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年度报告
2020年04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局、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陈政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贺德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游仕旭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局会议。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的披露要求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公司存在的风险因素,敬请查阅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中公司可能面对的风险和应对措施部分内容。
公司经本次董事局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579,213,965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10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12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29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7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63
第八节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64
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65
第十节 公司治理 ...... 72
第十一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78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 82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目录 ...... 322
释义
释义项 | 释义内容 | |
中国宝安集团、本公司、公司、本集团、集团 | 指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宝控股 | 指 | 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富安公司 | 指 | 深圳市富安控股有限公司 |
宝投公司 | 指 | 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贝特瑞 | 指 |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鸡西贝特瑞 | 指 | 鸡西市贝特瑞石墨产业园有限公司 |
长源矿业 | 指 | 鸡西长源矿业有限公司 |
惠州贝特瑞 | 指 | 惠州市贝特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山西贝特瑞 | 指 | 山西贝特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国际精密 | 指 | 国际精密集团有限公司 |
大地和 | 指 | 深圳市大地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友诚科技 | 指 | 张家港友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万鑫石墨谷 | 指 | 哈尔滨万鑫石墨谷科技有限公司 |
武汉华博 | 指 | 武汉华博通讯有限公司 |
江西宝安新材料 | 指 | 江西宝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泰格尔 | 指 | 深圳市泰格尔航天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宝航 | 指 | 北京宝航新材料有限公司 |
宁波拜特 | 指 | 宁波拜特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马应龙 | 指 |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大佛药业 | 指 | 深圳大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绿金高新 | 指 | 成都绿金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新疆宝安地产公司 | 指 | 新疆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山东宝安地产公司 | 指 | 山东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华信达 | 指 | 深圳市华信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儋州宝安地产公司 | 指 | 海南儋州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惠州中宝公司 | 指 | 惠州市中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运通公司 | 指 | 深圳市运通物流实业有限公司 |
恒安公司 | 指 | 深圳恒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古马岭金矿 | 指 | 集安市古马岭金矿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风投 | 指 | 中国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
资产管理公司 | 指 | 中国宝安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芳源环保 | 指 |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中国宝安 | 股票代码 | 000009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中国宝安集团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CHINA BAOAN GROUP CO., 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CBG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陈政立 |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笋岗东路1002号宝安广场A座28-29层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8020 |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笋岗东路1002号宝安广场A座28-29层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8020 | ||
公司网址 | http://www.chinabaoan.com/ | ||
电子信箱 | zgbajt@163.net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局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郭山清 | 叶翩翩、张晓明 |
联系地址 | 深圳市笋岗东路1002号宝安广场A座28-29层 | 深圳市笋岗东路1002号宝安广场A座28-29层 |
电话 | 0755-25170336 | 0755-25170382 |
传真 | 0755-25170367 | 0755-25170300 |
电子信箱 | zgbajt@163.net | zgbajt@163.net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的名称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 http://www.cninfo.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集团董事局秘书处 |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 | 9144030019219665XD |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 1991年6月,本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 1994年11月,本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 含烟、酒,不含其他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投资兴办工业、引进三来一补,进出口业务按深贸管审证第 094号文规定办理,经营房地产开发、仓储、运输、酒店等服务业、文化业( 以上各项须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或领取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 1997年1月,本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投资兴办工业,引进三来一补;进出口贸易业务(按深贸管审证第 094号文规定办理);房地产开发,仓储、运输、酒店等服务业,文化业(以上各项须政府有关部门或领取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2014年8月,本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新材料、新能源材料、新能源等高新技术产业项目的投资及经营;现代生物医药项目的投资及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 自1996年起,本公司在年度报告中逐年披露了前十大股东的基本情况;从2002年起,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深圳市富安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其中富安公司持股11.64%,宝投公司持股11.15%。2008年5月,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支付对价后,富安公司、宝投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下降至8.34%、6.95%。自2009年起,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本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众环海华大厦2-9层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刘钧、赵文凌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019年 | 2018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17年 | |
营业收入(元) | 11,948,727,206.58 | 11,715,547,130.35 | 1.99% | 7,023,511,217.2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01,136,296.48 | 213,780,584.63 | 40.86% | 133,203,837.2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52,297,846.54 | 227,300,392.87 | -123.01% | -82,217,874.6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337,727,570.11 | 2,722,841,990.04 | -50.87% | 390,907,160.93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168 | 0.0829 | 40.89% | 0.051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168 | 0.0829 | 40.89% | 0.051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54% | 4.18% | 1.36% | 2.88% |
2019年末 | 2018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17年末 | |
总资产(元) | 30,209,805,595.97 | 29,849,801,106.40 | 1.21% | 27,109,464,910.1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5,534,993,365.67 | 5,270,581,718.01 | 5.02% | 4,999,547,608.24 |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股) | 2,579,213,965 |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元/股) | 0.1168 |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2,239,608,579.29 | 3,652,046,444.21 | 2,863,920,569.09 | 3,193,151,613.9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6,088,064.54 | 71,987,530.16 | 62,612,574.87 | 100,448,126.9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5,217,797.64 | 128,508,781.79 | 39,398,697.62 | -214,987,528.3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5,993,924.83 | 369,666,020.31 | 675,658,540.27 | -53,590,915.30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金额 | 2018年金额 | 2017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13,921,555.55 | 563,400,582.43 | 115,744,598.17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236,996.9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72,759,601.44 | 103,360,001.41 | 90,154,817.9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14,386,964.50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1,992,314.48 | 4,937.79 | 1,080,953.17 | |
债务重组损益 | -60,077,276.19 | -669,710.88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178,523,631.34 | -611,623,067.12 | 151,629,741.79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1,500,000.00 | 267,20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2,367,524.00 | 15,724,223.20 | -219,437.43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600,003.18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97,934,529.66 | 19,959,785.30 | 60,147,408.50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44,682,921.81 | 4,586,421.42 | 82,419,042.41 | |
合计 | 353,434,143.02 | -13,519,808.24 | 215,421,711.84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 涉及金额(元) | 原因 |
符合政策的增值税返还 | 243,876.21 | 符合国家政策,按标准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 |
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2019年,本集团围绕“建设一个以新材料为主的高科技产业集团”的发展战略,以《宝安宪章》统领全局,贯彻落实“以加减法为指导思想,促升级、防风险、提效率”的工作方针,持续提升经营质量和效益,驱动集团保持稳步发展。
(一)高新技术产业
本集团高新技术产业主要涉及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精密零件制造及军工等领域。
本集团旗下新三板挂牌企业贝特瑞是一家专业从事锂离子电池正、负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拥有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完整产业链,是全球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龙头企业,其所生产的产品主要应用于电子数码、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和储能领域;旗下国际精密为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主要从事精密金属零件制造及销售业务,其产品主要用于汽车零件、液压设备、硬盘驱动器、电子及其他仪器的精密金属零件及装配零件;旗下新三板挂牌企业大地和是行业内最早进入新能源汽车领域、启动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研究的企业之一,其所生产的电机、控制器等产品主要应用于商用车、乘用车、低速车等领域,其产品的多项核心指标均处于国内先进地位;旗下友诚科技是国内最早进入新能源汽车充电连接器领域的企业之一,其主要产品电动汽车交直流充电连接器产品在充电桩、电动车等市场占有率位居前列,并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通用机械等相关领域。此外,本集团还控股了从事石墨新材料研发的高科技企业万鑫石墨谷、军用模拟训练器及军工通信产品等军工产品的研制生产企业武汉华博、汽车尾气净化器及民用空气净化类产品生产企业江西宝安新材料、复合材料航天航空结构件生产企业泰格尔、航天航空用轻量化材料及制件生产企业北京宝航、动力电池测控系统生产企业宁波拜特等多家企业。
(二)生物医药产业
本集团生物医药产业主要涉及药品生产经营、医院诊疗服务、生物农业等领域。
本集团旗下沪市主板上市公司马应龙是拥有四百多年历史的“中华老字号”企业,经营业务主要包括药品制造、医药零售及批发和医院诊疗服务等,在国内肛肠治痔领域占据主导地位;旗下新三板挂牌企业大佛药业专业从事耳鼻喉和呼吸系统领域药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国内少数专注于喷雾剂、吸入制剂的生产企业之一;旗下新三板挂牌企业绿金高新主要产品为生物农药和生物肥料,是一家集印楝种植、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
(三)房地产及其他产业
本集团涉足房地产行业已超过三十年,开发设计的“江南系列”产品拥有一定行业品牌影响力,目前本集团在广东、海南、天津、湖北、山东、新疆等地区有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本集团其他产业主要涉及投融资、矿产资源采选等领域,分别通过本集团参股或控股的专业公司运营管理。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主要资产 | 重大变化说明 |
股权资产 | 无重大变化 |
固定资产 | 无重大变化 |
无形资产 | 无重大变化 |
在建工程 | 本报告期末在建工程较期初减少了37.87%,主要系子公司在建工程完工验收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资产的具体内容 | 形成原因 | 资产规模 | 所在地 | 运营模式 | 保障资产安全性的控制措施 | 收益状况 | 境外资产占公司净资产的比重 | 是否存在重大减值风险 |
国际精密及其子公司 | 并购 | 1,884,769,153.03 | 香港 | 精密零部件的生产、研发及销售 | 主要董事会成员由公司任命,管理层定期向公司报告经营情况 | 33,839,110.09 | 8.74% | 否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本集团作为投资控股型企业,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在产业经营与资本经营、实体经营与虚拟经营相结合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已初步具备控股型企业的资本保障能力,高技术产业的投资控制能力,跨产业运作的协同效应以及品牌影响力和人力资源的整合能力。
在产业布局上,相关子行业属于国家产业战略的核心范围或扶持范围,特别是以新材料为主体的高新技术产业有着一定的规模和专业基础,具备较大的行业发展潜力,已初步形成锂电池、新能源汽车、军工行业产业链协同优势和资源共享能力。
在产业运营上,已具备较合理的产业集团架构和较优良的产业资源基础,已拥有部分优势企业资源和产品资源,在部分细分市场上具备了一定的行业地位,在细分市场上有竞争优势与品牌影响力。其中集团锂电池负极材料产业链构筑完整,市场份额处于全球行业领先地位,拥有前沿和纵深技术储备,并借助优势向锂电相关材料和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延伸;集团的马应龙作为拥有四百多年历史的“中华老字号”企业,具有明显的品牌优势。
在资本运营上,已基本完成主导产业(子集团)运营平台的构建,形成专业经营与资本经营相结合的专业能力,具备产业链延伸及产业扩张的基础。目前集团已拥有沪深主板上市公司中国宝安和马应龙,香港主板上市公司国际精密,并成功推动贝特瑞、大地和、友诚科技、大佛药业和绿金高新五家下属企业在新三板挂牌。集团高度重视资产证券化工作,将借助新三板实现集团下属企业资产证券化的战略目标,同时针对已挂牌新三板企业实施资本运作,拓展直接融资渠道,借助资本市场的力量助推企业实现快速发展。
在投资模式上,搭建了多产业、多层面、多形式的投资平台,在战略并购、风险投资、财务投资方面均积累了较丰富的投资运营经验和能力。未来随着集团进一步扩张,投资并购规模扩大,资源整合能力将进一步加强,产业集群效应将越发明显。
在经营管理上,已形成比较完善的管理体系和实践经验,具备较强的管理输出能力。集团坚持以纲领性文件《宝安宪章》为指导,全面落实“三力系统”、深入实施“加减法”和“标杆管理”,推动集团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2019年,面对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上升的复杂局面,本集团整体收入实现平稳增长,产业结构不断完善,高新技术产业地位不断提升。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营业总收入1,200,437.92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2.01%;营业成本775,366.02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5.05%;销售费用116,345.86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7.01%;管理费用72,512.7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19%;财务费用48,682.36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9.50%;实现营业利润114,801.03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7.0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0,113.63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40.86%。
(一)高新技术产业
本集团重点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围绕“推精益、控成本、防风险、提效率”的工作思路,成本管控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盈利能力有所改善。报告期内整体经营业绩保持平稳增长,2019年实现销售收入59.00亿元,同比增加0.45%;实现利润总额
7.62亿元,同比增长42.19%。本集团控股的贝特瑞积极应对市场变化,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和客户结构,石墨负极产品及硅基负极材料获国内外大客户的认可,产品销量取得较大增长,进一步巩固了其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行业的龙头地位,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439,005.94万元,同比增长9.51%;实现净利润66,633.74万元,同比增长38.42%;贝特瑞江苏常州金坛项目NCA正极材料一期项目产线及2.5万吨石墨负极材料产线部分设备已投入运行,产能正在逐步释放。本集团控股的国际精密在开发国内外新客户、新项目及产学研合作方面均取得一定成绩,但受中美贸易摩擦、全球汽车市场销量下滑以及硬盘驱动器行业衰退的影响,主营的汽车零件、液压设备零件和电脑驱动器零件业务销售下滑,导致整体经营业绩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72,223.91万元,同比减少10.76%;实现净利润3,383.91万元,同比减少56.30%。本集团控股的大地和为更好地应对日渐激烈的市场竞争,以专用车驱动系统为主攻方向,积极开发优质客户,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6,811.98万元,同比减少65.89%;实现净利润-14,138.85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亏损4,665.48万元。本集团控股的友诚科技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成功进入国内外知名汽车厂商供应链体系,并已对部分客户批量供货,但受中美贸易摩擦、国内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等因素影响,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有所下滑,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20,885.19万元,同比减少9.89%;实现净利润3,117.37万元,同比减少23.10%。近年来,本集团下属高新技术企业整体盈利能力虽不断改善,但部分企业仍处于脱困、培育阶段,市场竞争力仍有待提升。
(二)生物医药产业
本集团生物医药产业报告期内围绕“强化战略导向、挖掘潜力、提高效率”的工作思路,开展人单合一工作试点,盘活资源,提高员工积极性和产出效率,主营业务整体呈稳定增长态势,报告期内实现销售收入30.97亿元,同比增长24.85%;实现利润总额4.40亿元,同比增长117.55%。本集团控股的马应龙多维度推动各项业务板块创新发展,进一步强化其国内肛肠治痔领域领导地位,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270,539.62万元,同比增长23.11%;实现净利润35,996.72万元,同比增长104.29%。本集团控股的大佛药业强化市场营销工作,达芬科闯、达芬霖等主要产品销量持续增长,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30,604.39万元,同比增长43.72%;实现净利润1,276.96万元,同比增长15.74%。本集团控股的绿金高新以市场为导向,持续开发新产品和新市场,完善以有机投入品为特色的产品体系,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8,571.65万元,实现净利润-737.93万元。
(三)房地产及其他产业
本集团房地产业报告期内围绕“抓销售、促回笼、抢进度”的工作思路,实现销售收入26.24亿元,同比增减少13.47%;实现利润总额5.63亿元,同比增长42.93%。报告期内,本集团下属子公司开发的深圳新彩苑、天津宝安江南城、万宁宝安兴隆椰林湾等项目已达到收入确认条件,结转了对应的收入、成本及利润;本集团下属子公司新疆宝安地产公司、山东宝安地产公司去库存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本集团下属子公司儋州宝安的宝安山水龙城项目、惠州中宝公司的沙田宝翠公馆项目已开始销售;本集团下属子公司华信达的深圳龙岗区横岗街道茂盛片区城市更新项目目前仍处于前期拆迁谈判以及前期申报专
项规划审批阶段。本集团其他产业报告期内实现销售收入3.83亿元,同比增长0.39%;实现利润总额-1.17亿元,同比增长73.96 %。本集团控股的运通公司、恒安公司与合作方共同推进的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运通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仍在积极推进中,目前合作各方正根据政府最新的城市更新政策完善相关材料。本集团控股的古马岭金矿受行业安全、环保等因素影响未能有效改善经营业绩。在风险投资方面,本集团参股的中国风投及其旗下基金共计完成了对22个项目的投资,并完成了3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设立工作,其中2个已实缴到位。
本集团房地产业务的相关情况:
1、新增土地储备项目
宗地或项目名称 | 所在位置 | 土地规划用途 | 土地面积(㎡) | 计容建筑面积(㎡) | 土地取得方式 | 权益比例 | 土地总价款(万元) | 权益对价(万元) |
江东豪庭 | 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大道西侧 | 住宅 | 11824.8 | 14189.73 | 股权收购 | 70% | 1911 | 6650 |
2、累计土地储备情况
项目/区域名称 | 总占地面积(万㎡) | 总计容建筑面积(万㎡) | 剩余可开发建筑面积(万㎡) |
儋州宝安山水龙城 | 44.99 | 54.55 | 52.12 |
湛江吴川宗地 | 1.04 | 3.64 | 3.64 |
海口江东豪庭 | 1.18 | 1.42 | 1.42 |
红莲湖存量地 | 2.67 | 待定 | 待定 |
红莲湖半岛存量地 | 15.6 | 待定 | 待定 |
武汉山水龙城一期原商业街地块 | 2.58 | 待定 | 待定 |
新疆宝安江南城一期 | 4.67 | 待定 | 待定 |
新疆宝安江南城二期 | 14.28 | 待定 | 待定 |
总计 | 87.01 | 59.61(不含待定部分) | 57.18(不含待定部分) |
注:湛江吴川宗地为承包经营项目,公司享有70%的收益分配权。
3、主要项目开发情况
城市 /区域 | 项目 名称 | 所在 位置 | 项目业态 | 权益比例 | 开工时间 | 开发进度 | 完工进度 | 土地 面积(㎡) | 规划计容建筑面积(㎡) | 本期竣工面积(㎡) | 累计竣工面积(㎡) | 预计总 投资金额 (万元) | 累计投资总金额(万元) |
广东省惠州市 | 宝翠 公馆 | 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沙田镇 | 住宅、商业 | 51% | 2018年12月 | 在建 | 73% | 4547 | 10912.08 | 0 | 0 | 10162.34 | 7020 |
广东省深圳市 | 白石龙工业区城市更新项目 |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 | 住宅、办公、商业 | 55% | 2015年9月 | 竣工 | 100% | 19517.39 | 100413.46 | 132912.86 | 132912.86 | 162601.06 | 112849.23 |
天津市 | 宝安 江南城 | 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 | 住宅 | 90% | 2011年8月 | 竣工 | 100% | 198900.3 | 224111.77 | 132257.02 | 297392.27 | 348225 | 295000 |
山东省威海市 | 宝安 江南城 | 山东省威海市南海新区 | 住宅、商业 | 100% | 2010年10月 | 部分在建、部分竣工 | 67.4% | 302504.06 | 323388.76 | 59055.61 | 208240.61 | 225111.89 | 205307.20 |
海南省儋州市 | 宝安 山水龙城一期A区 | 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花果山 | 住宅、商业 | 100% | 2017年12月 | 在建 | 85% | 29868.60 | 23815.51 | 0 | 0 | 21954 | 14072.4 |
广东省湛江吴川市 | 宝安 吉兆湾 | 广东省湛江市吴川市覃巴镇 | 住宅、商业 | / | 2019年12月 | 在建 | 5% | 55755 | 79403.9 | 0 | 0 | 60000 | 10842 |
海南省定安县 | 宝安 公园家 | 海南省定安县定城镇 | 住宅、商业 | 70% | 2012年8月 | 竣工 | 100% | 48552 | 73115.21 | - | 73115.21 | 40000 | 47558.26 |
海南省万宁市 | 宝安 兴隆 椰林湾 | 海南省万宁市长丰镇 | 住宅、商业 | 100% | 2015年12月 | 竣工 | 100% | 69999.93 | 73288.73 | 75621.49 | 75621.49 | 54000 | 56526.51 |
新疆巴州库尔勒市 | 宝安 江南城 | 新疆巴州库尔勒市15号小区 | 住宅、商业 | 100% | 2010年10月 | 部分竣工 | / | 199022 | 206336 | 0 | 212309 | 98000 | 89400 |
湖北省鄂州市 | 果岭 壹号 | 湖北省鄂州市 | 住宅 | 100% | 2012年5月 | 竣工 | 100% | 56348.2 | 33185.6 | 35456.6 | 35456.6 | 18000 | 15494 |
注:宝安吉兆湾项目为承包经营项目,公司享有70%的收益分配权。
4、主要项目销售情况
城市 /区域 | 项目 名称 | 所在 位置 | 项目业态 | 权益比例 | 规划计容建筑面积 (㎡) | 可售面积(㎡) | 累计预售(销售)面积 (㎡) | 本期预售(销售)面积(㎡) | 本期预售(销售)金额(万元) | 累计结算面积 (㎡) | 本期结算面积(㎡) | 本期结算金额(万元) |
广东省惠州市 | 宝翠 公馆 | 惠州市惠阳区沙田镇 | 住宅、商业 | 51% | 10912.08 | 10649.29 | 3692.46 | 3692.46 | 3762.27 | 0 | 0 | 0 |
广东省深圳市 | 新彩苑 | 深圳市龙华区 | 住宅、办公、商业 | 55% | 61375.14 | 55987.83 | 43982.58 | 11106.77 | 66392.42 | 43424.10 | 11669.40 | 66881.89 |
天津市 | 宝安 江南城 | 西青区杨柳青镇 | 住宅 | 90% | 224111.77 | 216204.26 | 164153.00 | 19490.58 | 45200.00 | 161509.15 | 64370.29 | 133096.92 |
山东省威海市 | 宝安 江南城 | 威海市南海新区 | 住宅、商业 | 100% | 323388.76 | 315248.9 | 261270.79 | 35075.55 | 26005.84 | 207677.92 | 68216.42 | 35348.78 |
海南省儋州市 | 宝安 山水龙城一期A区 | 儋州市那大镇花果山 | 住宅 | 100% | 23815.51 | 21253 | 2336.35 | 636.07 | 812.54 | 0 | 0 | 0 |
海南省万宁市 | 宝安 兴隆 椰林湾 | 万宁市长丰镇 | 住宅、商业 | 100% | 73288.73 | 72940.66 | 53762.03 | 1465.48 | 2773.7 | 64291.95 | 9153.12 | 15334.99 |
湖北省武汉市 | 山水龙城三期 | 武汉市黄陂区 | 住宅 | 100% | 57962.83 | 57962.83 | 57962.83 | 269.53 | 550 | 57962.83 | 269.53 | 523.80 |
湖北省武汉市 | 山水 琴台 | 武汉市 | 住宅 | 100% | 120292.54 | 129126.05 | 116398.40 | 390.86 | 326 | 116398.40 | 390.86 | 310.47 |
新疆巴州库尔勒市 | 宝安 江南城 | 新疆巴州库尔勒市15号小区 | 住宅、商业 | 100% | 206336 | 165092.83 | 88925.33 | 18477.32 | 7328.07 | 86297.3 | 17539.95 | 6873.73 |
湖北省鄂州市 | 果岭 壹号 | 湖北省鄂州市 | 住宅 | 100% | 33185.6 | 28273.3 | 5491.03 | 1203.47 | 875.59 | 5491.03 | 1203.47 | 1223.04 |
5、主要项目出租情况
项目名称 | 所在位置 | 项目业态 | 权益比例 | 可出租面积(㎡) | 累计已出租面积(㎡) | 平均出租率 |
山东宝安江南城 | 威海市南海新区 | 商业 | 100% | 262.19 | 262.19 | 100% |
汉水琴台 | 武汉市 | 办公楼、商铺 | 100% | 7394.81 | 5338.06 | 72.2% |
新疆宝安江南城 | 巴州库尔勒市15号小区 | 商业 | 100% | 1070 | 1070 | 100% |
深圳宝安华宝综合楼 | 深圳市宝安区 | 办公、商业 | 100% | 1326.1 | 1326.1 | 100% |
深圳龙华世纪春城 | 深圳市龙华新区 | 商业 | 100% | 4999.68 | 4561 | 91.2% |
6、融资及向商品房承购人因银行抵押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况
公司利用金融机构贷款、各方股东按股权比例提供股东借款等方式开展地产业务融资,金融机构贷款主要为中长期银行贷款,利率区间主要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进行浮动。
本集团下属房地产子公司按房地产经营惯例为商品房承购人提供抵押贷款担保。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承担阶段性担保额为166,535万元,担保期限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商品房抵押登记办妥以及房产证交银行执管之日止。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是否与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概述披露相同
√ 是 □ 否
参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19年 | 2018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11,948,727,206.58 | 100% | 11,715,547,130.35 | 100% | 1.99% |
分行业 | |||||
高新技术行业 | 5,900,311,057.80 | 49.38% | 5,873,677,359.70 | 50.14% | 0.45% |
生物医药行业 | 3,097,156,723.69 | 25.92% | 2,480,605,754.72 | 21.17% | 24.85% |
房地产行业 | 2,624,213,094.80 | 21.96% | 3,032,572,486.14 | 25.89% | -13.47% |
其他行业 | 327,046,330.29 | 2.74% | 328,691,529.79 | 2.81% | -0.50% |
分产品 | |||||
营业收入 | 11,948,727,206.58 | 100.00% | 11,715,547,130.35 | 100.00% | 1.99% |
分地区 | |||||
中国大陆地区 | 9,717,907,585.89 | 81.33% | 10,077,899,190.75 | 86.02% | -3.57% |
中国大陆地区以外的国家和地区 | 2,230,819,620.69 | 18.67% | 1,637,647,939.60 | 13.98% | 36.22% |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高新技术行业 | 5,900,311,057.80 | 4,194,656,372.87 | 28.91% | 0.45% | -1.81% | 1.64% |
生物医药行业 | 3,097,156,723.69 | 1,678,298,397.56 | 45.81% | 24.85% | 30.17% | -2.21% |
房地产行业 | 2,624,213,094.80 | 1,561,628,698.77 | 40.49% | -13.47% | 4.74% | -10.34% |
其他行业 | 327,046,330.29 | 319,076,745.59 | 2.44% | -0.50% | -2.97% | 2.49% |
分产品 | ||||||
分地区 | ||||||
中国大陆地区 | 9,717,907,585.89 | 6,195,222,664.74 | 36.25% | -3.57% | -0.28% | -2.11% |
中国大陆地区以外的国家和地区 | 2,230,819,620.69 | 1,558,437,550.05 | 30.14% | 36.22% | 33.35% | 1.51%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19年 | 2018年 | 同比增减 |
高新技术行业 | 收入总额 | 元 | 5,900,311,057.80 | 5,873,677,359.70 | 0.45% |
生物医药行业 | 收入总额 | 元 | 3,097,156,723.69 | 2,480,605,754.72 | 24.85% |
房地产行业 | 收入总额 | 元 | 2,624,213,094.80 | 3,032,572,486.14 | -13.47%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 | 项目 | 2019年 | 2018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高新技术行业 | 直接材料 | 2,669,347,216.19 | 35.33% | 2,889,075,954.23 | 39.85% | -4.52% |
直接人工 | 339,563,302.62 | 4.49% | 319,729,503.68 | 4.41% | 0.08% | |
制造费用 | 1,018,908,745.31 | 13.49% | 943,889,946.01 | 13.02% | 0.47% | |
合并抵销 | -14,264,215.61 | -0.19% | -3,554,373.00 | -0.05% | -0.14% | |
生物医药行业 | 原辅材料 | 1,577,896,520.98 | 20.89% | 1,159,212,497.15 | 15.99% | 4.90% |
直接人工 | 75,343,207.93 | 1.00% | 70,776,084.63 | 0.98% | 0.02% | |
制造费用 | 91,892,019.77 | 1.22% | 80,907,116.46 | 1.12% | 0.10% | |
其他费用 | 39,673,586.50 | 0.53% | 60,931,248.48 | 0.84% | -0.32% | |
合并抵销 | -110,066,950.11 | -1.46% | -84,995,354.55 | -1.17% | -0.28% | |
房地产业 | 土地费用 | 531,650,776.22 | 7.04% | 245,284,647.89 | 3.38% | 3.65% |
建安工程费 | 752,911,747.98 | 9.97% | 862,214,605.90 | 11.89% | -1.93% | |
配套设施费 | 51,692,648.94 | 0.68% | 62,455,837.22 | 0.86% | -0.18% | |
其他费用 | 201,946,842.64 | 2.67% | 250,912,384.45 | 3.46% | -0.79% | |
合并增值成本摊销 | 17,144,566.91 | 0.23% | 62,667,368.82 | 0.86% | -0.64% | |
其他行业 | 直接材料 | 34,511,533.12 | 0.46% | 50,231,088.91 | 0.69% | -0.24% |
直接人工 | 113,168,675.73 | 1.50% | 114,875,334.23 | 1.58% | -0.09% | |
制造费用 | 34,971,438.42 | 0.46% | 72,491,646.35 | 1.00% | -0.54% | |
其他费用 | 128,439,441.92 | 1.70% | 94,495,315.66 | 1.30% | 0.40% | |
合并抵销 | 0.00 | 0.00% | -1,783,099.62 | -0.02% | 0.02% |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本报告期因股权收购及增资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3家,因新设立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9家;本报告期因处置股权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3家,因清算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5家。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2,788,273,733.23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23.23%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客户1 | 1,139,541,779.19 | 9.49% |
2 | 客户2 | 722,490,235.69 | 6.02% |
3 | 客户3 | 400,674,661.43 | 3.34% |
4 | 客户4 | 293,375,402.12 | 2.44% |
5 | 客户5 | 232,191,654.80 | 1.93% |
合计 | -- | 2,788,273,733.23 | 23.23%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661,215,031.41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0.40%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供应商1 | 183,139,524.51 | 2.88% |
2 | 供应商2 | 149,901,510.00 | 2.36% |
3 | 供应商3 | 118,451,868.57 | 1.86% |
4 | 供应商4 | 107,217,412.03 | 1.69% |
5 | 供应商5 | 102,504,716.30 | 1.61% |
合计 | -- | 661,215,031.41 | 10.40%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19年 | 2018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1,163,458,557.03 | 1,087,221,814.24 | 7.01% | 无重大变化 |
管理费用 | 725,127,292.89 | 733,836,797.77 | -1.19% | 无重大变化 |
财务费用 | 486,823,611.38 | 444,584,935.84 | 9.50% | 无重大变化 |
研发费用 | 400,788,674.37 | 370,862,736.96 | 8.07% | 无重大变化 |
4、研发投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以“建设一个以新材料为主的高科技产业集团”作为发展战略,聚焦于新材料、新能源汽车、军工、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在产业经营中注重培育以技术为核心的核心竞争力优势,鼓励所属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立创新机制,不断提升研发能力和创新能力。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2019年 | 2018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727 | 818 | -11.12%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5.49% | 6.01% | -0.52%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409,051,700.70 | 376,191,746.25 | 8.73%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3.42% | 3.21% | 0.21%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金额(元) | 8,263,026.33 | 5,329,009.29 | 55.06% |
资本化研发投入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2.02% | 1.42% | 0.60%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 | 2018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066,243,139.14 | 10,920,426,700.02 | 1.3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728,515,569.03 | 8,197,584,709.98 | 18.6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37,727,570.11 | 2,722,841,990.04 | -50.87%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068,254,471.83 | 6,216,422,578.26 | -50.64%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544,453,511.02 | 6,864,034,500.06 | -48.3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76,199,039.19 | -647,611,921.80 | 26.4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173,056,477.15 | 7,298,803,892.49 | -1.7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371,166,522.59 | 8,552,352,056.24 | -13.8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8,110,045.44 | -1,253,548,163.75 | 84.20%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80,989,801.11 | 841,943,433.22 | -19.12%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50.87%,主要原因系公司2018年度收到大额的项目合作方保证金而本期无相关事项发生、公司子公司宝利通本期贷款业务较同期扩张导致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引起经营性净流出、本期公司可销售房地产项目减少导致销售回笼减少。
2、本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上升26.47%,主要原因系主要系公司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41.84%导致本期投资活动流出的现金减少。
3、本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上升84.20%,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报告期内到期债务较上年同期减少导致本期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减少较多。
4、本报告期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下降19.12%,主要原因系受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下降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133,772.76万元,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少数股东损益合计)为71,197.84万元,两者之间存在较大差异的主要原因:本报告期资产减值发生额48,618.03万元、资产折旧摊销55,136.16万元未实际产生现金流出但直接减少了净利润;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及投资收益38,543.08万元增加净利润,但不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项目中核算。
三、非主营业务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投资收益 | 127,761,384.00 | 10.97%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损益 | 是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257,816,439.17 | 22.14% | 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否 |
资产减值 | -233,863,556.19 | -20.09% | 相关资产存在减值 | 否 |
营业外收入 | 28,882,553.28 | 2.48% | 收到拆迁补偿金、违约金收入 | 否 |
营业外支出 | 12,602,676.40 | 1.08% | 主要固定资产处理损失 | 否 |
信用减值 | -252,316,760.45 | -21.67% | 应收款项计提坏账 | 否 |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公司2019年起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或新租赁准则且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2019年末 | 2019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5,492,924,494.61 | 18.18% | 4,710,839,991.39 | 15.77% | 2.41% | |
应收账款 | 1,932,693,377.68 | 6.40% | 2,762,281,317.21 | 9.24% | -2.84% | |
存货 | 9,147,612,379.25 | 30.28% | 9,559,730,674.94 | 31.99% | -1.71% | |
投资性房地产 | 526,181,854.67 | 1.74% | 256,195,832.40 | 0.86% | 0.88% | |
长期股权投资 | 1,325,239,711.64 | 4.39% | 1,019,494,677.99 | 3.41% | 0.98% | |
固定资产 | 4,663,303,248.79 | 15.44% | 4,184,108,030.60 | 14.00% | 1.44% | |
在建工程 | 734,179,640.65 | 2.43% | 1,181,770,940.15 | 3.96% | -1.53% | |
短期借款 | 3,884,868,945.15 | 12.86% | 4,947,716,800.00 | 16.56% | -3.70% | |
长期借款 | 1,673,552,589.82 | 5.54% | 1,698,240,000.00 | 5.68% | -0.14% |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含衍生金融资产) | 528,123,908.82 | 163,894,163.85 | 393,172,326.96 | 441,682,735.75 | 576,661,076.23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390,682,149.92 | 93,922,275.32 | 18,550,000.00 | 1,980,000.00 | 428,178,515.99 | |||
应收款项融资 | 528,845,745.21 | 409,663,278.35 | ||||||
上述合计 | 1,447,651,803.95 | 257,816,439.17 | 411,722,326.96 | 443,662,735.75 | 1,414,502,870.57 | |||
金融负债 | 0.00 | 0.00 |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是 √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单位:元
项 目 | 年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252,430,532.93 | 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保证金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6,065,934.25 | 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质押 |
应收票据 | 25,301,355.16 | 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借款质押 |
应收账款 | 104,769,161.15 | 借款质押 |
长期股权投资(母公司) | 19,473,569.15 | 借款质押 |
投资性房地产 | 188,270,091.51 | 借款抵押 |
固定资产 | 455,607,282.21 | 借款抵押 |
固定资产 | 13,339,100.25 | 融资租赁资产 |
在建工程 | 24,545,943.79 | 抵押给担保人 |
无形资产 | 320,265,896.19 | 贷款抵押、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抵押 |
合 计 | 1,410,068,866.59 |
五、投资状况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136,081,500.00 | 117,979,973.26 | 15.34%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证券 | 证券 | 证券 | 最初投资 | 会计 | 期初账面 | 本期公允价 | 计入权益 | 本期购买 | 本期出售 | 报告期 | 期末账面 | 会计核算 | 资金 |
品种 | 代码 | 简称 | 成本 | 计量模式 | 价值 | 值变动损益 | 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金额 | 金额 | 损益 | 价值 | 科目 | 来源 |
境内外股票 | 300676 | 华大基因 | 378,135,625.57 | 公允价值计量 | 187,600,920.00 | 68,211,370.74 | 104,907,582.27 | 92,180,468.21 | 22,832,133.97 | 222,904,226.1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自有资金 | |
境内外股票 | 000572 | *ST海马 | 321,885,001.03 | 公允价值计量 | 142,710,000.00 | 25,335,044.22 | 26,274,301.88 | 33,622,785.87 | -15,724,516.01 | 119,637,000.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自有资金 | |
境内外股票 | 01810 | 小米集团-W | 41,107,988.26 | 公允价值计量 | 34,414,322.96 | -2,736,286.55 | 16,602,428.69 | 12,037,006.98 | -4,461,819.96 | 34,184,039.74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自有资金 | |
境内外股票 | 00700 | 腾讯控股 | 31,983,384.88 | 公允价值计量 | 40,718,756.10 | 8,926,202.34 | 15,761,054.00 | 31,776,787.54 | 8,621,590.58 | 33,309,041.83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自有资金 | |
境内外股票 | 000063 | 中兴通讯 | 22,726,582.57 | 公允价值计量 | 2,046,417.43 | 50,047,556.89 | 29,771,078.00 | 4,450,786.32 | 24,773,000.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自有资金 | ||
境内外股票 | 601607 | 上海医药 | 22,361,638.44 | 公允价值计量 | 24,676,945.00 | 3,370,201.95 | 35,873,471.89 | 43,019,227.81 | 3,217,639.68 | 20,348,173.45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自有资金 | |
境内外股票 | 600589 | 广东榕泰 | 20,505,864.76 | 公允价值计量 | 14,511,205.44 | 12,158,741.00 | 8,796,749.18 | 16,753,185.26 | 7,095,230.64 | 13,600,000.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自有资金 | |
境内外股票 | 06030 | 中信证券 | 11,397,540.50 | 公允价值计量 | -567,202.26 | 12,713,850.18 | 1,585,922.10 | -448,421.42 | 10,830,338.51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自有资金 | ||
境内外股票 | 02342 | 京信通信 | 8,503,657.46 | 公允价值计量 | 1,444,930.22 | 8,410,720.79 | 1,430,656.36 | 9,948,586.43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自有资金 | |||
境内外股票 | 688122 | 西部超导 | 4,269,540.00 | 公允价值计 | 2,590,320.00 | 5,860,850.00 | 5,936,150.00 | 8,451,170.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自有资金 |
量 | |||||||||||
期末持有的其他证券投资 | 58,226,429.11 | -- | 79,901,439.32 | 22,297,960.51 | 0.00 | 113,784,611.19 | 180,936,273.98 | 14,059,142.08 | 30,129,565.92 | -- | -- |
合计 | 921,103,252.58 | -- | 527,123,908.82 | 146,348,229.60 | 0.00 | 393,172,326.96 | 441,682,735.75 | 47,008,572.24 | 528,115,141.98 | -- | -- |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局公告披露日期 | 2019年04月30日 |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交易 对方 | 被出售股权 | 出售日 | 交易 价格 (万元) | 本期初起至出售日该股权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 (万元) | 出售对公司的影响 | 股权出售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占净利润总额的比例 | 股权出售定价原则 | 是否为关联交易 | 与交易对方的关联关系 | 所涉及的股权是否已全部过户 | 是否按计划如期实施,如未按计划实施,应当说明原因及公司已采取的措施 | 披露 日期 | 披露索引 |
山西晋沪碳素有限责任公司 | 山西贝特瑞28.75%的股权 | 2019年12月10日 | 10,028 | -433.55 | 产生投资收益3,391.81万元 | 11.26% | 双方协商 | 否 | 不适用 | 是 | 是 | 2019年12月10日 | 巨潮资讯网 |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 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生产经营锂离子电池正负极材料 | 439,569,900.00 | 8,302,812,773.09 | 4,121,222,143.82 | 4,390,059,430.22 | 798,367,130.39 | 666,337,377.27 |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中西药制造 | 431,053,891.00 | 3,285,443,251.14 | 2,556,925,879.44 | 2,705,396,243.00 | 424,599,462.77 | 359,967,239.62 |
天津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房地产开发、销售 | 50,000,000.00 | 1,203,087,453.30 | 149,909,443.27 | 1,330,969,217.43 | 293,701,687.32 | 220,027,408.41 |
深圳市丹晟恒丰投资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房地产开发、销售 | 50,000,000.00 | 1,006,662,643.39 | 98,491,207.04 | 668,818,933.33 | 275,788,724.61 | 206,639,384.28 |
武汉华博通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军工制造 | 50,000,000.00 | 460,407,866.45 | 202,425,105.86 | 168,894,180.65 | 37,693,426.60 | 33,798,997.53 |
湖北红莲湖旅游度假区开发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房地产开发、销售 | 31,110,000.00 | 509,375,062.22 | -200,410,177.71 | 17,837,933.18 | -21,287,596.97 | -32,672,201.85 |
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项目投资 | 50,000,000.00 | 2,952,216,814.64 | -46,482,038.77 | 121,904.80 | -60,808,048.71 | -82,430,653.90 |
集安市古马岭金矿有限责任公司 | 子公司 | 矿业开采 | 241,875,000.00 | 502,353,830.92 | -144,380,786.66 | 15,825,629.77 | -104,608,338.33 | -107,417,582.76 |
深圳市大地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电机及控制器生产、销售 | 102,796,000.00 | 495,270,400.91 | -24,640,542.18 | 168,119,828.20 | -142,992,238.94 | - 141,388,547.77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海南金诚信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无重大影响 |
广东锦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无重大影响 |
深圳市和创诚技术有限公司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无重大影响 |
湖北洪龙大健康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新设 | 无重大影响 |
湖北宝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新设 | 无重大影响 |
武汉马研康技术有限公司 | 新设 | 无重大影响 |
武汉马和堂技术有限公司 | 新设 | 无重大影响 |
武汉马仁堂技术有限公司 | 新设 | 无重大影响 |
深圳市深宝恒基实业有限公司 | 新设 | 无重大影响 |
惠州市鼎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新设 | 无重大影响 |
贝特瑞(江苏)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新设 | 无重大影响 |
IPE MEDICAL LIMITED | 新设 | 无重大影响 |
武汉马应龙达安基因诊断技术有限公司 | 清算 | 无重大影响 |
湖北信息安全产业基地有限公司 | 清算 | 无重大影响 |
湖北省鼎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清算 | 无重大影响 |
四川贝氏新材料有限公司 | 清算 | 无重大影响 |
贵州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清算 | 无重大影响 |
新疆宝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出售股权 | 无重大影响 |
深圳市益药益家电商有限公司 | 出售股权 | 无重大影响 |
山西贝特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出售股权 | 对2019年度公司净利润达10%以上 |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1、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期净利润同比上升38.42%,主要系销售收入的持续增长及处置股权取得投资收益所致。
2、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期净利润同比上升104.29%,主要系销售收入持续增长及投资证券的市值上升所致。
3、天津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期净利润同比上升847.15%,主要系江南城项目报告期内结转收入所致。
4、深圳市丹晟恒丰投资有限公司本期净利润同比下降68.52%,主要系新彩苑项目报告期内结转收入减少所致。
5、武汉华博通讯有限公司本期净利润同比上升92.68%,主要系股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6、湖北红莲湖旅游度假区开发有限公司本期净利润同比下降178.89%,主要系销售收入下降所致。
7、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期净利润同比上升44.62%,主要系投资的证券市值增长所致。
8、集安市古马岭金矿有限责任公司本期净利润同比下降20.64%,主要系销售收入下降所致。
9、深圳市大地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本期净利润同比上升24.81%,主要系销售毛利上升所致。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发展战略
本集团致力于“建设一个以新材料为主的高科技产业集团”。
(二)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面临的市场竞争格局
新材料行业作为国家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在“中国制造2025”和“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等政策的持续推动下,新材料行业保持快速发展的趋势。随着新材料核心技术的突破以及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新能源、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等下游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大力发展对上游新材料需求的拉动,新材料行业具备广阔的发展前景,持续具备投资机会和价值。面对庞大的新材料市场,本集团将把握技术与市场两大维度,继续深耕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持续强化经营和不断发掘新的产业投资机会。
医药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一直保持增长态势。在当前中国经济发展、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的大背景下,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快,人们对健康的关注和医疗保健的需求日益提高。随着《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及相关细则的发布,全面健康理念正在加快落地,“健康中国”战略持续推进,未来医药行业仍将在深化改革中前行,尤其是随
着新医改政策的不断推进,4+7带量采购、一致性评价、辅助用药目录、重点监控目录、药房分级分类管理、GMP飞行检查等一系列政策和措施陆续实施落地,深刻影响着医药行业各个领域,医药行业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本集团生物医药板块将秉持稳健而进取的原则,持续进行技术创新与商业模式升级。“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已成为房地产行业调控的总基调,中央明确“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各地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调控目标,按照“因城施策”的基本原则适度保持政策优化空间和灵活性的同时,确保宏观经济稳定与房地产市场稳定实现较好的平衡。本集团将进一步抓销售、去库存、促回笼,提升房地产经营效率,改善经营效益。
(三)2020年经营计划
2020年,本集团将结合自身发展战略规划与当前经济环境,以《宝安宪章》统领全局,坚持“证券化、轻资产、低负债、高效率”的基本策略,以人才与机制的有机融合为基本手段,贯彻落实“增收、降耗、提质、升级”的工作方针,实现本集团稳定、健康、持续发展。
1、高新技术产业和生物医药产业
本集团高新技术产业和生物医药产业将围绕“推精益、控成本、提品质、增效益”的思路,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积极推动并深化精益管理工作,加强成本管控与质量管控,加快周转,强化供产销平衡,提高经营绩效。
第二,积极推行全面预算管理、绩效管理,严格应收账款管理和存货管理,严控财务风险;抓实绩效考核,实现组织目标与个人目标的协调统一。
第三,注重产品研发和技术升级,提升营销能力,优化市场结构和客户结构,提高盈利水平。
第四,深化“三力系统”和“四定工程”,强化青年骨干培养,深化“人单合一”模式的实践。
2、房地产业
本集团房地产业将围绕“抓销售、去库存、促回笼”的思路,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针对存量项目,以去库存、加快资金回笼为主要任务目标,做好存量资产调整等工作。
第二,针对新项目,以缩短开发周期、达到结转条件、提升利润、加快资金回笼为主要任务目标,做好质量管理和成本控制工作;同时做好风险管控和效率提升。
2020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严重冲击,本集团将积极响应各级政府对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积极采取相关的应对措施,在防控疫情的同时做好生产经营管理,严格执行所在地复工复产政策,合理安排物资供应和生产任务,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有序开展。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高新技术产业
(1)行业政策风险:本集团高新技术产业涉及新材料、新能源汽车、军工等领域,部分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和地方关于新能源汽车车辆补贴、政府相关税费或补助、军队改革等方面政策调整,都将可能对企业经营发展产生影响。
(2)技术替代风险:当前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迅速,行业竞争环境日趋激烈,本集团所属高新技术企业必须通过不断研发和创新来适应市场变化和客户需求,如果产品技术不能保持领先优势或具备持续创新能力,将可能面对被淘汰的风险。
(3)安全生产和环保风险:随着本集团高新技术产业规模逐步扩大,相关企业所面对的安全生产和环保方面的压力也在增加,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会存在因设备故障、人为操作不当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安全生产和环保方面事故的风险。
应对措施:本集团所属高新技术企业将积极推行精益管理,严控成本,提升品质,加快周转,减少库存,同时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加快资金回笼,降低应收账款风险;加大研发投入,建立创新机制,积极开发新产品、新客户、新市场,同时加强与客户合作开发模式,快速响应客户需求,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大力推行安全生产和环保标准化体系建设,增强各级管理干部和员工风险意识管理,落实各级安全生产和环保事故责任。
2、生物医药产业
(1)行业政策风险:本集团生物医药产业涉及药品生产经营、医院诊疗服务、生物农业等领域,受国家各种相关法规及行业政策影响较大,如两票制、药价改革、分级诊疗、社会资本办医、药品集中采购、税收等政策的变化都将可能对企业
经营产生影响。
(2)新业务拓展风险:本集团生物医药产业传统业务面临瓶颈,亟需通过拓展新业务或整合现有产业链资源来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若新业务持续未能实现突破,将可能制约企业的发展。
(3)质量安全风险:无论是中药、西药、药妆或是生物农药,产品质量受原材料采购以及产品生产、运输、贮存和使用等多个环节影响,任何环节的疏漏都可能对产品质量造成影响,给社会带来危害,给企业带来风险。
应对措施:本集团所属生物医药企业将高度关注相关产业政策的发展方向,增强对行业重大信息和敏感信息的分析能力,及时把握行业发展变化趋势,主动应对,规避风险,同时寻求发展机遇;创新营销方式,发展相关性业务、补充性业务和延展性业务,提升运营效益;推动产品和服务升级,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创新商业模式,拓展定位空间、加快平台建设,整合上下游社会资源,扩大经营规模;始终将产品质量安全放在头等位置,以体系标准为指导,以责任意识为保障,不断加强品质管理,优化生产流程,严防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3、房地产业
(1)政策与市场风险:近年来,为了引导和促进房地产行业持续稳定增长,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力度明显加大,并一直在加快建立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总体来看,房地产政策调控仍坚持“房住不炒”的总基调不变,因城施策,分类指导以及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将可能对本集团房地产业务产生一定影响。
(2)行业周期性风险:本集团房地产业与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密切相关,行业发展与国民经济的景气度有较强的关联性,受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城镇化进程等宏观经济因素的综合影响较大,而现阶段国内经济形势面临较多不确定因素,若未来国内经济增速放缓或宏观经济出现周期性波动,将可能对本集团房地产业务产生一定影响。
(3)库存压力风险:本集团部分房地产项目仍存在一定的库存压力,若未来去库存工作持续未能改善,将可能影响本集团房地产业资金回笼。
应对措施:本集团所属房地产企业将不断提升风险控制和经营管理水平,把握市场机会和政策节奏,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应对政策影响;围绕“抓销售、去库存、促回笼”的思路,进一步严抓在建项目、新项目工程进度,缩短开发周期,尽早实现销售和资金回笼,加快周转速度;把握市场机遇,提升销售能力,加快去库存,加速资金回笼,盘活资产。
随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全球经济运行产生的严重冲击以及对国内外经济形势产生的深刻复杂变化,给本集团经营业务带来挑战,本集团将持续关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发展情况,积极应对其可能对本集团生产经营等方面的影响。
十、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
1、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报告期内,公司接到诸多公众投资者关于公司经营情况的咨询电话,公司均按《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避免出现选择性信息披露的前提下,认真做出答复。
第五节重要事项
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执行利润分配政策。2019年6月27日,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司以总股本2,149,344,9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0元(含税)、每10股送0股、每10股转增2股。公司于2019年7月13日发布了《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7月1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7月22日。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在报告期内按时实施完毕。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 不适用 |
公司近3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
1、2017年度,公司以总股本2,149,344,971股为基数,每10股派0.2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2018年度,公司以总股本2,149,344,971股为基数,每10股派0.20元(含税),每10股转增2股;
