无法就上述应收账款的可回收金额实施充分恰当的审计程序,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上述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金额是否恰当,因此发表保留意见。

三、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对于持续经营事项的保留意见,由于台海核电未能在财务报表中充分披露导致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确定性的事项和情况,也未充分披露逾期债务后续还款计划、生产经营改善措施具体落实情况等改善措施,信永中和对台海核电未能充分披露上述事项发表保留意见。该保留意见事项对台海核电2019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对于坏账准备事项的保留意见,信永中和实施了部分审计程序并且获得了部分审计证据,但因新冠疫情的影响,无法完成境外项目的关键审计程序,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定台海核电对上述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是否充分,因而无法确定对 2019年度台海核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金额。

四、保留意见涉及事项是否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

对于持续经营事项的保留意见,由于信永中和是对台海核电财务报表未能充分披露导致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事项和相应的改善措施发表保留意见,因此不认为属于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的情形。

对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事项的保留意见,由于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因此,无法判断该事项是否属于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形。

五、董事会的专项说明及整改措施

董事会认为信永中和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于其出具的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我们尊重其独立判断,并高度重视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公司产生的影响,公司将积极采取措施,争取尽快解决。

1、完善公司涉外项目管控,对涉外项目及时进行跟踪、反馈并形成定期报告,不断加强项目管理管控。

2、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特别是对企业会计准则、政策的理解及运用方面的培训,助其提升专业能力,确保财务核算的质量。

3、完善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并有效实施,积极筹措资金、强化往来款项的催收与考核,提高经营效率,增收节支,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消除资金管理上的重大缺陷。

4、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审计力量,通过专业人员来完善公司内控体系,特别是加强对各级子公司、各投资项目等定期或不定期巡查审计力度。

5、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责任人员实施相应的追责调查。

六、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与审计机构及相关人员沟通及认真审查后,我们认可审计报告中所述事项的内容。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是客观的,且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的说明和拟采取的整改措施,我们将督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持续关注该事项,落实具体措施,尽快消除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信永中和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予以理解和认可,公司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全力支持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协助其开展相关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特此说明。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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