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184 股票简称:力源信息 公告编号:2020-016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4月27日,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具备从事证券等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的能力,且为本公司连续提供了多年的审计服务,有良好的合作经验,在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
基于该所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大信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19年度,公司给予大信的审计服务费用为120万元人民币。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大信在全国设有29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134人,其中合伙人112人,注册会计师1178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74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700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信息
2018年度大信业务收入13.01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1.34亿元,其中证券业务收入4.42亿元。上市公司2018年报审计148家(含H股),收费总额1.76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平均资产额99.44亿元。大信具有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信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为2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2017-2019年度,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2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行业自律处分。
6、项目组成员情况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敏康
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注册矿业权评估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申通快递、鸿达兴业、中央商场、南纺股份、力源信息等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及各类证券服务业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裴灿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鲁银投资、力源信息、南纺股份、毅昌股份、鸿达兴业等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及各类证券服务业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质量控制复核人
拟安排韩志娟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该复核人员拥有注册会计师资质,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
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最近三年,上述人员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7、审计收费情况
本期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根据审计工作量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大信的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与大信负责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进行了沟通,认为大信具备从事证券等相关业务的资格,在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按期出具了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审核报告,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认可大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查阅了大信的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与大信负责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进行了沟通,认为本次续聘大信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获得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即可聘任。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事前核查,我们认为:大信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在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大信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本次续聘大信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表决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表决情况: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审计委员会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5、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