3、2019年度,公司拟以总股本2,579,213,965股为基数,每10股派0.2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分红年度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的金额 | 以其他方式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2019年 | 51,584,279.30 | 301,136,296.48 | 17.13% | 0.00 | 0.00% | 51,584,279.30 | 17.13% |
2018年 | 42,986,899.42 | 213,780,584.63 | 20.11% | 0.00 | 0.00% | 42,986,899.42 | 20.11% |
2017年 | 42,986,899.42 | 133,203,837.23 | 32.27% | 0.00 | 0.00% | 42,986,899.42 | 32.27%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20 |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 2,579,213,965 |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 | 51,584,279.30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 51,584,279.30 |
可分配利润(元) | 230,393,345.77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 100% |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 |
其他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 |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301,136,296.48元(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母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178,079,602.89元,减按母公司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17,807,960.29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98,603,472.44元,加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年初未分配利润14,505,130.15元,减报告期分派2018年度现金红利42,986,899.42元,2019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 230,393,345.77元。母公司2019年12月31日资本公积142,491,384.22元,其中符合转增股本条件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为 56,604,349.555元。母公司2019年12月31日盈余公积277,871,327.58元,根据《公司法》规定,母公司留存的盈余公积尚不符合转增股本条件。 本公司拟以总股本2,579,213,96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0元(含税)、每10股送0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贺德华 | 股份减持承诺 | 贺德华先生承诺其目前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在未来两年内不再卖出,若违反上述承诺,卖出股票所得归公司所有。 | 2018年03月19日 | 2018年3月19日至2020年3月19日 | 履行完毕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不适用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五、董事局、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①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经本公司第十三届董事局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4月29日决议通过,本集团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金融工具准则。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所有已确认金融资产,其后续均按摊余成本或公允价值计量。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以本集团该日既有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的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该金融资产上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三类:按摊余成本计量、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及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其中,对于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及财务担保合同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本集团追溯应用新金融工具准则,但对于分类和计量(含减值)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不一致的,本集团选择不进行重述。因此,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本集团调整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未予重述。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集团的主要变化和影响如下:
本集团持有的个别理财产品等,原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由于其合同现金流量不仅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集团在2019年1月1日及以后将其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本集团在日常资金管理中将部分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或贴现,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因此,本集团在2019年1月1日及以后将该等应收票据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金融资产类别,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
本集团在日常资金管理中将部分特定客户的应收款项通过无追索权保理进行出售,针对该部分特定客户的应收款项,
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因此,本集团在2019年1月1日及以后将该等特定客户的应收款项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金融资产类别,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A首次执行日,前后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对比表a、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2018年12月31日(变更前) | 2019年1月1日(变更后) | ||||
项目 | 计量类别 | 账面价值 | 项目 | 计量类别 | 账面价值 |
货币资金 | 摊余成本 | 4,710,839,991.39 | 货币资金 | 摊余成本 | 4,710,839,991.39 |
公允价值计量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527,123,908.82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528,123,908.82 |
应收票据 | 摊余成本 | 751,612,374.70 | 应收票据 | 摊余成本 | 314,316,966.41 |
应收款项融资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432,336,237.39 | |||
应收账款 | 摊余成本 | 2,855,015,738.30 | 应收账款 | 摊余成本 | 2,762,281,317.21 |
应收款项融资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96,509,507.82 | |||
其他应收款 | 摊余成本 | 816,076,023.54 | 其他应收款 | 摊余成本 | 812,685,986.47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摊余成本 | 237,733,899.90 | 237,733,899.90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以成本计量(其他) | 1,000,000.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1,000,000.00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11,157,486.11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390,682,149.92 | |
以成本计量(权益工具) | 330,093,169.76 |
b、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2018年12月31日(变更前) | 2019年1月1日(变更后) | ||||
项目 | 计量类别 | 账面价值 | 项目 | 计量类别 | 账面价值 |
货币资金 | 摊余成本 | 262,090,864.34 | 货币资金 | 摊余成本 | 262,090,864.34 |
公允价值计量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218,370,685.44 | 公允价值计量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218,370,685.44 |
其他应收款 | 摊余成本 | 8,432,990,355.26 | 其他应收款 | 摊余成本 | 8,432,970,830.91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以成本计量(权益工具) | 69,644,051.12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83,196,801.12 |
B首次执行日,原金融资产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金融资产账面价值的调节表a、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变更前)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2019年1月1日(变更后) |
摊余成本: | ||||
应收票据 | 751,612,374.70 | |||
减:转入应收款项融资 | 432,336,237.39 | |||
重新计量:预计信用损失准备 | -4,959,170.90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314,316,966.41 | |||
应收账款 | 2,855,015,738.30 |
减:转入应收款项融资 | 97,484,351.33 | |||
重新计量:预计信用损失准备 | 4,749,930.24 |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2,762,281,317.21 | |||
其他应收款 | 816,076,023.54 | |||
重新计量:预计信用损失准备 | -3,390,037.07 |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812,685,986.47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原准则) | 1,000,000.00 | |||
减:转入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00,000.00 |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原准则) | 330,093,169.76 | |||
减:转入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330,093,169.76 |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原准则) | 527,123,908.82 | |||
减:转入交易性金融资产 | 527,123,908.82 |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加:自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原准则)转入 | 527,123,908.82 | |||
加:自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原准则)转入 | 1,000,000.00 |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528,123,908.82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
加:自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原准则)转入 | 341,250,655.87 | |||
重新计量: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 | 49,431,494.05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390,682,149.92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原准则) | 11,157,486.11 |
减:转入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1,157,486.11 |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 | |||
应收款项融资 | —— | |||
加:从应收票据转入 | 432,336,237.39 | |||
加:从应收账款转入 | 97,484,351.33 | |||
重新计量: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 | -974,843.51 |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528,845,745.21 |
b、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变更前)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2019年1月1日(变更后) |
摊余成本: | ||||
其他应收款 | 8,432,990,355.26 | |||
重新计量:预计信用损失准备 | -19,524.35 |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8,432,970,830.91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原准则) | 69,644,051.12 | |||
减:转入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69,644,051.12 |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原准则) | 218,370,685.44 | |||
减:转入交易性金融资产 | 218,370,685.44 |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加:自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原准则)转入 | 218,370,685.44 |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218,370,685.44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
加:自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原准则)转入 | 69,644,051.12 | |||
重新计量: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 | 13,552,750.00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83,196,801.12 |
C首次执行日,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调节表a、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计量类别 | 2018年12月31日(变更前)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2019年1月1日(变更后) |
摊余成本: |
应收票据减值准备 | 4,959,170.90 | 4,959,170.90 | ||
应收账款减值准备 | 257,035,100.98 | -4,749,930.24 | 252,285,170.74 | |
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 | 140,288,322.80 | 3,390,037.07 | 143,678,359.87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 52,423,653.33 | -52,423,653.33 |
b、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计量类别 | 2018年12月31日(变更前)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2019年1月1日(变更后) |
摊余成本: | ||||
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 | 291,686,204.50 | 19,524.35 | 291,705,728.85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 17,440,368.00 | -17,440,368.00 |
D首次执行日,对财务报表其他资产项目的影响a、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 (变更前) | 调整金额 | 2019年1月1日 (变更后) |
长期股权投资 | 1,031,062,795.88 | -11,568,117.89 | 1,019,494,677.99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12,116,376.28 | -2,943,945.51 | 509,172,430.77 |
b、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 (变更前) | 调整金额 | 2019年1月1日 (变更后)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41,075,286.90 | 971,904.50 | 142,047,191.40 |
注:长期股权投资调整,系根据本集团联营企业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所产生的影响数中,本集团所享有的份额确定。E首次执行日,对股东权益项目的影响a、合并财务报表层面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 (变更前) | 调整金额 | 2019年1月1日 (变更后) |
其他综合收益 | 51,627,453.07 | -4,638,374.52 | 46,989,078.55 |
未分配利润 | 1,975,553,972.79 | 24,220,882.10 | 1,999,774,854.89 |
少数股东权益 | 5,179,965,308.41 | 9,679,235.56 | 5,189,644,543.97 |
b、公司财务报表层面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变更前) | 调整金额 | 2019年1月1日 (变更后) |
未分配利润 | 98,603,472.44 | 14,505,130.15 | 113,108,602.59 |
②财务报表格式变更
财政部于2019年4月、9月分别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合并财务报表格式作出了修订,本公司已根据其要求按照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编制财务报表。主要变化如下:
A、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行项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行项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B、新增“应收款项融资”行项目;C、列报于“其他应收款”或“其他应付款”行项目的应收利息或应付利息,仅反映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可收取或应支付,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收到或支付的利息;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包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D、明确“递延收益”行项目中摊销期限只剩一年或不足一年的,或预计在一年内(含一年)进行摊销的部分,不得归类为流动负债,仍在该项目中填列,不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行项目;E、将“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自“其他收益”行项目前下移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行项目
后,并将“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列于“资产减值损失”行项目之前;F、“投资收益”行项目的其中项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本集团根据上述列报要求相应追溯重述了比较报表。
七、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八、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因股权收购及增资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3家,因新设立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9家;本报告期因处置股权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3家,因清算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5家。
九、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2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八年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刘钧、赵文凌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一年 |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本年度,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十、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诉讼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因本公司分别为深圳石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石化集团有限公司、深圳石化塑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借款提供担保并代其偿还本金及利息等合计人民币14,908.61万元事项,本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上述公司分别偿还本公司代偿的借款本金及利息。 | 14,908.61 | 否 | 被告无力还债,本公司至今未能追回。本公司已向法院申请此三家被告公司破产。 | 被告之一深圳石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一案经深圳中院裁定不予受理。 | 被告所欠债款追讨中。 | 不适用 | |
2007年,因华浩源合作房地产项目权益产生纠纷,本公司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深圳市华浩源投资有限公司,请求判决确认深圳市华浩源投资有限公司在“布吉华浩源项目”中已无权益,并退还多分配的5,243.46万元;深圳市华浩源投资有限公司提起反诉,要求本公司返还其剩余权益3,579.44万元及支付银行逾期贷款利息、违约金、赔偿金等。 | 1,875.36 | 否 | 2010年2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定深圳市华浩源投资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支付人民币2,155.36万元,深圳市华浩源投资有限公司拥有未售商铺1,271.7平方米的产权,其他房产产权归本公司,驳回两家公司其他诉讼请求。深圳市华浩源投资有限公司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省高院(2010)粤高法民一终字第89号终审判定华浩源公司需向本公司支付1,875.36万元,华浩源B区会所产权属华浩源公司,其余基本维持原判。 | 2011年11月,自然人吴堂香申请华浩源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号为(2011)深中法民七清算字第20号。本公司已将(2010)粤高法民一终字第89号判决书中判定的1,875.36万元债权申报到华浩源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债权中。2014年9月15日,收到破产分配第一次分配款937.11万元。2016年8月24日,收到破产分配第二次分配款214.5533万元。目前破产清算程序仍在进行中。 | 不适用 | |
2014年8月25日,本集团子公司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与胡志强、胡志群、深圳市云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回购协议》,该回购协议约定胡志强应回购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市云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370万股股票,胡志群应就胡志强支付股权回购款、利息及违约金等承担连带 | 1,920.47 | 否 | 罗湖区人民法院于2016年1月18日受理本案,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同时申请了财产保全,罗湖区人民法院于2016年2月17日依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申请查封了被告胡志强名下的五套房产 | 2019年6月27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令:一、胡志强向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支付股权回购款999万元及违约金2,349,735元(截止2014年 | 截至目前胡志强和深圳市星力达通讯有限公司均未执行判决,公司拟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不适用 |
责任,因胡志强、胡志群未依约履行回购义务及担保责任,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向罗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判令胡志强依约回购股票并支付回购款、利息及违约金合计1,920.47万元,胡志群等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 | (房产均已抵押给相关银行)。2017年10月11日,罗湖区人民法院送达一审判决:一、胡志强向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支付股权回购款999万元及违约金2,349,735元(截止2014年8月31日,其后的违约金以999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至款项清偿之日止。);二、深圳市星力达通讯有限公司、长沙市云海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及深圳市云海通讯集成有限公司对胡志强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深圳市星力达通讯有限公司、长沙市云海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及深圳市云海通讯集成有限公司不服上述判决,并已于2017年10月23日向罗湖区人民法院递交了上诉状。 | 8月31日,其后的违约金以999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至款项清偿之日止。);二、深圳市星力达通讯有限公司对胡志强应支付的股权回购款999万元及以999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至2017年8月30日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
1993年2月10日,深圳宝安新锋综合贸易部与本集团及深圳市亿汇科技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签署了《租赁土地协议书》,约定本集团等四公司将位于宝安县观澜镇松元下村向西小组的40亩土地租赁给深圳宝安新锋综合贸易部使用,租期为1993年2月10日至2042年6月27日,租金总计为799.92万元整。2016年4月20日,涉案土地被深圳市规划国土委龙华管理局批准建设为振能小学,王新锋以其为深圳宝安新锋综合贸易部实际经营者且无法继续使用涉 | 3,286.41 | 否 | 宝安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新锋与案件没有直接利害关系,其作为原告主体不适格,遂于2018年12月6日依法裁定驳回王新锋的起诉。王新锋不服上述裁定,已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于2019年8月14日作出终审裁定:驳回王新锋的上诉,维持原裁定。 | 已结案。 | 不适用 |
案土地为由,于2016年11月14日以其个人名义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与本集团等四公司签署的上述《租赁土地协议书》无效,并要求返还租金799.92万元、租金的占用利息1,486.49万元,可得利益损失1,000.00万元,并诉请本集团等四公司对上述款项的支付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
1993年2月10日,深圳宝安新锋综合贸易部与本集团及深圳市亿汇科技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签署了《租赁土地协议书》,约定本集团等四公司将位于宝安县观澜镇松元下村向西小组的40亩土地租赁给深圳宝安新锋综合贸易部使用,租期为1993年2月10日至2042年6月27日,租金总计为799.92万元整。2016年4月20日,涉案土地被深圳市规划国土委龙华管理局批准建设为振能小学,新锋综合贸易部称其与深圳宝安新锋综合贸易部系同一主体且无法继续使用涉案土地为由,遂于2020年1月8日向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与本集团等四公司签署的上述《租赁土地协议书》无效,并要求返还租金799.92万元、租金的占用利息1635.31万元,并诉请本集团等四公司对上述款项的支付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2,434.51 | 否 | 原拟定于2020年4月16日开庭审理,但因有部分当事人未能送达,法院将另行择期开庭审理。 | 暂未开庭审理,尚未审结。 | 暂未开庭审理,尚未审结。 | 不适用 | |
2014年5月15日,本集团与潘多军、新疆鹏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签署了《股权转让及债务清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上述补充协议约定潘多军以17,457,200元的价格收购本集团所持有的新疆鹏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300万股份。因潘多军未依约支付上述股份转让款,本集团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 | 2,891.64 | 否 | 2018年6月5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送达一审判决,判令:一、被告潘多军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17,457,200元及利息(以股权转让款本金 | 公司于2018年8月10日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因新疆鹏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等八家关联公司已于2018年8月5日被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 | 破产程序正在进行中,尚未进行破产财产分配。 | 不适用 |
讼,诉请该院判令:一、潘多军向本集团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17,457,200元及暂计至2017年7月31日的利息6,459,164元(其后的利息,按年利率12%计算至款项全部清偿之日止);二、确认潘多军交纳的履约保证金500万元归本集团所有;三、潘多军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含受理费、财产保全费用、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等费用);四、鹏远新材及乌鲁木齐鹏基顺达物流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三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责任。 | 17,457,200元为基数,从2014年6月30日起按年利率12%标准计算至还清前述股权转让款之日止);二、确认被告潘多军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整归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有;三、被告新疆鹏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潘多军前述判决第一项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法院裁定合并破产,罗湖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9月20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未执行到财产。本案债权已申报至新疆鹏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破产程序正在进行中。 | |||||
2014年5月15日,本集团与潘多军、新疆鹏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签署了《股权转让及债务清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上述补充协议约定新疆鹏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应在2014年6月30日前偿清所欠本集团借款13,937,200元。因新疆鹏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依约支付上述借款,本集团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判令:一、鹏远新材支付借款本金13,937,200元及暂计至2017年7月31日的利息15,707,224.40元(其后的利息,按日1‰计算至款项全部清偿之日止);二、鹏远新材支付违约金1,000万元;三、鹏远新材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含受理费、财产保全费用、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等费用);四、潘多军及乌鲁木齐鹏基顺达物流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二、三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责任。 | 3,964.44 | 否 | 2018年6月5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送达一审判决,判令:一、被告新疆鹏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借款本金人民币13,937,200元及利息(以借款本金13,937,200元为基数,从2014年6月30日起按年利率24%标准计算至还清前述借款之日止);二、驳回原告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 公司于2018年8月10日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因新疆鹏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等八家关联公司已于2018年8月5日被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裁定合并破产,罗湖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9月20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未执行到财产。本案债权已申报至新疆鹏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破产程序正在进行中。 | 破产程序正在进行中,尚未进行破产财产分配。 | 不适用 | |
因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陕西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拖欠本集团子公司深圳市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货款,深圳市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 | 23,160.49 | 否 | 在诉讼过程中,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深圳市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已查封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所属的 | 2019年11月7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对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的破产申请,深圳市 | 破产程序正在进行中,尚未进行破产财产分配。 | 不适用 |
请该院判令:一、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陕西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2,216.30万元、违约金944.19万元;二、保证人李金林对前述第一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责任;三、本案诉讼费用由上述被告承担。 | 59030.15㎡土地使用权,查封冻结了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所持有的22家子公司股权、54辆汽车、1079项专利权,并查封冻结了保证人李金林持有的坚瑞沃能2,479.7220万股股票。2019年12月29日法院安排再次开庭,但沃特玛破产管理人当庭提出中止审理,法院已准许中止审理。 | 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3月9日将本案债权申报至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于2020年4月14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 |||||
因江西佳沃新能源有限公司拖欠本集团子公司深圳市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货款,深圳市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该院判令:一、江西佳沃新能源有限公司支付货款、利息合计1,931.92万元;二、保证人李金林对前述第一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责任;三、本案诉讼费用由上述被告承担。 | 1,931.92 | 否 | 在诉讼过程中,宝安区人民法院依深圳市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查封了江西佳沃新能源有限公司部分机器设备。 | 在诉讼期间,双方达成和解,被告以其所有的电池包等资产抵偿债务,且抵债资产已经部分交付深圳市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7月10日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提出撤诉。 | 已经履行完毕。 | 不适用 | |
因荆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拖欠本集团子公司深圳市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货款,深圳市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向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该院判令:一、荆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支付货款及违约金合计2,193.32万元;二、保证人李金林对前述第一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责任;三、本案诉讼费由上述被告承担。 | 2,193.32 | 否 | 在诉讼过程中,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深圳市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查封了荆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部分机器设备及存货。2019年5月31日收到一审判决:荆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后15日内向原告支付货款2,030.4万元及利息,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不服上 | 2019年11月7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对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的破产申请,深圳市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已将本案债权申报至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于2020年4月14日召开第一次债权 | 破产程序正在进行中,尚未进行破产财产分配。 | 不适用 |
述一审判决并提出上诉,后因荆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未按期缴纳诉讼费,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按撤回上诉处理。现上述一审判决已生效。 | 人会议。 | ||||||
因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拖欠本集团子公司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科研项目专项资金,贝特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该院判令:一、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支付专项资金1,080.00万元;二、本案诉讼费由上述被告承担。 | 1,080.00 | 否 | 2019年1月17日收到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书,判令: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国家支付给原告的科研资助经费1,080.00万元。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不服上述判决已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因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未缴纳上诉费,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按撤回上诉处理,上述一审判决已生效。 | 2019年11月7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对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的破产申请,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3月11日将本案债权申报至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于2020年4月14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 破产程序正在进行中,尚未进行破产财产分配。 | 不适用 | |
因河南国能电池有限公司拖欠本集团子公司深圳市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的货款,深圳市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该院判令:一、河南国能电池有限公司、北京国能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偿还河南国能电池有限公司拖欠深圳市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的货款、利息合计20,179.50万元;二、判令担保人郭伟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三、本案诉讼费用由上述被告承担。 | 20,179.50 | 否 | 2019年10月14日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一、被告河南国能电池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向原告深圳市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98,352,020元;二、被告河南国能电池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向原告深圳市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三、 | 已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正在执行中。 | 已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正在执行中。 | 不适用 |
被告北京国能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郭伟对上述第一、二判项所列明的被告河南国能电池有限公司所负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驳回原告深圳市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 |||||||
因赣州鑫磊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鑫磊”)及其实际控制人钟小伟隐瞒重大信息,误导本集团的投资行为,本集团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该院判令:一、判令撤销签署的《增资扩股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二、判令赣州鑫磊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返还本集团投资款2,850万元人民币;三、判令赣州鑫磊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集团赔偿损失280万元(按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算至付清日,暂计算至2018年8月30日);四、判令钟小伟对本集团的上述投资款和损失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判令赣州鑫磊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钟小伟承担律师费80万元(上述合计3,210万元);六、判令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对上述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七、判令本案诉讼费由上述被告承担。 | 3,210.00 | 否 | 在诉讼过程中,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依本集团申请查封了赣州鑫磊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钟小伟的房产、股权及账户。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并进行了上诉,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3月29日裁定驳回上诉。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8月21日开庭审理了本案,目前暂未判决。 | 正在审理中,尚未结案。 | 正在审理中,尚未结案。 | 不适用 | |
河南国能电池有限公司以产品质量问题为由在郑州市中牟县人民法院提起8宗诉讼案件,诉请该院判令本集团子公司深圳市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合计支付经济损失7,727.04万元;诉讼费用由深圳市贝特瑞纳米 | 7,727.04 | 否 | 深圳市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经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案件移交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因河南国能电池有限 | 已结案。 | 已结案。 | 不适用 |
科技有限公司支付。 | 公司未按期缴纳案件受理费,2019年9月18日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全部案件按河南国能电池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
因河南国能电池有限公司、北京国能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拖欠本集团子公司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货款,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该院判令:一、河南国能电池有限公司、北京国能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偿还货款、利息合计4,213.01万元;二、判令担保人郭伟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三、本案诉讼费用由河南国能电池有限公司、北京国能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郭伟承担。 | 4,213.01 | 否 |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11月21日作出一审判决:一、被告北京国能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国能电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同给付原告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欠款33,271,451.62元;二、被告北京国能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国能电池有限公司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给付原告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逾期付款利息;三、被告郭伟对本判决第一项、第二项向原告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给付责任;四、驳回原告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 已向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正在执行中。 | 已向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正在执行中。 | 不适用 | |
因肇庆遨游动力电池有限公司拖欠本集团子公司深圳市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的货款,深圳市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向肇庆市四会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该院判令:一、肇庆遨游动力电池有限公司支付货款、利息合计3,155.79万元。二、本案诉讼费用由肇庆遨游动力 | 3,155.79 | 否 | 2019年3月25立案。诉讼过程中肇庆市四会市人民法院依深圳市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查封了肇庆遨游动力电池有限公司名下土地厂房(已有抵押、查封)、三辆汽车。2019年6月6日收到一审判 | 已向肇庆市四会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正在执行中。 | 已向肇庆市四会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正在执行中。 | 不适用 |
电池有限公司承担。 | 决:肇庆遨游动力电池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20日内支付货款27,616,000元(判决时的货款余额)及逾期付款违约金。 | ||||||
河南国能电池有限公司以产品质量问题为由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诉请该院判令本集团子公司深圳市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赔偿河南国能电池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合计5,125.60万元;诉讼费用由深圳市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后原告将诉讼标的变更为8,689万元并申请追加本集团子公司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共同被告。 | 8,689.00 | 否 | 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本集团子公司深圳市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2019年8月22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本案移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处理。2019年8月底郑州中院裁定本案移交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河南国能电池有限公司对上述裁定不服并提起上诉。2019年10月21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原裁定。该案尚在移送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中。 | 正在审理中,尚未结案。 | 正在审理中,尚未结案。 | 不适用 | |
因哈尔滨光宇电源股份有限公司拖欠本集团子公司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贝特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货款,经债权转让(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贝特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货款将其对哈尔滨光宇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转让给深圳市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后,本集团子公司深圳市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向哈尔滨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该院判令:一、被告支付货款1354.19万元及逾期付款损失22.56万 | 1,403.83 | 否 | 2019年12月10日立案,2019年12月27日哈尔滨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出具调解书:截止调解书出具日,被告尚欠货款1124.19万元,被告分四期支付:2019年12月31日前支付120万元,2020年1月22日前支付350万元,20202年2月29日前支付300万元,余款354.19万元,于2020年3月31日前付清。 | 已调解结案。 | 调解书已履行完毕。 | 不适用 |
元,;二、被告承担原告律师费27.08万元。 | |||||||
因荣成华泰汽车有限公司拖欠本集团子公司深圳市大地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货款,深圳市大地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荣成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该院判令:一、被告支付货款1,594.54万元及利息损失;二、本案保全费用、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 1,594.54 | 否 | 2019年4月18日立案,2019年10月14日开庭审理,2019年11月22日荣成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荣成华泰汽车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大地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5,806,971元。 | 已向荣成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正在执行中。 | 已向荣成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正在执行中。 | 不适用 | |
因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拖欠本集团子公司深圳市大地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货款,深圳市大地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该院判令:一、被告支付1,845.78元万元及利息损失;二、本案保全费用、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 1,845.78 | 否 | 2019年7月24日立案,2020年1月8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一、被告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大地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8,457,746.14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二、驳回原告深圳市大地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被告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不服上述一审判决,已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暂未收到开庭通知。 | 正在审理中,尚未结案。 | 正在审理中,尚未结案。 | 不适用 | |
因领途汽车有限公司拖欠本集团子公司深圳市大地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货款,本集团子公司深圳市大地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该院判令:一、被告支付3,177.75万元及利息损失;二、本案保全费用、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 3,177.75 | 否 | 2019年9月26日立案,2019年11月20日开庭审理,暂未审结。 | 正在审理中,尚未结案。 | 正在审理中,尚未结案。 | 不适用 |
因奇瑞万达贵州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拖欠本集团子公司深圳市大地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货款,本集团子公司深圳市大地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该院判令:一、被告支付1,594.36万元及利息损失;二、本案保全费用、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 1,594.36 | 否 | 2019年8月14日立案,2019年10月11日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出具调解书:一、奇瑞万达贵州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市大地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因本次诉讼产生的诉讼费58,573元及律师费200,000元。全部货款在法院解除对被告公司财产保全措施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深圳市大地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二、深圳市大地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放弃其余诉讼请求。 | 已调解结案。 | 履行完毕。 | 不适用 |
十三、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四、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五、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六、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七、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包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宝控股承包了广东吉兆湾万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的经营权。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承包项目。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租赁情况说明公司租入的资产主要包括办公场所、土地、员工宿舍等,租出的资产主要包括办公场所、设备等。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1)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山西贝特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19年12月10日 | 5,000 | 2019年12月10日 | 1,3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担保终止日期2020年7月3日 | 否 | 否 |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1) | 5,000 |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 | 1,30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 | 5,000 | 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 | 1,300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集安市古马岭金矿有限责任公司 | 2015年06月18日 | 10,000 | 2015年12月09日 | 9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五年 | 否 | 否 |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18年03月27日 | 35,000 | 2018年04月23日 | 1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二年 | 否 | 否 |
2019年01月09日 | 1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二年 | 否 | 否 | |||
2019年04月17日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二年 | 否 | 否 | |||
2019年06月21日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二年 | 否 | 否 | |||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18年05月15日 | 20,000 | 2018年08月23日 | 4,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否 |
2018年10月26日 | 1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否 | |||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18年08月30日 | 40,000 | 2019年11月25日 | 203.58 | 连带责任保证 | 七年 | 否 | 否 |
2019年12月25日 | 4,910.31 | 连带责任保证 | 七年 | 否 | 否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25,113.89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105,0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50,013.89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5,000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26,413.89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110,000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51,313.89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9.27%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 | 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 | 0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 0 | ||
对未到期担保,报告期内已发生担保责任或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 无 |
(2)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 委托理财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116,615 | 40,500 | 0 |
券商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2,000 | 0 | 0 |
合计 | 118,615 | 40,500 | 0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合同订立公司方名称 | 合同订立对方名称 | 合同标的 | 合同签订日期 | 合同涉及资产的账面价值(万元)(如有) | 合同涉及资产的评估价值(万元)(如有) | 评估机构名称(如有) | 评估基准日(如有) | 定价原则 | 交易价格(万元) | 是否关联交易 | 关联关系 | 截至报告期末的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山西晋沪碳素有限责任公司 | 山西贝特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8.75%的股权 | 2019年12月10日 | 4,910.93 | 10,021.23 | 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2019年10月31日 | 双方协商 | 10,028 | 否 | 无 | 合同全部款项已收讫,山西贝特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8.75%的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 | 2019年12月10日 | 巨潮资讯网 |
十八、社会责任情况
1、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详情请参阅本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1)精准扶贫规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指示精神,公司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始终坚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帮扶救助弱势群体,助力精准扶贫。
(2)年度精准扶贫概要
2019年度,集团旗下的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续参与精准扶贫工作,委派一名专员进驻武汉市江夏区湖泗街科农村协助开展美丽村湾建设,改善乡村基础设施,为贫困百姓创造良好生活环境。此外,2019年通过湖北省内各地市红十字会向46个贫困地区捐赠了价值690万余元的药品。
2019年8月,为积极响应国家精准扶贫的号召,集团旗下的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本来生活网携手合作,以消费的形式参与精准扶贫,向新疆喀什地区采购了96,200元特色农产品。
2019年9月,集团旗下的贝特瑞(天津)纳米材料制造有限公司支持宝坻区“东西部扶贫协作和支援工作”,弘扬“义利兼顾,以义为先”的理念,精准扶贫,向甘肃省兰州市永登县和甘肃省天水市武山县捐款30,000元。
(3)精准扶贫成效
指标 | 计量单位 | 数量/开展情况 |
一、总体情况 | —— | —— |
其中: 1.资金 | 万元 | 45.37 |
2.物资折款 | 万元 | 690 |
二、分项投入 | —— | —— |
1.产业发展脱贫 | —— | —— |
其中: 1.1产业发展脱贫项目类型 | —— | 其他 |
1.2产业发展脱贫项目个数 | 个 | 2 |
1.3产业发展脱贫项目投入金额 | 万元 | 20.62 |
2.转移就业脱贫 | —— | —— |
3.易地搬迁脱贫 | —— | —— |
4.教育扶贫 | —— | —— |
其中: 4.1资助贫困学生投入金额 | 万元 | 2 |
4.2资助贫困学生人数 | 人 | 59 |
5.健康扶贫 | —— | —— |
其中: 5.1贫困地区医疗卫生资源投入金额 | 万元 | 690 |
6.生态保护扶贫 | —— | —— |
7.兜底保障 | —— | —— |
8.社会扶贫 | —— | —— |
8.2定点扶贫工作投入金额 | 万元 | 10.65 |
8.3扶贫公益基金投入金额 | 万元 | 12.1 |
9.其他项目 | —— | —— |
三、所获奖项(内容、级别) | —— | —— |
(4)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未来公司将积极根据自身发展战略与国家扶贫规划,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一步做好总体规划和分项安排,切实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
3、环境保护相关的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是
公司或子公司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 | 执行的污染物 排放标准 | 排放 总量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超标排 |
名称 | 放情况 | ||||||||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废水:COD、BOD5、磷酸盐、氨氮、SS、pH | 废水:自建废水站处理达标后排放 | 废水:排放口1个 | 废水:工业污水排放口 | 废水:pH:7.64、SS:4mg/L、COD:10mg/L、BOD5:0.4mg/L、磷酸盐:0.01 mg/L、氨氮:0.11 mg/L | 废水:《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二时段二级标准 | 废水:排放量:9091吨;COD:0.09吨。 | 废水:60吨/天,1.98万吨/年,COD 1.98吨/年。 | 无 |
宜宾金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气:二氧化硫、烟(粉)尘 | 废气:自建废气站处理达标后排放 | 废气:排放口1个 | 废气:一车间石墨化炉废气排放口、二车间石墨化炉废气排放口 | 废气:二氧化硫:16.2 mg/m3;烟(粉)尘:118 mg/m3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 | 废气:二氧化硫0.879吨、烟(粉)尘3.329吨 | 废气:二氧化硫27.5吨、烟(粉)尘3.94吨 | 无 |
广州市新豪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水:COD、BOD、石油类、氨氮、色度 | 废水:自建废水处理站处理废水,处理后的废水全部回用。 | 废水:排放口1个 | 废水:污水处理站排放口 | 废水:COD:60mg/L、BOD:10mg/L、石油类:1mg/L、氨氮:10mg/L、色度:30mg/L | 废水:《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二时段一级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的严者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 | 废水处理量:193825吨 | 废水:零排放,全部回用 | 无 |
北京马应龙长青肛肠医院 | 污水:COD、悬浮物、粪大肠菌群数、BOD、氨氮、总余氯、pH | 经消毒处理达标后排放 | 废气:排放口2个 | 门诊北侧(停车场)、西院区南侧 | 污水:COD 90 mg/L、悬浮物 15 mg/L、粪大肠菌群数 0 MPN/L、BOD 14.5 mg/L、氨氮 1.37 mg/L、总余氯 2.7 mg/L、pH 7.66 | 污水:《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北京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 | 污水:18115吨/半年 | 污水:36229吨/年 | 无 |
集安市古马岭金矿有限责任公司 | 地下水:pH、悬浮物、石油类、总硬度、硝酸盐、亚硝酸盐、硫化物、氰化物、铁、锰、氨氮、总砷;无组织颗粒物:厂界 | 无组织颗粒物、锅炉废气:经过处理达标后排放 | 锅炉废气:排放口1个 | 地下水:尾矿库观察井、监测井(监测点);无组织颗粒物:厂 | 地下水:pH 7.14、悬浮物5mg/L、石油类0.06 mg/L、总硬度48.05 mg/L、硝酸盐3.16 mg/L、亚硝酸盐0.0068 mg/L、硫化物0.01mg/L、氰化物0.002mg/L、铁0.03 mg/L、锰 0.01mg/L、氨氮0.026mg/L、总砷 | 地下水:《地下水质量标准》(GB 14848-1993);无组织颗粒物:《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厂界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锅炉废气:二氧化硫 0.081吨、氮氧化物 0.541吨 | 锅炉废气:二氧化硫15吨/年、氮氧化物 12吨/年 | 无 |
颗粒物;厂界噪声;锅炉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土壤:总砷、总汞、铅、镉、铜、镍、锌 | 界(监测点);厂界噪声:采区厂界、尾矿库厂界、选矿厂厂界(16个监测点);锅炉废气:锅炉房;土壤:1-5号监测井 | 0.0071mg/L;无组织颗粒物:厂界颗粒物0.39mg/m3;锅炉废气:颗粒物4.2mg/m3、二氧化硫85mg/m3、氮氧化物 18mg/m3;土壤:(1号监测井)总砷0.36mg/kg、总汞0.42mg/kg;(2号监测井)总砷0.37mg/kg、总汞0.51mg/kg、锌16.99mg/kg;(3号监测井)总砷0.58mg/kg、总汞0.59mg/kg、锌22.56mg/kg | (GB 12348-2008);锅炉废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土壤:土壤质量测定标准GB/T17134-1997、GB/T17136-1997、GB/T17141-1997、GB/T17138-1997、GB/T17139-1997 |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废水处理站正常运行,无超标排放情况。宜宾金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采用“布袋除尘+石灰乳碱液脱硫处理”、“ 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以及“焚烧炉处理后排放”等措施对废气进行处理,废气处理设备正常运行,无超标排放情况。广州市新豪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废水处理站正常运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过处理后进入厂内氧化塘,进一步降解后,全部回用。
北京马应龙长青肛肠医院全面执行《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防治污染设施建设齐全,定期维护、正常运行。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池和消毒设备消毒处理达标后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限值排放标准的要求,环境绩效显著。集安市古马岭金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古马岭金矿”)在地下水管理方面,生产水设计循环生产使用,水处理运行正常,实现污水零排放;市、县环保部门对地下水进行跟踪监测,随时掌握区域地下水动态和水质变化,古马岭金矿也积极配合将信息反馈给有关部门,及时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在无组织颗粒物管理方面,采取道路硬化、洒水抑尘、限制车速、车辆加盖篷布或者使用盖箱体密封车辆,有效防治废气扬尘污染。在厂界噪声管理方面,生产作业设备选用噪声小的设备,对现场作业人员发放耳罩、耳塞等防护用品,空压机等设备操作室及仪表控制室设置隔音间,车辆运输安排在昼间运输,有效控制噪声污染。在锅炉废气管理方面,按照环保要求使用脱硫塔ZL-8、脉冲袋式除尘器,有效防治废气污染;各项设备运行正常。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取得环评批复:深光环批[2018]200145号。
宜宾金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已取得新建环评批复:宜市环函[2017]223号。
广州市新豪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已取得环评批复:增环函[2017]983号、增环评[2013]52号;另外,还取得了《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
北京马应龙长青肛肠医院已取得环评批复:海环保险字[2014]0429号和海环保险字[2015]1053号。
