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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之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9

证券代码:300415 证券简称:伊之密 公告编号:2020-021

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规定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

2019年4月30日和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分别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并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施行。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变更内容、审批程序及对公司的影响

1、修订后的新收入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在新收入准则下,不再区分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建造合同等具体交易形式,按照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确认收入,并且对很多具体的交易和安排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指引。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2)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亦无需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即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2、根据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修订通知》的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如下主要变动:

(1)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

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8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单位:元

原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新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441,386,146.70应收票据68,442,102.87
应收账款372,944,043.83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486,268,828.23应付票据243,271,211.12
应付账款242,997,617.11

(2)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3、修订后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与债务重组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执行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新债务重组准则,无需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二、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议后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议后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规定所做的变更,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有关议案及2019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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