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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宝安: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9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19年,监事会共召开了5次监事会会议,具体如下:

1、2019年4月29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对<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书面审核意见》、《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对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对<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书面审核意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共8项议案。

2、2019年6月5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1项议案。

3、2019年6月27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长的议案》1项议案。

4、2019年8月30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对<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书面审核意见》、《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共2项议案。

5、2019年10月25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对<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书面审核意见》1项议案。

二、重点关注事项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局现场会议,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局会议的召开和决策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状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制度认真进行了检查,对定期报告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年度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客观、公正。

3、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2016年3月,公司获批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20亿元的公司债券,并分别于2016年3月、2017年8月成功发行了两期总额均为人民币10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公司银行借款及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其存放及使用程序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执行。

4、公司内部控制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表示认可,认为: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财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组织结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公司对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5、公司资产运作情况。公司资产运作有专门的组织机构和规范化的具体实施操作办法,收购、出售资产价格合理,未发现内幕交易以及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三、2020年工作重点

2020年,监事会成员将继续加强学习,严格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监督工作,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该报告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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