集安市古马岭有限责任公司已取得环境批复文件:环审字[2012]72号、吉环审字[2017]132号、吉环审验字[2017]285号;此外,还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号:91220582677311003R001U。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包含综合应急预案、废水废气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预案,该应急预案已在环保部门备案。
宜宾金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包含综合应急预案、废气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预案,该应急预案已在环保部门备案。
广州市新豪精密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包含综合应急预案、废水废气专项应急方案、现场处置预案等,该应急预案已在环保部门备案。
北京马应龙长青肛肠医院编制了《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以预防突发环境事件为重点,不断完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处置及善后工作机制,建立了防范有力、指挥有序、快速高效和统一协调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体系。
集安市古马岭金矿有限责任公司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其中包括:公司综合性应急预案、厂区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尾矿库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预案,该应急预案已在环保部门备案。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每季度委托第三方进行废水监测,同时设有废水在线监测系统进行实时监测。
宜宾金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设有废气排放在线监测设施进行实时监测。
广州市新豪精密科技有限公司每月对废水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上报至广东省重点污染源监管信息平台。
北京马应龙长青肛肠医院聘请第三方专业监测机构定期对污水进行监测,并出具监测报告。
集安市古马岭金矿有限责任公司每年定期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地下水、无组织颗粒物、厂界噪音、锅炉废气等环境影响因素进行检测,保证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每半年监测1次。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广州市新豪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豪精密”)于2019年9月收到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穗增环罚﹝2019﹞213号),因2019年4月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委托广东安纳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新豪精密的清洗废水处理后排放口进行监督性检测结果显示,总磷浓度为1.06mg/L,超过应执行的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表4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磷酸盐限值,对此,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对新豪精密作出如下处理处罚决定:1、责令停止超标排放污染物违法行为;2、处罚款人民币3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新豪精密已缴纳了罚款并完成相关整改,目前已完善废水处理排放措施,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执行。该事项对公司日常经营无重大影响。
四川国科中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泸县分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国科泸县分公司”)于2019年5月收到泸州市泸县生态环境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泸县环罚字﹝2019﹞7号),因四川国科泸县分公司未按规定排放水污染物和排查治理环境安全隐患,泸州市泸县生态环境局对其上述环境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合计215,000元。截至报告期末,四川国科泸县分公司已缴纳了罚款并完成相关设施建设和设备调试,目前设备设施已投入使用并通过验收,处理后废水排放完全达标,且实现厂区内自循环利用。该事项对公司日常经营无重大影响。
其他环保相关信息
其他环保相关信息请参阅本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十九、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事件,以及本公司董事局判断为重大事件的事项,本公司已作为临时公告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及时予以披露。
二十、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本公司下属子公司长源矿业、鸡西贝特瑞投资黑龙江省鸡西市站前石墨矿详查探矿权与深加工一体化项目,目前长源矿业已取得黑龙江省鸡西市站前石墨矿的《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详情参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1月15日、2019年7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下属子公司拟投资黑龙江省鸡西市站前石墨矿详查探矿权与深加工一体化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5)、《关于下属子公司投资黑龙江省鸡西市站前石墨矿详查探矿权与深加工一体化项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40)。
2、报告期内,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惠州贝特瑞拟在惠州投资建设“年产4万吨的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详情参见公司于2019年1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下属子公司拟投资建设“年产4万吨的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
3、报告期内,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友诚科技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正式挂牌公开转让,证券简称为“友诚科技”,证券代码为“873087”,详情参见公司于2019年2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张家港友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正式挂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2)。
4、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贝特瑞将其持有的山西贝特瑞28.75%的股权转让给山西晋沪碳素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价款总额为10,028万元,详情参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贝特瑞拟转让其控股子公司山西贝特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1)。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贝特瑞转让山西贝特瑞28.75%股权的全部款项已收讫,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也已办理完成。
5、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贝特瑞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了其所持有的芳源环保部分股份,详情参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10月15日、2019年10月17日、2019年11月28日、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23日披露的《关于下属子公司拟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5)、《关于下属子公司拟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56)、《关于下属子公司拟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58)、《关于下属子公司拟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63)、《关于下属子公司拟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贝特瑞剩余拟转让芳源环保股份数量为不超过9万股。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29,555,905 | 1.38% | 5,911,181 | -90,000 | 5,821,181 | 35,377,086 | 1.37% | ||
2、国有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2,246,925 | 2,246,925 | 2,246,925 | 0.09% | ||
3、其他内资持股 | 29,555,905 | 1.38% | 5,911,181 | -2,336,925 | 3,574,256 | 33,130,161 | 1.28%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20,777,830 | 0.97% | 4,155,566 | -2,246,925 | 1,908,641 | 22,686,471 | 0.88%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8,778,075 | 0.41% | 1,755,615 | -90,000 | 1,665,615 | 10,443,690 | 0.40%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2,119,789,066 | 98.62% | 423,957,813 | 90,000 | 424,047,813 | 2,543,836,879 | 98.63% | ||
1、人民币普通股 | 2,119,789,066 | 98.62% | 423,957,813 | 90,000 | 424,047,813 | 2,543,836,879 | 98.63% | ||
三、股份总数 | 2,149,344,971 | 100.00% | 429,868,994 | 429,868,994 | 2,579,213,965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上述有限售条件股份与无限售条件股份的变动是由于公司高管所持股份中的高管锁定股的数量变动。
2、本公司总股本的变动是由于报告期内本公司实施了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总股本2,149,344,9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0元(含税)、每10股送0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总股本变更为2,579,213,965股。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公司股东名册显示公司股东深圳市龙华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的持有人类别由“境内一般法人”变更为“国有法人”。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市房地产建设开发公司 | 18,587,078 | 3,717,416 | 22,304,494 | 首发前限售股 | 未知 | |
岳敏 | 4,600,905 | 920,181 | 5,521,086 | 因2015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所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 | 根据2015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相关约定解除限售 | |
深圳市龙华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 1,872,438 | 374,487 | 2,246,925 | 首发前限售股 | 未知 | |
贺雪琴 | 1,039,127 | 207,825 | 1,246,952 | 因2015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所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 | 根据2015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相关约定解除限售 | |
贺德华 | 996,587 | 199,318 | 90,000 | 1,105,905 | 因2015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所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高管锁定股 | 根据2015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相关约定解除限售/根据高管锁定股相关规定解除限售 |
陈政立 | 643,330 | 128,666 | 771,996 | 高管锁定股 | 根据高管锁定股相关规定解除限售 | |
曾广胜 | 420,566 | 84,113 | 504,679 | 因2015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所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高管锁定股 | 根据2015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相关约定解除限售/根据高管锁定股相关规定解除限售 | |
市税务局招待所 | 312,070 | 62,414 | 374,484 | 首发前限售股 | 未知 | |
黄映芳 | 171,565 | 34,313 | 205,878 | 因2015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所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 | 根据2015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相关约定解除限售 | |
杨红强 | 123,009 | 24,602 | 147,611 | 因2015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所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 | 根据2015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相关约定解除限售 | |
其他 | 789,230 | 157,846 | 947,076 | 因2015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所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首发前限售股 | - | |
合计 | 29,555,905 | 5,911,181 | 90,000 | 35,377,086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72,337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85,330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 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深圳市富安控股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1.91% | 307,216,678 | 51,202,780 | 307,216,678 | 质押 | 208,720,000 | |||||||
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5.57% | 143,744,852 | 23,957,475 | 143,744,852 | |||||||||
李松强 | 境内自然人 | 4.95% | 127,746,899 | 24,639,628 | 127,746,899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1.22% | 31,378,063 | 15,366,664 | 31,378,063 | |||||||||
市房地产建设开发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86% | 22,304,494 | 3,717,416 | 22,304,494 | |||||||||
聂仁和 | 境内自然人 | 0.82% | 21,077,194 | 7,953,466 | 21,077,194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79% | 20,446,750 | -2,443,933 | 20,446,750 | |||||||||
欧阳学荣 | 境内自然人 | 0.69% | 17,889,520 | 2,981,587 | 17,889,520 |
吴海涛 | 境内自然人 | 0.59% | 15,339,875 | 2,556,646 | 15,339,875 | ||||
李念彪 | 境内自然人 | 0.43% | 11,200,052 | 10,800,052 | 11,200,052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前两大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股东李松强、李松琴为一致行动人关系,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6,908,426股,持股比例为5.31%;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属于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深圳市富安控股有限公司 | 307,216,678 | 人民币普通股 | 307,216,678 | ||||||
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43,744,852 | 人民币普通股 | 143,744,852 | ||||||
李松强 | 127,746,899 | 人民币普通股 | 127,746,899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31,378,063 | 人民币普通股 | 31,378,063 | ||||||
聂仁和 | 21,077,194 | 人民币普通股 | 21,077,194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0,446,75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446,750 | ||||||
欧阳学荣 | 17,889,520 | 人民币普通股 | 17,889,520 | ||||||
吴海涛 | 15,339,875 | 人民币普通股 | 15,339,875 | ||||||
李念彪 | 11,200,052 | 人民币普通股 | 11,200,052 | ||||||
曾静 | 10,222,583 | 人民币普通股 | 10,222,583 |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前两大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股东李松强、李松琴为一致行动人关系,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6,908,426股,持股比例为5.31%;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属于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上述股东李松强通过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26,277,973股;股东聂仁和通过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1,077,194股;股东李念彪通过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1,200,052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无控股主体控股股东类型:不存在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下是持股5%以上大股东的基本情况:
名 称 | 法定代表人 | 成立日期 | 经营范围 | 注册资本(万元) | 持有股份质押股数 |
深圳市富安控股有限公司 | 邱仁初 | 2002.4.4 | 投资兴办实业、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 | 1,000 | 208,720,000股 |
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李烨华 | 1992.6.6 | 产权经营、资本运营、投资兴办实业、房地产开发经营 | 247,100 | 无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无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不存在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说明同上。
公司最终控制层面是否存在持股比例在10%以上的股东情况
√ 是 □ 否
法人最终控制层面持股情况
最终控制层面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深圳市富安控股有限公司 | 邱仁初 | 2002年04月04日 | 73627747-5 | 投资兴办实业、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 |
最终控制层面股东报告期内控制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报告期内,深圳市富安控股有限公司不存在控制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 适用 √ 不适用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七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八节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可转换公司债券。
第九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姓名 | 职务 | 任职状态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 日期 | 任期终止 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陈政立 | 董事局主席、执行董事、总裁 | 现任 | 男 | 59 | 2019年06月27日 | 2022年06月26日 | 857,774 | 171,555 | 1,029,329 | ||
陈泰泉 | 董事局常务副主席、执行董事 | 现任 | 男 | 56 | 2019年06月27日 | 2022年06月26日 | 0 | 0 | 0 | ||
陈平 | 执行董事、董事副总裁 | 现任 | 男 | 57 | 2019年06月27日 | 2022年06月26日 | 0 | 0 | 0 | ||
贺德华 | 执行董事、高级副总裁、财务总监 | 现任 | 男 | 57 | 2019年06月27日 | 2022年06月26日 | 1,228,783 | 245,757 | 1,474,540 | ||
曾广胜 | 执行董事 | 现任 | 男 | 53 | 2019年06月27日 | 2022年06月26日 | 560,755 | 112,151 | 672,906 | ||
张德冠 | 董事 | 现任 | 男 | 58 | 2020年01月20日 | 2022年06月26日 | 0 | 0 | 0 | ||
梁发贤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58 | 2019年06月27日 | 2022年06月26日 | 0 | 0 | 0 | ||
李瑶 | 独立董事 | 现任 | 女 | 42 | 2019年06月27日 | 2022年06月26日 | 0 | 0 | 0 | ||
徐志鸿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31 | 2019年06月27日 | 2022年06月26日 | 0 | 0 | 0 | ||
骆文明 | 监事长 | 现任 | 男 | 55 | 2019年06月27日 | 2022年06月26日 | 0 | 0 | 0 | ||
卢平 | 监事 | 现任 | 男 | 35 | 2019年06月27日 | 2022年06月26日 | 0 | 0 | 0 | ||
梁红 | 监事 | 现任 | 女 | 55 | 2019年06月27日 | 2022年06月26日 | 0 | 0 | 0 | ||
钟征宇 | 高级副总裁 | 现任 | 男 | 56 | 2019年06月27日 | 2022年06月26日 | 0 | 0 | 0 | ||
张渠 | 副总裁 | 现任 | 男 | 49 | 2019年06月27日 | 2022年06月26日 | 0 | 0 | 0 | ||
郭山清 | 董事局秘书、总裁助理 | 现任 | 男 | 53 | 2019年06月27日 | 2022年06月26日 | 0 | 0 | 0 |
陈匡国 | 原执行董事 | 离任 | 男 | 35 | 2016年06月29日 | 2019年06月27日 | 0 | 0 | 0 | ||
杨璐 | 原董事 | 离任 | 女 | 45 | 2016年06月29日 | 2019年12月31日 | 0 | 0 | 0 | ||
郭朝辉 | 原独立董事 | 离任 | 男 | 48 | 2016年06月29日 | 2019年06月27日 | 0 | 0 | 0 | ||
李新祥 | 原监事 | 离任 | 男 | 62 | 2016年06月29日 | 2019年06月27日 | 0 | 0 | 0 | ||
曾丽桃 | 原监事 | 离任 | 女 | 57 | 2016年06月29日 | 2019年06月27日 | 0 | 0 | 0 | ||
合计 | -- | -- | -- | -- | -- | -- | 2,647,312 | 0 | 0 | 529,463 | 3,176,775 |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贺德华 | 执行董事、高级副总裁、财务总监 | 任免 | 2019年06月27日 | 董事局换届 |
张德冠 | 董事 | 任免 | 2020年01月20日 | 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张德冠先生为公司第十四届董事局董事。 |
徐志鸿 | 独立董事 | 任免 | 2019年06月27日 | 董事局换届 |
卢平 | 监事 | 任免 | 2019年06月27日 | 监事会换届 |
梁红 | 监事 | 任免 | 2019年06月27日 | 监事会换届 |
陈匡国 | 原执行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19年06月27日 | 董事局换届 |
杨璐 | 原董事 | 离任 | 2019年12月31日 | 杨璐女士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第十四届董事局董事职务。 |
郭朝辉 | 原独立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19年06月27日 | 董事局换届 |
李新祥 | 原监事 | 任期满离任 | 2019年06月27日 | 监事会换届 |
曾丽桃 | 原监事 | 任期满离任 | 2019年06月27日 | 监事会换届 |
三、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1、董事
陈政立,男,1960年出生,管理工程硕士,本集团创办人之一。历任宝安宾馆经理、本集团副总裁、总裁,本集团第三届、第四届、第五届董事局副主席,第六届、第七届、第八届、第九届、第十届、第十一届、第十二届、第十三届董事局主席,历任第九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十届、第十一届、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常委,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央委员会第八届、第九届、第十届副主席。现任中华思源工程扶贫基金会副理事长,本集团第十四届董事局主席兼总裁,中国风险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泰泉,男,1963年出生,管理工程研究生。民建广东省委常委、深圳市人大常委、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历任新城友谊公司经理、宝安外轮商品供应公司经理、集团总裁助理、副总裁,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本
集团第六届、第七届、第八届、第九届、第十届、第十一届、第十二届、第十三届董事局董事。现任本集团第十四届董事局常务副主席。
陈平,男,1962年出生,博士,高级经济师。历任武汉市财政学校财会教研室副主任、讲师,武汉国际租赁公司总会计师、副总经理,武汉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本集团副总会计师、总经济师、副总裁、营运总裁,本集团第七届、第八届、第九届、第十届、第十一届、第十二届、第十三届董事局董事。现任本集团第十四届董事局执行董事兼董事副总裁,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贺德华,男,1962年出生,会计师。1992年8月调入本集团,历任宝安集团工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本集团总裁助理兼资产经营部部长,本集团副总裁、营运总裁。现任本集团第十四届董事局执行董事、高级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曾广胜,男,1966年出生,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本集团董事局秘书处证券委科员,安信财务顾问有限公司、安信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香港恒丰国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贝特瑞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本集团投资总监、营运总监,本集团第十三届董事局董事。现任本集团第十四届董事局执行董事,宝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宝安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国际精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执行董事、行政总裁。
张德冠,男,1961年出生,大专学历,中级经济师、助理工程师。曾任深圳市宝安区永安房地产开发公司副经理,深圳市宝安区物业管理公司副经理,深圳市宝安区电影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经理,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局董事、综合管理部部长、企业改革重组办公室负责人,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改革重组办公室主任(兼深圳市全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资产法务部部长、审计部部长。现任本集团第十四届董事局董事,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发展投资部部长。
梁发贤,男,1961年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中共党员。从事会计和审计工作38年,曾任深圳市宝安县审计局审计员、深圳市龙岗区审计局副科长、科长,深圳市龙岗会计师事务所所长,本集团第九届、第十届、第十三届董事局独立董事。现任本集团第十四届董事局独立董事,深圳市宝龙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首席合伙人、所长。
李瑶,女,1977年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广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领军人才。从事会计工作19年,曾任成都中大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部门副经理,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高级经理,本集团第十三届董事局独立董事。现任本集团第十四届董事局独立董事,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授薪合伙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总监,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以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监事。
徐志鸿,男,1988年出生,本科学历,律师执业满五年。曾任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任本集团第十四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2、监事
骆文明,男,1964年出生,审计师、注册风险管理师。1981年8月参加工作,1992年7月调入本集团,历任本集团监审部副部长、部长,计划财务部部长,审计长,本集团第九届监事会监事长。现任本集团第十届监事会监事长。
卢平,男,1984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经济师,中共党员。曾任职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江西省定南县财政局,深圳证券交易所,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本集团第十届监事会监事,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委员会总监。
梁红,女,1964年出生,武汉大学生物学硕士。1990年参加工作,1993年调入本集团,历任深圳市宝安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师。本集团医药事业部高级经理,深圳大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马应龙国际医药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宝安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集团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珠海国佳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州精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深圳市佳顺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3、高级管理人员
陈政立,见董事简介。
陈平,见董事简介。贺德华,见董事简介。钟征宇,男,1963年出生,研究生毕业,工程师。1993年5月调入本集团,历任恒安房地产公司副总经理,本集团金融部副部长、金融部部长、总裁助理、副总裁、财务总监、营运总裁。现任本集团高级副总裁。张渠,男,1970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1993年1月加入本集团,历任本集团投资部项目经理,深圳市利必得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本集团投资部总经理、投资总监、总裁助理。现任本集团副总裁、深圳市大地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郭山清,男,1966年出生,硕士研究生毕业,会计师,高级经营师,中共党员。1995年加入本集团,历任深圳市安信财务顾问有限公司调研部副经理,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本集团生物医药事业部副部长兼唐人药业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资产管理部总经理。现任本集团董事局秘书、总裁助理。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张德冠 | 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监事兼发展投资部部长 | 2019年11月01日 | 是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陈政立 | 中国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3年03月10日 | 否 | |
陈平 |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9年05月28日 | 是 | |
曾广胜 | 国际精密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会主席、执行董事、行政总裁 | 2017年06月02日 | 是 | |
北京博鲁斯潘精密机床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4年06月27日 | 否 | ||
广州精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12月13日 | 否 | ||
梁发贤 | 深圳市宝龙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首席合伙人、所长 | 1998年01月01日 | 是 | |
李瑶 |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 授薪合伙人 | 2013年06月01日 | 是 |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 总监 | 2019年12月01日 | 是 | ||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7年04月25日 | 是 | ||
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8年05月08日 | 是 | ||
深圳市以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7年05月12日 | 否 | ||
徐志鸿 | 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 | 执业律师 | 2015年07月01日 | 是 | |
卢平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投资银行委员会总监 | 2020年01月16日 | 是 |
梁红 | 珠海国佳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05月18日 | 是 | |
广州精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兼副总经理 | 2017年12月13日 | 是 | ||
深圳市佳顺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08月03日 | 否 | ||
张渠 | 深圳市大地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8年08月06日 | 是 | |
中国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3年03月10日 | 是 | ||
深圳市金錋贵材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年10月11日 | 否 | ||
郭山清 | 成都绿金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05月12日 | 是 | |
张家港友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2017年09月22日 | 否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1、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的公司岗位报酬按照《中国宝安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执行,每位高管人员的具体报酬水平均由董事局研究决定,董事、监事津贴由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2、决策依据有两个,一是职务的相对价值和对职务承担者的能力要求,二是集团的经营业绩。
3、报告期内支付给董事(含独立董事津贴)、监事、以及高管人员的报酬总额为2,139.38万元。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陈政立 | 董事局主席、执行董事、总裁 | 男 | 59 | 现任 | 312.64 | 否 |
陈泰泉 | 董事局常务副主席、执行董事 | 男 | 56 | 现任 | 218.46 | 否 |
陈平 | 执行董事、董事副总裁 | 男 | 57 | 现任 | 240.71 | 否 |
贺德华 | 执行董事、高级副总裁、财务总监 | 男 | 57 | 现任 | 166.47 | 否 |
曾广胜 | 执行董事 | 男 | 53 | 现任 | 254.71 | 否 |
张德冠 | 董事 | 男 | 58 | 现任 | 0 | 是 |
梁发贤 | 独立董事 | 男 | 58 | 现任 | 24 | 否 |
李瑶 | 独立董事 | 女 | 42 | 现任 | 24 | 否 |
徐志鸿 | 独立董事 | 男 | 31 | 现任 | 15 | 否 |
骆文明 | 监事长 | 男 | 55 | 现任 | 179.93 | 否 |
卢平 | 监事 | 男 | 35 | 现任 | 7 | 否 |
梁红 | 监事 | 女 | 55 | 现任 | 44.69 | 否 |
钟征宇 | 高级副总裁 | 男 | 56 | 现任 | 222.92 | 否 |
张渠 | 副总裁 | 男 | 49 | 现任 | 148.09 | 否 |
郭山清 | 董事局秘书、总裁助理 | 男 | 53 | 现任 | 164.27 | 否 |
陈匡国 | 原执行董事 | 男 | 35 | 离任 | 82.49 | 否 |
杨璐 | 原董事 | 女 | 45 | 离任 | 17 | 否 |
郭朝辉 | 原独立董事 | 男 | 48 | 离任 | 9 | 否 |
李新祥 | 原监事 | 男 | 62 | 离任 | 4 | 否 |
曾丽桃 | 原监事 | 女 | 57 | 离任 | 4 | 否 |
合计 | -- | -- | -- | -- | 2,139.38 | --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102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13,137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13,239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13,367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128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4,175 |
销售人员 | 1,737 |
技术人员 | 2,603 |
财务人员 | 340 |
行政人员 | 1,117 |
其他人员 | 3,267 |
合计 | 13,239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博士 | 60 |
硕士 | 374 |
本科 | 2,277 |
大专 | 2,746 |
中专 | 2,162 |
其他 | 5,620 |
合计 | 13,239 |
2、薪酬政策
本公司的薪酬设计和分配兼顾效率与公平,以对内具有公平性、对外具有竞争力为原则,实行以岗位价值和业绩为主要分配因素的薪酬制度。员工的岗位工资根据其岗位的价值和其完成职务的能力评定,并且一般随岗位的变动而变动。业绩工资根据其个人和所在单位的任务完成情况与贡献评定。
3、培训计划
本公司致力于学习型组织的创建,结合业务发展需要、员工学习诉求,制定有效合适的培训计划,具体包括入职培训、业务培训、高中层管理人员职业能力训练营、业余学习等。
4、劳务外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十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了《公司章程》,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局、监事会和经理层。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局对股东大会负责,监事会对公司规范运作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公司董事局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投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按照各自的职责开展工作。独立董事在公司规范治理、提高专业化运作水平、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局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总裁工作细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内部规定,从制度上保障公司治理层各组织机构的规范运作。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本集团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前两大股东为深圳市富安控股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各占本集团股份总数的11.91%和5.57%,深圳市富安控股有限公司为本集团境内非国有法人股东,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为本集团国有法人股东。
1、业务方面:本集团在业务方面独立于主要股东,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及自主经营能力。而且和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相同或有竞争力的业务;
2、人员方面:本集团拥有独立的员工队伍,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方面完全独立,集团高级管理人员均在集团专职工作并领取报酬,没有在股东及关联单位任职并领取报酬;
3、资产方面:本集团拥有独立的资产产权,与主要股东完全分开。不存在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无偿占用、挪用集团资产的现象;
4、机构方面:本集团设有自己独立、完整的机构,股东大会、董事局、监事会等法人治理机构均独立、有效地运作,不存在主要股东干预集团机构设置或集团机构从属于主要股东的现象;
5、财务方面:本集团设有独立的财会部门和独立的财会人员,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包括对子公司和分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在银行设立独立开户,并能做出独立的财务决策。
本集团与主要股东及其关联单位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方面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和自主经营能力。
三、同业竞争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19.57% | 2019年02月15日 | 2019年02月16日 |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14),巨潮资讯网 |
2018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21.34% | 2019年06月27日 | 2019年06月28日 |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35),巨潮资讯网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局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局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独立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局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局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局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局次数 | 缺席董事局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局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郭朝辉 | 4 | 1 | 3 | 0 | 0 | 否 | 1 |
梁发贤 | 10 | 2 | 8 | 0 | 0 | 否 | 2 |
李瑶 | 10 | 1 | 8 | 1 | 0 | 否 | 2 |
徐志鸿 | 6 | 0 | 5 | 1 | 0 | 否 | 0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局的说明不适用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 是 √ 否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3、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 是 □ 否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诚信和勤勉的态度,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并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公司主要股东的影响,对有关事项均发表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董事局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1、董事局下设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1)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的两次审议意见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进行初次审阅后一致认为:公司初次提交的2018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中的主要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与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基本相符,希望公司有关负责人积极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尽快完成对财务会计报表的审计,并出具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再次审阅了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并一致认为:公司经审计的2018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中的主要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与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相符,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内容完整,信息真实可靠,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因此,同意将公司经审计的2018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提交公司董事局会议审核。
(2)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的督促情况
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在年报审计前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了本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保持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沟通,了解审计工作进展和注册会计师关注的问题,并及时反馈给公司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年审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还多次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人员认真做好年审工作,确保年报审计和披露工作按预定的进度完成。
(3)对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
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一致认为:在年报审计过程中,年审注册会计师严格按照审计法规、准则执业,深入、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也重视保持与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的交流沟通,工作勤勉尽责,较好的完成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
(4)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一致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专业会计中介服务机构。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提议公司董事局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的境内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等审计服务。
(5)对公司内控工作的督导情况
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持续督导、跟进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召集公司负责内控工作的相关部门开会讨论,为该项工作提出建设性的指导意见。希望公司通过全面内控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加强经营管理水平。
(6)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一致认为,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和通知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局会议审核。
(7)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信息的审核情况
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定期报告披露前,听取公司汇报报告期内的工作情况,对报告期财务信息进行审核,并一致认为,公司提交的各报告期财务会计报表中的主要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与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基本相符,同意将相关报告提交公司董事局会议审核。
2、董事局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1)审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绩效责任书并确定绩效评价标准
公司董事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审定了每位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绩效责任书,并确定了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评价标准。
(2)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并对拟披露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进行审查公司董事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并审查了在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中拟披露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一致认为拟披露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真实、准确。
(3)关于董事、监事津贴事宜
经研究讨论,公司董事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根据董事、监事履行的工作职责,拟定第十四届董事局独立董事任期内津贴为每人每年30万元人民币,其他董事任期内津贴为每人每年22万元人民币,第十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内津贴为每人每年14万元人民币。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集团董事局会议审议。
3、董事局下设投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1)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意见
公司董事局投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一致认为公司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也有助于公司把握优质企业投资机会,优化公司战略布局,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证券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采取了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因此,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在董事局会议审议的额度和范围内进行投资理财,同意提交相关议案报集团董事局会议审议。
(2)研究讨论公司项目投资、融资事项
公司董事局投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在公司运作发行公司债券、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以及下属子公司鸡西长源矿业有限公司、鸡西市贝特瑞石墨产业园有限公司投资黑龙江省鸡西市站前石墨矿详查探矿权与深加工一体化项目、下属子公司惠州市贝特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惠州投资建设“年产4万吨的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等事项时,召开了讨论会,对上述事项可行性进行了分析研究,提示风险点,并提出宝贵意见,为公司成功运作项目作出了贡献。
4、董事局下设提名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19年6月,公司董事局进行了换届选举,2019年12月,杨璐女士因工作原因辞去了公司第十四届董事局董事职务,对此,提名委员会对被提名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进行了资格审查,未发现相关候选人有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相关规定的情形,同意将相关候选人提交公司董事局会议审议。
七、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 是 √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八、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情况
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与公司的绩效管理紧密相连。每年年初,集团董事局向每位高管人员下达当年的目标任务并将其分解到每个季度。年终,高管人员对本人全年的目标完成情况自评后,在董事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领导下,由集团绩效考评委员会进行评分,最后由董事局主席核定,得出年终考核分数。
公司对高管人员的激励机制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基本工资:公司高管人员的基本工资根据职务和岗位确定;
2、年终加薪:高管人员的年终加薪与个人年终考评成绩和集团当年利润目标完成情况挂钩,加薪幅度为0至2个月;
3、奖励基金:根据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于提取增量奖励金的方案》,提取奖励基金奖励公司业务骨干和管理人员等员工。具体方案为:以上一年末净利润为基数,当年利润超出的部分提取10%作为奖励金,即:当年提取金额=(当年净利润-上一年末净利润)×10%。
4、特别贡献奖励:集团高管人员及员工在新产品开发、资本运营、市场策划、管理创新中做出了突出贡献,或为集团
挽回重大损失的,经评审可获得特别贡献奖。
九、内部控制情况
1、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 是 √ 否
2、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0年04月29日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85.30%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98.50%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1)重大缺陷: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定性为重大缺陷: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②已公布的财务报表出现重大错报而需进行更正;③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公司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④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2)重要缺陷: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定性为重要缺陷:①未依照《企业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②未建立反舞弊制度和控制措施;③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④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3)一般缺陷:指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 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1)重大缺陷:公司根据缺陷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影响的范围等因素进行判断,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定性为重大缺陷:①严重违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受到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调查、处罚或引发诉讼,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企业声誉严重受损;②因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失误,造成重大损失;③中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流失严重;④负面消息被主流媒体频频曝光,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⑤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⑥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对公司造成重大的负面影响。(2)重要缺陷:公司根据缺陷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影响的范围等因素进行判断,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定性为重要缺陷:①违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受到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调查、处罚或引发诉讼,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对企业声誉造成较大损害;②决策 |
程序导致出现重要失误,造成较大损失;③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④负面消息被主流媒体曝光,企业声誉受到较大损害;⑤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⑥重要业务制度或流程存在重要缺陷或未有效执行,对公司造成重要的负面影响。(3)一般缺陷:指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 ||
定量标准 |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1)重大缺陷:潜在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2)重要缺陷:合并会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0.5%≤潜在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3)一般缺陷:潜在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0.5%。 |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1)重大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合并会计报表股东权益总额的0.5%;(2)重要缺陷:合并会计报表股东权益总额的0.25%≤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合并会计报表股东权益总额的0.5%;(3)一般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合并会计报表股东权益总额的0.25%。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适用 □ 不适用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中国宝安集团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 | 披露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0年04月29日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 | 标准无保留意见 |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 否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是 √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局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
√ 是 □ 否
第十一节公司债券相关情况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是
一、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债券名称 | 债券简称 | 债券代码 | 发行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万元) | 利率 | 还本付息方式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 16宝安01 | 112366 | 2016年03月28日 | 2021年03月28日 | 100,000 | 5.60% | 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 17宝安02 | 112577 | 2017年08月29日 | 2022年08月29日 | 100,000 | 6.08% | 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
公司债券上市或转让的交易场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 |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及中国证监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 ||||||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 2019年3月28日,公司按时支付债券名称16宝安01利息; 2019年8月29日,公司按时支付债券名称17宝安02利息。 | ||||||
公司债券附发行人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可交换条款等特殊条款的,报告期内相关条款的执行情况(如适用)。 | 不适用 |
二、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资信评级机构信息
债券受托管理人: | |||||||
名称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 联系人 | 黄涛、余洋、陈少俊 | 联系人电话 | 0755-82130833 |
报告期内对公司债券进行跟踪评级的资信评级机构: | |||||||
名称 |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14楼 |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的债券受托管理人、资信评级机构发生变更的,变更的原因、履行的程序、对投资者利益的影响等(如适用) | 不适用 |
三、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履行的程序 |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偿还公司银行借款及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程序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执行。 |
年末余额(万元) | 0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 正常 |
募集资金使用是否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 | 是 |
四、公司债券信息评级情况
2015年11月2日,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简称“新世纪评级”)向本公司出具了《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评定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债项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2016年6月28日,新世纪评级出具了《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维持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债项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2016年12月27日,新世纪评级发布了《新世纪评级关于调整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用等级的公告》,上调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上调债项信用等级为AA+。
2017年6月21日,新世纪评级出具了《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维持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债项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17年8月17日,新世纪评级出具了《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信用评级报告》,评定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债项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18年6月27日,新世纪评级出具了《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发行的 16 宝安 01 与 17 宝安 02跟踪评级报告》,评定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其中16宝安01债项信用等级为AA+,17宝安02债项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均为稳定。
2019年6月26日,新世纪评级出具了《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发行的16宝安01与17宝安02跟踪评级报告》,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其中16宝安01债项信用等级为AA+,17宝安02债项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均为稳定。
上述信用评级情况已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关注。
2020年6月30日之前,新世纪评级将对公司出具2019年年度定期评级报告,相关评级报告将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届时关注。
五、公司债券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
“16宝安01”公司债券增信机制、债券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在报告期内未发生变更。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17宝安02”公司债券增信机制、债券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在报告期内未发生变更。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公司严格按照上述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偿债保障措施执行相关债券事项。
六、报告期内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七、报告期内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的情况
报告期内债券受托管理人按约定履行职责。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于2019年6月28日出具了《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8年度)》和《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8年度)》,上述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已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关注。
2020年6月30日之前,国信证券将对公司公司债券事项出具2019年年度定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报告,相关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将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届时关注。
八、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 | 2018年 | 同期变动率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 226,116.54 | 200,963.5 | 12.52% |
流动比率 | 160.02% | 156.55% | 3.47% |
资产负债率 | 64.56% | 64.99% | -0.43% |
速动比率 | 84.31% | 75.53% | 8.78%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11.59% | 10.36% | 1.23% |
利息保障倍数 | 2.53 | 2.45 | 3.27% |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 4.15 | 6.17 | -32.74%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2.53 | 3.26 | -22.39% |
贷款偿还率 | 100.00% | 100.00% | 0.00% |
利息偿付率 | 100.00% | 100.00% | 0.00% |
上述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同比变动超过30%的主要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较上年同期减少32.76%,主要系上年同期公司收到大额旧改项目保证金,导致上年同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大幅增加,而本期无相关事项。
九、报告期内对其他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的付息兑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中期票据、公司债券的付息情况如下:
1、2019年3月28日,公司按时支付债券名称16宝安01利息5,600万元;
2、2019年8月18日,公司按时支付中期票据名称17宝安集MTN001利息9,920万元;
3、2019年8月29日,公司按时支付债券名称17宝安02利息6,080万元。
十、报告期内获得的银行授信情况、使用情况以及偿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获得银行授信额度总计145.04亿元,已使用额度63.74亿元。报告期内公司均按时偿还各项银行贷款。
十一、报告期内执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或承诺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的约定和承诺,不存在违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或承诺的情况而导致债券投资者利益受损的情形。
十二、报告期内发生的重大事项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事件,以及本公司董事局判断为重大事件的事项,本公司已作为临时公告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及时予以披露。
十三、公司债券是否存在保证人
√ 是 □ 否
公司债券的保证人是否为法人或其他组织
√ 是 □ 否
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单独披露保证人报告期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 是 □ 否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0年04月28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众环审字[2020]011486号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刘 钧 ,赵文凌 |
审计报告正文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宝安”)财务报表,包括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中国宝安2019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中国宝安,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
关键审计事项 |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
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相关的信息,参见财务报表附注四、10;附注六、4。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宝安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人民币2,375,405,267.19元,坏账准备余额为人民币442,711,889.51元。 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余额反映了管理层根据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在报表日对预期信用损失做出的最佳估计。 管理层按照应收账款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 | 1、了解和测试与应收账款日常管理及可收回性评估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相关控制是否恰当设计并得到有效执行; 2、对于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我们复核了管理层确定可收回金额的依据,包括管理层结合客户资质信息、经营情况、市场环境、信用政策、历史还款情况、未来还款保障措施等对客户信用风险作出的评估,用于对管理层的估计和判断是否合理作出评价; 3、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我们获取了管理层编制的预计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评价信用风险组合划分的合理性并根据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前瞻性 |
关键审计事项 |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
额计量其坏账准备。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应收账款存在减值时,管理层单项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坏账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账款,管理层根据以前年度与之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组合的实际损失率及账龄分析为基础,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由于应收账款金额重大,且管理层在确定应收账款减值时作出了重大判断,我们将应收款项的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 估计,复核管理层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的准确性;重新计算坏账准备计提金额是否准确; 4、对应收账款期后回款进行检查及分析,评价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5、对重要应收账款执行函证程序及替代测试程序。 |
四、其他信息
中国宝安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中国宝安2019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中国宝安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中国宝安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中国宝安、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中国宝安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
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中国宝安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中国宝安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中国宝安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我们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 钧(项目合伙人)中国注册会计师:赵文凌
中国·武汉 2020年4月28日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5,492,924,494.61 | 4,710,839,991.39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76,661,076.23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527,123,908.82 | |
应收票据 | 362,507,882.22 | 751,612,374.70 |
应收账款 | 1,932,693,377.68 | 2,855,015,738.30 |
应收款项融资 | 409,663,278.35 | |
预付款项 | 170,803,893.53 | 224,868,693.00 |
其他应收款 | 867,843,570.25 | 816,076,023.54 |
其中:应收利息 | 2,945,253.96 | 3,661,750.04 |
应收股利 | 4,948,600.00 | |
存货 | 9,147,612,379.25 | 9,559,730,674.94 |
持有待售资产 | 4,799,690.81 | 54,250,961.13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730,137,580.92 | 635,499,515.86 |
流动资产合计 | 19,695,647,223.85 | 20,135,017,881.68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388,329,862.53 | 237,733,899.90 |
债权投资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342,250,655.87 | |
其他债权投资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325,239,711.64 | 1,031,062,795.88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428,178,515.99 | |
投资性房地产 | 526,181,854.67 | 256,195,832.40 |
固定资产 | 4,663,303,248.79 | 4,184,108,030.60 |
在建工程 | 734,179,640.65 | 1,181,770,940.15 |
无形资产 | 1,098,314,569.05 | 1,096,987,300.03 |
开发支出 | 24,998,573.95 | 24,116,867.06 |
商誉 | 464,216,904.26 | 505,166,618.34 |
长期待摊费用 | 173,911,138.77 | 186,381,339.71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35,640,931.03 | 512,116,376.2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51,663,420.79 | 156,892,568.5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0,514,158,372.12 | 9,714,783,224.72 |
资产总计 | 30,209,805,595.97 | 29,849,801,106.40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884,868,945.15 | 4,947,716,800.00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321,265,123.36 | 238,574,099.60 |
应付账款 | 2,286,499,671.49 | 2,501,719,394.90 |
预收款项 | 1,046,480,142.61 | 1,965,506,646.78 |
应付职工薪酬 | 139,307,435.15 | 108,236,982.29 |
应交税费 | 1,176,939,785.06 | 936,929,452.65 |
其他应付款 | 761,831,777.15 | 1,426,003,831.44 |
其中:应付利息 | 14,770,777.23 | 11,530,826.44 |
应付股利 | 952,562.48 | 864,371.39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586,610,390.79 | 732,304,220.55 |
其他流动负债 | 104,754,839.96 | 130,197.95 |
流动负债合计 | 12,308,558,110.72 | 12,857,121,626.16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673,552,589.82 | 1,698,240,000.00 |
应付债券 | 3,522,549,062.95 | 3,577,879,890.45 |
长期应付款 | 634,168,843.18 | 632,955,784.25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1,915,749.83 | 1,138,605.97 |
预计负债 | 9,915,012.91 | 12,724,469.48 |
递延收益 | 556,728,418.26 | 440,476,745.2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98,343,184.44 | 90,602,652.91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696,484,305.56 | 88,114,305.56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7,193,657,166.95 | 6,542,132,453.82 |
负债合计 | 19,502,215,277.67 | 19,399,254,079.98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2,579,213,965.00 | 2,149,344,971.00 |
资本公积 | 424,889,438.13 | 825,607,262.63 |
其他综合收益 | 7,735,905.45 | 51,627,453.07 |
专项储备 | 5,166,437.85 | 8,384,691.23 |
盈余公积 | 277,871,327.58 | 260,063,367.29 |
未分配利润 | 2,240,116,291.66 | 1,975,553,972.7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5,534,993,365.67 | 5,270,581,718.01 |
少数股东权益 | 5,172,596,952.63 | 5,179,965,308.41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0,707,590,318.30 | 10,450,547,026.42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30,209,805,595.97 | 29,849,801,106.40 |
法定代表人:陈政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贺德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游仕旭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03,171,478.78 | 262,090,864.34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10,823,554.60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18,370,685.44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719,553.17 | 112,000.00 |
其他应收款 | 9,298,191,375.71 | 8,432,990,355.26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2,600,000.00 | |
存货 | 11,642,264.98 | 11,725,704.83 |
持有待售资产 | 20,250,770.8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4,423,658.91 | 1,830,606.60 |
流动资产合计 | 9,828,971,886.15 | 8,947,370,987.27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69,644,051.12 | |
其他债权投资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3,398,254,927.37 | 3,362,548,015.78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17,680,264.95 | |
投资性房地产 | 31,359,921.73 | 5,174,185.07 |
固定资产 | 2,314,090.81 | 2,887,041.18 |
在建工程 | ||
无形资产 | 123,746.70 | 243,246.18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7,470,179.45 | 10,472,591.11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32,462,613.87 | 141,075,286.9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5,000,000.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689,665,744.88 | 3,607,044,417.34 |
资产总计 | 13,518,637,631.03 | 12,554,415,404.61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119,000,000.00 | 3,365,000,000.00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536,772.43 | 4,551,759.85 |
预收款项 | 436,369.55 | 436,369.55 |
应付职工薪酬 | 8,893,026.19 | 8,148,989.52 |
应交税费 | 3,898,903.77 | 3,571,390.96 |
其他应付款 | 1,179,979,676.64 | 1,709,054,173.91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249,274,835.47 | 268,035,555.55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6,562,019,584.05 | 5,358,798,239.34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96,000,000.00 | 552,240,000.00 |
应付债券 | 3,522,549,062.95 | 3,577,879,890.45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8,098,961.46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726,648,024.41 | 4,130,119,890.45 |
负债合计 | 10,288,667,608.46 | 9,488,918,129.79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2,579,213,965.00 | 2,149,344,971.00 |
资本公积 | 142,491,384.22 | 557,485,464.09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77,871,327.58 | 260,063,367.29 |
未分配利润 | 230,393,345.77 | 98,603,472.44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3,229,970,022.57 | 3,065,497,274.82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3,518,637,631.03 | 12,554,415,404.61 |
法定代表人:陈政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贺德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游仕旭
3、合并利润表
编制单位: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2,004,379,217.06 | 11,768,075,485.88 |
其中:营业收入 | 11,948,727,206.58 | 11,715,547,130.35 |
利息收入 | 55,652,010.48 | 52,528,355.53 |
二、营业总成本 | 10,925,820,733.93 | 10,443,966,919.17 |
其中:营业成本 | 7,753,660,214.79 | 7,381,166,435.70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11,578,390.44 | 6,735,876.00 |
税金及附加 | 384,383,993.03 | 419,558,322.66 |
销售费用 | 1,163,458,557.03 | 1,087,221,814.24 |
管理费用 | 725,127,292.89 | 733,836,797.77 |
研发费用 | 400,788,674.37 | 370,862,736.96 |
财务费用 | 486,823,611.38 | 444,584,935.84 |
其中:利息费用 | 545,244,678.81 | 474,185,189.78 |
利息收入 | 83,618,267.18 | 34,682,092.84 |
加:其他收益 | 168,069,462.76 | 97,375,719.87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27,761,384.00 | 464,209,336.83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8,496,457.64 | 3,791,088.71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57,816,439.17 | -516,957,878.16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52,316,760.45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33,863,556.19 | -304,721,844.32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984,885.75 | 8,531,926.16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148,010,338.17 | 1,072,545,827.09 |
加:营业外收入 | 28,882,553.28 | 28,899,298.48 |
减:营业外支出 | 12,602,676.40 | 66,558,594.49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164,290,215.05 | 1,034,886,531.08 |
减:所得税费用 | 452,433,715.96 | 369,815,986.75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11,856,499.09 | 665,070,544.33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 711,856,499.09 | 665,070,544.33 |
号填列)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01,136,296.48 | 213,780,584.63 |
2.少数股东损益 | 410,720,202.61 | 451,289,959.70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77,739,259.71 | 108,032,419.32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9,253,173.10 | 61,558,063.97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9,253,173.10 | 61,558,063.97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712,777.17 | 2,984,203.35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322,166.41 | |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38,277,002.40 | 58,896,027.03 |
9.其他 | -263,393.53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8,486,086.61 | 46,474,355.35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634,117,239.38 | 773,102,963.6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61,883,123.38 | 275,338,648.60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372,234,116.00 | 497,764,315.05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12 | 0.08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12 | 0.08 |
法定代表人:陈政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贺德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游仕旭
4、母公司利润表
编制单位: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771,360.60 | 634,448.10 |
减:营业成本 | 787,010.32 | 268,619.52 |
税金及附加 | 383,909.90 | 858,539.89 |
销售费用 | 3,000.00 | 14,000.00 |
管理费用 | 84,310,402.09 | 83,497,843.84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205,648,085.15 | 194,062,930.08 |
其中:利息费用 | 522,206,377.17 | 457,633,647.95 |
利息收入 | 328,697,407.52 | 269,293,099.56 |
加:其他收益 | 22,616.50 | 401,088.22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04,482,084.62 | 490,349,511.34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065,821.85 | 2,456,509.51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82,306,209.68 | -254,450,138.30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1,770.57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664,951.49 | -77,131,280.40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972.54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95,763,141.88 | -118,891,331.83 |
加:营业外收入 | 447,714.40 | |
减:营业外支出 | 273.88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95,763,141.88 | -118,443,891.31 |
减:所得税费用 | 17,683,538.99 | -19,963,817.68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78,079,602.89 | -98,480,073.63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78,079,602.89 | -98,480,073.63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78,079,602.89 | -98,480,073.63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07 | -0.05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07 | -0.05 |
法定代表人:陈政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贺德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游仕旭
5、合并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0,475,588,129.40 | 9,763,910,357.56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27,770,602.75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58,989,992.91 | 55,920,733.03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90,492,976.53 | 36,635,271.86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41,172,040.30 | 1,036,189,734.8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066,243,139.14 | 10,920,426,700.02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5,482,466,992.51 | 4,814,618,920.43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172,021,407.89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12,170,539.61 | 6,916,935.41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467,267,927.13 | 1,328,673,631.71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961,963,038.60 | 840,693,059.27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32,625,663.29 | 1,206,682,163.1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728,515,569.03 | 8,197,584,709.9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37,727,570.11 | 2,722,841,990.04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945,204,994.61 | 5,500,901,795.64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7,411,913.35 | 6,219,109.8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7,737,180.55 | 12,825,363.07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87,900,383.32 | 696,476,309.75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068,254,471.83 | 6,216,422,578.26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680,931,131.91 | 1,170,887,851.66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814,221,287.48 | 5,673,548,854.34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49,301,091.63 | 7,967,844.06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629,95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544,453,511.02 | 6,864,034,500.0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76,199,039.19 | -647,611,921.80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51,825,000.00 | 59,270,000.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151,825,000.00 | 59,270,00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7,020,883,177.15 | 7,239,533,892.49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48,3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173,056,477.15 | 7,298,803,892.49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6,383,012,151.21 | 7,634,687,644.82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896,920,356.75 | 789,211,845.23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288,371,386.62 | 139,760,243.74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1,234,014.63 | 128,452,566.1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371,166,522.59 | 8,552,352,056.2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8,110,045.44 | -1,253,548,163.75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7,571,315.63 | 20,261,528.73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80,989,801.11 | 841,943,433.22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559,504,160.57 | 3,717,560,727.35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240,493,961.68 | 4,559,504,160.57 |
法定代表人:陈政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贺德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游仕旭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979,462.10 | 930,648.36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87,445,289.71 | 1,076,826,428.2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88,424,751.81 | 1,077,757,076.58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305,172.55 | 1,603,934.24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64,344,010.07 | 48,139,439.74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52,079.10 | 1,290,016.65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68,744,654.23 | 298,952,282.5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36,745,915.95 | 349,985,673.1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48,321,164.14 | 727,771,403.43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99,418,513.70 | 749,813,372.17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33,952,372.75 | 38,220,727.73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60,972.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33,370,886.45 | 788,095,071.9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1,731,986.92 | 5,495,737.02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31,255,151.67 | 567,097,377.24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7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2,987,138.59 | 577,293,114.2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0,383,747.86 | 210,801,957.64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5,346,000,000.00 | 4,265,00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346,000,000.00 | 4,265,000,0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120,480,000.00 | 4,710,48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49,668,571.86 | 493,043,697.62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002,230.75 | 5,660,377.3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589,150,802.61 | 5,209,184,075.0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56,849,197.39 | -944,184,075.00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250.50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1,088,218.89 | -5,609,463.43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62,090,864.34 | 267,700,327.77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41,002,645.45 | 262,090,864.34 |
法定代表人:陈政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贺德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游仕旭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本期金额
项目 | 2019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资本公积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小计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149,344,971.00 | 825,607,262.63 | 51,627,453.07 | 8,384,691.23 | 260,063,367.29 | 1,975,553,972.79 | 5,270,581,718.01 | 5,179,965,308.41 | 10,450,547,026.42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4,638,374.52 | 24,220,882.10 | 19,582,507.58 | 9,679,235.56 | 29,261,743.14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149,344,971.00 | 825,607,262.63 | 46,989,078.55 | 8,384,691.23 | 260,063,367.29 | 1,999,774,854.89 | 5,290,164,225.59 | 5,189,644,543.97 | 10,479,808,769.56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29,868,994.00 | -400,717,824.50 | -39,253,173.10 | -3,218,253.38 | 17,807,960.29 | 240,341,436.77 | 244,829,140.08 | -17,047,591.34 | 227,781,548.74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9,253,173.10 | 301,136,296.48 | 261,883,123.38 | 372,234,116.00 | 634,117,239.3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73,041,759.70 | 73,041,759.7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51,825,000.00 | 151,825,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其他 | -78,783,240.30 | -78,783,240.30 | |||||||
(三)利润分配 | 17,807,960.29 | -60,794,859.71 | -42,986,899.42 | -426,221,591.07 | -469,208,490.49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7,807,960.29 | -17,807,960.29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2,986,899.42 | -42,986,899.42 | -426,221,591.07 | -469,208,490.49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429,868,994.00 | -413,354,128.84 | 16,514,865.16 | -16,514,865.16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429,868,994.00 | -429,868,994.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16,514,865.16 | 16,514,865.16 | -16,514,865.16 | ||||||
(五)专项储备 | -3,218,253.38 | -3,218,253.38 | -3,218,253.38 | ||||||
1.本期提取 | 3,772,008.33 | 3,772,008.33 | 3,772,008.33 | ||||||
2.本期使用 | 6,990,261.71 | 6,990,261.71 | 6,990,261.71 | ||||||
(六)其他 | 12,636,304.34 | 12,636,304.34 | -19,587,010.81 | -6,950,706.47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579,213,965.00 | 424,889,438.13 | 7,735,905.45 | 5,166,437.85 | 277,871,327.58 | 2,240,116,291.66 | 5,534,993,365.67 | 5,172,596,952.63 | 10,707,590,318.30 |
上期金额
项目 | 2018年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资本公积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小计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149,344,971.00 | 786,137,356.22 | -9,930,610.90 | 9,172,237.05 | 260,063,367.29 | 1,804,760,287.58 | 4,999,547,608.24 | 4,946,357,819.73 | 9,945,905,427.97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149,344,971.00 | 786,137,356.22 | -9,930,610.90 | 9,172,237.05 | 260,063,367.29 | 1,804,760,287.58 | 4,999,547,608.24 | 4,946,357,819.73 | 9,945,905,427.97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9,469,906.41 | 61,558,063.97 | -787,545.82 | 170,793,685.21 | 271,034,109.77 | 233,607,488.68 | 504,641,598.4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1,558,063.97 | 213,780,584.63 | 275,338,648.60 | 497,764,315.05 | 773,102,963.6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44,064,996.57 | -144,064,996.57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59,270,000.00 | 59,27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203,334,996.57 | -203,334,996.57 | |||||||
(三)利润分配 | -42,986,899.42 | -42,986,899.42 | -140,007,270.28 | -182,994,169.70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2,986,899.42 | -42,986,899.42 | -140,007,270.28 | -182,994,169.7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5,045,938.89 | -5,045,938.89 | 5,045,938.89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5,045,938.89 | -5,045,938.89 | 5,045,938.89 | ||||||
(五)专项储备 | -787,545.82 | -787,545.82 | -787,545.82 | ||||||
1.本期提取 | 3,463,022.90 | 3,463,022.90 | 3,463,022.90 | ||||||
2.本期使用 | 4,250,568.72 | 4,250,568.72 | 4,250,568.72 | ||||||
(六)其他 | 44,515,845.30 | 44,515,845.30 | 14,869,501.59 | 59,385,346.89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149,344,971.00 | 825,607,262.63 | 51,627,453.07 | 8,384,691.23 | 260,063,367.29 | 1,975,553,972.79 | 5,270,581,718.01 | 5,179,965,308.41 | 10,450,547,026.42 |
法定代表人:陈政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贺德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游仕旭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本期金额
项目 | 2019年度 | ||||||
股本 | 资本公积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149,344,971.00 | 557,485,464.09 | 260,063,367.29 | 98,603,472.44 | 3,065,497,274.8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14,505,130.15 | 14,505,130.15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149,344,971.00 | 557,485,464.09 | 260,063,367.29 | 113,108,602.59 | 3,080,002,404.9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29,868,994.00 | -414,994,079.87 | 17,807,960.29 | 117,284,743.18 | 149,967,617.6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78,079,602.89 | 178,079,602.8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7,807,960.29 | -60,794,859.71 | -42,986,899.42 |
1.提取盈余公积 | 17,807,960.29 | -17,807,960.29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2,986,899.42 | -42,986,899.42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429,868,994.00 | -429,868,994.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429,868,994.00 | -429,868,994.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14,874,914.13 | 14,874,914.13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579,213,965.00 | 142,491,384.22 | 277,871,327.58 | 230,393,345.77 | 3,229,970,022.57 |
上期金额
项目 | 2018年年度 | ||||||
股本 | 资本公积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149,344,971.00 | 560,701,573.93 | 260,063,367.29 | 240,070,445.49 | 3,210,180,357.7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149,344,971.00 | 560,701,573.93 | 260,063,367.29 | 240,070,445.49 | 3,210,180,357.7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216,109.84 | -141,466,973.05 | -144,683,082.8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98,480,073.63 | -98,480,073.6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42,986,899.42 | -42,986,899.42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2,986,899.42 | -42,986,899.42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3,216,109.84 | -3,216,109.84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149,344,971.00 | 557,485,464.09 | 260,063,367.29 | 98,603,472.44 | 3,065,497,274.82 |
法定代表人:陈政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贺德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游仕旭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原名为宝安县联合投资公司,系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办复[1991]418号)文批准,于1991年6月1日改组为深圳市宝安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1年6月公司普通股(A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1993年7月12日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登记司([1993]企名函字147号)文批准,更名为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19665XD。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79,213,965.00元,股本为人民币2,579,213,965.00元。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有4家非流通股股东没有执行对价安排,涉及股份24,933,396股,涉及垫付股份4,986,680股。根据股改承诺,由深圳市富安控股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先行代为垫付,垫付比例各为50%,即各垫付2,493,340股
1、 本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本公司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笋岗东路1002号宝安广场A座28—29层。
本公司总部办公地址:深圳市笋岗东路1002号宝安广场A座28—29层。
2、本公司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属于综合类企业集团。经营范围包括:新材料、新能源材料、新能源等高新技术产业项目的投资及经营;现代生物医药项目的投资及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合称“本集团”)主要经营新能源、新材料及其它高新技术产业;生物医药业;房地产业以及其他行业。
3、 母公司以及集团最终母公司的名称
截止2019年12月31日,第一大股东深圳市富安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1.91%;第二大股东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57%。本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4、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财务报告于2020年4月28日,经公司第十四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批准报出。
5、合并报表范围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集团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191户,详见本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
益”。本报告期合并范围的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七“合并范围的变更”。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42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按公允价值减去预计费用后的金额,以及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的原账面价值,取两者孰低计价。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三、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19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本公司及本集团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资产减值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四中的各项描述。关于管理层所作出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的说明,请参阅附注四、34“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1、 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集团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集团所属房地产、农林公司由于房地产建造周期、营林周期较长,导致正常营业周期长于一年,尽管相关资产往往超过一年才变现、出售或耗用,仍然划分为流动资产;正常营业周期中的经营性负债项目即使在资产负债日后
超过一年才予清偿,仍然划分为流动负债。除此以外,本集团所属其他行业公司的正常营业周期短于一年。正常营业周期短于一年的,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变现的资产或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应予以清偿的负债归类为流动资产或流动负债。
3、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港币或美元为其记账本位币。本集团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4、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
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本附注四、5“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2)),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附注四、14“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5、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集团控制的主体。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集团将进行重新评估。
(2) 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集团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该子公司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四、14“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四、9“金融工具”。
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四、14“长期股权投资”(2)④)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
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6、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集团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集团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集团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集团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四、14“长期股权投资”(2)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集团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集团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集团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集团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集团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集团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集团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集团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集团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集团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集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8、 外币业务折算
(1) 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
本集团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但本集团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
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 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①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以及②可供出售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3)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当期平均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期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年初数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在处置本集团在境外经营的全部所有者权益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其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计
入处置当期损益。
9、 金融工具
(1) 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集团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集团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集团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本集团对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此外,本集团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将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将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始确认时,本集团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本集团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 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负债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终止确认该负债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集团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
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4) 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集团(借入方)与借出方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的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集团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集团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集团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在估值时,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输入值。
(7)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集团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集团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集团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本集团权益工具在存续期间分派股利(含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工具所产生的“利息”)的,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10、 金融资产减值
本集团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等。此外,对部分财务担保合同,也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1) 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含其他适用项目,下同)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集团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2) 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集团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3) 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
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4) 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期末,本集团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5) 各类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①应收票据
本集团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组合1-银行机构承兑的汇票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一般较小的商业银行 |
组合2-财务公司承兑的汇票 | 承兑人为财务公司 |
组合3-商业承兑汇票 | 承兑人为商业客户 |
②应收账款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租赁应收款,本集团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以下主要不同组合: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组合1-高新技术产业国内客户组合 | 高新技术产业国内客户的应收账款。 |
组合2-高新技术产业国外客户组合 | 高新技术产业国外客户的应收账款。 |
组合3-生物医药产业客户组合 | 生物医药产业客户的应收账款。 |
组合4-房地产业客户组合 | 房地产业客户的应收账款。 |
组合5-其他产业客户组合 | 其他产业客户的应收账款 |
组合6-内部关联方组合 | 本集团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应收账款 |
③其他应收款
本集团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组合1-内部关联方组合 | 本集团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其他应收款 |
组合2-政府部门、项目合作方组合 | 本集团应收政府部门、项目合作方的其他应收款 |
组合3-其他往来方组合 | 以其他应收款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④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主要核算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本集团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11、 应收款项融资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自取得起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部分,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自取得起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其相关会计政策参见本附注四、9“金融工具”及附注四、10“金融资产减值”。
12、 存货
(1) 存货的分类
本集团一般行业的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及自制半成品、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周转材料、产成品、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发出商品等。本集团房地产开发行业的存货主要包括在建开发产品(开发成本)、已完工开发产品(开发产品)和意图出售而暂时出租的开发产品等。本集团农林行业的存货主要为消耗性生物资产。相关会计政策请参阅附注四、19“生物资产”。
(2) 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本集团一般行业的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领用和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本集团房地产开发行业的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开发产品的成本包括土地出让金、
基础配套设施支出、建筑安装工程支出、开发项目完工之前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开发过程中的其他相关费用。存货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4)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13、 持有待售资产和处置组
本集团若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则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具体标准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本集团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其中,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处置组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分摊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的,该处置组应当包含分摊至处置组的商誉。
本集团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处置组,所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按比例抵减该处置组内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持有待售准则”)的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
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时,本集团不再将其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将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
14、 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中如果属于非交易性的,本集团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附注四、9“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集团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 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集团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集团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集团不一致的,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
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集团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集团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集团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对于本集团2007年1月1日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之前已经持有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如存在与该投资相关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按原剩余期限直线摊销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 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四、5、“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2)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
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集团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15、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等。此外,对于本集团持有以备经营出租的空置建筑物,将其用于经营出租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的,也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列报。
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与房屋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一致的政策进行折旧或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22“长期资产减值”。
自用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或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按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
后的入账价值。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计入当期损益。
16、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率为3%-10%,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 别 | 使用年限(年)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20-50 | 1.80-4.85 |
机器设备 | 5-10 | 9.00-19.40 |
电子设备 | 5 | 18.00-19.40 |
运输设备 | 5-6 | 15.00-19.40 |
其他设备 | 5-10 | 9.00-19.40 |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本集团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3)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22“长期资产减值”。
(4)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及计价方法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的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5) 其他说明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当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17、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22“长期资产减值”。
18、 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19、 生物资产
本集团的生物资产主要为林木资产等消耗性生物资产。消耗性生物资产是指为出售而持有的的生物资产,包括用材林等。消耗性生物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自行栽培、营造的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为该资产在郁闭前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必要支出,包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消耗性生物资产在郁闭后发生的管护、饲养费用等后续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消耗性生物资产在收获或出售时,采用个别计价法按账面价值结转成本。资产负债表日,消耗性生物资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采用与确认存货跌价准备一致的方法计算确认消耗性生物资产的跌价准备。如果减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消耗性生物资产改变用途,作为生产性生物资产,改变用途后的成本按改变用途时的账面价值确定。如果消耗性生物资产改变用途,作为公益性生物资产,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考虑是否发生减值,发生减值时先计提减值准备,再按计提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确定。
20、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本集团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报告期内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具体摊销期限为:土地使用权、探采矿权按使用期限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专有技术按5-10年期限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管理类软件按5-10年期限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2) 研究与开发支出
本集团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
本集团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的划分具体标准为:
所属高新技术产业公司,研究阶段支出,指本公司实施探索性的研究,该研究获得有关管理部门专利权、形成完整的技术文件或类似行业专家委员会的机构出具验收结论之前的所有支出;开发阶段支出,指以本公司所获得专利权、具备完整技术文件或经过类似行业专家委员会的机构验收并具备后续开发可行性的技术为基础,为试制新产品、开发新工艺而发生的可直接归属的支出。
所属生物医药业公司,研究阶段支出是指药品研发进入临床试验阶段前的所有支出;开发阶段支出是指药品研发进入临床试验阶段后的可直接归属的支出,进入临床试验以有关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为准。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22“长期资产减值”。
21、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本集团的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改良支出、矿区林地补偿费、矿山露天剥离费等。其中:固定资产改良支
出、矿区林地补偿费等按项目受益期采用直线法平均摊销,矿山露天剥离费按项目收益期采用产量法摊销。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在确定时将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2、 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23、 职工薪酬
本集团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等。其中: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集团在职工为本集团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
量。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采用设定提存计划的,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集团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24、 质量保证金
根据施工合同规定,应留置支付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金,计入“应付账款”,待保证期过后根据实际情况和合同约定支付。
25、 维修基金
本集团物业管理公司收到业主委托代为管理的公共设施专用基金、住房维修金,计入“长期应付款”,专项用于住宅共同部位、共同设备和物业管理区域公共设施的维修、更新。
26、 预计负债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27、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方法
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上述估计的影响计入当期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用以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股东权益。
②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集团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集团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 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本集团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集团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集团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
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集团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28、 收入
(1) 商品销售收入
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本集团的收入包括房地产销售收入、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1)房地产销售收入
本集团在相关房地产销售合同已经签订;收取首期款项并已办理银行按揭手续或取得收取购房款权利;房屋主体完工并验收合格;该项销售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上述条件同时满足时,确认为当期收入。
(2)销售商品收入
本集团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
具体的收入确认方式为:①对于国内常规模式销售,按销售合同约定的交货期自运或委托运输单位将货物运至购买方指定交货地点,经购买方签收后确认收入;对于购买方自行提货的,在货物交付时确认收入;②对于国内VMI模式销售,按销售合同约定的交货期自运或委托运输单位将货物运至购买方指定交货地点,根据客户实际使用量并经双方对账后确认收入;③对于国外销售,一般均采用FOB方式结算,以完成货物的报关并收到货运公司开出的提单作为确认销售收入的时点。
(3)提供劳务收入
①本集团在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收入的金额、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时,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确定提供劳务交易完工进度的方法: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
②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A、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B、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③本集团物业管理收入在物业管理服务已提供,与物业管理服务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与物业管理服务有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物业管理收入的实现。
(4)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包括利息收入、使用费收入、出租物业收入等。
本集团在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本集团按照与承租方签定的租赁合同或协议的约定以直线法确认出租物业收入的实现。出租人提供免租期的,出租人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进行分配,免租期内出租人确认租金收入。
29、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本集团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
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根据与之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按照直线法平均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本集团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所依据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当期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计算得出。
(2)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集团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集团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
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 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4) 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集团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31、 租赁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为经营租赁。
(1)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对金额较大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额较小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此外,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初始直接费用也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分别长期负债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列示。
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应收融资租赁款扣除未实现融资收益后的余额分别长期债权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列示。
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2、 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且已被本集团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组成部分:①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②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③该组成部分是专为了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终止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参见本附注四、13“持有待售资产和处置组”相关描述。
33、 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
①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经本公司第十三届董事局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4月29日决议通过,本集团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金融工具准则。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所有已确认金融资产,其后续均按摊余成本或公允价值计量。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以本集团该日既有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的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该金融资产上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三类:按摊余成本计量、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及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其中,对于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及财务担保合同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本集团追溯应用新金融工具准则,但对于分类和计量(含减值)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不一致的,本集团选择不进行重述。因此,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本集团调整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未予重述。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集团的主要变化和影响如下:
本集团持有的个别理财产品、非上市公司权益投资等,原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由于其合同现金流量不仅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集团在2019年1月1日及以后将其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本集团在日常资金管理中将部分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或贴现,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因此,本集团在2019年1月1日及以后将该等应收票据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金融资产类别,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本集团在日常资金管理中将部分特定客户的应收款项通过无追索权保理进行出售,针对该部分特定客户的应收款项,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因此,本集团在2019年1月1日及以后将该等特定客户的应收款项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金融资产类别,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A首次执行日,前后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对比表a、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2018年12月31日(变更前) | 2019年1月1日(变更后) | ||||
项目 | 计量类别 | 账面价值 | 项目 | 计量类别 | 账面价值 |
货币资金 | 摊余成本 | 4,710,839,991.39 | 货币资金 | 摊余成本 | 4,710,839,991.39 |
公允价值计量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527,123,908.82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528,123,908.82 |
应收票据 | 摊余成本 | 751,612,374.70 | 应收票据 | 摊余成本 | 314,316,966.41 |
应收款项融资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432,336,237.39 | |||
应收账款 | 摊余成本 | 2,855,015,738.30 | 应收账款 | 摊余成本 | 2,762,281,317.21 |
应收款项融资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96,509,507.82 | |||
其他应收款 | 摊余成本 | 816,076,023.54 | 其他应收款 | 摊余成本 | 812,685,986.47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摊余成本 | 237,733,899.90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摊余成本 | 237,733,899.90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以成本计量(其他) | 1,000,000.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1,000,000.00 |
2018年12月31日(变更前) | 2019年1月1日(变更后) | ||||
项目 | 计量类别 | 账面价值 | 项目 | 计量类别 | 账面价值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11,157,486.11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390,682,149.92 | |
以成本计量(权益工具) | 330,093,169.76 |
b、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2018年12月31日(变更前) | 2019年1月1日(变更后) | ||||
项目 | 计量类别 | 账面价值 | 项目 | 计量类别 | 账面价值 |
货币资金 | 摊余成本 | 262,090,864.34 | 货币资金 | 摊余成本 | 262,090,864.34 |
公允价值计量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218,370,685.44 | 公允价值计量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218,370,685.44 |
其他应收款 | 摊余成本 | 8,432,990,355.26 | 其他应收款 | 摊余成本 | 8,432,970,830.91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以成本计量(权益工具) | 69,644,051.12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83,196,801.12 |
B首次执行日,原金融资产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金融资产账面价值的调节表
a、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变更前)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2019年1月1日(变更后) |
摊余成本: | ||||
应收票据 | 751,612,374.70 |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变更前)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2019年1月1日(变更后) |
减:转入应收款项融资 | 432,336,237.39 | |||
重新计量:预计信用损失准备 | -4,959,170.90 |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314,316,966.41 | |||
应收账款 | 2,855,015,738.30 | |||
减:转入应收款项融资 | 97,484,351.33 | |||
重新计量:预计信用损失准备 | 4,749,930.24 |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2,762,281,317.21 | |||
其他应收款 | 816,076,023.54 | |||
重新计量:预计信用损失准备 | -3,390,037.07 |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812,685,986.47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原准则) | 1,000,000.00 | |||
减:转入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00,000.00 |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原准则) | 330,093,169.76 |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变更前)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2019年1月1日(变更后) |
减:转入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330,093,169.76 |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原准则) | 527,123,908.82 | |||
减:转入交易性金融资产 | 527,123,908.82 |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加:自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原准则)转入 | 527,123,908.82 | |||
加:自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原准则)转入 | 1,000,000.00 |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528,123,908.82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
加:自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原准则)转入 | 341,250,655.87 |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变更前)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2019年1月1日(变更后) |
重新计量: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 | 49,431,494.05 |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390,682,149.92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原准则) | 11,157,486.11 | |||
减:转入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1,157,486.11 |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 | |||
应收款项融资 | —— | |||
加:从应收票据转入 | 432,336,237.39 | |||
加:从应收账款转入 | 97,484,351.33 | |||
重新计量: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 | -974,843.51 |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528,845,745.21 |
b、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变更前)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2019年1月1日(变更后) |
摊余成本: | ||||
其他应收款 | 8,432,990,355.26 | |||
重新计量:预计信用损失准备 | -19,524.35 |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变更前)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2019年1月1日(变更后)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8,432,970,830.91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原准则) | 69,644,051.12 | |||
减:转入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69,644,051.12 |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原准则) | 218,370,685.44 | |||
减:转入交易性金融资产 | 218,370,685.44 |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加:自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原准则)转入 | 218,370,685.44 |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218,370,685.44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
加:自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原准则)转入 | 69,644,051.12 | |||
重新计量: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 | 13,552,750.00 |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变更前)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2019年1月1日(变更后)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83,196,801.12 |
C首次执行日,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调节表a、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计量类别 | 2018年12月31日(变更前)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2019年1月1日(变更后) |
摊余成本: | ||||
应收票据减值准备 | 4,959,170.90 | 4,959,170.90 | ||
应收账款减值准备 | 257,035,100.98 | -4,749,930.24 | 252,285,170.74 | |
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 | 140,288,322.80 | 3,390,037.07 | 143,678,359.87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 52,423,653.33 | -52,423,653.33 |
b、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计量类别 | 2018年12月31日(变更前)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2019年1月1日(变更后) |
摊余成本: | ||||
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 | 291,686,204.50 | 19,524.35 | 291,705,728.85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 17,440,368.00 | -17,440,368.00 |
D首次执行日,对财务报表其他资产项目的影响
a、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变更前) | 调整金额 | 2019年1月1日 (变更后) |
长期股权投资 | 1,031,062,795.88 | -11,568,117.89 | 1,019,494,677.99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12,116,376.28 | -2,943,945.51 | 509,172,430.77 |
b、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变更前) | 调整金额 | 2019年1月1日(变更后) |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变更前) | 调整金额 | 2019年1月1日(变更后)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41,075,286.90 | 971,904.50 | 142,047,191.40 |
注:长期股权投资调整,系根据本集团联营企业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所产生的影响数中,本集团所享有的份额确定。E首次执行日,对股东权益项目的影响a、合并财务报表层面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变更前) | 调整金额 | 2019年1月1日 (变更后) |
其他综合收益 | 51,627,453.07 | -4,638,374.52 | 46,989,078.55 |
未分配利润 | 1,975,553,972.79 | 24,220,882.10 | 1,999,774,854.89 |
少数股东权益 | 5,179,965,308.41 | 9,679,235.56 | 5,189,644,543.97 |
b、公司财务报表层面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变更前) | 调整金额 | 2019年1月1日 (变更后) |
未分配利润 | 98,603,472.44 | 14,505,130.15 | 113,108,602.59 |
②财务报表格式变更
财政部于2019年4月、9月分别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合并财务报表格式作出了修订,本公司已根据其要求按照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编制财务报表。主要变化如下:
A、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行项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行项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B、新增“应收款项融资”行项目;C、列报于“其他应收款”或“其他应付款”行项目的应收利息或应付利息,仅反映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可收取或应支付,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收到或支付的利息;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包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D、明确“递延收益”行项目中摊销期限只剩一年或不足一年的,或预计在一年内(含一年)进行摊销的部分,不得归类为流动负债,仍在该项目中填列,不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行项目;E、将“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自“其他收益”行项目前下移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行项目后,并将“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列于“资产减值损失”行项目之前;F、“投资收益”行项目的其中项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本集团根据上述
列报要求相应追溯重述了比较报表。
(2) 会计估计变更
本集团在报告期内无重要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34、 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本集团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集团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实际结果可能与本集团管理层当前的估计存在差异,进而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本集团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域如下:
(1) 金融资产减值
本集团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的减值进行评估,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该等判断和估计时,本集团根据历史数据结合行业风险、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客户情况等的变化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
(2) 存货跌价准备
本集团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3)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对不存在活跃交易市场的非上市公司股权等金融工具,本集团通过市场法、收益法或成本法等估值方法确定其公允价值。这些估值方法包括查询近期融资价格、同行业市盈率、市净率等指标并考虑流动性调整等。估值时本集团需对未来现金流量、信用风险、市场波动率和相关性等方面进行估计,这些相关假设具有不确定性,其变化会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产生影响。权益工具投资或合同有公开报价的,本集团不将成本作为其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
(4) 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集团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测。本集团至少每年测试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这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对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时,本集团需要预计未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产生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5) 折旧和摊销
本集团对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和对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在不考虑其残值的情况下,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本集团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本集团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6) 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本集团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本集团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7) 所得税
本集团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部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
五、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1)流转税
税目 | 税基 | 税率-征收率 |
增值税 | 注1 | 16%/13%、10%/9%、6%、5%、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 | 7%、5%、1%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 | 2%、1.5% |
堤防维护费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 | 2% |
堤围防护费 | 营业收入 | 0.01% |
注1:从2019年4月1日起,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39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和10%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3%、9%。小规模纳税人或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征收率为6%、5%、3%,按应税销售收入计算缴纳。注2:根据《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免征我市堤围防护费的通告》,自2014年9月1日(所属期)起,深圳市免征堤围防护费。注3:根据湖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鄂政办发〔2018〕13号文件的规定,至2020年12月31日,企业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率继续按1.5%执行。
(2)房产税
自用物业的房产税,以房产原值的70%-90%为纳税基础,税率为1.2%;
对外租赁物业的房产税,以物业租赁收入为纳税基础,税率为12%。
(3)土地增值税
按照增值额的30%-60%超率累进税率征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普通标准住宅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缴土地增值税;增值额超过20%的,按税法规定的超率累进税率计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4]100号文)和房地产项目开发所在地地方税务局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及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子公司按照房地产销售收入和预收房款的一定比例计提和预缴土地增值税,待项目全部竣工决算并实现销售后向税务机关申请清算。
(4)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本公司于中国香港注册之子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6.5%;本公司于美国注册之子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执行注册地法律规定;本公司于中国境内注册之子公司,除下列税收优
惠中企业所得税项目列示的子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适用相应税率,以及符合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标准的子公司按国家优惠政策确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外,其他子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2、税收优惠
(1)增值税
①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财税[2002]7号)规定: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除另行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本集团出口自产货物免征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本集团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以退还的进项税额可以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本集团出口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②根据武汉市江岸区国家税务局税务事务通知书,公司子公司武汉华博通讯有限公司符合财税字[1994]011号文《关于军队军工系统所属单位征收流转税 资源税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公司军工产品于2013年1月1日起免征增值税。
③根据《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大地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软件产品销售相关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享受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
④根据《关于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8]56号),公司子公司成都绿金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有机肥产品享受免征增值税的政策,免征期为2019年1月1日至长期。
⑤根据《关于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3号),公司子公司成都绿金生物科技营销有限责任公司经当地税务机构税务事项备案通知,所销售的农业生产资料、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公司子公司四川国科中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有机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政策,免征期为2011年5月1日至长期。
⑥根据《关于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8]56号文件),公司子公司宜宾市南溪区国科中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饲料产品享受免征增值税的政策,免征期为2016年4月1日至长期;生产、销售的有机肥产品享受免征增值税的政策,免征期为2016年6月16日至长期
⑦根据清远市清新区国家税务局清新国税减[2012]42号文,公司子公司广东宝安农林高科有限公司自产农产品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减免期间2012年1月1日-2049年12月31日。
⑧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公司子公司武汉马应龙中西医结合肛肠医院有限公司、武汉马应龙综合门诊部有限公司、北京马应龙长青肛肠医院有限公司、西安马应龙肛肠医院有限公司、沈阳马应龙兴华肛肠医院(有限公司)、南京马应
龙中医医院有限公司、大同马应龙肛肠医院有限公司及宁波马应龙医院有限公司的医疗服务免征增值税。
(2)所得税
①公司子公司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贝特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市贝特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鸡西市贝特瑞石墨产业园有限公司、贝特瑞(天津)纳米材料制造有限公司、贝特瑞(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大地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市大地和电气有限公司、宁波拜特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华博通讯有限公司、成都绿金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万鑫石墨谷科技有限公司、张家港友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马应龙八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国科中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江西宝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或复审,报告期内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②公司子公司西安马应龙肛肠医院有限公司、宜宾金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满足《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2号)的相关规定,经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批准,减按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③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子公司符合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标准的,其所得减按25%或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六、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以下注释项目(含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除非特别指出,“期初”指2019年1月1日,“期末”指2019年12月31日,“上期期末”指2018年12月31日,“本期”指2019年度,“上期”指2018年度。
1、 货币资金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3,560,499.88 | 12,198,302.07 |
银行存款 | 4,958,664,249.37 | 3,808,338,400.93 |
其他货币资金 | 530,699,745.36 | 890,303,288.39 |
合 计 | 5,492,924,494.61 | 4,710,839,991.39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813,105,569.91 | 392,253,836.44 |
注1:期末其他货币资金,系可随时使用的存于证券营业部的未使用投资款等117,853,090.14元;短期
定期存单等现金等价物160,416,122.29元;使用受到一定限制的长期定期存单62,854,202.97元、银行按揭保证金10,062,617.76元及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保证金等179,513,712.20元。
注2:报告期末货币资金受限情况,详见附注六、64。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576,661,076.23 | 528,123,908.82 |
其中:债务工具投资 | 6,065,934.25 | 1,000,000.00 |
权益工具投资 | 565,595,141.98 | 527,123,908.82 |
混合工具投资 | 5,000,000.00 | |
合 计 | 576,661,076.23 | 528,123,908.82 |
注1:期末债务工具、混合工具投资系购入的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注2: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受限情况,详见附注六、64。
3、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285,648,203.20 | 275,029,651.39 |
商业承兑汇票 | 84,580,647.81 | 44,246,485.92 |
小 计 | 370,228,851.01 | 319,276,137.31 |
减:坏账准备 | 7,720,968.79 | 4,959,170.90 |
合 计 | 362,507,882.22 | 314,316,966.41 |
(2) 期末已质押的应收票据情况
项 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9,732,410.01 |
商业承兑汇票 | 5,568,945.15 |
项 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合 计 | 25,301,355.16 |
(3) 期末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项 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234,663,362.88 | 53,739,626.20 |
商业承兑汇票 | 56,584,158.91 | |
合 计 | 234,663,362.88 | 110,323,785.11 |
(4) 期末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项 目 | 期末转应收账款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7,496,349.00 |
商业承兑汇票 | 30,000,000.00 |
合 计 | 47,496,349.00 |
注:上述转应收账款的银行承兑汇票,系财务公司出具的银行承兑汇票。
(5) 按应收票据分类披露
类 别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370,228,851.01 | 100.00 | 7,720,968.79 | 2.09 | 362,507,882.22 |
其中:组合1 | 220,989,661.77 | 59.69 | 220,989,661.77 | ||
组合2 | 64,658,541.43 | 17.46 | 3,052,105.03 | 4.72 | 61,606,436.40 |
组合3 | 84,580,647.81 | 22.85 | 4,668,863.76 | 5.52 | 79,911,784.05 |
合 计 | 370,228,851.01 | 100.00 | 7,720,968.79 | 2.09 | 362,507,882.22 |
类 别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319,276,137.31 | 100.00 | 4,959,170.90 | 1.55 | 314,316,966.41 |
其中:组合1 | 226,282,892.34 | 70.87 | 226,282,892.34 | ||
组合2 | 48,746,759.05 | 15.27 | 2,598,289.50 | 5.33 | 46,148,469.55 |
组合3 | 44,246,485.92 | 13.86 | 2,360,881.40 | 5.34 | 41,885,604.52 |
合 计 | 319,276,137.31 | 100.00 | 4,959,170.90 | 1.55 | 314,316,966.41 |
注: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本期计提 | 本期收回 | 本期转回 | 本期核销 | 合并 范围变动 | ||
4,959,170.90 | 3,169,361.03 | 407,563.14 | 7,720,968.79 |
(7)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本期无核销应收票据的情况。
4、 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类别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 额 | 比例(%) | 金 额 | 计提比例(%) |
类别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 额 | 比例(%) | 金 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644,719,902.02 | 27.14 | 327,052,810.26 | 50.73 | 317,667,091.76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730,685,365.17 | 72.86 | 115,659,079.25 | 6.68 | 1,615,026,285.92 |
其中:组合1 | 1,354,738,177.11 | 57.03 | 88,112,112.42 | 6.50 | 1,266,626,064.69 |
组合2 | 183,611,639.86 | 7.73 | 1,220,841.48 | 0.66 | 182,390,798.38 |
组合3 | 128,473,691.63 | 5.41 | 14,446,892.18 | 11.25 | 114,026,799.45 |
组合4 | 55,952,235.96 | 2.36 | 8,897,585.46 | 15.90 | 47,054,650.50 |
组合5 | 7,909,620.61 | 0.33 | 2,981,647.71 | 37.70 | 4,927,972.90 |
合 计 | 2,375,405,267.19 | 100.00 | 442,711,889.51 | 18.64 | 1,932,693,377.68 |
类别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 额 | 比例(%) | 金 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33,194,023.74 | 11.05 | 102,387,111.76 | 30.73 | 230,806,911.98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681,372,464.21 | 88.95 | 149,898,058.98 | 5.59 | 2,531,474,405.23 |
其中:组合1 | 1,723,176,372.85 | 57.16 | 124,967,968.59 | 7.25 | 1,598,208,404.26 |
组合2 | 305,057,706.55 | 10.12 | 1,574,894.47 | 0.52 | 303,482,812.08 |
组合3 | 149,136,480.76 | 4.95 | 10,401,598.33 | 6.97 | 138,734,882.43 |
组合4 | 499,396,107.19 | 16.57 | 11,173,630.36 | 2.24 | 488,222,476.83 |
组合5 | 4,605,796.86 | 0.15 | 1,779,967.23 | 38.65 | 2,825,829.63 |
合 计 | 3,014,566,487.95 | 100.00 | 252,285,170.74 | 8.37 | 2,762,281,317.21 |
①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河南国能电池有限公司 | 242,425,386.00 | 96,970,154.39 | 40.00 | 存在坏账风险 |
宁波奉化德朗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 91,374,068.83 | 13,706,110.32 | 15.00 | 存在坏账风险 |
郑州比克电池有限公司 | 55,491,223.08 | 16,647,366.92 | 30.00 | 存在坏账风险 |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 | 31,851,441.79 | 31,851,441.79 | 100.00 | 存在坏账风险 |
芜湖天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31,270,473.13 | 15,635,236.57 | 50.00 | 存在坏账风险 |
肇庆遨优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 27,616,000.00 | 27,616,000.00 | 100.00 | 存在坏账风险 |
领途汽车有限公司 | 24,018,887.20 | 16,306,747.64 | 67.89 | 存在坏账风险 |
江西远东电池有限公司 | 20,537,356.17 | 6,161,206.85 | 30.00 | 存在坏账风险 |
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 | 18,457,746.14 | 14,766,196.91 | 80.00 | 存在坏账风险 |
荣成华泰汽车有限公司 | 15,925,171.86 | 15,925,171.86 | 100.00 | 存在坏账风险 |
北京国能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9,837,702.62 | 3,935,081.05 | 40.00 | 存在坏账风险 |
十堰茂竹实业有限公司 | 9,475,068.41 | 9,475,068.41 | 100.00 | 存在坏账风险 |
海霸能源有限公司 | 7,725,546.00 | 7,725,546.00 | 100.00 | 存在坏账风险 |
巩义市第五耐火材料总厂 | 6,705,244.62 | 6,705,244.62 | 100.00 | 存在坏账风险 |
深圳市比克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 6,179,451.55 | 1,853,835.47 | 30.00 | 存在坏账风险 |
中科泰能科技有限公司(天津) | 5,291,335.00 | 5,291,335.00 | 100.00 | 存在坏账风险 |
湖北奥赛瑞汽车电器有限公司 | 4,985,510.00 | 4,985,510.00 | 100.00 | 存在坏账风险 |
江苏威能汽车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 4,516,500.00 | 4,064,850.00 | 90.00 | 存在坏账风险 |
北京乡村赛马场 | 3,000,000.00 | 3,000,000.00 | 100.00 | 存在坏账风险 |
吉林省高新电动汽车有限公 | 2,952,200.00 | 2,952,200.00 | 100.00 | 存在坏账风险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司 | ||||
江苏汉瓦特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2,793,698.65 | 838,109.60 | 30.00 | 存在坏账风险 |
山东神工电池新科技有限公司 | 2,296,922.16 | 2,296,922.16 | 100.00 | 存在坏账风险 |
无锡恩吉威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51,225.00 | 2,051,225.00 | 100.00 | 存在坏账风险 |
杭州普拉格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 1,940,486.97 | 1,940,486.97 | 100.00 | 存在坏账风险 |
浙江泓源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1,808,829.00 | 904,414.50 | 50.00 | 存在坏账风险 |
沈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 1,688,871.52 | 1,013,322.91 | 60.00 | 存在坏账风险 |
北京中福商贸公司 | 1,410,000.00 | 1,410,000.00 | 100.00 | 存在坏账风险 |
江苏卡威汽车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335,420.00 | 1,271,850.00 | 95.24 | 存在坏账风险 |
宁夏易捷庄园枸杞科技有限公司 | 1,067,523.40 | 1,067,523.40 | 100.00 | 存在坏账风险 |
信阳福英纯电动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 970,000.00 | 970,000.00 | 100.00 | 存在坏账风险 |
湖北方辉物业有限公司 | 900,000.00 | 900,000.00 | 100.00 | 存在坏账风险 |
江苏易电通储能技术有限公司 | 782,440.00 | 782,440.00 | 100.00 | 存在坏账风险 |
山东泰丰制动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773,800.00 | 773,800.00 | 100.00 | 存在坏账风险 |
南京特种汽车制配厂有限公司 | 600,000.00 | 600,000.00 | 100.00 | 存在坏账风险 |
浙江康迪车业有限公司 | 505,519.00 | 505,519.00 | 100.00 | 存在坏账风险 |
苏州百越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 500,000.00 | 500,000.00 | 100.00 | 存在坏账风险 |
其他小额户合计 | 3,658,853.92 | 3,652,892.92 | 99.84 | 存在坏账风险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合 计 | 644,719,902.02 | 327,052,810.26 | 50.73 |
②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组合1-高新技术产业国内客户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1,288,563,294.82 | 56,773,080.69 | 4.41 |
1年至2年(含2年) | 28,297,290.62 | 4,486,339.99 | 15.85 |
2年至3年(含3年) | 15,656,243.15 | 4,631,343.22 | 29.58 |
3年以上 | 22,221,348.52 | 22,221,348.52 | 100.00 |
合 计 | 1,354,738,177.11 | 88,112,112.42 | 6.50 |
组合2-高新技术产业国外客户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183,565,618.34 | 1,174,819.96 | 0.64 |
1年至2年(含2年) | 46,021.52 | 46,021.52 | 100.00 |
合 计 | 183,611,639.86 | 1,220,841.48 | 0.66 |
组合3-生物医药产业客户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114,295,361.97 | 4,127,232.63 | 3.61 |
1年至2年(含2年) | 8,652,966.30 | 4,945,682.74 | 57.16 |
2年至3年(含3年) | 2,133,471.26 | 1,982,084.70 | 92.90 |
3年以上 | 3,391,892.10 | 3,391,892.11 | 100.00 |
组合3-生物医药产业客户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合 计 | 128,473,691.63 | 14,446,892.18 | 11.25 |
组合4-房地产业客户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44,201,650.00 | 791,504.76 | 1.79 |
1年至2年(含2年) | 3,052,095.00 | 632,088.88 | 20.71 |
2年至3年(含3年) | 1,985,566.96 | 761,067.82 | 38.33 |
3年以上 | 6,712,924.00 | 6,712,924.00 | 100.00 |
合 计 | 55,952,235.96 | 8,897,585.46 | 15.90 |
组合5-其他产业客户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5,321,058.99 | 456,014.75 | 8.57 |
1年至2年(含2年) | 422.87 | 201.41 | 47.63 |
2年至3年(含3年) | 138,000.00 | 75,292.80 | 54.56 |
3年以上 | 2,450,138.75 | 2,450,138.75 | 100.00 |
合 计 | 7,909,620.61 | 2,981,647.71 | 37.70 |
注:确定该组合的依据详见本附注四、10。
③按账龄披露
账 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776,627,807.42 |
1年至2年(含2年) | 291,926,819.06 |
2年至3年(含3年) | 206,586,786.90 |
账 龄 | 账面余额 |
3年以上 | 100,263,853.81 |
小 计 | 2,375,405,267.19 |
减:坏账准备 | 442,711,889.51 |
合 计 | 1,932,693,377.68 |
(2)坏账准备的情况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本期计提 | 本期收回 | 本期转回 | 本期核销 | 合并范围 变动 | ||
252,285,170.74 | 200,710,823.18 | 1,500,000.00 | 1,914,069.53 | 6,870,034.88 | 442,711,889.5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山东神工电池新科技有限公司 | 1,500,000.00 | 货币资金 |
合 计 | 1,500,000.00 | —— |
(3)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项 目 | 账面余额 |
货款 | 1,914,069.53 |
合 计 | 1,914,069.53 |
注:本期无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期末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为658,824,981.01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27.74%,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为116,821,629.22元。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本期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情况。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本期无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情况。
(7)期末应收账款质押情况详见附注六、64。
5、 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272,514,253.34 | 432,336,237.39 |
应收账款 | 137,149,025.01 | 96,509,507.82 |
合 计 | 409,663,278.35 | 528,845,745.21 |
注1:应收票据,系本集团在经营活动中所收取的银行机构出具的银行承兑汇票,考虑其信用风险很低且基本用于背书转让,故作为应收款项融资核算。
注2:应收账款,系本公司与三井住友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签署相关协议,将定期对松下采购(中国)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以不附任何追索权的方式转移给对方,故将应收松下采购(中国)有限公司款项作为应收款项融资核算。
(2)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项 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账面余额 | 432,336,237.39 | 2,504,221,148.45 | 2,664,043,132.50 | 272,514,253.34 |
公允价值变动 | |||||
账面价值 | 432,336,237.39 | 2,504,221,148.45 | 2,664,043,132.50 | 272,514,253.34 | |
应收账款 | 账面余额 | 97,484,351.33 | 1,114,988,722.80 | 1,073,938,705.43 | 138,534,368.70 |
公允价值变动 | -974,843.51 | -11,141,910.36 | -10,731,410.18 | -1,385,343.69 | |
账面价值 | 96,509,507.82 | 1,103,846,812.44 | 1,063,207,295.25 | 137,149,025.01 | |
合 计 | 528,845,745.21 | 3,608,067,960.89 | 3,727,250,427.75 | 409,663,278.35 |
(3)应收款项融资坏账准备
本集团期末对应收款项融资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方法评估后认为,相关信用风险极低,无需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6、 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账龄结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占总额的比例 | 金额 | 占总额的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155,857,983.32 | 91.25% | 150,887,094.84 | 67.10% |
1年至2年(含2年) | 9,036,826.20 | 5.29% | 67,688,602.31 | 30.10% |
2年至3年(含3年) | 2,808,861.09 | 1.64% | 3,958,012.45 | 1.76% |
3年以上 | 3,100,222.92 | 1.82% | 2,334,983.40 | 1.04% |
合计 | 170,803,893.53 | 100.00% | 224,868,693.00 | 100.00% |
注:期末本集团无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期末本集团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汇总金额为25,736,528.06元,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15.07%。
7、 其他应收款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2,945,253.96 | 3,661,750.04 |
应收股利 | 4,948,600.00 | |
其他应收款 | 859,949,716.29 | 809,024,236.43 |
合 计 | 867,843,570.25 | 812,685,986.47 |
(1)应收利息分类披露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定期存款应收利息 | 2,945,253.96 | 3,661,750.04 |
小 计 | 2,945,253.96 | 3,661,750.04 |
减:坏账准备 | ||
合 计 | 2,945,253.96 | 3,661,750.04 |
注1:期末应收利息中无重要的逾期利息。注2:本集团期末对应收利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方法评估后认为,相关信用风险极低,无需计提
信用减值准备。
(2)应收股利分类披露
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浙江高泰昊能科技有限公司 | 4,948,600.00 | |
小 计 | 4,948,600.00 | |
减:坏账准备 | ||
合 计 | 4,948,600.00 |
注1:期末无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注2:本集团期末对应收股利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方法评估后认为,相关信用风险很小,无需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3)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1)按账龄披露
账 龄 | 期末余额 |
1年以内 | 247,134,665.61 |
1至2年 | 512,606,824.47 |
2至3年 | 43,871,660.22 |
3至4年 | 80,933,024.24 |
4至5年 | 11,070,246.83 |
5年以上 | 135,754,606.79 |
小 计 | 1,031,371,028.16 |
减:坏账准备 | 171,421,311.87 |
合 计 | 859,949,716.29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往来款 | 845,409,394.87 | 773,433,497.39 |
保证金 | 116,853,571.50 | 116,569,676.78 |
押金 | 10,269,148.89 | 8,616,677.15 |
备用金 | 23,683,150.84 | 19,941,322.45 |
代收代付款项 | 26,783,144.93 | 25,603,392.84 |
出口退税 | 86,343.80 | 480,174.78 |
应收股权转让款 | 8,286,273.33 | 8,057,854.91 |
小 计 | 1,031,371,028.16 | 952,702,596.30 |
减:坏账准备 | 171,421,311.87 | 143,678,359.87 |
合 计 | 859,949,716.29 | 809,024,236.43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 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19年1月1日余额 | 4,473,161.30 | 12,105,979.39 | 127,099,219.18 | 143,678,359.87 |
2019年1月1日余额在本年: | -1,261,352.22 | -3,409,151.65 | 4,670,503.87 | |
——转入第二阶段 | -1,085,652.63 | 1,085,652.63 | ||
——转入第三阶段 | -175,699.59 | -4,494,804.28 | 4,670,503.87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年计提 | 2,178,831.56 | 1,136,459.07 | 25,195,840.35 | 28,511,130.98 |
本年转回 | ||||
本年转销 | ||||
本年核销 | -187,815.46 | -187,815.46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 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其他变动 | -124,833.31 | -109,196.94 | -346,333.27 | -580,363.52 |
2019年12月31日余额 | 5,265,807.33 | 9,724,089.87 | 156,431,414.67 | 171,421,311.87 |
注:其他变动,系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所致。4)坏账准备的情况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本期计提 | 合并范围变动 | 本期转回 | 本期核销 | 合并范围变动 | ||
143,678,359.87 | 28,511,130.98 | 35,166.60 | 187,815.46 | 615,530.12 | 171,421,311.87 |
注: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5)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项 目 | 账面余额 |
小额户 | 187,815.46 |
合 计 | 187,815.46 |
注:本期无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6)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广东天行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356,841,859.96 | 1-4年 | 34.60 | |
威海南海新区财政局 | 保证金 | 123,386,936.00 | 1-2年 | 11.96 | |
深圳市盈富恒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49,536,371.65 | 1年以内 | 4.80 | |
深圳市横岗四联股份合作公司 | 保证金 | 45,000,000.00 | 3-4年 | 4.36 |
吴川市中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45,000,000.00 | 1-2年 | 4.36 | |
合计 | 619,765,167.61 | 60.08 |
6)期末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期末无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情况。7)本期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本期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8)本期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本期无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情况。
8、 存货
(1) 存货分类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348,353,512.80 | 33,222,900.66 | 315,130,612.14 | 403,910,661.60 | 16,348,175.70 | 387,562,485.90 |
包装物 | 25,708,078.77 | 433,453.03 | 25,274,625.74 | 20,675,939.50 | 603,870.20 | 20,072,069.30 |
低值易耗品 | 78,802,966.87 | 26,854,688.40 | 51,948,278.47 | 72,791,895.13 | 24,641,341.45 | 48,150,553.68 |
在产品 | 383,095,759.55 | 3,886,836.09 | 379,208,923.46 | 359,699,312.15 | 3,006,718.49 | 356,692,593.66 |
自制半成品 | 171,716,873.14 | 2,976,183.78 | 168,740,689.36 | 115,244,718.79 | 4,732,172.14 | 110,512,546.65 |
库存商品 | 788,417,629.99 | 78,005,226.49 | 710,412,403.50 | 764,493,030.18 | 61,624,990.23 | 702,868,039.95 |
发出商品 | 156,440,318.85 | 36,876,742.78 | 119,563,576.07 | 147,640,167.00 | 29,689,756.12 | 117,950,410.88 |
委托加工物资 | 170,421,611.45 | 4,297,791.92 | 166,123,819.53 | 146,871,408.87 | 261,750.00 | 146,609,658.87 |
开发成本 | 4,962,574,130.26 | 1,242,864.00 | 4,961,331,266.26 | 5,105,984,010.24 | 1,242,864.00 | 5,104,741,146.24 |
开发产品 | 2,162,316,396.66 | 16,693,492.90 | 2,145,622,903.76 | 2,482,269,223.34 | 42,020,665.70 | 2,440,248,557.64 |
消耗性生物资 | 114,523,310.12 | 10,268,029.16 | 104,255,280.96 | 130,012,760.66 | 5,690,148.49 | 124,322,612.17 |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产 | ||||||
合计 | 9,362,370,588.46 | 214,758,209.21 | 9,147,612,379.25 | 9,749,593,127.46 | 189,862,452.52 | 9,559,730,674.94 |
(2) 存货跌价准备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销 | 合并范围变动 | |||
原材料 | 16,348,175.70 | 19,480,602.17 | 2,314,355.83 | 291,521.38 | 33,222,900.66 | |
包装物 | 603,870.20 | 86,847.75 | 257,264.92 | 433,453.03 | ||
低值易耗品 | 24,641,341.45 | 5,772,042.59 | 3,480,989.71 | 77,705.93 | 26,854,688.40 | |
在产品 | 3,006,718.49 | 964,014.11 | 83,896.51 | 3,886,836.09 | ||
自制半成品 | 4,732,172.14 | 2,257,141.71 | 4,013,130.07 | 2,976,183.78 | ||
库存商品 | 61,624,990.23 | 58,643,964.88 | 37,905,621.40 | 4,358,107.22 | 78,005,226.49 | |
发出商品 | 29,689,756.12 | 9,825,111.76 | 1,412,083.05 | 1,226,042.05 | 36,876,742.78 | |
委托加工物资 | 261,750.00 | 4,297,791.92 | 261,750.00 | 4,297,791.92 | ||
开发成本 | 1,242,864.00 | 1,242,864.00 | ||||
开发产品 | 42,020,665.70 | -144,563.24 | 25,182,609.56 | 16,693,492.90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5,690,148.49 | 4,577,880.67 | 10,268,029.16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销 | 合并范围变动 | |||
合计 | 189,862,452.52 | 105,760,834.32 | 74,911,701.05 | 5,953,376.58 | 214,758,209.21 |
注: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详见附注六、12。本期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系相关存货耗用或出售所致。
(3)开发成本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备注 |
杨柳青江南城项目 | 918,537,313.05 | 天津宝安 | |
儋州花果山项目 | 684,547,776.21 | 748,513,704.02 | 儋州宝安 |
库尔勒宝安·江南城一期 | 189,334,251.77 | 190,169,793.55 | 新疆宝安 |
宝安.江南城项目 | 481,838,767.03 | 394,705,181.51 | 山东宝安 |
白石龙工业区城市更新项目 | 2,101,050.61 | 丹晟恒丰 | |
商住服务中心 | 117,431,452.26 | 121,927,615.51 | 湖北红莲湖 |
果岭壹号2号楼精装修工程 | 10,084,648.36 | 9,724,339.17 | 湖北红莲湖 |
怡园二期 | 8,729,891.67 | 8,822,963.55 | 武汉宝安 |
半山墅更新改造工程 | 40,861,527.03 | 武汉宝安 | |
红塘项目扩宽道路建设 | 10,588.00 | 广州红塘旅游 | |
劳村社区三旧改造项目 | 2,625,116.91 | 广东锦园地产 | |
山水龙城一期 | 3,978,556.63 | 5,262,666.50 | 湖北宝安 |
宝安.滨江新城 | 1,180,000.00 | 1,180,000.00 | 海南宝安 |
八门湾 | 62,864.00 | 62,864.00 | 文昌宝安 |
宝安江东豪庭 | 95,001,230.65 | 海南金诚信 | |
横岗茂盛城市更新项目 | 2,587,056,531.25 | 3,107,007,465.22 | 深圳华信达 |
惠州中宝地产项目 | 300,000.00 | 300,000.00 | 惠州中宝 |
运通片区城市更新项目 | 12,844,327.27 | 13,144,327.27 | 运通物流 |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备注 |
布吉运通片区城市更新项目 | 19,709,689.80 | 19,709,689.80 | 恒安房地产 |
宝安吉兆湾 | 47,104,718.00 | 73,602,008.86 | 广东吉兆湾 |
龙岗惠华片区城市更新项目 | 10,915,713.00 | 55,449,865.64 | 深圳盈富恒 |
宝翠公馆 | 12,327,509.94 | 72,392,132.46 | 惠州华富投资 |
合 计 | 5,105,984,010.24 | 4,962,574,130.26 |
注:本期开发成本中利息及贷款手续费资本化金额为88,809,244.19元。
(4)开发产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备注 |
新世纪宝安花园一、二期 | 51,984.15 | 51,984.15 | 武汉宝安 | ||
江南村 | 100,900.45 | 100,900.45 | 武汉宝安 | ||
龙城三期 | 3,321,069.91 | 3,321,069.91 | 武汉宝安 | ||
龙城四期 | 15,161,120.65 | 15,161,120.65 | 武汉宝安 | ||
半山墅 | 132,639,147.65 | -4,870,411.56 | 45,385,965.46 | 82,382,770.63 | 武汉宝安 |
仁海墅70号 | 21,963,231.93 | -953,163.17 | 21,010,068.76 | 武汉宝安 | |
天门宝安商业广场 | 1,793,183.92 | 1,793,183.92 | 天门宝安 | ||
月湖项目 | 66,366,572.36 | 505,041.60 | 1,926,126.35 | 64,945,487.61 | 湖北美地 |
山水龙城一期 | 3,418,631.27 | 3,418,631.27 | 湖北宝安 | ||
仁海墅90号 | 7,940,411.68 | -363,333.33 | 7,577,078.35 | 湖北宝安 | |
红莲湖果岭一号 | 113,665,222.56 | 4,882,830.33 | 4,798,231.95 | 113,749,820.94 | 红莲湖旅游 |
果岭壹号2号楼精装修工程 | 4,638,136.58 | 4,638,136.58 | 红莲湖旅游 | ||
景园项目 | 8,808,504.92 | 31,346.99 | 8,777,157.93 | 宝安集团 | |
华浩源1-3期 | 2,917,199.91 | 52,092.86 | 2,865,107.05 | 宝安集团 | |
宝安江南城1-3期 | 10,411,183.77 | 10,411,183.77 | 海南实业 | ||
碧海名园车位 | 7,820,601.46 | 985,790.10 | 6,834,811.36 | 深圳恒安 |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备注 |
世纪春城车位 | 32,670,246.49 | 717,296.00 | 31,952,950.49 | 深圳恒安 | |
宝安椰林湾 | 121,274,140.01 | 12,496,282.25 | 60,734,546.77 | 73,035,875.49 | 万宁宝安 |
宝安.江南城一期 | 61,583,292.05 | 3,320,551.11 | 6,073,177.16 | 58,830,666.00 | 山东宝安 |
宝安.江南城二期 | 11,121,010.69 | 911,218.88 | 1,131,217.61 | 10,901,011.96 | 山东宝安 |
宝安江南城三期A | 4,055,573.55 | 3,680,149.34 | 4,356,228.92 | 3,379,493.97 | 山东宝安 |
宝安江南城三期B | 87,382,165.21 | 84,986,399.40 | 2,395,765.81 | 山东宝安 | |
宝安江南城三期D | 179,204,391.35 | 177,021,392.53 | 2,182,998.82 | 山东宝安 | |
宝安.江南城一期别墅 | 160,174,116.09 | 15,922,040.08 | 144,252,076.01 | 天津宝安 | |
宝安.江南城一期高层 | 47,500,171.35 | 2,711,918.64 | 44,788,252.71 | 天津宝安 | |
宝安.江南城二期别墅 | 481,489,375.98 | 19,353,919.00 | 54,879,968.93 | 445,963,326.05 | 天津宝安 |
宝安.江南城二期高层 | 1,043,262,810.99 | 734,053,878.86 | 309,208,932.13 | 天津宝安 | |
宝安.江南城会所等 | 123,155,811.22 | 121,962,251.12 | 1,193,560.10 | 天津宝安 | |
宝安公园家 | 19,809,855.37 | 19,809,855.37 | 海南荣域 | ||
宝安.江南城一期 | 465,877,434.32 | 4,918,644.26 | 81,980,255.00 | 388,815,823.58 | 新疆宝安 |
白石龙工业区城市更新项目 | 557,179,229.63 | 70,915,709.53 | 326,407,317.18 | 301,687,621.98 | 丹晟恒丰 |
合 计 | 2,482,269,223.34 | 1,429,284,942.37 | 1,749,237,769.05 | 2,162,316,396.66 |
(5)消耗性生物资产
项 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林木资产 | 130,012,760.66 | 3,368,720.32 | 18,858,170.86 | 114,523,310.12 |
合 计 | 130,012,760.66 | 3,368,720.32 | 18,858,170.86 | 114,523,310.12 |
9、 持有待售资产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持有待售资产: | ||||||
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 | 24,476,281.37 | 19,676,590.56 | 4,799,690.81 | 54,250,961.13 | 54,250,961.13 | |
合计 | 24,476,281.37 | 19,676,590.56 | 4,799,690.81 | 54,250,961.13 | 54,250,961.13 |
(1)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的基本情况
项目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 | 期末账面价值 | 公允价值 | 所属分部 | 预计处置费用 | 预计处置时间 |
深圳市德威精密模具有限公司6.67%股权 | 16,638,655.00 | 16,218,487.00 | 420,168.00 | 420,168.00 | 其他产业分部 | 无 | 2020年 |
固定资产 | 7,837,626.37 | 3,458,103.56 | 4,379,522.81 | 4,379,522.81 | 高新技术产业 | 无 | 2020年 |
合计 | 24,476,281.37 | 19,676,590.56 | 4,799,690.81 | 4,799,690.81 |
(2) 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项 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计提 | 本期 减少 | 期末余额 |
深圳市德威精密模具有限公司6.67%股权 | 16,218,487.00 | 16,218,487.00 | ||
固定资产 | 3,458,103.56 | 3,458,103.56 | ||
合 计 | 19,676,590.56 | 19,676,590.56 |
10、 其他流动资产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期内理财产品 | 305,360,000.00 | |
预交增值税 | 27,588,110.85 | 46,221,624.61 |
待抵扣进项税额 | 37,078.85 | 36,472,389.68 |
待认证进项税额 | 50,992,723.12 | 56,079,336.54 |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留抵税额 | 226,608,510.57 | 144,481,492.30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653,700.26 | |
预缴土地增值税结余 | 21,419,821.93 | 41,674,502.67 |
预缴关税结余 | 1,257,030.73 | 1,319,318.97 |
结构性存款 | 401,580,529.52 | |
电e盈电费专户款 | 75.09 | 3,890,851.09 |
合 计 | 730,137,580.92 | 635,499,515.86 |
11、 发放贷款及垫款
(1)发放贷款及垫款基本情况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发放贷款 | 427,689,131.58 | 255,667,723.69 |
减:贷款减值准备 | 39,359,269.05 | 17,933,823.79 |
合 计 | 388,329,862.53 | 237,733,899.90 |
(2)发放贷款及垫款分类披露
贷款分级情况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计提比例(%) | |
正常类 | 351,079,471.99 | 5,266,192.08 | 1.50% |
关注类 | 28,240,351.00 | 847,210.53 | 3.00% |
可疑类 | 37,808,605.38 | 22,685,163.23 | 60.00% |
损失类 | 10,560,703.21 | 10,560,703.21 | 100.00% |
合 计 | 427,689,131.58 | 39,359,269.05 | 9.20% |
注:发放贷款结余,参照《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的相关要求计提减值准备。
12、 长期股权投资
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联营企业: | ||||||
中国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 521,224,971.82 | 521,224,971.82 | 523,204,423.96 | 523,204,423.96 | ||
赣州鑫磊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36,229,526.16 | 36,229,526.16 | 36,229,526.16 | 36,229,526.16 | ||
深圳市安和威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9,286,189.64 | 19,286,189.64 | 16,353,716.76 | 16,353,716.76 | ||
北京博鲁斯潘精密机床有限公司 | 14,177,330.51 | 14,177,330.51 | 13,572,054.16 | 13,572,054.16 | ||
深圳市游视虚拟现实技术有限公司 | 18,762,158.19 | 16,821,270.88 | 1,940,887.31 | 20,551,523.05 | 20,551,523.05 | |
深圳市金錋贵材科技有限公司 | 35,079,221.88 | 18,006,984.95 | 17,072,236.93 | 35,914,570.72 | 35,914,570.72 | |
深圳市佳顺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 1,660,478.68 | 1,660,478.68 | 1,561,822.58 | 1,561,822.58 | ||
江西石磊氟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28,221,650.94 | 28,221,650.94 | ||||
深圳市雷迈科技有限公司 | 8,784,356.96 | 2,988,140.13 | 5,796,216.83 | 9,577,647.90 | 9,577,647.90 | |
广州魔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2,650,000.00 | 2,650,000.00 | 2,650,000.00 | 2,650,000.00 | ||
深圳市瑞德丰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 26,299,988.87 | 26,299,988.87 | 36,814,425.92 | 36,814,425.92 |
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深圳市馨园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5,065,142.13 | 5,065,142.13 | 5,065,142.13 | 5,065,142.13 | ||
深圳市康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4,002,833.86 | 4,002,833.86 | 4,074,174.31 | 4,074,174.31 | ||
广州市三甲医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 14,452,507.90 | 8,742,633.79 | 5,709,874.11 | 14,848,844.33 | 14,848,844.33 | |
深圳市时代高科技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7,305,930.52 | 7,305,930.52 | 7,640,215.10 | 7,640,215.10 | ||
广州精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40,677,000.27 | 40,677,000.27 | 40,066,010.58 | 40,066,010.58 | ||
深圳市光远科技有限公司 | 24,411,539.76 | 24,411,539.76 | 25,659,382.40 | 25,659,382.40 | ||
博智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9,713,747.09 | 49,713,747.09 | 26,003,696.91 | 26,003,696.91 | ||
深圳保利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公司) | 664,951.49 | 664,951.49 | 664,951.49 | 664,951.49 | ||
百链数据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43,680.62 | 43,680.62 | ||||
百乐润信息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 78,480.09 | 78,480.09 | ||||
深圳亿起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16,634,369.59 | 16,634,369.59 | 16,776,520.65 | 16,776,520.65 | ||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154,613,221.60 | 154,613,221.60 | 136,051,649.05 | 136,051,649.05 | ||
深圳市深瑞墨烯科技有限公司 | 11,985,804.08 | 11,985,804.08 | 13,135,273.74 | 13,135,273.74 |
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青岛洛唯新材料有限公司 | 9,221,622.27 | 9,221,622.27 | 5,882,593.15 | 5,882,593.15 | ||
宣城研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5,895,351.53 | 5,895,351.53 | ||||
威立雅新能源科技(江门)有限公司 | 2,794,000.00 | 2,794,000.00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筠连众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486,851.48 | 486,851.48 | 498,330.94 | 498,330.94 | ||
哈尔滨万鑫投资有限公司 | 29,488,593.30 | 29,488,593.30 | 29,723,465.82 | 29,723,465.82 | ||
哈尔滨金纳科技有限公司 | 953,966.34 | 953,966.34 | 1,514,269.96 | 1,514,269.96 | ||
北京太华投资有限公司 | 2,843,588.21 | 2,843,588.21 | 5,339,467.15 | 5,339,467.15 | ||
厦门意行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23,825,141.84 | 23,825,141.84 | 24,766,698.37 | 24,766,698.37 | ||
深圳学泰科技有限公司 | 9,291,026.06 | 6,306,197.72 | 2,984,828.34 | 7,887,342.34 | 6,306,197.72 | 1,581,144.62 |
深圳市和创诚技术有限公司 | 452,954.98 | 452,954.98 | ||||
深圳市益药益家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185,701.71 | 185,701.71 | 200,464.68 | 200,464.68 | ||
湖北维达健基因技术有限公司 | 46,872.47 | 46,872.47 | ||||
鸡西哈工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6,892,920.57 | 6,892,920.57 |
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南京济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8,411,221.68 | 8,411,221.68 | ||||
南京星遥科技有限公司 | 4,200,000.00 | 4,200,000.00 | ||||
山西贝特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64,808,000.00 | 164,808,000.00 | ||||
武汉同道诚科技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546,250.65 | 2,546,250.65 | ||||
西安易能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87,290,484.22 | 87,290,484.22 | ||||
浙江高泰昊能科技有限公司 | 22,453,533.01 | 22,453,533.01 | ||||
成都欧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5,722,623.96 | 603,888.35 | 5,118,735.61 | |||
合计 | 1,423,318,447.24 | 98,078,735.60 | 1,325,239,711.64 | 1,069,745,544.00 | 50,250,866.01 | 1,019,494,677.99 |
(续表)
被投资单位 | 本期增减变动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联营企业: |
被投资单位 | 本期增减变动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中国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 2,976,547.86 | -4,956,000.00 | ||||||
深圳市安和威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932,472.88 | |||||||
北京博鲁斯潘精密机床有限公司 | 605,276.35 | |||||||
深圳市游视虚拟现实技术有限公司 | -1,789,364.86 | 16,821,270.88 | ||||||
深圳市金錋贵材科技有限公司 | -835,900.94 | 552.10 | 18,006,984.95 | |||||
深圳市佳顺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 98,656.10 | |||||||
江西石磊氟材料有限责任公 | 1,101,883.19 | 1,868,806.62 | 25,250,961.13 |
被投资单位 | 本期增减变动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司 | ||||||||
深圳市雷迈科技有限公司 | -793,290.94 | 2,988,140.13 | ||||||
广州魔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
深圳市瑞德丰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 -10,514,437.05 | |||||||
深圳市馨园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深圳市康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71,340.45 | |||||||
广州市三甲医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 -396,336.43 | 8,742,633.79 | ||||||
深圳市时代高科技设备股份 | 30,680.13 | -364,964.71 |
被投资单位 | 本期增减变动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有限公司 | ||||||||
广州精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610,989.69 | |||||||
深圳市光远科技有限公司 | -1,247,124.72 | -717.92 | ||||||
博智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2,000,000.00 | -1,666,396.51 | 13,376,446.69 | |||||
深圳保利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公司) | 664,951.49 | |||||||
百链数据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43,680.62 | |||||||
百乐润信息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 -78,480.09 | |||||||
深圳亿起融网络科技有限公 | -142,151.06 |
被投资单位 | 本期增减变动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司 | ||||||||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21,178,240.58 | 8,994,127.82 | 30,745,685.31 | |||||
深圳市深瑞墨烯科技有限公司 | -1,149,469.66 | |||||||
青岛洛唯新材料有限公司 | 4,000,000.00 | -660,970.88 | ||||||
宣城研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6,302,597.12 | -2,596,435.37 | 3,003,680.96 | |||||
威立雅新能源科技(江门)有限公司 | 1,794,000.00 | |||||||
筠连众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1,479.46 | |||||||
哈尔滨万鑫投资有限公司 | -234,872.52 |
被投资单位 | 本期增减变动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哈尔滨金纳科技有限公司 | -560,303.62 | |||||||
北京太华投资有限公司 | -1,069,292.06 | -1,426,586.88 | ||||||
厦门意行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941,556.53 | |||||||
深圳学泰科技有限公司 | 1,461,573.25 | -57,889.53 | ||||||
深圳市和创诚技术有限公司 | -452,954.98 | |||||||
深圳市益药益家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14,762.97 | |||||||
湖北维达健基因技术有限公司 | -46,872.47 | |||||||
鸡西哈工新能 | 5,000,000.00 | -99,393.91 | 1,992,314.48 |
被投资单位 | 本期增减变动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源材料有限公司 | ||||||||
南京济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47,944.99 | 8,559,166.67 | ||||||
南京星遥科技有限公司 | 4,200,000.00 | |||||||
山西贝特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64,808,000.00 | |||||||
武汉同道诚科技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537,500.00 | 8,750.65 | ||||||
西安易能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88,000,000.00 | -709,515.78 | ||||||
浙江高泰昊能科技有限公司 | -1,147,866.99 | 23,601,400.00 | ||||||
成都欧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11,290.85 | 104,780.30 | -104,780.30 | 603,888.35 | 5,733,914.81 |
被投资单位 | 本期增减变动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合计 | 117,531,500.00 | -27,492,128.55 | -8,496,457.64 | -1,483,924.31 | 48,628,936.95 | -5,060,780.30 | 47,827,869.59 | 229,945,757.09 |
注1:江西石磊氟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本期其他变动,系2019年9月,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中国宝安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杨赋斌、控股股东江西石磊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相关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终止双方2018年11月所签署的股权回购协议,故从持有待售资产科目转回长期股权投资所致。
注2:江苏博智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本期变动,系2019年9月6日,公司与该公司股东签订增资协议,公司以1,200万元认购100万股新增股份所致。报表日后,2020年3月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注3: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本期减少投资,系2019年10月,公司子公司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以12-13 元/股的价格向公司非关联方转让所持有的芳源环保股份不超过700万股,截至期末已完成转让500.5万股所致。
注4:青岛洛唯新材料有限公司本期追加投资,系公司子公司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履行出资义务所致。
注5:宣城研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期减少投资,系2019年11、12月,公司子公司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该公司全部股权分别转让给深圳市研一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及江西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三方所致。
注6:威立雅新能源科技(江门)有限公司本期追加投资,系子公司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履行出资义务所致。
注7:深圳市和创诚技术有限公司本期其他变动,系公司子公司张家港友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该公司原股东的部分股权后,可对其实施控制,核算方法转换所致。
注8:鸡西哈工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本期新增投资,系2019年5月,公司子公司鸡西市贝特瑞石墨产业园有限公司与该公司原股东黑龙江哈工石墨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黑龙江哈工石墨科技有限公司向鸡西贝特瑞转让其持有的该公司7%股权(对应注册资金700万元),2019年5月14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根据增资协议、公司章程的约定,本公司相关子公司能够对其形成重大影响,因此分类为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注9:南京济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期其他变动,系因公司子公司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具有重大影响,对该公司的股权投资转为权益法核算。
注10:南京星遥科技有限公司本期变动,系2019年11月,公司子公司中国宝安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武汉华博通讯有限公司与其他方共同出资设立,该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中国宝安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武汉华博通讯有限公司合计出资420万元,于2019年11月21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
注11:山西贝特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期其他变动,系2019年12月,公司子公司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山西贝特瑞28.75%股权转让给山西晋沪碳素有限责任公司,剩余股权核算方式变更所致,具体情况详见附注七、2。
注12:武汉同道诚科技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期新增出资,系公司子公司武汉天一医药科技投
资有限公司履行出资义务所致。
注13:西安易能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本期新增投资,系2019年9月,公司子公司深圳贝特瑞纳米与该公司原股东西安杰昌特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西安丰慧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增资协议书,增资后该公司注册资本为23,132万元,其中深圳贝特瑞纳米认缴出资3,132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为13.54%,该事项已于2019年10月9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根据增资协议、公司章程的约定,本公司能够对易能科技形成重大影响,因此将其分类为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注14:浙江高泰昊能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中国宝安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度所投资的企业,本期办理完毕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根据增资协议、公司章程的约定,本公司能够对高泰昊能形成重大影响,因此将其由其他非流动资产转入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注15:成都欧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本期其他变动,系因公司子公司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具有重大影响,对该公司的股权投资转为权益法核算。
13、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428,178,515.99 | 390,682,149.92 |
其中:权益工具投资 | 428,178,515.99 | 390,682,149.92 |
合 计 | 428,178,515.99 | 390,682,149.92 |
14、 投资性房地产
(1)本集团采用成本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66,120,474.06 | 8,373,948.13 | 274,494,422.19 |
2.本期增加 | 289,078,546.52 | 289,078,546.52 | |
(1)外购 | 26,889,307.13 | 26,889,307.13 | |
(2)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262,189,239.39 | 262,189,239.39 | |
3.本期减少 | |||
4.期末余额 | 555,199,020.58 | 8,373,948.13 | 563,572,968.71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合计 |
1.期初余额 | 17,890,413.80 | 408,175.99 | 18,298,589.79 |
2.本期增加 | 18,897,045.21 | 195,479.04 | 19,092,524.25 |
(1)计提 | 13,542,331.17 | 195,479.04 | 13,737,810.21 |
(2)固定资产累计折旧转入 | 5,354,714.04 | 5,354,714.04 | |
3.本期减少 | |||
4.期末余额 | 36,787,459.01 | 603,655.03 | 37,391,114.0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 | |||
3.本期减少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18,411,561.57 | 7,770,293.10 | 526,181,854.67 |
2.期初账面价值 | 248,230,060.26 | 7,965,772.14 | 256,195,832.40 |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项 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椰园新村708栋 | 488,934.04 | 正在办理中 |
鄂州比克花园 | 420,004.00 | 开发商待补土地出让金 |
合 计 | 908,938.04 |
(3)期末投资性房地产所有权受限情况详见附注六、64所述。
15、 固定资产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4,663,303,248.79 | 4,184,108,030.60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 计 | 4,663,303,248.79 | 4,184,108,030.60 |
(1)固定资产情况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 | 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076,473,495.16 | 3,448,091,063.93 | 95,422,302.65 | 106,202,693.68 | 180,383,643.68 | 6,906,573,199.10 |
2.本期增加 | 506,564,452.83 | 644,955,130.63 | 9,314,227.23 | 23,154,964.66 | 22,424,029.43 | 1,206,412,804.78 |
(1)购置 | 4,872,359.49 | 54,139,935.19 | 9,223,748.39 | 13,378,332.06 | 19,858,033.34 | 101,472,408.47 |
(2)在建工程转入 | 397,923,145.34 | 627,750,721.33 | 596,108.22 | 9,694,554.69 | 5,277,100.80 | 1,041,241,630.38 |
(3)合并范围变动 | 139,448.32 | 82,077.91 | 221,526.23 | |||
(4)汇率变动 | -18,193,303.12 | -37,074,974.21 | -505,629.38 | -2,711,104.71 | -58,485,011.42 | |
(5)其他 | 121,962,251.12 | 121,962,251.12 | ||||
3.本期减少 | 175,408,369.33 | 207,366,524.84 | 7,450,801.77 | 6,518,637.61 | 14,365,467.53 | 411,109,801.08 |
(1)处置或报废 | 18,485,265.03 | 51,387,716.65 | 6,071,244.83 | 1,694,229.49 | 9,383,291.58 | 87,021,747.58 |
(2)合并范围变更 | 42,495,647.13 | 148,436,073.14 | 1,379,556.94 | 4,324,408.12 | 4,982,175.95 | 201,617,861.28 |
(3)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 112,730,824.18 | 112,730,824.18 | ||||
(4)其他 | 1,696,632.99 | 7,542,735.05 | 500,000.00 | 9,739,368.04 | ||
4.期末余额 | 3,407,629,578.66 | 3,885,679,669.72 | 97,285,728.11 | 122,839,020.73 | 188,442,205.58 | 7,701,876,202.80 |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 | 其他设备 | 合计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642,240,951.78 | 1,803,560,320.23 | 66,288,275.91 | 69,942,405.55 | 126,960,694.63 | 2,708,992,648.10 |
2.本期增加 | 131,604,859.96 | 279,865,013.47 | 9,111,134.67 | 12,287,347.95 | 19,129,758.59 | 451,998,114.64 |
(1)计提 | 126,751,846.72 | 255,137,360.20 | 8,895,661.80 | 12,270,280.52 | 18,572,099.10 | 421,627,248.34 |
(2)合并范围变动 | 13,927.96 | 17,067.43 | 30,995.39 | |||
(3)汇率变动 | 4,853,013.24 | 24,713,725.31 | 215,472.87 | 557,659.49 | 30,339,870.91 | |
3.本期减少 | 24,349,050.10 | 90,132,709.71 | 5,839,056.44 | 3,412,473.73 | 10,945,553.68 | 134,678,843.66 |
(1)处置或报废 | 5,133,974.47 | 37,776,675.93 | 4,824,520.96 | 1,549,038.01 | 8,852,771.04 | 58,136,980.41 |
(2)合并范围变更 | 13,860,361.59 | 50,954,292.11 | 1,014,535.48 | 1,863,435.72 | 2,092,782.64 | 69,785,407.54 |
(3)汇率变动 | - | |||||
(4)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 5,354,714.04 | 5,354,714.04 | ||||
(5)其他 | 1,401,741.67 | 1,401,741.67 | ||||
4.期末余额 | 749,496,761.64 | 1,993,292,623.99 | 69,560,354.14 | 78,817,279.77 | 135,144,899.54 | 3,026,311,919.08 |
三、减值准备 |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 | 其他设备 | 合计 |
1.期初余额 | 1,973,154.92 | 11,477,506.77 | 1,764.16 | 20,094.55 | 13,472,520.40 | |
2.本期增加 | 1,089,523.07 | 931.63 | 10,007.14 | 768.99 | 1,101,230.83 | |
3.本期减少 | 2,312,716.30 | 2,312,716.30 | ||||
(1)处置或报废 | 2,312,716.30 | 2,312,716.30 | ||||
4.期末余额 | 1,973,154.92 | 10,254,313.54 | 2,695.79 | 30,101.69 | 768.99 | 12,261,034.93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656,159,662.10 | 1,882,132,732.19 | 27,722,678.18 | 43,991,639.27 | 53,296,537.05 | 4,663,303,248.79 |
2.期初账面价值 | 2,432,259,388.46 | 1,633,053,236.93 | 29,132,262.58 | 36,240,193.58 | 53,422,949.05 | 4,184,108,030.60 |
(2)期末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闲置资产类别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净值 | 备注 |
机器设备 | 12,623,780.80 | 4,186,975.08 | 8,436,805.72 | ||
运输工具 | 193,701.06 | 181,929.76 | 11,771.30 | ||
电子设备 | 191,180.59 | 170,154.41 | 21,026.18 | ||
其他设备 | 3,515.00 | 2,746.01 | 768.99 | ||
合 计 | 13,012,177.45 | 4,541,805.26 | 8,470,372.19 |
(3)期末融资租赁租入固定资产
租入资产类别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账面净值 |
房屋及建筑物 | 15,762,600.00 | 2,423,499.75 | 13,339,100.25 |
合 计 | 15,762,600.00 | 2,423,499.75 | 13,339,100.25 |
(4)期末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项 目 | 未办妥产权证书金额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古马岭金矿选矿厂 | 187,456,142.24 | 办证手续尚在进行中 |
北京恒丰花园办公楼 | 5,983,340.85 | 相关办证手续尚在进行中 |
新疆矿业生产厂房 | 1,603,139.77 | 矿区地上建筑无法办理 |
江苏贝特瑞厂区房屋建筑物 | 409,322,937.85 | 相关办证手续尚在进行中 |
惠州贝特瑞厂房 | 79,995,402.58 | 相关办证手续尚在进行中 |
鸡西长源厂区房屋建筑物 | 52,184,686.69 | 相关办证手续尚在进行中 |
国际精密厂房 | 26,590,060.86 | 与房管部门协调中 |
成都泰格尔厂区房屋建筑物 | 29,747,483.08 | 相关办证手续尚在进行中 |
万鑫石墨谷厂区房屋建筑物 | 41,768,483.11 | 相关办证手续尚在进行中 |
成都绿金生物厂区房屋建筑物 | 2,169,730.00 | 相关办证手续尚在进行中 |
南溪国科黄泥村厂房 | 6,332,893.98 | 正申请办理产权证过程中 |
项 目 | 未办妥产权证书金额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湖北青龙山茶社 | 3,739,985.62 | 景区地上建筑无法办理 |
江西宝安房屋建筑物 | 8,279,844.77 | 正申请办理产权证过程中 |
大山农业农场别墅 | 5,887,312.18 | 相关办证手续尚在进行中 |
合 计 | 861,061,443.58 |
注1: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情况详见附注十五、5。注2:期末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制的固定资产情况,详见附注六、64。
16、 在建工程
项 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734,179,640.65 | 1,181,770,940.15 |
工程物资 | ||
合 计 | 734,179,640.65 | 1,181,770,940.15 |
(1)在建工程明细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净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净值 | |
贝特瑞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 19,809,149.92 | 19,809,149.92 | 52,027,268.81 | 52,027,268.81 | ||
贝特瑞坪山新材料科技园工程 | 116,599,888.11 | 116,599,888.11 | 15,670,445.51 | 15,670,445.51 | ||
贝特瑞总部及新能源研究院建设工程 | 54,159,155.10 | 54,159,155.10 | 3,103,774.92 | 3,103,774.92 | ||
贝特瑞鸡西园区建设及配套工程 | 15,195,049.56 | 15,195,049.56 | 16,394,107.71 | 16,394,107.71 | ||
贝特瑞惠州园区建设及配套工程二期 | 47,454,423.17 | 47,454,423.17 | 143,798.96 | 143,798.96 | ||
江苏贝特瑞生产厂区建设工程 | 268,214,290.74 | 268,214,290.74 | 737,297,845.86 | 737,297,845.86 | ||
贝特瑞其他零星工程 | 29,318,893.22 | 29,318,893.22 | 10,413,506.62 | 10,413,506.62 | ||
马应龙医院等更改工程 | 15,444,762.46 | 15,444,762.46 | 6,279,294.17 | 6,279,294.17 | ||
古马岭选矿厂建设及配套工程 | 15,195,915.31 | 15,195,915.31 | 15,174,815.31 | 15,174,815.31 | ||
古马岭探矿工程 | 27,674,811.91 | 27,674,811.91 | 27,674,811.91 | 27,674,811.91 | ||
大地和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 | 6,726,795.19 | 6,726,795.19 | 11,632,979.76 | 11,632,979.76 | ||
深圳大佛电商系统工程 | 98,113.21 | 98,113.21 | 98,113.21 | 98,113.21 | ||
富华投资房产改造工程 | 173,396,013.17 | 173,396,013.17 | ||||
万鑫石墨谷产业园一期工程 | 40,718,351.06 | 40,718,351.06 | 32,601,518.57 | 32,601,518.57 |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净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净值 | |
国际精密厂房工程 | 39,543,323.33 | 39,543,323.33 | 41,647,913.44 | 41,647,913.44 | ||
其他零星工程 | 47,136,559.47 | 9,109,841.11 | 38,026,718.36 | 41,471,460.13 | 3,256,727.91 | 38,214,732.22 |
合计 | 743,289,481.76 | 9,109,841.11 | 734,179,640.65 | 1,185,027,668.06 | 3,256,727.91 | 1,181,770,940.15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变动情况
项 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
转入固定资产 | 转入其他 | |||||
富华投资房产改造工程 | 173,396,013.17 | 17,763,906.52 | 41,701,504.48 | 149,458,415.21 | ||
万鑫石墨谷产业园一期工程 | 32,601,518.57 | 8,116,832.49 | 40,718,351.06 | 6.64% | ||
坪山贝特瑞新材料科技园建设工程 | 15,670,445.51 | 100,929,442.60 | 116,599,888.11 | |||
江苏贝特瑞生产厂房建设工程 | 737,297,845.86 | 391,775,252.70 | 860,858,807.82 | 268,214,290.74 | 7.22% | |
惠州贝特瑞年产4万吨锂电负极材料扩建土建工程 | 143,798.96 | 47,310,624.21 | 47,454,423.17 | |||
合计 | 959,109,622.07 | 565,896,058.52 | 902,560,312.30 | 149,458,415.21 | 472,986,953.08 |
注:上表转入其他,系转入投资性房地产。(续表)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资金来源 | 工程投入占预算的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万鑫石墨谷产业园一期工程 | 145,000,000.00 | 自筹+贷款 | 95% | 95% | 5,453,988.78 | 1,357,136.37 |
坪山贝特瑞新材料科技园建设工程 | 121,000,000.00 | 自筹 | 22.61% | 30% | ||
江苏贝特瑞生产厂房建设工程 | 1,397,737,226.90 | 自筹+借款 | 93.79% | 90% | 78,955,136.59 | 41,269,426.37 |
惠州贝特瑞年产4万吨锂电负极材料扩建土建工程 | 70,000,000.00 | 自筹 | 67.99% | 70.00% | ||
合 计 | 1,733,737,226.90 | 84,409,125.37 | 42,626,562.74 |
(3)期末在建工程所有权受限情况详见附注六、64所述。
17、 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项目 | 管理软件 | 林权 | 商标权 | 土地使用权 | 专用技术 | 探采矿使用权 | 药品经营权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9,724,573.73 | 17,057,860.82 | 919,083.32 | 985,103,077.74 | 87,044,421.81 | 251,515,764.07 | 1,110,000.00 | 1,303,802.98 | 1,373,778,584.47 |
2.本期增加 | 4,435,382.95 | 38,929,822.21 | 9,411,003.30 | 41,280,000.00 | 94,056,208.46 | ||||
(1)外购 | 4,426,184.84 | 41,646,872.56 | 41,280,000.00 | 87,353,057.40 | |||||
(2)合并范围变动 | 9,198.11 | 2,029,683.86 | 2,038,881.97 | ||||||
(3)汇率变动 | -2,717,050.35 | -2,717,050.35 | |||||||
(4)内部研发 | 7,381,319.44 | 7,381,319.44 | |||||||
3.本期减少 | 3,882,170.07 | 27,306,060.95 | 31,188,231.02 | ||||||
(1)处置 | 942,933.33 | 229,025.63 | 1,171,958.96 | ||||||
(2)合并范围变动 | 2,939,236.74 | 27,077,035.32 | 30,016,272.06 |
项目 | 管理软件 | 林权 | 商标权 | 土地使用权 | 专用技术 | 探采矿使用权 | 药品经营权 | 其他 | 合计 |
(3)其他 | |||||||||
4.期末余额 | 30,277,786.61 | 17,057,860.82 | 919,083.32 | 996,726,839.00 | 96,455,425.11 | 292,795,764.07 | 1,110,000.00 | 1,303,802.98 | 1,436,646,561.91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7,438,731.57 | 4,709,551.30 | 564,133.17 | 99,673,447.89 | 31,928,097.33 | 67,777,274.20 | 1,071,369.71 | 207,254.17 | 223,369,859.34 |
2.本期增加 | 5,441,159.35 | 338,357.24 | 86,767.68 | 22,343,341.38 | 9,890,604.13 | 15,895,839.31 | 14,473.20 | 54,010,542.29 | |
(1)摊销 | 5,439,115.35 | 338,357.24 | 86,767.68 | 24,265,055.53 | 9,890,604.13 | 15,895,839.31 | 14,473.20 | 55,930,212.44 | |
(2)合并范围变动 | 2,044.00 | 2,044.00 | |||||||
(3)汇率变动 | -1,921,714.15 | -1,921,714.15 | |||||||
3.本期减少 | 1,403,527.25 | 2,115,218.58 | 3,518,745.83 | ||||||
(1)处置 | 942,933.33 | 42,861.55 | 985,794.88 | ||||||
(2)合并范围变动 | 460,593.92 | 2,072,357.03 | 2,532,950.95 | ||||||
(3)汇率变动 | - |
项目 | 管理软件 | 林权 | 商标权 | 土地使用权 | 专用技术 | 探采矿使用权 | 药品经营权 | 其他 | 合计 |
(4)其他 | |||||||||
4.期末余额 | 21,476,363.67 | 5,047,908.54 | 650,900.85 | 119,901,570.69 | 41,818,701.46 | 83,673,113.51 | 1,071,369.71 | 221,727.37 | 273,861,655.8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1,724,579.73 | 525,000.00 | 51,171,845.37 | 53,421,425.10 | |||||
2.本期增加 | 12,694,203.61 | 12,694,203.61 | |||||||
3.本期减少 | 1,645,291.65 | 1,645,291.65 | |||||||
(1)合并范围变动 | 1,645,291.65 | 1,645,291.65 | |||||||
4.期末余额 | 79,288.08 | 525,000.00 | 63,866,048.98 | 64,470,337.06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8,722,134.86 | 12,009,952.28 | 268,182.47 | 876,825,268.31 | 54,111,723.65 | 145,256,601.58 | 38,630.29 | 1,082,075.61 | 1,098,314,569.05 |
2.期初账面价值 | 10,561,262.43 | 12,348,309.52 | 354,950.15 | 885,429,629.85 | 54,591,324.48 | 132,566,644.50 | 38,630.29 | 1,096,548.81 | 1,096,987,300.03 |
注1:本年末通过本集团内部研究开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为0.51%。注2:报告期末,公司聘请专业矿产资源评估机构对古马岭金矿采矿权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评估,并确定相关采矿权发生了减值,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为人民币12,694,203.61元。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长源矿业土地使用权 | 8,072,803.14 | 正在办理过程中 |
江苏新能源材料土地使用权 | 25,619,948.88 | 正在办理过程中 |
南溪国科土地使用权 | 7,700,133.27 | 正在办理过程中 |
国际精密土地使用权 | 2,728,960.09 | 测绘面积差异原因处理中 |
合计 | 44,121,845.38 |
(3)期末无形资产所有权受限情况详见附注六、64所述。
18、 开发支出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内部开发 支出 | 其他 | 确认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其 他 | |||
二代马痔膏项目 | 5,470,196.30 | 336,853.14 | 60,000.00 | 5,867,049.44 | |||
巴柳氮钠胶囊项目 | 7,062,930.53 | 265,388.91 | 53,000.00 | 7,381,319.44 | |||
硫酸普拉睾酮钠 | 8,917,409.88 | 2,294,080.02 | 2,872,740.00 | 14,084,229.90 | |||
洛芬待因缓释胶囊 | 2,593,512.39 | 425,395.51 | 3,018,907.90 | ||||
通腑宁颗粒 | 69,507.50 | 312.09 | 69,819.59 | ||||
酒石酸唑吡坦 | 3,310.46 | 1,910,602.37 | 1,913,912.83 | ||||
厚朴通腑颗粒 | 44,654.29 | 44,654.29 | |||||
合 计 | 24,116,867.06 | 5,277,286.33 | 2,985,740.00 | 7,381,319.44 | 24,998,573.95 |
19、 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情况
被投资单位名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处置 | 期末余额 |
深圳市大佛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21,084.74 | 21,084.74 | ||
武汉马应龙爱欣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919,139.67 | 919,139.67 | ||
西安马应龙肛肠医院有限公司 | 2,500,000.00 | 2,500,000.00 | ||
沈阳马应龙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345,000.00 | 2,345,000.00 | ||
大同马应龙肛肠医院有限公司 | 5,640,000.00 | 5,640,000.00 | ||
宁波马应龙医院有限公司 | 8,056,638.70 | 8,056,638.70 | ||
湖北高投鑫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86,439.92 | 286,439.92 | ||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6,863,348.00 | 6,863,348.00 | ||
深圳市大地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14,500,952.20 | 14,500,952.20 | ||
海南荣域投资有限公司 | 8,814,634.49 | 8,814,634.49 | ||
宁波拜特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8,984,492.58 | 8,984,492.58 | ||
武汉华博通讯有限公司 | 122,646,110.69 | 122,646,110.69 | ||
成都绿金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4,385,355.50 | 4,385,355.50 | ||
深圳市泰格尔航天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 259,992.43 | 259,992.43 | ||
四川贝氏新材料有限公司 | 14,679,679.62 | 14,679,679.62 | ||
天津市贝特瑞新能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288,820.34 | 288,820.34 | ||
四川国科中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5,448,796.07 | 5,448,796.07 | ||
北京宝航新材料有限公司 | 29,649,812.66 | 29,649,812.66 |
被投资单位名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处置 | 期末余额 |
张家港友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49,042,059.16 | 149,042,059.16 | ||
国际精密集团有限公司 | 195,803,999.05 | 195,803,999.05 | ||
凯格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 1,717,441.36 | 1,717,441.36 | ||
无锡市沃乐思科技有限公司 | 282,031.79 | 282,031.79 | ||
合 计 | 583,135,828.97 | 14,679,679.62 | 568,456,149.35 |
注:商誉均系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过程中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
(2)商誉减值准备
被投资单位名称 | 期初余额 | 本期计提 | 本期处置 | 期末余额 |
成都绿金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4,385,355.50 | 4,385,355.50 | ||
宁波拜特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8,984,492.58 | 8,984,492.58 | ||
深圳市泰格尔航天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 259,992.43 | 259,992.43 | ||
天津市贝特瑞新能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288,820.34 | 288,820.34 | ||
武汉马应龙爱欣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919,139.67 | 919,139.67 | ||
北京宝航新材料有限公司 | 29,649,812.66 | 29,649,812.66 | ||
四川贝氏新材料有限公司 | 14,679,679.62 | 14,679,679.62 | ||
凯格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 1,717,441.36 | 1,717,441.36 | ||
深圳市大佛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21,084.74 | 21,084.74 | ||
西安马应龙肛肠医院有限公司 | 307,307.22 | 517,740.97 | 825,048.19 | |
沈阳马应龙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877,610.27 | 1,467,389.73 | 2,345,000.00 |
被投资单位名称 | 期初余额 | 本期计提 | 本期处置 | 期末余额 |
大同马应龙肛肠医院有限公司 | 602,820.46 | 480,001.93 | 1,082,822.39 | |
宁波马应龙医院有限公司 | 1,906,034.54 | 6,150,604.16 | 8,056,638.70 | |
湖北高投鑫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86,439.92 | 286,439.92 | ||
深圳市大地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12,801,147.53 | 1,699,804.67 | 14,500,952.20 | |
无锡市沃乐思科技有限公司 | 282,031.79 | 282,031.79 | ||
四川国科中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079,332.72 | 1,079,332.72 | ||
国际精密集团有限公司 | 29,554,839.90 | 29,554,839.90 | ||
合 计 | 77,969,210.63 | 40,949,714.08 | 14,679,679.62 | 104,239,245.09 |
(3)本期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本集团商誉所对应的各子公司皆有其独立的主营业务范围,之间并无明显的协同效应,故将各子公司分别作为一个独立的资产组,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被分配至相对应的资产组以进行减值测试。上述资产组可独立于集团其他业务单位且整体产生现金流量,代表了本集团基于内部管理目的对商誉进行监控的最低水平,本报告期末商誉所在资产组与收购日形成商誉时所确定的资产组一致。
(4)本期重要商誉减值的测试过程、关键参数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1)测试方法:
首先将该商誉及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包括在内,调整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然后将调整后的各资产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以确定各资产组(包括商誉)是否发生了减值。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未来现金流量基于经管理层批准的未来五年(预算期)的财务预算确定;五年以后的稳定期现金流量按照预算期最后一年的水平确定。
2)关键参数及假设基础:
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 | 预算期内收入复合增长率 | 预算期内平均毛利率 | 稳定期增长率 | 折现率 |
西安马应龙肛肠医院有限公司 | 8.17% | 29.85% | 不增长 | 13.99% |
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 | 预算期内收入复合增长率 | 预算期内平均毛利率 | 稳定期增长率 | 折现率 |
大同马应龙肛肠医院有限公司 | 9.33% | 44.65% | 不增长 | 13.05% |
宁波马应龙医院有限公司 | 11.02% | 38.17% | 不增长 | 13.83% |
深圳市大地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22.50% | 22.86% | 不增长 | 14.62% |
海南荣域投资有限公司 | —— | 50.78% | 不增长 | 15.28% |
武汉华博通讯有限公司 | 4.44% | 36.28% | 不增长 | 13.68% |
四川国科中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6.07% | 18.00% | 不增长 | 14.11% |
张家港友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17% | 33.20% | 不增长 | 14.36% |
国际精密集团有限公司 | 12.02% | 32.85% | 不增长 | 14.60% |
对于预算期内收入增长率、毛利率,系各子公司管理层根据未来的战略规划、对行业市场发展、行业政策的预测等,结合对历史经营数据所进行的分析,并考虑市场营销计划等因素对相关参数的影响,从而确定预算期内的收入增长率及毛利率。对于折现率,系本集团根据专业评估机构的咨询意见,选择由其采用(所得)税前资本资产加权平均成本模型(WACC)确定的,能够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资产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作为折现率。
3)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除下列公司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可收回金额)小于资产组期末账面价值与商誉(包含未确认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期末余额之和,存在商誉减值外,其他公司资产组商誉不存在减值。
单位:元
项目或资产组 | 西安马应龙医院 | 大同马应龙医院 | 宁波马应龙医院 |
1、资产组期末账面价值 | 11,011,313.38 | 1,865,915.39 | 1,643,920.42 |
2、商誉期末余额 | 3,333,333.33 | 9,400,000.00 | 11,509,483.86 |
3、可收回金额 | 13,244,582.46 | 9,461,211.41 | 1,085,274.56 |
4、商誉减值金额 | 1,100,064.25 | 1,804,703.98 | 12,068,129.72 |
5、本集团持股比例 | 75.00% | 60.00% | 70.00% |
项目或资产组 | 西安马应龙医院 | 大同马应龙医院 | 宁波马应龙医院 |
6、本集团商誉减值金额(4*5) | 825,048.19 | 1,082,822.39 | 8,056,638.70 |
7、期初商誉减值金额 | 307,307.22 | 602,820.46 | 1,906,034.54 |
8、本期确认商誉减值金额(6-7) | 517,740.97 | 480,001.93 | 6,150,604.16 |
注1:上表中,商誉期末余额,已包含未确认归属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注2:上表中,当3>2时商誉减值金额=1+2-3;当3<2时商誉减值金额=2
单位:元
项目或资产组 | 深圳大地和 | 四川国科 | 国际精密 |
1、资产组期末账面价值 | 106,539,711.79 | 1,721,853.36 | 829,773,802.21 |
2、商誉期末余额 | 27,822,241.37 | 5,448,796.07 | 367,293,188.99 |
3、可收回金额 | 49,172,122.43 | 6,091,316.71 | 1,141,627,411.57 |
4、商誉减值金额 | 27,822,241.37 | 1,079,332.72 | 55,439,579.63 |
5、本集团持股比例 | 52.12% | 100.00% | 53.31% |
6、本集团商誉减值金额(4*5) | 14,500,952.20 | 1,079,332.72 | 29,554,839.90 |
7、期初商誉减值金额 | 12,801,147.53 | ||
8、本期确认商誉减值金额(6-7) | 1,699,804.67 | 1,079,332.72 | 29,554,839.90 |
注1:上表中,商誉期末余额,已包含未确认归属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注2:上表中,当3>2时商誉减值金额=1+2-3;当3<2时商誉减值金额=2
20、 长期待摊费用
项 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本期摊销 | 本期清理 | 合并范围变动 | ||||
改造装修工程 | 86,962,595.11 | 27,026,324.97 | 27,025,028.44 | 1,988,166.81 | 155,596.83 | 84,820,128.00 |
矿山露天剥离费 | 45,434,434.67 | 14,285,723.55 | 10,059,516.41 | 49,660,641.81 | ||
土地房屋 | 13,872,871.35 | 3,386,539.02 | 5,818,170.54 | 11,441,239.83 |
项 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本期摊销 | 本期清理 | 合并范围变动 | ||||
租赁费 | ||||||
林地补偿费 | 9,793,897.07 | 900,000.00 | 1,898,530.14 | 8,795,366.93 | ||
广告代言费 | 10,199.28 | 30,000.00 | 15,843.56 | 24,355.72 | ||
井巷中段开拓费 | 16,391,625.12 | 2,244,528.48 | 12,001,823.22 | 6,634,330.38 | ||
GMP认证更新费 | 10,351,036.80 | 61,106.85 | 1,369,457.95 | 9,042,685.70 | ||
长期借款担保费 | 1,787,500.00 | 750,000.00 | 1,037,500.00 | |||
其他 | 1,777,180.31 | 1,805,624.48 | 1,127,914.39 | 2,454,890.40 | ||
合 计 | 186,381,339.71 | 49,739,847.35 | 60,066,284.65 | 1,988,166.81 | 155,596.83 | 173,911,138.77 |
21、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 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 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635,263,443.88 | 105,570,056.62 | 358,633,804.69 | 65,469,319.75 |
预计成本、费用 | 170,182,368.70 | 30,943,867.62 | 122,400,998.66 | 23,403,746.81 |
土地增值税 | 440,691,579.22 | 110,172,894.81 | 266,135,998.24 | 66,533,999.56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 358,255,426.02 | 78,826,457.91 | 491,633,246.50 | 111,734,837.13 |
递延收益 | 507,996,353.31 | 76,326,119.67 | 426,492,452.42 | 77,972,045.07 |
待弥补亏损 | 547,082,774.92 | 118,331,441.13 | 527,531,164.79 | 117,119,912.53 |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 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 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税务预计收益 | 58,886,908.47 | 14,721,727.12 | 179,658,720.37 | 44,914,680.09 |
未实现内部交易利润 | 3,158,007.39 | 540,564.60 | 12,517,755.32 | 1,877,663.30 |
应收款项融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 1,385,343.69 | 207,801.55 | 974,843.51 | 146,226.53 |
合 计 | 2,722,902,205.60 | 535,640,931.03 | 2,385,978,984.5 | 509,172,430.77 |
(2)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丧失控制权剩余股权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利得 | 12,472,676.53 | 3,118,169.13 | ||
核算方式转换实现收益 | 192,937,813.77 | 30,660,704.38 | 114,668,820.52 | 18,920,355.39 |
企业合并资产评估溢价 | 181,320,906.63 | 43,794,790.10 | 215,568,260.77 | 52,332,621.78 |
折旧年限差异 | 9,135,647.14 | 1,705,972.33 | 7,936,401.24 | 1,668,837.32 |
可分派溢利预扣税 | 30,949,146.79 | 7,798,616.39 | 30,270,894.84 | 7,567,723.71 |
预缴土地增值税 | 27,979,782.31 | 6,994,945.58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62,155,282.68 | 14,383,101.24 | 7,223,775.19 | 1,083,566.27 |
合 计 | 476,498,797.01 | 98,343,184.44 | 416,120,611.40 | 91,686,219.18 |
(3)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明细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资产减值准备 | 548,543,988.90 | 487,357,647.93 |
预计成本、费用 | 559,936.75 | 1,313,595.33 |
广告宣传费 | 2,234,158.68 | 313,879.42 |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递延收益 | 48,732,064.95 | 13,984,292.78 |
可抵扣亏损 | 1,925,401,781.56 | 1,521,127,409.86 |
交易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 50,763,089.19 | 39,713,956.11 |
合 计 | 2,576,235,020.03 | 2,063,810,781.43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年份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备注 |
2019年 | 141,459,264.89 | ||
2020年 | 43,895,657.03 | 110,177,259.80 | |
2021年 | 149,791,460.10 | 312,646,625.18 | |
2022年 | 214,513,953.13 | 332,410,494.89 | |
2023年 | 399,506,402.90 | 624,433,765.10 | |
2024年 | 353,497,976.94 | ||
2025年 | 412,819,397.05 | ||
2026年 | 2,051,370.61 | ||
2027年 | 53,805,140.87 | ||
2028年 | 183,468,626.16 | ||
2029年 | 112,051,796.77 | ||
合 计 | 1,925,401,781.56 | 1,521,127,409.86 |
22、 其他非流动资产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本体维修基金 | 7,371,791.14 | 8,318,927.14 |
景观林木资产 | 19,046,927.19 | 19,046,927.19 |
预付设备、土地款 | 17,327,652.46 | 72,476,714.17 |
预付投资事项保证金 | 107,917,050.00 | 57,050,000.00 |
合 计 | 151,663,420.79 | 156,892,568.50 |
23、 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借款条件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借款 | 250,900,000.00 | 207,900,000.00 |
质押借款 | 2,016,000,000.00 | 1,945,300,000.00 |
担保借款 | 1,596,500,000.00 | 2,694,516,800.00 |
信用借款 | 15,900,000.00 | 100,000,000.00 |
商业承兑汇票贴现 | 5,568,945.15 | |
合 计 | 3,884,868,945.15 | 4,947,716,800.00 |
注:期末抵押、质押借款的抵押资产类别以及金额,详见附注六、64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本集团无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
24、 应付票据
借款条件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321,265,123.36 | 238,574,099.60 |
合 计 | 321,265,123.36 | 238,574,099.60 |
注:期末本集团无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
25、 应付账款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1,622,266,083.70 | 2,196,959,615.49 |
1-2年 | 506,932,082.85 | 157,615,379.70 |
2-3年 | 56,900,498.36 | 47,752,284.82 |
3年以上 | 100,401,006.58 | 99,392,114.89 |
合 计 | 2,286,499,671.49 | 2,501,719,394.90 |
注1: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中账龄超过一年以上的金额为66,423.36万元(年初:30,475.98万元),主要为尚未支付的开发项目工程款、施工工程款等。注2:期末本集团无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26、 预收款项
(1) 预收款项列示
项 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331,167,422.55 | 233,332,047.69 |
预售房款 | 715,312,720.06 | 1,732,174,599.09 |
合 计 | 1,046,480,142.61 | 1,965,506,646.78 |
注:预收款项期末余额中预售房款余额为715,312,720.06元,明细如下: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计竣工时间 |
深圳世纪春城 | 2,893,978.94 | 2,893,978.94 | 已完工 |
新彩苑 | 16,467,466.00 | 35,000,110.00 | 已完工 |
龙城四期(怡园) | 359,117.20 | 359,117.20 | 已完工 |
月湖项目(宝安汉水琴台) | 343,776.00 | 343,776.00 | 已完工 |
红莲湖商住服务中心 | 65,566,680.44 | 64,867,702.06 | 已完工 |
红莲湖 果岭一号 | 527,700.00 | 585,510.00 | 已完工 |
天门商业广场 | 66,000.00 | 66,000.00 | 已完工 |
山东宝安.江南城一期 | 18,928,680.00 | 823,590.60 | 已完工 |
山东宝安.江南城三期 | 553,940,831.83 | 592,996,223.50 | 2020年 |
天津宝安.江南城一期 | 2,695,238.10 | 12,980,952.38 | 已完工 |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计竣工时间 |
天津宝安.江南城二期 | 18,126,759.99 | 975,142,009.66 | 已完工 |
库尔勒宝安·江南城一期 | 8,803,541.05 | 10,168,509.59 | 基本已完工 |
龙城190亩(湖北宝安龙城一期) | 44,000.00 | 已完工 | |
儋州宝安·山水龙城 | 5,720,829.93 | 2020年 | |
惠州华富.宝翠公馆项目 | 17,206,710.00 | 2020年 | |
宝安江南城 | 1,349,436.38 | 1,249,436.38 | 已完工 |
宝安兴隆椰林湾 | 2,315,974.20 | 34,653,682.78 | 已完工 |
合计 | 715,312,720.06 | 1,732,174,599.09 |
(2)期末本集团无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27、 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分类
项 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06,912,896.53 | 1,403,787,798.88 | 1,372,555,277.70 | 138,145,417.71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220,085.76 | 98,727,218.21 | 98,785,286.53 | 1,162,017.44 |
三、辞退福利 | 104,000.00 | 225,038.59 | 329,038.59 | |
合 计 | 108,236,982.29 | 1,502,740,055.68 | 1,471,669,602.82 | 139,307,435.15 |
注:本期减少中包含合并范围变动影响金额分别为3,204,901.43元。
(2)短期薪酬列示
项 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92,654,140.52 | 1,240,437,178.79 | 1,211,006,878.71 | 122,084,440.60 |
二、职工福利费 | 54,355,556.96 | 54,355,556.96 | ||
三、社会保险费 | 917,094.90 | 49,431,989.50 | 49,232,624.53 | 1,116,459.87 |
项 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其中:1、医疗保险费 | 512,387.04 | 41,419,519.32 | 41,265,063.22 | 666,843.15 |
2、工伤保险费 | 7,463.68 | 4,196,360.47 | 3,853,603.41 | 350,220.73 |
3、生育保险费 | 397,244.18 | 3,816,109.71 | 4,113,957.90 | 99,395.99 |
四、住房公积金 | 538,330.19 | 38,030,873.63 | 38,032,005.78 | 537,198.04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4,745,656.18 | 12,796,628.81 | 11,870,536.98 | 5,671,748.01 |
六、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8,057,674.74 | 8,735,571.19 | 8,057,674.74 | 8,735,571.19 |
合 计 | 106,912,896.53 | 1,403,787,798.88 | 1,372,555,277.70 | 138,145,417.71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项 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费 | 978,084.88 | 95,235,794.53 | 95,295,718.34 | 918,161.07 |
2、失业保险费 | 242,000.88 | 3,491,423.68 | 3,489,568.19 | 243,856.37 |
合 计 | 1,220,085.76 | 98,727,218.21 | 98,785,286.53 | 1,162,017.44 |
注:短期利润分享计划,系根据本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取增量奖励金方案》的提取标准而提取。
28、 应交税费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62,067,965.51 | 195,870,644.11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2,257,870.50 | 6,521,108.04 |
企业所得税 | 573,708,292.83 | 474,707,454.44 |
土地增值税 | 410,062,069.27 | 238,528,382.38 |
房产税 | 3,521,711.94 | 5,506,189.22 |
个人所得税 | 3,611,002.43 | 3,302,445.54 |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教育费附加 | 5,677,763.83 | 4,963,091.68 |
土地使用税 | 3,874,555.08 | 5,390,543.93 |
资源税 | 458,118.55 | 1,018,807.19 |
契税 | 448,961.40 | |
其他 | 1,700,435.12 | 671,824.72 |
合 计 | 1,176,939,785.06 | 936,929,452.65 |
注:税费计缴标准详见本附注五、税项。
29、 其他应付款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14,770,777.23 | 11,530,826.44 |
应付股利 | 952,562.48 | 864,371.39 |
其他应付款 | 746,108,437.44 | 1,413,608,633.61 |
合 计 | 761,831,777.15 | 1,426,003,831.44 |
(1) 应付利息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1,023,249.73 | 1,516,632.27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 13,747,527.50 | 10,014,194.17 |
合 计 | 14,770,777.23 | 11,530,826.44 |
注:期末本集团无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2) 应付股利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自然人股东股利 | 952,562.48 | 864,371.39 |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 计 | 952,562.48 | 864,371.39 |
(3) 其他应付款
①按款项性质列示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往来款 | 127,810,700.86 | 113,554,339.38 |
待付款项 | 196,755,485.58 | 287,032,567.81 |
质保金 | 1,875,807.55 | 46,601,979.26 |
待付股权收购款 | 34,600,009.27 | 25,389,088.34 |
押金、保证金 | 184,450,196.50 | 700,008,111.10 |
预计费用 | 71,906,298.70 | 69,688,795.65 |
水电费 | 6,309,594.02 | 23,085,450.25 |
运费 | 11,016,788.83 | 12,804,499.49 |
预收股权转让款 | 11,920,000.00 | 16,147,443.00 |
销售佣金 | 18,609,271.50 | 34,978,995.05 |
子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74,928,262.98 | 75,478,512.98 |
其他 | 5,926,021.65 | 8,838,851.30 |
合 计 | 746,108,437.44 | 1,413,608,633.61 |
注:期末本集团无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3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附注六、32) | 791,154,955.97 | 630,748,665.00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附注六、33) | 1,598,331,203.00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利息 | 420,599.35 |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利息 | 196,703,632.47 | 101,555,555.55 |
合 计 | 2,586,610,390.79 | 732,304,220.55 |
31、 其他流动负债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额 | 130,197.95 | |
已背书未终止确认应收票据 | 104,754,839.96 | |
合 计 | 104,754,839.96 | 130,197.95 |
32、 长期借款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借款 | 845,438,932.00 | 738,144,100.00 |
担保借款 | 1,083,268,613.79 | 1,308,844,565.00 |
质押借款 | 396,000,000.00 | 102,000,000.00 |
信用借款 | 140,000,000.00 | 180,000,000.00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附注六、30) | 791,154,955.97 | 630,748,665.00 |
合 计 | 1,673,552,589.82 | 1,698,240,000.00 |
注1:期末抵押、质押借款的抵押资产类别以及金额,详见附注六、64注2:期末本集团长期借款利率区间3.91%-12%。
33、 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分类:
借款条件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中期票据 | 3,133,377,564.50 | 1,595,761,173.00 |
公司债券 | 1,987,502,701.45 | 1,982,118,717.45 |
小 计 | 5,120,880,265.95 | 3,577,879,890.45 |
减: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附注六、30) | 1,598,331,203.00 | |
合 计 | 3,522,549,062.95 | 3,577,879,890.45 |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债券名称 | 面值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16宝安01 | 1,000,000,000.00 | 2016年3月28日 | 5年 | 989,945,000.00 |
17宝安02 | 1,000,000,000.00 | 2017年8月28日 | 5年 | 982,805,000.00 |
17宝安集MTN001 | 1,600,000,000.00 | 2017年8月18日 | 3年 | 1,592,460,400.00 |
19宝安集MTN001 | 1,000,000,000.00 | 2019年1月4日 | 3年 | 995,701,886.79 |
19宝安集MTN002 | 540,000,000.00 | 2019年4月30日 | 3年 | 537,490,339.63 |
合 计 | 5,140,000,000.00 | 5,098,402,626.42 |
续表
债券名称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转出 | 期末余额 |
16宝安01 | 995,176,442.56 | 56,000,000.00 | 2,094,906.00 | 997,271,348.56 | ||
17宝安02 | 986,942,274.89 | 60,800,000.00 | 3,289,078.00 | 990,231,352.89 | ||
17宝安集MTN001 | 1,595,761,173.00 | 99,200,000.00 | 2,570,030.00 | 1,598,331,203.00 | ||
19宝安集MTN001 | 995,701,886.79 | 69,423,076.92 | 1,323,791.08 | 997,025,677.87 | ||
19宝安集MTN002 | 537,490,339.63 | 25,725,000.00 | 530,344.00 | 538,020,683.63 | ||
合 计 | 3,577,879,890.45 | 1,533,192,226.42 | 311,148,076.92 | 9,808,149.08 | 5,120,880,265.95 |
34、 长期应付款
科目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629,168,843.18 | 627,955,784.25 |
专项应付款 | 5,000,000.00 | 5,000,000.00 |
合 计 | 634,168,843.18 | 632,955,784.25 |
(1)长期应付款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公共设施专用基金 | 7,042,610.85 | 7,042,610.85 |
住房维修金 | 3,252,545.22 | 2,903,484.27 |
应付土地承包金 | 80,911.13 | 94,590.91 |
应付股权收购款 | 600,000,000.00 | 600,000,000.00 |
应付融资租赁款 | 18,792,775.98 | 17,915,098.22 |
其中:融资租赁款本金 | 21,000,000.00 | 21,000,000.00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2,207,224.02 | -3,084,901.78 |
合计 | 629,168,843.18 | 627,955,784.25 |
注1:应付股权收购款,系2016年9月,公司子公司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与广东天行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人民币 13.2 亿元收购深圳市华信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5%的股权。按照协议约定付款方式,尚未支付的股权收购款需在相关付款条件满足后予以支付。
注2:应付融资租赁款,系2015年12月,公司子公司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特瑞”)与天津宝坻九园工业园区管委会(以下简称“九园管委会”)及天津市九园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园工贸”)签订《租赁、投资协议书》,经友好协商,九园管委会、九园工贸将所有权为九园工贸的厂房租赁给贝特瑞使用,租赁期限为6年(2016年5月1日-2022年4月30日),租赁期间项目场地免收租金,租赁期满后,贝特瑞可按2,100万的价格购买相关项目场地以及地上建筑物。
(2)专项应付款
项 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拆迁还建补偿款 | 5,000,000.00 | 5,000,000.00 | 注 | ||
合 计 | 5,000,000.00 | 5,000,000.00 |
注:根据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市、取两级重点工程征地征收工作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会议纪要》,公司子公司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处珞狮南路的制冷车间需征收拆除,其需在现有厂区内重建制冷车间,并于2018年度收到武汉市洪山区重点工程建设拆迁还建办公室支付的拆迁还建补偿款500万元,作为厂房重建和购置设施设备的启动资金。后期款项按工程进度经本项目工程审计后支付。
35、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项 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计提 | 本期支付 | 期末余额 |
退休养老金计划 | 1,138,605.97 | 777,143.86 | 1,915,749.83 | |
合 计 | 1,138,605.97 | 777,143.86 | 1,915,749.83 |
注:退休养老金计划,系公司子公司国际精密集团有限公司之泰国子公司依据泰国劳工保护法及退休养老金计划项下之退休金计划。须于终止劳务合同时根据其雇员最后一期月薪及退休服务年限为其提供法定遣散金。
36、 预计负债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产品质量保证金 | 1,833,975.93 | 3,712,546.75 | 注1 |
复垦、弃置及环境清理义务 | 7,768,836.98 | 7,970,543.73 | 注2 |
工伤补偿款 | 312,200.00 | 1,041,379.00 | 注3 |
合 计 | 9,915,012.91 | 12,724,469.48 |
注1: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大地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为防范新能源动力及控制系统产销带来的产品质量损失风险,按照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中质量保证金条款的约定,以及近三年在三包服务过程中实际发生的物料消耗费用和相关服务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确定按电机及控制器销售收入金额的1%计提产品质量保证金。
注2:公司部分子公司所拥有的非金属矿山属于露天开采,按照《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取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建立矿山地质恢复基金的指导意见》(财建[2017]638号)规定,应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预计弃置费用。
注3:公司子公司深圳市恒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两名员工因公务伤亡、伤残,按相关补偿规定预计将给予的补偿款。
37、 递延收益
项 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项 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440,476,745.20 | 201,069,397.02 | 84,817,723.96 | 556,728,418.26 | 政府拨款 |
合 计 | 440,476,745.20 | 201,069,397.02 | 84,817,723.96 | 556,728,418.26 | — |
其中,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负债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新增补助金额 | 本年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年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
平湖木古货站物流中心建设专项补助 | 3,650,000.00 | 100,000.00 | 3,550,000.00 | ||
古马岭金矿66千伏变电站技改资金补助 | 7,690,000.00 | 430,999.92 | 7,259,000.08 | ||
生产自动化设备补助资金 | 278,333.33 | 35,000.00 | 243,333.33 | ||
红柱石强磁-重介质选矿工艺开发与应用项目设备补助 | 137,750.00 | 29,000.00 | 108,750.00 | ||
工业技改项目设备补助 | 200,000.00 | 50,000.00 | 150,000.00 | ||
尾矿渣综合利用生产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技改项目补助 | 420,000.00 | 43,750.00 | 376,250.00 | ||
红柱石石尾矿渣综合利用生产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改扩建项目补助 | 155,000.00 | 12,500.00 | 142,500.00 | ||
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及其控制器产业化项目补助 | 4,558,333.33 | -3,500,000.00 | -1,175,000.00 | 2,233,333.33 | |
电动大巴2800Nm永磁同步电机及控制系统项目补助 | 440,000.00 | 110,000.00 | 330,000.00 | ||
电动汽车轮毂电机及其控制器关键技术研发补助 | 2,800,000.00 | 400,000.00 | 2,400,000.00 | ||
年产20万套先进整车控制集成系统产业化项目 | 8,332,567.90 | 2,000,000.00 | 1,268,070.63 | 9,064,497.27 |
负债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新增补助金额 | 本年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年末余额 |
年产25000套新能源汽车专用驱动系统生产线建设项目 | 1,399,999.88 | 200,000.04 | 1,199,999.84 | ||
产业升级技术改造补贴 | 1,680,000.00 | 240,000.00 | 1,440,000.00 | ||
治痔系列产业化及深度研发 | 200,000.00 | 200,000.00 | |||
2014年度武汉市高技术产业引导资金项目(扩建益气通便颗粒生产) | 60,000.00 | 60,000.00 | |||
一种用于治疗痔疮出血及相关症状的药物成果转化及产业化 | 840,000.00 | 300,000.00 | 149,032.26 | 990,967.74 | |
槐榆清热止血胶囊产业化(新版GMP改造) | 490,000.00 | 70,000.00 | 420,000.00 | ||
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补助 | 1,200,000.00 | 1,200,000.00 | |||
2016年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项目专项补贴资金 | 1,940,176.98 | 277,168.14 | 1,663,008.84 | ||
2016年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项目专项补贴资金(企业科大预算专项资金) | 2,011,376.16 | 287,339.45 | 1,724,036.71 | ||
基本药物大品种GMP改造 | 1,400,000.00 | 200,000.00 | 1,200,000.00 | ||
节能减排专项扶持资金 | 235,267.23 | 64,214.04 | 171,053.19 | ||
肛肠领域健康云 | 1,600,000.00 | 800,000.00 | 800,000.00 | ||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项目 | 346,283.52 | 346,283.52 | |||
2017年省第二批传统产业改造升级项目 | 1,280,000.00 | 160,000.00 | 1,120,000.00 | ||
2018年度科技计划项目 | 3,300,000.00 | 3,300,000.00 | |||
2019年武汉市工业投 | 6,010,000.00 | 462,307.68 | 5,547,692.32 |
负债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新增补助金额 | 本年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年末余额 |
资和技术改造专项资金 | |||||
2018年省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专项资金-工业企业技改补贴 | 210,000.00 | 12,782.61 | 197,217.39 | ||
2019年省级传统创业改造升级专项资金 | 2,000,000.00 | 18,348.62 | 1,981,651.38 | ||
成都泰格尔企业技术改造资金 | 580,708.33 | 52,791.67 | 527,916.66 | ||
超大尺寸柴油机微粒过滤器载体研发设备资助 | 1,340,000.00 | 215,000.00 | 1,125,000.00 | ||
年产8万立方红柱石环保蜂窝陶瓷生产线建设补贴 | 24,000,000.00 | 7,379,250.01 | 16,620,749.99 | ||
江西省汽车尾气净化催化剂及载体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补助资金 | 190,000.00 | 10,000.00 | 180,000.00 | ||
工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 5,001,920.00 | 102,080.00 | 4,899,840.00 | ||
天然石墨制备储能用石墨烯规模化制备技术研究设备部分 | 490,000.01 | 69,999.96 | 420,000.05 | ||
石墨产业园中小企业创新及检测服务平台 | 3,999,999.99 | 500,000.04 | 3,499,999.95 | ||
哈尔滨万鑫石墨谷产业园项目建设扶持资金 | 27,000,000.00 | 3,000,000.00 | 24,000,000.00 | ||
石墨产业园发展规划编制补助 | 500,000.00 | 500,000.00 | |||
石墨烯复合导电浆料生产线建设补助 | 8,750,259.99 | 1,052,000.04 | 7,698,259.95 | ||
石墨产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设备补助 | 1,282,049.65 | 150,000.00 | 1,132,049.65 | ||
石墨烯产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 585,000.00 | 65,000.04 | 519,999.96 |
负债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新增补助金额 | 本年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年末余额 |
碳纳米管粉体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 10,026,000.01 | 1,113,999.96 | 8,912,000.05 | ||
碳纳米管粉体材料制备技术研究和应用 | 180,000.01 | 19,999.96 | 160,000.05 | ||
万鑫谷石墨(烯)新材料产业园一期项目建设补助 | 7,199,999.99 | 800,000.04 | 6,399,999.95 | ||
哈长城市群综合科技服务平台研发与运用示范项目 | 507,916.67 | 53,000.00 | 454,916.67 | ||
石墨烯微片制备与应用产业化建设项目(强基工程) | 9,242,700.00 | 909,000.00 | 8,333,700.00 | ||
华阳粪污处理项目资金补贴 | 500,000.00 | 300,000.00 | 200,000.00 | ||
动力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产业化项目 | 9,000,000.00 | 2,000,000.00 | 7,000,000.00 | ||
惠州贝特瑞工业园土地出让补助金 | 6,291,862.14 | 143,577.38 | 6,148,284.76 | ||
惠州贝特瑞锂电负极材料产业化项目建设补助 | 8,396,000.00 | 1,045,000.00 | 7,351,000.00 | ||
惠州贝特瑞高储能锂离子电池硅基负极材料关键技术的研发设备补助 | 530,000.00 | 53,000.00 | 477,000.00 | ||
惠州贝特瑞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补助 | 200,000.00 | 200,000.00 | |||
鸡西土地整理补助专项补助 | 8,485,101.03 | 190,946.52 | 8,294,154.51 | ||
鸡西石墨产业园深加工建设项目专项补助 | 23,000,000.12 | 999,999.96 | 22,000,000.16 | ||
黑龙江产业结构调整投资补助金 | 5,700,000.12 | 1,899,999.96 | 3,800,000.16 | ||
黑龙江省重点工业产业投资项目补助 | 3,899,999.88 | 650,000.04 | 3,249,999.84 | ||
天然石墨复合车用负极材料项目专项补助 | 18,460,000.00 | 1,845,999.96 | 16,614,000.04 |
负债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新增补助金额 | 本年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年末余额 |
尾矿库隐患治理补助资金 | 1,418,666.67 | 152,000.04 | 1,266,666.63 | ||
山西贝特瑞厂区土地出让补助金 | 3,706,410.20 | 84,717.96 | 3,621,692.24 | ||
山西贝特瑞人造石墨生产线建设项目补助 | 8,760,000.00 | 61,762.88 | 8,698,237.12 | ||
新能源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补偿金 | 8,921,345.40 | 2,230,336.44 | 6,691,008.96 | ||
锂电池负极材料中间相碳微球项目专项补偿 | 4,680,000.00 | 1,170,000.00 | 3,510,000.00 | ||
人造石墨生产性技改项目补助 | 150,000.00 | 30,000.00 | 120,000.00 | ||
电力需求测项目补助 | 150,000.00 | 30,000.00 | 120,000.00 | ||
天津市工业技术改造项目专项补助 | 555,561.52 | 111,111.12 | 444,450.40 | ||
高容量、长循环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开发项目资产补助 | 100,000.00 | 100,000.00 | |||
高比能动力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开发项目设备补助 | 210,000.00 | 210,000.00 | |||
电力需求综合治理项目补助 | 880,851.06 | 105,319.14 | 775,531.92 | ||
高容量快充负极材料成果转化项目补助 | 765,000.00 | 765,000.00 | |||
长循环、低成本锂离子储能电池负极材料项目补助 | 370,000.00 | 370,000.00 | |||
天津市工业企业发展专项补助资金 | 735,500.00 | 735,500.00 | |||
江苏贝特瑞产业园土地及建设专项补助 | 90,449,901.84 | 60,000,000.00 | 7,658,364.00 | 142,791,537.84 | |
常州智能制造设备补助金 | 4,706,667.00 | 480,000.00 | 4,226,667.00 | ||
常州2019年度三位一体设备投入补助 | 1,500,000.00 | 150,000.00 | 1,350,000.00 |
负债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新增补助金额 | 本年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年末余额 |
常州年产3万吨锂离子动力电池正极材料项目设备补助 | 108,600,000.00 | 5,430,000.00 | 103,170,000.00 | ||
低成本钛酸锂系储能锂离子电池关键技术及示范专项协作补助 | 310,548.00 | 69,012.00 | 241,536.00 | ||
锂离子动力与储能电池负极材料钛酸锂研发 | 929,337.00 | 120,000.00 | 809,337.00 | ||
石墨烯复合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关键技术研发 | 1,330,002.00 | 358,332.00 | 971,670.00 | ||
高性能及高安全性三元材料NCM项目设备补助 | 2,250,000.00 | 2,250,000.00 | |||
低温性能优异高压实磷酸铁锂研究设备补助 | 500,000.00 | 500,000.00 | |||
锂离子电池用硅碳复合负极材料产业化关键技术的研发设备补助 | 653,333.00 | 160,000.00 | 493,333.00 | ||
广东省院士工作站筹建项目设备补助 | 135,000.00 | 30,000.00 | 105,000.00 | ||
高容量密度人造石墨负极材料提升专项设备补助 | 1,306,250.00 | 285,000.00 | 1,021,250.00 | ||
高容量长寿命固溶体三元正极材料的研发设备补助 | 338,333.00 | 70,000.00 | 268,333.00 | ||
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技术研发设备补助 | 5,250,000.00 | 750,000.00 | 4,500,000.00 | ||
高性能杂元素掺杂硅-碳纳米复合电极材料研发设备补助 | 41,667.00 | 10,000.00 | 31,667.00 | ||
深圳聚合物微粒子合成及应用工程实验室建设专项补助 | 2,238,007.67 | 500,000.00 | 1,738,007.67 | ||
新能源汽车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产业化专项补助 | 2,749,999.67 | 550,000.00 | 2,199,999.67 |
负债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新增补助金额 | 本年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年末余额 |
绿色电动汽车锂离子动力电池负极材料产业化专项补助 | 3,950,500.00 | 1,050,000.00 | 2,900,500.00 | ||
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自动化生产线建设专项补助 | 1,640,000.00 | 420,000.00 | 1,220,000.00 | ||
新型高性能锂离子电池关键电极材料开发及产业化补助 | 220,000.00 | 60,000.00 | 160,000.00 | ||
动力电池用高容量层状锰酸锂正极材料产业化专项补助 | 2,056,250.00 | -22,000.00 | 503,000.00 | 1,531,250.00 | |
超级电容器用活性炭电极材料的产业化项目专项补助 | 733,333.33 | 200,000.00 | 533,333.33 | ||
高容量型锂离子电池硅碳合金负极材料研发设备资助 | 210,000.00 | 70,000.00 | 140,000.00 | ||
磷酸铁锂正极材料规模化技改专项补助 | 1,750,000.33 | 350,000.00 | 1,400,000.33 | ||
锂离子动力电池软碳负极材料关键技术研发设备资助 | 840,000.00 | 120,000.00 | 720,000.00 | ||
贝特瑞工业园节能技术改造补助 | 630,000.00 | 157,500.00 | 472,500.00 | ||
新型锂离子动力电池正极材料产业化补助 | 7,699,999.68 | 1,100,000.00 | 6,599,999.68 | ||
高性能低成本动力电池材料关键技术的研发与产业化设备补助 | 582,400.00 | 59,733.33 | 522,666.67 | ||
锂离子电池高容量纳米硅/石墨烯复合负极材料设备补助 | 612,500.00 | 70,000.00 | 542,500.00 | ||
硅纳米线作为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的应用研究设备补助 | 1,031,519.20 | 128,511.67 | 903,007.53 | ||
广东省锂离子动力电池正负极材料工程实验室建设补助 | 600,000.16 | 100,000.00 | 500,000.16 | ||
电动汽车用锂离子电池关键材料开发及产业化设备补助 | 1,316,666.67 | 150,000.00 | 1,166,666.67 |
负债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新增补助金额 | 本年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年末余额 |
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创新工程设备补助 | 1,714,104.00 | 244,872.00 | 1,469,232.00 | ||
新型高性能氧化亚硅负极材料研发及产业化设备补助 | 4,217,176.67 | 450,000.00 | 3,767,176.67 | ||
石墨烯储能应用工程实验室设备补助 | 2,589,482.50 | 300,000.00 | 2,289,482.50 | ||
新能源汽车用动力电池材料系统开发及应用设备补助 | 14,817,772.29 | 1,130,587.14 | 13,687,185.15 | ||
高能量密度“富锂氧化物@硅碳”新体系动力电池关键材料及应用设备补助 | 90,000.00 | 21,750.00 | 68,250.00 | ||
高综合性能低成本动力电池负极材料关键技术研发 | 1,908,066.67 | 149,396.00 | 1,758,670.67 | ||
深圳市产业转型专项资金两化融合项目资产资助 | 1,268,348.05 | 213,832.56 | 1,054,515.49 | ||
NCA与石墨烯复合电极材料制备与产业化设备补助 | 6,000,000.00 | 62,913.01 | 5,937,086.99 | ||
高容量硅基负极材料的开发和产业化设备补助 | 300,000.00 | 120,000.00 | 420,000.00 | ||
高首效氧化亚硅负极材料的关键技术研发设备补助 | 2,250,000.00 | 2,250,000.00 | |||
宜宾金石土地出让补助金 | 507,962.88 | 10,582.56 | 497,380.32 | ||
宜宾重点建设项目补助金 | 2,000,000.00 | 200,000.00 | 1,800,000.00 | ||
宜宾新兴产业培育补助金 | 1,200,000.00 | 120,000.00 | 1,080,000.00 | ||
小计 | 421,747,569.73 | 194,783,500.00 | 58,711,076.30 | 12,838,679.36 | 544,981,314.07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
高比能量动力锂离子 | 1,997,303.15 | 1,070,381.72 | 926,921.43 |
负债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新增补助金额 | 本年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年末余额 |
电池开发与产业化技术攻关补助 | |||||
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补助 | 49,999.95 | 49,999.95 | |||
高比能动力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开发经费补助 | 91,500.22 | 70,000.00 | 161,500.22 | ||
高比功率长寿命动力电池及新型超级电容器技术开发经费补助 | 401,746.65 | 184,897.02 | 412,917.34 | 173,726.33 | |
低温性能优异高压实磷酸铁锂研究经费补助 | 1,300,000.00 | 1,800,000.00 | 1,217,554.92 | 1,882,445.08 | |
锂离子电池用硅碳复合负极材料产业化贴息资助 | 1,085,000.00 | 1,085,000.00 | |||
石墨烯等碳基纳米材料NQI技术研究及应用经费补助 | 307,914.89 | 280,000.00 | 275,276.60 | 312,638.29 | |
高容量硅基负极材料的开发和产业化经费补助 | 3,311,720.45 | -100.00 | 1,370,367.04 | 1,941,253.41 | |
高安全高比能锂离子电池技术开发与产业化经费补助 | 2,041,833.33 | 785,000.00 | 1,256,833.33 | ||
NCA与石墨烯复合电极材料制备与产业化经费补助 | 1,166,666.67 | 666,666.67 | 500,000.00 | ||
汽车锂电池石墨负极材料研发补助 | 210,000.00 | 105,000.00 | 105,000.00 | ||
高储能锂离子电池硅基负极材料关键技术的研发经费补助 | 470,000.00 | 470,000.00 | |||
动力电池正极材料产业化创新研发补助 | 150,000.00 | 100,000.00 | 50,000.00 | ||
低成本高效率高转速密度电动大巴永磁电机驱动系统关键技术项目补助 | 999,996.00 | 999,996.00 | |||
深圳市产业链薄弱环 | 1,636,363.60 | 1,636,363.60 |
负债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新增补助金额 | 本年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年末余额 |
节投资项目奖励资金 | |||||
纤维增强材料激光并行制造工艺项目 | 1,158,266.67 | 1,893,300.00 | 848,588.89 | 2,202,977.78 | |
大气污染全过程防治系列新技术研发项目资金补助 | 760,000.00 | 40,000.00 | 800,000.00 | ||
碳纳米管粉体材料制备技术研究和应用 | 50,000.00 | 50,000.00 | |||
石墨烯复合导电浆料技术及产业化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石墨烯产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 675,000.00 | 675,000.00 | |||
哈长城市群综合科技服务平台研发与运用示范项目 | 75,863.89 | 480,800.00 | 122,855.57 | 433,808.32 | |
贷款贴息 | 1,027,000.00 | 1,027,000.00 | |||
天然石墨制备储能用石墨烯规模化制备技术研究经费补助 | 300,000.00 | 300,000.00 | |||
小 计 | 18,729,175.47 | 6,285,897.02 | 13,267,968.30 | 11,747,104.19 | |
合 计 | 440,476,745.20 | 201,069,397.02 | 71,979,044.60 | 12,838,679.36 | 556,728,418.26 |
注:其他变动,系合并范围变更影响金额12,838,679.36元。
38、 其他非流动负债
项 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应付硚龙基金其他投资主体权益款 | 25,585,000.00 | 28,465,000.00 |
应付高龙基金其他投资主体权益款 | 60,899,305.56 | 59,649,305.56 |
城市单元更新项目保证金 | 610,000,000.00 | |
合 计 | 696,484,305.56 | 88,114,305.56 |
注1:应付硚龙基金其他投资主体权益款系公司子公司武汉硚龙医疗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投资者权益款。其中:投资款25,000,000.00元,应付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固定收益585,000.00元。注2:应付高龙基金其他投资主体权益款系公司子公司湖北高龙健康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其他投资者权益款。其中:投资款56,500,000.00元,应付中间级有限合伙人固定收益4,399,305.56元。注3:城市单元更新项目保证金,系公司子公司深圳市运通物流实业有限公司收取深圳市桦盈实业有限公司所支付的龙岗区布吉街道运通片区城市更新合作项目保证金,根据其流动性,本期从其他应付款转至此科目反映。
39、 股本
单位:股
项 目 | 期初余额 | 本报告期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2,149,344,971 | 429,868,994 | 2,579,213,965 |
注:本期公积金转增股本,系根据公司2019年6月27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2018年利润分配方案而实施。上述转增事项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众环验字(2019)010050号验资报告审验。
40、 资本公积
项 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股本溢价 | 144,600,515.66 | 16,514,865.16 | 161,115,380.82 | |
其他资本公积 | 681,006,746.97 | 12,636,304.34 | 429,868,994.00 | 263,774,057.31 |
合 计 | 825,607,262.63 | 29,151,169.50 | 429,868,994.00 | 424,889,438.13 |
注1:股本溢价本期增加,系公司本期收购相关子公司少数股权或相关子公司本期增资引起的股东间权益结转所导致。
注2:其他资本公积本期增加,系根据持股比例享有本集团联营企业以及子公司其他因素引起的其资本公积变动份额所导致。
注3:其他资本公积本期减少,系本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
41、 其他综合收益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税前发生额 | 减:当期转入损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归属于母公司 | 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 | |||||||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 |||||||
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46,989,078.55 | -77,739,259.71 | -39,253,173.10 | -38,486,086.61 | 7,735,905.45 | ||
其中: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58,762.94 | -1,426,034.78 | -712,777.17 | -713,257.61 | -554,014.23 | ||
(2)应收款项融资公允价值变动 | -638,390.06 | -348,925.16 | -263,393.53 | -85,531.63 | -901,783.59 | ||
(3)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46,767,008.26 | -75,964,299.77 | -38,277,002.40 | -37,687,297.37 | 8,490,005.86 | ||
(4)其他 | 701,697.41 | 701,697.41 | |||||
合 计 | 46,989,078.55 | -77,739,259.71 | -39,253,173.10 | -38,486,086.61 | 7,735,905.45 |
注:项目中的其他,系2013年11月,公司子公司武汉马应龙医药有限公司收到政府拆迁补偿款的结余部分。
42、 专项储备
项 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8,384,691.23 | 3,772,008.33 | 6,990,261.71 | 5,166,437.85 |
合 计 | 8,384,691.23 | 3,772,008.33 | 6,990,261.71 | 5,166,437.85 |
注:公司相关子公司所从事的非金属矿山采掘活动属于露天开采,按照国家规定比例提取及使用安全生产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计入专项储备核算。
43、 盈余公积
项 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260,063,367.29 | 17,807,960.29 | 277,871,327.58 | |
合 计 | 260,063,367.29 | 17,807,960.29 | 277,871,327.58 |
注: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达到本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不再提取。
44、 未分配利润
项 目 | 本 期 | 上 期 |
调整前上年末未分配利润 | 1,975,553,972.79 | 1,804,760,287.58 |
调整年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24,220,882.10 | |
其中:会计政策变更 | 24,220,882.10 | |
调整后年初未分配利润 | 1,999,774,854.89 | 1,804,760,287.58 |
加:本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01,136,296.48 | 213,780,584.63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7,807,960.29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42,986,899.42 | 42,986,899.42 |
项 目 | 本 期 | 上 期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240,116,291.66 | 1,975,553,972.79 |
45、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1,733,348,978.59 | 7,554,731,105.46 | 11,543,151,620.43 | 7,249,817,752.90 |
其他业务 | 215,378,227.99 | 198,929,109.33 | 172,395,509.92 | 131,348,682.80 |
合计 | 11,948,727,206.58 | 7,753,660,214.79 | 11,715,547,130.35 | 7,381,166,435.70 |
46、 利息收入和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55,652,010.48 | 52,528,355.53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11,578,390.44 | 6,735,876.00 |
注:上述数据,系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宝利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主营业务发生情况。
47、 税金及附加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1,179,544.60 | 37,269,442.54 |
教育费附加 | 17,865,096.26 | 16,590,284.12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1,149,854.01 | 10,151,834.24 |
资源税 | 5,843,875.26 | 8,354,544.94 |
土地增值税 | 256,172,536.61 | 298,813,403.95 |
堤防费 | 12,309.42 | 213,132.92 |
水利建设基金 | 330,243.13 | 200,910.80 |
环境保护税 | 2,467,449.74 | 2,145,053.95 |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房产税 | 19,265,410.35 | 15,643,123.99 |
土地使用税 | 18,132,994.42 | 19,781,363.77 |
印花税 | 8,652,337.09 | 9,023,518.47 |
车船使用税 | 183,959.05 | 163,998.19 |
其他 | 3,128,383.09 | 1,207,710.78 |
合 计 | 384,383,993.03 | 419,558,322.66 |
注:各项税金及附加的计缴标准详见附注五、税项。
48、 销售费用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业务拓展及宣传费 | 596,453,441.18 | 522,850,720.22 |
职工薪酬 | 230,876,615.07 | 179,767,998.13 |
广告费 | 52,272,589.71 | 48,504,639.83 |
办公费 | 77,599,702.11 | 109,559,671.83 |
租赁费 | 17,055,130.04 | 16,458,167.91 |
销售代理费及佣金 | 39,591,722.07 | 70,516,216.21 |
折旧摊销 | 9,683,919.56 | 9,599,123.22 |
交通运输费 | 124,974,425.05 | 108,650,871.38 |
业务招待费 | 7,732,178.23 | 10,424,251.90 |
物料消耗 | 3,906,001.59 | 4,918,058.65 |
保险费 | 335,098.81 | 2,934,160.90 |
其他 | 2,977,733.61 | 3,037,934.06 |
合 计 | 1,163,458,557.03 | 1,087,221,814.24 |
49、 管理费用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86,518,825.06 | 349,756,843.38 |
办公费 | 80,871,162.01 | 70,777,624.11 |
折旧摊销 | 131,256,824.24 | 107,069,293.56 |
顾问费 | 3,838,860.73 | 3,244,913.16 |
业务招待费 | 33,479,950.99 | 31,837,195.38 |
咨询费 | 37,886,207.34 | 58,920,691.29 |
租赁费 | 18,352,464.85 | 14,484,289.58 |
差旅费 | 26,814,748.36 | 30,176,036.67 |
保险费 | 2,836,026.58 | 2,593,263.08 |
子公司股权激励成本摊销 | -19,990,045.94 | 29,949,440.44 |
物料消耗 | 19,201,541.82 | 11,317,558.96 |
其他 | 4,060,726.85 | 23,709,648.16 |
合 计 | 725,127,292.89 | 733,836,797.77 |
注:本期发生额中期权激励成本摊销金额为负数,系公司子公司深圳市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激励业绩条件预计无法达成,对已确认的期权激励成本冲回所致。
50、 研发费用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75,326,063.21 | 159,614,644.37 |
折旧与摊销 | 33,064,559.28 | 29,922,379.93 |
物料消耗 | 127,208,508.16 | 122,379,264.86 |
技术合作咨询费 | 29,864,768.07 | 21,664,893.33 |
试制试验费 | 21,756,501.34 | 20,429,528.05 |
办公费 | 4,171,486.10 | 2,716,060.44 |
租赁费 | 3,357,604.98 | 4,722,766.80 |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差旅费 | 4,241,915.92 | 5,231,388.58 |
业务招待费 | 1,113,429.58 | 961,938.25 |
其他 | 683,837.73 | 3,219,872.35 |
合 计 | 400,788,674.37 | 370,862,736.96 |
51、 财务费用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545,244,678.81 | 474,185,189.78 |
减:利息收入 | 83,618,267.18 | 34,682,092.84 |
汇兑损益 | -7,949,360.51 | -12,244,788.39 |
手续费 | 6,837,764.03 | 4,536,832.45 |
融资手续费 | 32,076,202.48 | 12,050,505.33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877,677.76 | 839,988.78 |
其他(现金折扣) | -6,645,084.01 | -100,699.27 |
合 计 | 486,823,611.38 | 444,584,935.84 |
52、 其他收益
(1)其他收益分类情况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本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政府补助 | 167,389,470.69 | 97,375,719.87 | 167,145,594.48 |
增值税加计抵减 | 446,109.28 | 446,109.28 | |
增值税免征及优惠 | 233,882.79 | 233,882.79 | |
合 计 | 168,069,462.76 | 97,375,719.87 | 167,825,586.55 |
(2)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本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本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一、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
江西省汽车尾气净化催化剂及载体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补助资金 | 10,000.00 | 10,000.00 | |
产业升级技术改造补贴 | 240,000.00 | 240,000.00 | |
节能减排专项扶持资金 | 64,214.04 | 64,214.04 | |
肛肠领域健康云 | 800,000.00 | 800,000.00 | |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项目 | 346,283.52 | 346,283.52 | |
2017年省第二批传统产业改造升级项目 | 160,000.00 | 160,000.00 | |
2019年武汉市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专项资金 | 462,307.68 | 462,307.68 | |
2018年省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专项资金-工业企业技改补贴 | 12,782.61 | 12,782.61 | |
2019年省级传统创业改造升级专项资金 | 18,348.62 | 18,348.62 | |
治痔系列产业化及深度研发 | 200,000.00 | 200,000.00 | |
2014年度武汉市高技术产业引导资金项目(扩建益气通便颗粒生产) | 60,000.00 | 60,000.00 | |
一种用于治疗痔疮出血及相关症状的药物成果转化及产业化 | 149,032.26 | 149,032.26 | |
槐榆清热止血胶囊产业化(新版GMP改造) | 70,000.00 | 70,000.00 | |
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补助 | 1,200,000.00 | 1,200,000.00 | |
66千伏变电站技改资金补助 | 431,000.00 | ||
2016年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项目专项补贴资金 | 277,168.14 | 277,168.14 | |
2016年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项目专项补贴资金(企业科大预算专项资金) | 287,339.45 | 287,339.45 | |
基本药物大品种GMP改造 | 200,000.00 | 200,000.00 |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本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NCA与石墨烯复合电极材料制备与产业化设备补助 | 62,913.01 | 62,913.01 | |
贝特瑞工业园节能技术改造补助 | 157,500.00 | 157,500.00 | 157,500.00 |
常州2019年度三位一体设备投入补助 | 150,000.00 | 150,000.00 | |
常州年产3万吨锂离子动力电池正极材料项目设备补助 | 5,430,000.00 | 5,430,000.00 | |
常州市智能制造设备补助 | 480,000.00 | 93,333.00 | 480,000.00 |
超大尺寸柴油机微粒过滤器载体研发设备资助 | 215,000.00 | 215,000.00 | 215,000.00 |
超级电容器用活性炭电极材料的产业化项目专项补助 | 200,000.00 | 200,000.00 | 200,000.00 |
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技术研发设备补助 | 750,000.00 | 750,000.00 | 750,000.00 |
成都泰格尔企业技术改造资金 | 52,791.67 | 52,791.67 | |
传统产业改造升级项目补贴 | 80,000.00 | ||
纯电动乘用车驱动与传动集成系统产业化项目补助 | 231,000.00 | ||
低成本钛酸锂系储能锂离子电池关键技术及示范专项协作补助 | 69,012.00 | 69,012.00 | |
低成本钛酸锂系储能锂离子电池关键技术示范专项协作补助 | 69,012.00 | ||
电动大巴2800Nm永磁同步电机及控制系统项目补助 | 110,000.00 | 110,000.00 | 110,000.00 |
电动汽车轮毂电机及其控制器关键技术研发 | 400,000.00 | ||
电动汽车轮毂电机及其控制器关键技术研发补助 | 400,000.00 | 400,000.00 | |
电动汽车用锂离子电池关键材料开发及产业化设备补助 | 150,000.00 | 139,583.33 | 150,000.00 |
电力需求测项目补助 | 30,000.00 | 30,000.00 |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本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电力需求改造专项补助 | 30,000.00 | ||
电力需求综合治理项目补助 | 105,319.14 | 19,148.94 | 105,319.14 |
动力电池用高容量层状锰酸锂正极材料产业化专项补助 | 503,000.00 | 525,000.00 | 503,000.00 |
动力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产业化项目 | 2,000,000.00 | 2,000,000.00 | 2,000,000.00 |
肛肠领域健康云项目补助 | 800,000.00 | ||
高储能锂离子电池硅基负极材料关键技术研发设备补助 | 53,000.00 | 53,000.00 | |
高能量密度富锂氧化物新体系动力电池关键材料及应用设备补助 | 21,750.00 | 21,750.00 | |
高容量、长循环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开发资产补助 | 200,000.00 | ||
高容量密度人造石墨负极材料提升设备补助 | 285,000.00 | ||
高容量密度人造石墨负极材料提升专项设备补助 | 285,000.00 | 285,000.00 | |
高容量型锂离子电池硅碳合金负极材料研发设备资助 | 70,000.00 | 70,000.00 | 70,000.00 |
高容量长寿命固溶体三元正极材料的研发设备补助 | 70,000.00 | 70,000.00 | |
高容量长寿命固溶体三元正极材料设备补助 | 70,000.00 | ||
高性能低成本动力电池材料关键技术的研发与产业化设备补助 | 59,733.33 | 38,400.00 | 59,733.33 |
高性能杂元素掺杂硅-碳纳米复合电极材料设备补助 | 10,000.00 | ||
高性能杂元素掺杂硅-碳纳米复合电极材料研发设备补助 | 10,000.00 | 10,000.00 | |
高综合性能低成本动力电池负极材料关键技术研发 | 149,396.00 | 91,933.33 | 149,396.00 |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本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工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 102,080.00 | 102,080.00 | 102,080.00 |
工业投资和技改项目专项补贴 | 564,507.59 | ||
古马岭金矿66千伏变电站技改资金补助 | 430,999.92 | 430,999.92 | |
广东省锂离子动力电池正负极材料工程实验室建设补助 | 100,000.00 | 99,999.96 | 100,000.00 |
广东省院士工作站筹建项目设备补助 | 30,000.00 | 30,000.00 | 30,000.00 |
硅纳米线作为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的应用研究设备补助 | 128,511.67 | 118,480.80 | 128,511.67 |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补贴 | 585,276.72 | ||
哈尔滨万鑫石墨谷产业园项目建设扶持资金 | 3,000,000.00 | 3,000,000.00 | |
哈长城市群综合科技服务平台研发与运用示范项目 | 53,000.00 | 22,083.33 | 53,000.00 |
黑龙江产业结构调整投资补助金 | 1,899,999.96 | 1,899,999.96 | 1,899,999.96 |
黑龙江省重点工业产业投资项目补助 | 650,000.04 | 650,000.04 | 650,000.04 |
红柱石强磁-重介质选矿工艺开发与应用项目设备补助 | 29,000.00 | ||
红柱石石尾矿渣综合利用生产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改扩建项目补助 | 12,500.00 | 20,000.00 | 12,500.00 |
华阳粪污处理项目资金补贴 | 300,000.00 | 300,000.00 | |
槐榆清热止血胶囊产业化 | 70,000.00 | ||
惠州贝特瑞厂区土地出让补助金 | 143,577.38 | ||
惠州贝特瑞工业园土地出让补助金 | 143,577.38 | 143,577.38 | |
惠州贝特瑞锂电负极材料产业化项目建设补助 | 1,045,000.00 | 1,045,000.00 | 1,045,000.00 |
鸡西石墨产业园深加工建设项目 | 999,999.96 | ||
鸡西石墨产业园深加工建设项目专项补助 | 999,999.96 | 999,999.96 |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本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鸡西土地整理补助专项补助 | 190,946.52 | 190,946.52 | 190,946.52 |
基本药物大品种GMP改造 | 200,000.00 | ||
江苏贝特瑞产业园土地及建设专项补助 | 7,658,364.00 | 2,717,379.00 | 7,658,364.00 |
节能减排专项扶持资金 | 59,785.96 | ||
金石材料土地出让补助金 | 10,582.56 | ||
锂电池负极材料中间相炭微球项目 | 1,170,000.00 | ||
锂电池负极材料中间相碳微球项目专项补偿 | 1,170,000.00 | 1,170,000.00 | |
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自动化生产线建设专项补助 | 420,000.00 | 420,000.00 | 420,000.00 |
锂离子电池高容量纳米硅/石墨烯复合负极材料设备补助 | 70,000.00 | 70,000.00 | 70,000.00 |
锂离子电池用硅碳复合负极材料产业化关键技术的研发设备补助 | 160,000.00 | 160,000.00 | |
锂离子电池用硅碳复合负极材料产业化关键技术设备补助 | 160,000.00 | ||
锂离子动力电池软碳负极材料关键技术研发设备资助 | 120,000.00 | 120,000.00 | 120,000.00 |
锂离子动力与储能电池负极材料钛酸锂研发 | 120,000.00 | 120,000.00 | 120,000.00 |
磷酸铁锂正极材料规模化技改专项补助 | 350,000.00 | 350,000.00 | 350,000.00 |
绿色电动汽车锂离子动力电池负极材料产业化专项补助 | 1,050,000.00 | 1,050,000.00 | 1,050,000.00 |
马应龙产业升级技术改造补贴 | 240,000.00 | ||
马应龙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补助 | 1,200,000.00 | ||
马应龙益气通便颗粒扩建生产补贴 | 60,000.00 | ||
年产2.5万套新能源汽车专用驱动系统生产线建设项目 | 200,000.08 |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本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年产20万套先进整车控制集成系统产业化项目 | 1,123,492.32 | ||
年产20万套先进整车控制集成系统产业化项目的政府补助 | 1,268,070.63 | 1,268,070.63 | |
年产25000套新能源汽车专用驱动系统生产线建设项目的政府补助 | 200,000.04 | 200,000.04 | |
年产8万立方红柱石环保蜂窝陶瓷生产线建设补贴 | 7,379,250.01 | 7,379,250.01 | |
年产8万立方米红柱石环保蜂窝陶瓷生产线建设补贴 | 1,500,000.00 | ||
平湖木古货站物流中心建设专项补助 | 100,000.00 | 100,000.00 | 100,000.00 |
企业技术改造资金 | 52,791.67 | ||
汽车尾气净化催化剂及载体工程技术中心组建补助资金 | 10,000.00 | ||
人造石墨生产性技改项目补助 | 30,000.00 | 30,000.00 | 30,000.00 |
山西贝特瑞厂区土地出让补助金 | 84,717.96 | 84,717.96 | 84,717.96 |
山西贝特瑞人造石墨生产线建设项目补助 | 61,762.88 | 61,762.88 | |
山西贝特瑞新型碳材料研究院建设补助 | 30,000.00 | ||
深圳聚合物微粒子合成及应用工程实验室建设专项补助 | 500,000.00 | 500,000.00 | 500,000.00 |
深圳市产业转型专项资金两化融合项目资产资助 | 213,832.56 | 213,832.56 | 213,832.56 |
生产自动化设备补助资金 | 35,000.00 | 71,666.67 | 35,000.00 |
石墨产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设备补助 | 150,000.00 | 877,500.35 | 150,000.00 |
石墨产业园中小企业创新及检测服务平台 | 500,000.04 | 500,000.01 | 500,000.04 |
石墨谷产业园项目建设扶持资金 | 3,800,000.01 |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本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石墨烯产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 65,000.04 | 65,000.04 | |
石墨烯储能应用工程实验室设备补助 | 300,000.00 | 300,000.00 | 300,000.00 |
石墨烯复合导电浆料生产线建设补助 | 1,052,000.04 | 1,052,000.01 | 1,052,000.04 |
石墨烯复合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关键技术研发 | 358,332.00 | 203,332.00 | 358,332.00 |
石墨烯微片制备与应用产业化建设项目(强基工程) | 909,000.00 | 227,300.00 | 909,000.00 |
碳纳米管粉体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 1,113,999.96 | 1,133,999.98 | 1,113,999.96 |
碳纳米管粉体材料制备技术研究和应用 | 19,999.96 | 19,999.96 | |
天津市工业技术改造项目专项补助 | 111,111.12 | 111,111.12 | |
天津市工业技术改造专项补助 | 111,111.12 | ||
天然石墨复合车用负极材料项目专项补助 | 1,845,999.96 | 1,845,999.96 | |
天然石墨制备储能用石墨烯规模化制备技术研究 | 69,999.99 | ||
天然石墨制备储能用石墨烯规模化制备技术研究设备补助 | 69,999.96 | 69,999.96 | |
万鑫谷石墨(烯)新材料产业园一期项目建设补助 | 800,000.04 | 800,000.04 | |
尾矿库隐患治理补助资金 | 152,000.04 | 101,333.33 | 152,000.04 |
尾矿渣综合利用生产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技改项目补助 | 43,750.00 | 105,000.00 | 43,750.00 |
新疆矿业工业技改项目设备购置补助 | 50,000.00 | ||
新能源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补偿金 | 2,230,336.44 | 2,230,336.44 | 2,230,336.44 |
新能源纯电动大巴车购置补贴 | 150,000.00 | ||
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创新工程设备 | 244,872.00 | 244,872.00 | 244,872.00 |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本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补助 | |||
新能源汽车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产业化专项补助 | 550,000.00 | 550,000.00 | 550,000.00 |
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及其控制器产业化项目补助 | -1,175,000.00 | 691,666.67 | -1,175,000.00 |
新能源汽车用动力电池材料系统开发及应用设备补助 | 1,130,587.14 | 178,024.38 | 1,130,587.14 |
新型高性能锂离子电池关键电极材料开发及产业化补助 | 60,000.00 | 60,000.00 | 60,000.00 |
新型高性能氧化亚硅负极材料研发及产业化设备补助 | 450,000.00 | 209,063.33 | 450,000.00 |
新型锂离子动力电池正极材料产业化补助 | 1,100,000.00 | 1,100,000.16 | 1,100,000.00 |
一种用于治疗痔疮出血及相关症状的药物成果转化及产业化 | 120,000.00 | ||
宜宾金石土地出让补助金 | 10,582.56 | 10,582.56 | |
宜宾新兴产业培育补助金 | 120,000.00 | 120,000.00 | |
宜宾重点建设项目补助金 | 200,000.00 | 200,000.00 | |
永力科技产业园建设专项补助 | 30,000.00 | ||
治痔系列产业化及深度研发专项补贴 | 200,000.00 | ||
小计 | 58,632,076.30 | 39,746,651.42 | 58,632,076.30 |
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
0.3%印楝素乳油及产业化项目补助 | 15,677.46 | ||
2017年企业研究开发资助计划第二批资助资金拨款 | 2,012,000.00 | ||
2017年市级科技创新平台认定补贴 | 150,000.00 | ||
2017年稳增促调专项资金 | 28,500.00 |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本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2017年武汉市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专项资金 | 800,000.00 | ||
2017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补助 | 30,500.00 | ||
2018年第九批工业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 | 260,000.00 | ||
2018年度洪山区产学研平台资金 | 120,000.00 | 120,000.00 | |
2018年坪山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资助 | 214,810.00 | 214,810.00 | |
2018年坪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资助 | 235,025.00 | 235,025.00 | |
2018年省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示范奖励 | 750,000.00 | 750,000.00 | |
2018年省第三批传统产业改造升级资金-省级重大技术改造示范项目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2018年首次进入小进规企业区级配套奖励资金 | 200,000.00 | 200,000.00 | |
2018年武汉名优创新产品展销会企业布展区级配套补助资金 | 22,000.00 | 22,000.00 | |
2018年新兴产业和创新创业相关政策奖励补贴 | 100,000.00 | ||
2019年不良反应监测经费 | 1,500.00 | 1,500.00 | |
2019年洪山区企业研发投入补贴 | 400,000.00 | 400,000.00 | |
2019年企业承担国家、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补贴 | 400,000.00 | 400,000.00 | |
2019年市名优创新产品(西安)展销会展补贴 | 28,000.00 | 28,000.00 | |
2019年稳岗补贴 | 6,643.43 | 6,643.43 | |
2019年武汉市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区级配套支持 | 6,010,000.00 | 6,010,000.00 | |
2019年院士成果转化项目补贴 | 450,000.00 | 450,000.00 |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本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2019年知识产权补贴 | 26,000.00 | 26,000.00 | |
NCA与石墨烯复合电极材料制备与产业化经费补助 | 666,666.67 | 833,333.33 | 666,666.67 |
宝安区科技创新局款 | 30,000.00 | 30,000.00 | |
宝安区科技创新委转来的补助款 | 100,000.00 | 100,000.00 | |
保险补贴 | 100,000.00 | 100,000.00 | |
北京中医药科技发展资金项目补助 | 25,000.00 | ||
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补助 | 49,999.95 | 100,000.05 | 49,999.95 |
博士后工作站经费补助 | 350,000.00 | ||
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资金 | 80,000.00 | 80,000.00 | |
博士后设站单位补助 | 300,000.00 | 300,000.00 | |
财政贴息 | 8,856,500.00 | 8,856,500.00 | |
产业转型升级补助资金 | 2,538,700.00 | ||
常州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补助 | 25,000.00 | 25,000.00 | |
常州企业发展奖励金 | 50,000.00 | 50,000.00 | |
常州市锂离子电池正负极材料工程研究中心资助款 | 200,000.00 | ||
成都高新火炬计划申报奖励 | 5,000.00 | 5,000.00 | |
成都外贸中小企业产品认证补助 | 94,200.00 | 94,200.00 | |
创业补贴 | 20,941.82 | 20,941.82 | |
纯电动汽车智能控制系统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 | 262,500.00 | ||
大学生就业实习补助 | 266,711.68 |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720,699.33 | 629,506.44 | 720,699.33 |
党建奖励款 | 50,000.00 | 50,000.00 | |
低成本高效率高转速密度电动大巴永磁电机驱动系统关键技术项目补助 | 999,996.00 | 2,000,002.00 | 999,996.00 |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本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低温性能优异高压实磷酸铁锂研究经费补助 | 1,217,554.92 | 1,217,554.92 | |
第十九届中国专利优秀奖 | 500,000.00 | ||
电动汽车用锂离子电池关键材料开发及产业化经费补助 | 1,250,000.00 | ||
电费补贴 | 27,599,157.64 | 5,618,967.20 | 27,599,157.64 |
纯电动乘用车驱动与传动集成系统产业化项目验收补助 | 3,360,000.00 | 3,360,000.00 | |
动力电池正极材料产业化创新研发补助 | 100,000.00 | 50,000.00 | 100,000.00 |
高安全高比能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开发经费补助 | 300,000.00 | ||
高安全高比能锂离子电池技术开发与产业化 | 378,750.00 | ||
高安全高比能锂离子电池技术开发与产业化经费补助 | 785,000.00 | 785,000.00 | |
高比功率长寿命动力电池及新型超级电容器技术经费补助 | 313,356.06 | ||
高比功率长寿命动力电池及新型超级电容器技术开发经费补助 | 412,917.34 | 412,917.34 | |
高比能动力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开发经费补助 | 153,499.78 | ||
高比能量动力锂离子电池开发与产业化技术攻关补助 | 1,070,381.72 | 785,395.05 | 1,070,381.72 |
高储能锂离子电池硅基负极材料关键技术的研发经费补助经费补助 | 470,000.00 | 470,000.00 | |
高技能人才创新培养补助资金 | 650,000.00 | ||
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重点项目经费资助 | 100,000.00 | 100,000.00 | |
高容量、长循环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开发项目经费补助 | 900,000.00 | ||
高容量硅基负极材料的开发和产业 | 1,370,367.04 | 728,969.21 | 1,370,367.04 |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本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化经费补助 | |||
高容量锂离子电池碳复合负极材料关键技术的研发补助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 | 41,152.00 | 41,152.00 | |
高性能低成本动力电池材料关键技术的研发与产业经费补助 | 544,000.00 | ||
工业技改项目设备补助 | 50,000.00 | 50,000.00 | |
工业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 | 60,000.00 | 60,000.00 | |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19年市“中国制造2025”产业发展资金技术改造专题项目 | 1,069,200.95 | 1,069,200.95 | |
规模过亿科技型企业培育升级经费补助 | 475,000.00 | ||
规模企业管理内训补助资金 | 2,800.00 | 2,800.00 | |
哈尔滨高新区产业扶持资金 | 4,500,000.00 | ||
哈尔滨高新区免除房租补助 | 3,132,000.00 | 2,088,000.00 | 3,132,000.00 |
哈长城市群综合科技服务平台研发与运用示范项目 | 122,855.57 | 12,236.11 | 122,855.57 |
海淀公共委2019年重点学科经费 | 50,000.00 | 50,000.00 | |
红柱石强磁-重介质选矿工艺开发与应用项目设备补助 | 29,000.00 | 29,000.00 | |
洪山科技局工业企业扩产增效奖励 | 50,000.00 | 50,000.00 | |
洪山区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贴 | 100,000.00 | ||
洪山区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扩产增效奖励 | 350,000.00 | 350,000.00 | |
洪山区2019年度科技企业梯次培育专项资金-制造业隐形冠军补贴资金 | 955,000.00 | 955,000.00 | |
洪山区2019年工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资金 | 72,500.00 | 72,500.00 |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本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洪山区智能制造与两化融合发展补助 | 1,990,000.00 | ||
会展补助 | 52,000.00 | ||
技能大师工作室重点建设项目经费资助 | 400,000.00 | 400,000.00 | |
甲基溴替代品研发验收补助 | 189,000.00 | 189,000.00 | |
江苏贝特瑞负极材料项目按期投产奖励金 | 5,980,000.00 | 5,980,000.00 | |
江苏贝特瑞正极材料项目按期投产奖励金 | 6,290,000.00 | 6,290,000.00 | |
经济发展专项扶持资金 | 1,400,000.00 | ||
科技创新企业资助 | 5,000.00 | 5,000.00 | |
科技资源共享平台使用补助资金 | 2,279.00 | 2,279.00 | |
库尔勒商经委节能补助 | 220,000.00 | 220,000.00 | |
锂电池用纳米负极材料中磁性物质含量的测定方法标准化制定补助资金 | 600,000.00 | 600,000.00 | |
锂离子电池用硅碳复合负极材料产业化贴息资助 | 1,085,000.00 | 1,085,000.00 | 1,085,000.00 |
泸州市科技成果转化补助 | 300,000.00 | 300,000.00 | |
马应龙麝香痔疮膏标准化建设补助 | 3,156,862.75 | ||
民营企业发展研发合作后补助 | 190,000.00 | ||
纳米磷酸铁锂中三价铁含量的测定方标准化制定补助资金 | 600,000.00 | 600,000.00 | |
平定县科技创新研发补助 | 1,000,000.00 | ||
坪山区产业用房资助金 | 472,619.00 | ||
企业科技创新积分资助资金 | 234,800.00 | 234,800.00 | |
企业拓展市场资金补助款 | 20,000.00 | 20,000.00 |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本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企业研发投入补助金 | 1,575,110.00 | ||
企业研究开发资助资金 | 4,750,200.00 | 4,750,200.00 | |
汽车锂电池石墨负极材料研发补助 | 105,000.00 | 105,000.00 | |
轻质复合材料典型试验件研制补助金 | -1,492,000.00 | -1,492,000.00 | |
融资贴息 | 2,690,000.00 | ||
三三联动的智慧医养云专项补助 | 500,000.00 | ||
山西贝特瑞双创示范基地奖励 | 300,000.00 | 300,000.00 | |
商贸企业发展奖励 | 50,000.00 | 50,000.00 | |
商务发展专项补助资金 | 101,615.60 | 40,000.00 | 101,615.60 |
社保补贴(生育保险津贴) | 15,193.28 | 15,193.28 | |
社保稳岗补贴 | 2,927.02 | 2,927.02 | |
社零额突出贡献奖 | 100,000.00 | ||
深圳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资助资金 | 500,000.00 | 500,000.00 | |
深圳光明新区鼓励企业做大做强资助款 | 1,000,000.00 | ||
深圳市产业链薄弱环节投资项目奖励资金 | 1,636,363.60 | 1,363,636.40 | 1,636,363.60 |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免息借款 | 247,395.83 | 247,395.83 | |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8年第一批企业研发资助 | 2,153,000.00 | 2,153,000.00 | |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第一批计算机软件资助 | 900.00 | 900.00 | |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第一批专利申请资助 | 6,000.00 | 6,000.00 |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第十九届中国专利奖配套奖励 | 100,000.00 | 100,000.00 |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本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深圳市重点工业企业扩产增效资助款 | 1,706,000.00 | 1,000,000.00 | 1,706,000.00 |
深圳支持企业做大做强资助资金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生产一线员工岗位补贴 | 102,843.34 | 102,843.34 | |
石墨产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经费补助 | 166,666.32 | ||
石墨烯产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 675,000.00 | 675,000.00 | |
石墨烯等碳基纳米材料NQI技术研究及应用经费补助 | 275,276.60 | 205,276.60 | 275,276.60 |
石墨烯微片项目补助 | 1,150,000.00 | ||
石墨烯微片制备与应用产业化建设项目(强基工程) | 2,060,000.00 | ||
市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补助 | 70,000.00 | ||
收到社保局转来的稳岗补贴 | 61,994.58 | 61,994.58 | |
首届进博会补贴 | 2,000.00 | 2,000.00 | |
碳纳米管粉体材料制备技术研究和应用 | 50,000.00 | 50,000.00 | 50,000.00 |
天然石墨制备储能用石墨烯规模化制备技术研究经费补助 | 300,000.00 | 300,000.00 | |
统计工作补助 | 3,600.00 | 3,600.00 | |
退役士兵税收优惠 | 219,738.65 | 219,738.65 | |
尾气净化催化剂及载体工程中心组建补助 | 300,000.00 | ||
稳岗补贴 | 1,910,057.73 | 1,487,391.23 | 1,910,057.73 |
武汉名优创新产品(厦门)展销会展位补助 | 20,000.00 | 20,000.00 | |
武汉市黄鹤英才计划补助金 | 100,000.00 | ||
仙村镇扶持重点企业扩大内需市场工作补贴 | 806,614.40 | 806,614.40 |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本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先进制造业领跑计划扶持资金 | 353,100.00 | 353,100.00 | |
纤维增强材料激光并行制造工艺项目 | 848,588.89 | 330,933.33 | 848,588.89 |
新能源汽车MOSFET驱动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补助 | 199,999.99 | ||
新三板挂牌补助资金 | 2,276,500.00 | 2,276,500.00 | |
信用评级补助金 | 2,000.00 | 2,000.00 | |
星级饭店标准化奖励补助资金 | 50,000.00 | ||
研发补助资金 | 90,000.00 | 90,000.00 | |
研发机构资金补助 | 917,523.88 | 917,523.88 | |
研发投入补助 | 77,400.00 | 77,400.00 | |
研究开发资助资金 | 1,952,000.00 | ||
宜宾促进工业企业销售奖励金 | 3,789,500.00 | 3,789,500.00 | |
宜宾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补助金 | 100,000.00 | 100,000.00 | |
宜宾市工业企业用电补助 | 65,000.00 | 65,000.00 | |
宜宾市企业上档升级补助 | 50,000.00 | 50,000.00 | |
宜宾造产销奖励补助金 | 1,374,000.00 | 1,374,000.00 | |
印花税返还 | 3,750.00 | 3,750.00 | |
育林补助 | 266,220.00 | 266,220.00 | |
增城区2019年度知识产权专利发展资金补贴 | 10,082.68 | 10,082.68 | |
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 | 243,876.21 | 682,321.50 | |
招用本区劳动力社会保险补贴 | 71,183.72 | 71,183.72 | |
知识产权申请资助款 | 491,650.00 | ||
知识管理体系认证补助 | 50,000.00 | ||
职业病危害治理补助资金 | 100,000.00 |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本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补助资金 | 70,000.00 | ||
重点学科经费补助 | 50,000.00 | ||
专利申请补助 | 200,000.00 | 200,000.00 | |
资源税退税 | 236,996.96 | ||
遵义市高新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项目补助 | 260,000.00 | ||
小 计 | 108,757,394.39 | 57,629,068.45 | 108,513,518.18 |
合 计 | 167,389,470.69 | 97,375,719.87 | 167,145,594.48 |
53、 投资收益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8,496,457.64 | 3,791,088.71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214,950,646.29 | 555,083,437.08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 4,468,452.93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112,781,937.17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152,856.88 |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13,495,438.40 |
分步实现企业合并核算方式转换收益 | 600,003.18 | |
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 2,455,913.35 |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86,563,452.47 | —— |
处置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4,814,731.29 | |
合 计 | 127,761,384.00 | 464,209,336.83 |
54、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63,894,163.85 | -516,957,878.16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93,922,275.32 | |
合 计 | 257,816,439.17 | -516,957,878.16 |
55、 信用减值损失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减值损失 | -3,169,361.03 | —— |
应收账款减值损失 | -199,210,823.18 | ——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28,511,130.98 | —— |
发放贷款及垫款减值损失 | -21,425,445.26 | —— |
合 计 | -252,316,760.45 | —— |
上表中,损失以“-”号填列,收益以“+”号填列。
56、 资产减值损失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坏账损失 | —— | -114,659,857.19 |
存货跌价损失 | -105,760,834.32 | -58,198,187.58 |
持有待售资产减值损失 | -19,676,590.56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 —— | -19,033,339.00 |
发放贷款及垫款减值损失 | —— | -13,539,320.10 |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47,827,869.59 | -43,944,668.29 |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1,101,230.83 | -2,184,091.60 |
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5,853,113.20 | |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12,694,203.61 | -22,581,609.61 |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商誉减值损失 | -40,949,714.08 | -30,580,770.95 |
合 计 | -233,863,556.19 | -304,721,844.32 |
上表中,损失以“-”号填列,收益以“+”号填列。
57、 资产处置收益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本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处置非流动资产的损益 | 1,984,885.75 | 8,531,926.16 | 1,984,885.75 |
合 计 | 1,984,885.75 | 8,531,926.16 | 1,984,885.75 |
注:上表中,损失以“-”号填列,收益以“+”号填列。
58、 营业外收入
(1)营业外收入分类情况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本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 | 4,934,014.89 | 6,903,600.00 | 4,934,014.89 |
违约金收入 | 5,131,381.67 | 8,200,000.00 | 5,131,381.67 |
拆迁安置补偿金 | 12,108,988.00 | 8,361,400.00 | 12,108,988.00 |
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超出投资或合并成本计入损益的金额 | 1,992,314.48 | 4,937.79 | 1,992,314.48 |
债务重组利得 | 995,511.54 | ||
无法支付的款项 | 775,640.72 | 775,640.72 | |
其他收入 | 3,940,213.52 | 4,433,849.15 | 3,940,213.52 |
合 计 | 28,882,553.28 | 28,899,298.48 | 28,882,553.28 |
(2)计入当期损益的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
“天空杯”工业设计奖励 | 100,000.00 | |
安全生产奖励资金 | 30,000.00 | |
宝坻区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奖励金 | 765,000.00 | 625,000.00 |
成都泰格尔规模提升奖励金 | 100,000.00 | |
成都泰格尔军工资质认证奖励金 | 200,000.00 | |
成都泰格尔军品占比提升奖励金 | 338,400.00 | |
创业创新大赛奖金 | 8,000.00 |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金 | 330,000.00 | 936,000.00 |
国家标准主导制定认定奖励资金 | 500,000.00 | |
进、出口规模较大的重点企业奖励 | 140,000.00 | |
军工资质认证奖励金 | 200,000.00 | |
科技创新平台认定奖励金 | 300,000.00 | |
空气净化系列研发奖励金 | 28,301.89 | |
扩大外贸规模专项奖励资金 | 35,000.00 | |
老旧车补贴 | 15,000.00 | |
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奖励资金 | 300,000.00 | |
天津财政局安全标准化达标奖励 | 10,000.00 | |
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周转资金专项补助 | 240,000.00 | |
863项目专项经费 | -7,900.00 | |
企业管理咨询项目补贴 | -6,200.00 | |
新三板挂牌奖励金 | 1,750,000.00 | |
优秀人才贡献奖励资金 | 55,513.00 | |
招商引资奖励资金 | 2,000,000.00 |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浙江制造精品项目奖励资金 | 225,000.00 | |
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奖励资金 | 300,000.00 | |
重点实验室奖励金 | 300,000.00 | |
专利资助及专利优秀奖奖励资金 | 906,000.00 | 816,000.00 |
自营出口奖励 | 56,900.00 | |
其他 | 241,600.00 | |
合 计 | 4,934,014.89 | 6,903,600.00 |
59、 营业外支出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本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3,013,976.49 | 214,780.81 | 3,013,976.49 |
捐赠支出 | 2,335,769.88 | 2,719,615.70 | 2,335,769.88 |
罚没支出 | 4,655,517.94 | 1,000,256.99 | 4,655,517.94 |
赔款支出 | 1,312,491.87 | 783,680.13 | 1,312,491.87 |
债务重组损失 | 61,072,787.73 | ||
其他 | 1,284,920.22 | 767,473.13 | 1,284,920.22 |
合 计 | 12,602,676.40 | 66,558,594.49 | 12,602,676.40 |
60、 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478,131,016.11 | 558,806,196.93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5,697,300.15 | -188,990,210.18 |
合 计 | 452,433,715.96 | 369,815,986.75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164,412,152.14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303,876,720.41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05,098,518.01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4,759,031.58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3,840,321.81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22,796,868.51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影响 | -13,942,447.46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3,982,545.84 |
年度内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64,096,913.00 |
税率调整导致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余额的变化 | 13,969,135.64 |
加计扣除事项的影响 | -30,201,120.06 |
所得税费用 | 452,433,715.96 |
61、 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六、41。
62、 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79,584,451.21 | 31,776,098.15 |
收到的往来款项 | 37,390,332.49 | 836,093,000.00 |
收到政府补助款 | 298,062,099.35 | 143,340,234.10 |
收到的其他款项 | 26,135,157.25 | 24,980,402.57 |
合 计 | 441,172,040.30 | 1,036,189,734.82 |
(2)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支付的销售、管理、研发费用 | 1,164,776,378.85 | 1,144,459,055.51 |
支付的银行手续费 | 8,619,249.41 | 4,536,832.45 |
支付的往来款项 | 230,951,614.00 | 47,245,666.50 |
存出结构性存款及定期存款 | 210,685,369.64 | |
支付的其他款项 | 17,593,051.39 | 10,440,608.70 |
合 计 | 1,632,625,663.29 | 1,206,682,163.16 |
(3)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股权并购、转让顾问费 | 4,700,000.00 | |
投资类活动履约保证金 | 6,929,950.00 | |
合 计 | 11,629,950.00 |
(4)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少数股东业绩补偿款 | 348,300.00 | |
合 计 | 348,300.00 |
(5)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支付的融资手续费 | 31,326,202.48 | 13,838,005.33 |
债券发行手续费 | 6,917,325.07 | |
支付的定向增发中介费 | 232,000.00 | |
购买少数股东权益款项 | 35,469,297.05 | 95,504,044.42 |
子公司支付少数股东清算款 | 6,970,940.03 | 2,878,516.44 |
融资履约保证金 | 550,250.00 | 16,000,000.00 |
借款担保质押的定期存单 | 10,000,000.00 |
项 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合 计 | 91,234,014.63 | 128,452,566.19 |
63、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补充资料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711,856,499.09 | 665,070,544.33 |
加:信用减值损失 | 252,316,760.45 | |
资产减值准备 | 233,863,556.19 | 304,721,844.32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435,365,058.55 | 389,237,037.32 |
无形资产摊销 | 55,930,212.44 | 55,568,684.67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60,066,284.65 | 55,757,553.08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984,885.75 | -8,531,926.16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013,976.49 | 214,780.81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57,816,439.17 | 516,957,878.16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571,474,649.14 | 473,862,305.60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27,761,384.00 | -464,209,336.83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2,354,265.41 | -178,267,278.20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6,656,965.26 | -10,722,931.98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81,206,686.27 | -767,289,141.64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80,072,153.42 | -1,431,859,729.74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825,520,486.10 | 3,092,612,820.21 |
其他 | -8,657,771.41 | 29,718,886.0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37,727,570.11 | 2,722,841,990.04 |
补充资料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5,080,077,839.39 | 3,869,227,360.10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3,869,227,360.10 | 3,610,648,808.54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160,416,122.29 | 690,276,800.47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690,276,800.47 | 106,911,918.81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80,989,801.11 | 841,943,433.22 |
(2)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项 目 | 金 额 |
本年处置子公司于本年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101,757,638.58 |
其中:山西贝特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00,280,000.00 |
新疆宝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1,427,638.58 |
深圳市益药益家电商有限公司 | 50,000.00 |
减: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13,857,255.26 |
其中:山西贝特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1,928,278.00 |
新疆宝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1,867,094.04 |
深圳市益药益家电商有限公司 | 61,883.22 |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 87,900,383.32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项目 | 金额 |
项目 | 金额 |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49,859,999.00 |
其中:海南金诚信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48,780,000.00 |
广东锦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深圳市和创诚技术有限公司 | 1,079,999.00 |
减:购买日/合并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558,907.37 |
其中:海南金诚信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40,380.57 |
广东锦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363,598.51 |
深圳市和创诚技术有限公司 | 154,928.29 |
加:以前期间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 49,301,091.63 |
(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5,080,077,839.39 | 3,869,227,360.10 |
其中:库存现金 | 3,560,499.88 | 12,198,302.07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4,958,664,249.37 | 3,779,387,397.26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117,853,090.14 | 77,641,660.77 |
二、现金等价物 | 160,416,122.29 | 690,276,800.47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其他货币资金 | 160,416,122.29 | 690,276,800.47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240,493,961.68 | 4,559,504,160.57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注: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不含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64、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制的资产
项 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项 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252,430,532.93 | 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保证金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6,065,934.25 | 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质押 |
应收票据 | 25,301,355.16 | 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借款质押 |
应收账款 | 104,769,161.15 | 借款质押 |
长期股权投资(母公司) | 19,473,569.15 | 借款质押 |
投资性房地产 | 188,270,091.51 | 借款抵押 |
固定资产 | 455,607,282.21 | 借款抵押 |
固定资产 | 13,339,100.25 | 融资租赁资产 |
在建工程 | 24,545,943.79 | 抵押给担保人 |
无形资产 | 320,265,896.19 | 贷款抵押、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抵押 |
合 计 | 1,410,068,866.59 |
65、 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835,541,267.82 | ||
其中:美元 | 94,055,248.46 | 6.9762 | 656,148,224.29 |
港元 | 126,795,998.67 | 0.89578 | 113,581,319.68 |
澳元 | 140,034.16 | 4.8843 | 683,968.84 |
日元 | 6,537,413.00 | 0.0641 | 419,048.17 |
欧元 | 2,592,708.02 | 7.8155 | 20,263,309.53 |
泰铢 | 190,914,523.60 | 0.2328 | 44,444,901.09 |
缅币 | 105,080.00 | 0.004722 | 496.22 |
应收账款 | 375,937,542.89 | ||
其中:美元 | 49,812,717.65 | 6.9762 | 347,503,480.88 |
港元 | 282,799.80 | 0.89578 | 253,332.06 |
欧元 | 3,273,317.73 | 7.8155 | 25,582,614.72 |
泰铢 | 11,160,288.78 | 0.2328 | 2,598,115.23 |
长期借款 | 231,528,613.79 | ||
其中:港元 | 258,465,933.36 | 0.89578 | 231,528,613.79 |
应付账款 | 2,411,385.64 | ||
其中:美元 | 3,200.00 | 6.9762 | 22,323.84 |
港元 | 1,473,326.31 | 0.89578 | 1,319,776.24 |
韩元 | 177,276,853.00 | 0.0060 | 1,069,285.56 |
(2)重要境外经营实体说明
项目 | 境外主要经营地 | 记账本位币 | 记账本位币的选择依据 |
国际精密集团有限公司 | 香港 | 港币 | 自主选择 |
66、 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种 类 | 金 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与资产相关 | 198,305,500.00 | 递延收益 | 16,033,668.68 |
与收益相关 | 6,285,997.02 | 递延收益 | 4,309,193.32 |
与收益相关 | 93,395,388.56 | 其他收益 | 93,395,388.56 |
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 | 4,948,114.89 | 营业外收入 | 4,948,114.89 |
(2)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项 目 | 金 额 | 原 因 |
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及其控制器产业化项目补助 | 3,500,000.00 | 实施地变更 |
轻质复合材料典型试验件研制补助金 | 1,492,000.00 | 验收未达预期退回 |
动力电池用高容量层状锰酸锂正极材料产业化专项补助 | 22,000.00 | 项目验收补助结余退回 |
高容量硅基负极材料的开发和产业化经费补助 | 100.00 | 项目验收补助结余退回 |
项 目 | 金 额 | 原 因 |
863项目专项经费 | 7,900.00 | 项目验收补助结余退回 |
企业管理咨询项目补贴 | 6,200.00 | 项目验收补助结余退回 |
合 计 | 5,028,200.00 |
七、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 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 比例 | 股权 取得方式 |
海南金诚信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2019-4-10 | 77,280,000.00 | 100% | 购买 |
广东锦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19-7-29 | 50,500,000.00 | 50.5% | 增资 |
深圳市和创诚技术有限公司 | 2019-7-29 | 5,512,508.00 | 55.125% | 购买 |
续表
被购买方名称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海南金诚信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2019-4-10 | 取得控制 | -217,859.73 | |
广东锦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19-7-29 | 取得控制 | -1,624,874.21 | |
深圳市和创诚技术有限公司 | 2019-7-29 | 取得控制 | -991,902.74 |
注1:2019年3月29日,公司子公司中国宝安集团海南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实业”)与自然人王金龙、李宏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海南实业出资7,728万元收购其所持有的海南金诚信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金诚信”)100%股权。海南实业本期已支付其中70%股权转让款并于2019年4月10日完成70%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海南实业取得海南金诚信的控制权,故确定购买日为2019年4月10日。注2:2019年4月,公司子公司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安控股”)与广东锦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锦园地产”)及其原股东深圳市万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增资协议书,
宝安控股增资5,050万元,取得广东锦园地产50.5%股权。2019年7月29日,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宝安控股取得广东锦园地产的控制权,故确定购买日为2019年7月29日。
注3:深圳市和创诚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和创诚”)设立于2018年3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由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大地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大地和”)与罗柏松等7位自然人合资组建,截至2019年4月30日,深圳和创诚实收资本为134.50万元。
2019年5月,公司子公司张家港友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诚科技”)与和创诚原股东深圳大地和及罗柏松等6位自然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友诚科技以名义价格8元为代价受让深圳和创诚上述原股东合计551.25万元的认缴出资权。截至2019年7月29日止,友诚科技已实缴出资108.00万元,并已接管深圳和创诚的经营管理权,取得深圳和创诚的控制权,故确定购买日为2019年7月29日。
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本年取得控制权的情况
深圳市和创诚技术有限公司:
取得时点 | 取得成本 | 取得 方式 | 当次取得比例(%) | 累计取得比例(%) | 备注 |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 比例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 比例 | ||||
一、前期 | |||||||
2018年3月设立 | 1,500,000.00 | 出资 | 15.00% | 15.00% | 15.00% | 15.00% | |
前期小计 | 1,500,000.00 | 15.00% | 15.00% | 15.00% | 15.00% | ||
二、本期 | |||||||
2017年收购股权 | 5,512,508.00 | 购买 | 55.125% | 55.125% | 70.125% | 70.125% | |
本期小计 | 5,512,508.00 | 55.125% | 55.125% | 70.125% | 70.125% | ||
合计 | 7,012,508.00 | 70.125% | 70.125% | 70.125% | 70.125% |
购买日之前原持有股权在购买日的信息
购买日之前原持有股权在购买日的账面价值 | 900,000.00 |
购买日之前原持有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1,500,003.18 |
购买日之前原持有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600,003.18 |
购买日之前原持有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市场价值 |
购买日之前与原持有股权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收益的金额 |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项 目 | 海南金诚信 | 广东锦园地产 | 深圳和创诚 |
合并成本 | 77,280,000.00 | 50,500,000.00 | 5,512,508.00 |
—现金 | 77,280,000.00 | 50,500,000.00 | 5,512,508.00 |
合并成本合计 | 77,280,000.00 | 50,500,000.00 | 5,512,508.00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77,280,000.00 | 50,500,000.00 | 5,512,508.00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的情况
项目 | 海南金诚信 |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流动资产 | 95,041,611.22 | 19,152,823.57 |
非流动资产 | ||
资产总额 | 95,041,611.22 | 19,152,823.57 |
流动负债 | 17,761,611.22 | 17,761,611.22 |
非流动负债 | ||
负债总额 | 17,761,611.22 | 17,761,611.22 |
净资产 | 77,280,000.00 | 1,391,212.35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取得的净资产 | 77,280,000.00 | 1,391,212.35 |
注:本集团于合并日对上述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采用合理的估值方法进行了估值,合并对价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之间无差额。
项目 | 广东锦园地产 |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项目 | 广东锦园地产 |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流动资产 | 102,880,357.77 | 101,597,246.58 |
非流动资产 | 66,015.22 | 66,015.22 |
资产总额 | 102,946,372.99 | 101,663,261.80 |
流动负债 | 2,946,372.99 | 2,946,372.99 |
非流动负债 | ||
负债总额 | 2,946,372.99 | 2,946,372.99 |
净资产 | 100,000,000.00 | 98,716,888.81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50,000,000.00 | 48,864,859.96 |
取得的净资产 | 50,000,000.00 | 49,852,028.85 |
注1:因广东锦园地产相关股东出资尚未到位,故上述取得广东锦园地产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按所有股东皆出资到位后的情况进行模拟计算。
注2:本集团于合并日对上述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采用合理的估值方法进行了估值,合并对价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之间无差额。
项目 | 深圳和创诚 |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流动资产 | 8,342,857.39 | 8,342,857.39 |
非流动资产 | 2,161,353.59 | 131,669.73 |
资产总额 | 10,504,210.98 | 8,474,527.12 |
流动负债 | 504,196.47 | 504,196.47 |
非流动负债 | ||
负债总额 | 504,196.47 | 504,196.47 |
净资产 | 10,000,014.51 | 7,970,330.65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4,487,506.51 | 3,576,685.88 |
项目 | 深圳和创诚 |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取得的净资产 | 5,512,508.00 | 4,393,644.77 |
注1:因深圳和创诚相关股东出资尚未到位,故上述取得深圳和创诚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按所有股东皆出资到位后的情况进行模拟计算。
注2:本集团于合并日对上述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采用合理的估值方法进行了估值,合并对价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之间无差额。
2、 处置子公司
(1)报告期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况如下:
项目 | 新疆宝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股权处置价款 | 5,848,500.00 |
股权处置比例(%) | 55.70% |
股权处置方式 | 股权转让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2019年5月22日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确定依据 | 股权上的风险和报酬转移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1,250,531.02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 0.00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 不适用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 不适用 |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不适用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不适用 |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的金额 | 0.00 |
项目 | 深圳市益药益家电商有限公司 |
项目 | 深圳市益药益家电商有限公司 |
股权处置价款 | 50,000.00 |
股权处置比例(%) | 57.14% |
股权处置方式 | 股权转让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2019年9月17日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确定依据 | 股权上的风险和报酬转移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552,516.68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 0.00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 不适用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 不适用 |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不适用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不适用 |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的金额 | 0.00 |
项目 | 山西贝特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股权处置价款 | 100,280,000.00 |
股权处置比例(%) | 28.75% |
股权处置方式 | 股权转让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2019年12月19日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确定依据 | 股权上的风险和报酬转移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55,009,151.91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 47.25%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 74,402,911.95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 164,808,000.00 |
项目 | 山西贝特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90,405,088.05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以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就股权转让事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众联评报字[2019]第1268号)所评估的价值为基础确定 |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的金额 | 0.00 |
3、 其他合并范围的变更
(1)新设主体
名称 | 新纳入合并范围的时间 | 期末净资产 | 合并日至期末净利润 |
湖北洪龙大健康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19年8月20日 | 11,049,445.16 | 49,445.16 |
湖北宝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019年9月9日 | 17,677,948.55 | -322,051.45 |
武汉马研康技术有限公司 | 2019年12月10日 | ||
武汉马和堂技术有限公司 | 2019年12月11日 | ||
武汉马仁堂技术有限公司 | 2019年12月24日 |
注:武汉马研康技术有限公司、武汉马和堂技术有限公司、武汉马仁堂技术有限公司设立后,截至报表日止尚未经营,相关股东尚未出资。
(2)清算主体
公司名称 | 清算时间 | 清算收益 |
武汉马应龙达安基因诊断技术有限公司 | 2019年12月31日 | -290,450.18 |
湖北信息安全产业基地有限公司 | 2019年12月17日 | -9,160,247.20 |
湖北省鼎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019年10月21日 | -15,797.31 |
四川贝氏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19年11月15日 | 665,315.53 |
贵州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19年8月23日 | -17,707,843.81 |
八、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本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 | 项目开发 | 99.00 | 1.00 | 100.00 | 设立 |
中国宝安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 | 实业投资 | 100.00 | 100.00 | 设立 | |
中国宝安集团金融投资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 | 实业投资 | 98.00 | 2.00 | 100.00 | 设立 |
深圳恒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 | 房地产开发 | 3.00 | 97.00 | 100.00 | 设立 |
国发建富实业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 | 仓储物流 | 50.00 | 50.00 | 设立 | |
深圳市恒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 | 物业管理 | 100.00 | 100.00 | 设立 | |
中国宝安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 | 资产管理 | 95.00 | 5.00 | 100.00 | 设立 |
深圳市唐人广告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 | 广告设计 | 100.00 | 100.00 | 设立 | |
深圳市唐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 | 文化制作 | 5.00 | 95.00 | 100.00 | 设立 |
唐人投资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 | 农业投资 | 100.00 | 100.00 | 设立 | |
深圳红莲湖投资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 | 实业投资 | 90.00 | 10.00 | 100.00 | 设立 |
成都市泰格尔航天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 | 四川 | 航天器制造 | 51.00 | 51.00 | 设立 | |
恒丰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 香港 | 香港 | 项目投资 | 100.00 | 100.00 | 设立 | |
华一发展有限公司 | 香港 | 香港 | 项目投资 | 100.00 | 100.00 | 设立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宝安科技有限公司 | 香港 | 香港 | 项目投资 | 100.00 | 100.00 | 设立 | |
广东宝安农林高科有限公司 | 广东 | 广东 | 农林投资 | 100.00 | 100.00 | 设立 | |
广州市红塘生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广东 | 广东 | 旅游地产开发 | 100.00 | 100.00 | 设立 | |
深圳市宝利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 | 贷款 | 71.00 | 29.00 | 100.00 | 设立 |
宝安集团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 | 产业投资 | 100.00 | 100.00 | 设立 | |
武汉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湖北 | 湖北 | 房地产开发 | 98.00 | 2.00 | 100.00 | 设立 |
湖北宝安房地产有限公司 | 湖北 | 湖北 | 房地产开发 | 48.00 | 52.00 | 100.00 | 设立 |
天门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湖北 | 湖北 | 房地产开发 | 100.00 | 100.00 | 设立 | |
湖北美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湖北 | 湖北 | 房地产开发 | 100.00 | 100.00 | 设立 | |
武汉市广安置业有限公司 | 湖北 | 湖北 | 房地产开发 | 100.00 | 100.00 | 设立 | |
湖北红莲湖旅游度假区开发有限公司 | 湖北 | 湖北 | 房地产开发 | 100.00 | 100.00 | 设立 | |
湖北红莲湖农林高科发展有限公司 | 湖北 | 湖北 | 农林投资 | 100.00 | 100.00 | 设立 | |
湖北红莲湖恒安大酒店有限公司 | 湖北 | 湖北 | 酒店 | 100.00 | 100.00 | 设立 | |
中国宝安集团创新科技园有限公司 | 湖北 | 湖北 | 项目开发 | 71.83 | 28.17 | 100.00 | 设立 |
武汉南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湖北 | 湖北 | 物业管理 | 100.00 | 100.00 | 设立 | |
中国宝安集团海南实业有限公司 | 海南 | 海南 | 房地产开发 | 97.00 | 3.00 | 100.00 | 设立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万宁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海南 | 海南 | 房地产开发 | 100.00 | 100.00 | 设立 | |
海南宝安农林发展有限公司 | 海南 | 海南 | 农业投资 | 100.00 | 100.00 | 设立 | |
海南宝安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 海南 | 海南 | 房地产开发 | 100.00 | 100.00 | 设立 | |
文昌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海南 | 海南 | 房地产开发 | 100.00 | 100.00 | 设立 | |
海南宝安地产实业有限公司 | 海南 | 海南 | 房地产开发 | 70.00 | 70.00 | 设立 | |
海南儋州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海南 | 海南 | 房地产开发 | 100.00 | 100.00 | 设立 | |
海南儋州港宝置业有限公司 | 海南 | 海南 | 房地产开发 | 100.00 | 100.00 | 设立 | |
海南儋州恒运实业有限公司 | 海南 | 海南 | 房地产开发 | 100.00 | 100.00 | 设立 | |
海南儋州恒通置地有限公司 | 海南 | 海南 | 房地产开发 | 100.00 | 100.00 | 设立 | |
新疆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新疆 | 新疆 | 房地产开发 | 95.00 | 5.00 | 100.00 | 设立 |
新疆宝安新能源矿业有限公司 | 新疆 | 新疆 | 矿产品批发 | 100.00 | 100.00 | 设立 | |
天津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天津 | 天津 | 房地产开发 | 90.00 | 90.00 | 设立 | |
山东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山东 | 山东 | 房地产开发 | 95.00 | 5.00 | 100.00 | 设立 |
威海宝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山东 | 山东 | 房地产开发 | 80.00 | 20.00 | 100.00 | 设立 |
北京恒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房地产开发 | 99.00 | 99.00 | 设立 | |
北京富华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项目投资 | 50.00 | 50.00 | 设立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北京太丰投资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项目投资 | 100.00 | 100.00 | 设立 | |
北京太安投资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项目投资 | 80.00 | 80.00 | 设立 | |
密山宝安钾业有限公司 | 黑龙江 | 黑龙江 | 钾长石加工 | 100.00 | 100.00 | 设立 | |
昆明恒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云南 | 云南 | 物业管理 | 100.00 | 100.00 | 设立 | |
成都绿金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 | 四川 | 生物投资 | 61.63 | 61.63 | 设立 | |
额敏绿金禾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新疆 | 新疆 | 生物农药 | 51.00 | 51.00 | 设立 | |
江西宝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江西 | 江西 | 蜂窝陶瓷制品制造 | 79.43 | 79.43 | 设立 | |
美国宝安新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 休斯敦 | 休斯敦 | 贸易代理 | 65.00 | 65.00 | 设立 | |
南京宝安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 江苏 | 江苏 | 投资管理 | 66.00 | 66.00 | 设立 | |
南京宝安高新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江苏 | 江苏 | 项目投资 | 100.00 | 100.00 | 设立 | |
南京宝骏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江苏 | 江苏 | 项目投资 | 100.00 | 100.00 | 设立 | |
哈尔滨万鑫石墨谷科技有限公司 | 黑龙江 | 黑龙江 | 石墨制品制造 | 51.00 | 51.00 | 设立 | |
遵义市大地和电气有限公司 | 贵州 | 贵州 | 机电制造 | 100.00 | 100.00 | 设立 | |
深圳市大源高科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 | 机电制造 | 51.00 | 51.00 | 设立 | |
广州日信宝安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广东 | 广东 | 项目投资 | 43.80 | 43.80 | 设立 | |
广州日信宝安新材 | 广东 | 广东 | 项目投资 | 20.00 | 43.00 | 设立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料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武汉天一医药开发有限公司 | 湖北 | 湖北 | 药品生产 | 80.00 | 80.00 | 设立 | |
武汉马应龙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 湖北 | 湖北 | 药品销售 | 100.00 | 100.00 | 设立 | |
武汉马应龙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湖北 | 湖北 | 医疗投资 | 100.00 | 100.00 | 设立 | |
武汉马应龙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 湖北 | 湖北 | 药品物流 | 100.00 | 100.00 | 设立 | |
武汉天一医药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湖北 | 湖北 | 药品研发 | 100.00 | 100.00 | 设立 | |
武汉马应龙达安基因诊断技术有限公司 | 湖北 | 湖北 | 医疗研发 | 51.00 | 51.00 | 设立 | |
武汉马应龙中西医结合肛肠医院有限公司 | 湖北 | 湖北 | 医疗服务 | 100.00 | 100.00 | 设立 | |
马应龙国际医药发展有限公司 | 香港 | 香港 | 药品销售 | 100.00 | 100.00 | 设立 | |
武汉马应龙综合门诊部有限公司 | 湖北 | 湖北 | 医疗服务 | 100.00 | 100.00 | 设立 | |
马应龙药业集团连锁医院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湖北 | 湖北 | 医疗机构投资 | 64.36 | 64.36 | 设立 | |
南京马应龙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 江苏 | 江苏 | 医疗机构投资 | 81.80 | 81.80 | 设立 | |
南京马应龙中医医院有限公司 | 江苏 | 江苏 | 医疗服务 | 100.00 | 100.00 | 设立 | |
武汉迈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湖北 | 湖北 | 投资、企业管理咨询 | 95.00 | 95.00 | 设立 | |
湖北马应龙八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湖北 | 湖北 | 药妆的研发及销售 | 64.48 | 64.48 | 设立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武汉马万兴医药有限公司 | 湖北 | 湖北 | 批发零售 | 100.00 | 100.00 | 设立 | |
湖北马应龙护理品有限公司 | 湖北 | 湖北 | 药妆的研发及销售 | 53.55 | 53.55 | 设立 | |
武汉马应龙网络投资有限公司 | 湖北 | 湖北 | 投资管理 | 100.00 | 100.00 | 设立 | |
武汉同道和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湖北 | 湖北 | 投资管理 | 19.80 | 57.00 | 设立 | |
武汉小马奔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湖北 | 湖北 | 投资管理 | 99.15 | 99.15 | 设立 | |
武汉硚龙医疗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湖北 | 湖北 | 投资管理 | 53.33 | 53.33 | 设立 | |
武汉广为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湖北 | 湖北 | 批发零售 | 100.00 | 100.00 | 设立 | |
武汉马应龙大健康有限公司 | 湖北 | 湖北 | 投资管理 | 64.00 | 64.00 | 设立 | |
广东拜特斯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 | 广东 | 技术研发 | 100.00 | 100.00 | 设立 | |
武汉市优微道电气有限公司 | 湖北 | 湖北 | 机电制造 | 51.00 | 51.00 | 设立 | |
横琴宝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广东 | 广东 | 投资管理 | 100.00 | 100.00 | 设立 | |
惠州市中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广东 | 广东 | 房地产 | 51.00 | 51.00 | 设立 | |
北京太兴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物业管理 | 100.00 | 100.00 | 设立 | |
江西宝航新材料有限公司 | 江西 | 江西 | 制造业 | 100.00 | 100.00 | 设立 | |
苏州多思达连接技术有限公司 | 江苏 | 江苏 | 机电制造 | 100.00 | 100.00 | 设立 | |
天津宝顺置业发展 | 天津 | 天津 | 房地产开发 | 100.00 | 100.00 | 设立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有限公司 | |||||||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湖北 | 湖北 | 药品生产 | 29.27 | 0.87 | 30.14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武汉马应龙医药有限公司 | 湖北 | 湖北 | 药品批发 | 88.21 | 88.21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深圳大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 | 药品生产 | 85.89 | 85.89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深圳市大佛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 | 药品销售 | 100.00 | 100.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武汉马应龙爱欣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湖北 | 湖北 | 药品销售 | 100.00 | 100.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武汉智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湖北 | 湖北 | 管理咨询 | 100.00 | 100.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北京马应龙长青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医疗机构投资 | 58.07 | 58.07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北京马应龙长青肛肠医院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医疗服务 | 98.65 | 98.65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西安马应龙肛肠医院有限公司 | 陕西 | 陕西 | 医疗服务 | 85.83 | 85.83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沈阳马应龙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辽宁 | 辽宁 | 医疗机构投资 | 67.00 | 67.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沈阳马应龙兴华肛肠医院(有限公司) | 辽宁 | 辽宁 | 医疗服务 | 100.00 | 100.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大同马应龙肛肠医院有限公司 | 山西 | 山西 | 医疗服务 | 60.69 | 60.69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宁波马应龙医院有限公司 | 浙江 | 浙江 | 医疗服务 | 70.00 | 70.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湖北高投鑫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湖北 | 湖北 | 投资管理 | 55.00 | 55.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湖北高龙健康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湖北 | 湖北 | 投资管理 | 42.93 | 42.93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湖北洪龙大健康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武汉 | 武汉 | 投资管理 | 20.50 | 20.50 | 设立 | |
武汉马研康技术有限公司 | 武汉 | 武汉 | 批发和零售 | 100.00 | 100.00 | 设立 | |
武汉马和堂技术有限公司 | 武汉 | 武汉 | 批发和零售 | 100.00 | 100.00 | 设立 | |
武汉马仁堂技术有限公司 | 武汉 | 武汉 | 批发和零售 | 100.00 | 100.00 | 设立 | |
深圳市大地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 | 机电制造 | 52.12 | 52.12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厦门捷欧大地和新能源有限公司 | 厦门 | 厦门 | 机电制造 | 100.00 | 100.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深圳市运通物流实业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 | 实业投资 | 45.00 | 55.00 | 100.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深圳市泰格尔航天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 | 飞行器及其器材开发 | 86.25 | 86.25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深圳市丹晟恒丰投资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 | 房地产 | 55.00 | 55.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湖北青龙山风景区开发有限公司 | 湖北 | 湖北 | 旅游开发 | 60.00 | 60.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武汉华博通讯有限公司 | 湖北 | 湖北 | 军工制造 | 86.71 | 12.39 | 99.1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海南合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海南 | 海南 | 房地产开发 | 100.00 | 100.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海南大山农业有限公司 | 海南 | 海南 | 农业开发 | 100.00 | 100.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海南荣域投资有限公司 | 海南 | 海南 | 房地产开发及经营 | 96.55 | 96.55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宁波拜特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 | 浙江 | 电子测控 | 50.63 | 50.63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国科中农(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生物投资 | 100.00 | 100.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四川国科中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 | 四川 | 生物农药 | 100.00 | 100.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成都绿金生物科技营销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 | 四川 | 生物销售 | 100.00 | 100.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成都绿金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 | 四川 | 生物农药 | 99.00 | 99.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宜宾市南溪区国科中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 | 四川 | 生物饲料 | 96.68 | 96.68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集安市古马岭金矿有限责任公司 | 吉林 | 吉林 | 黄金开采 | 68.00 | 68.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北京宝航新材料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制造业 | 80.00 | 80.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北京恒天隆商贸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地产经营 | 100.00 | 100.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张家港友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 | 江苏 | 机电制造 | 85.77 | 85.77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苏州工业园区多思达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 | 江苏 | 机电制造 | 100.00 | 100.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无锡市沃乐思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 | 江苏 | 机电制造 | 56.00 | 56.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深圳市华信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 | 房地产 | 55.00 | 55.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惠州市华富投资有限公司 | 惠州 | 惠州 | 房地产 | 100.00 | 100.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上海启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电子商务 | 100.00 | 100.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山东宝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 | 山东 | 汽车零部件 | 65.00 | 65.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深圳市盈富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 | 房地产 | 50.50 | 50.5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国际精密集团有限公司 | 开曼群岛 | 开曼群岛 | 投资控股 | 53.13 | 53.13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Best Device Group Limited | 英属处女群岛 | 英属处女群岛 | 投资控股 | 100.00 | 100.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Cyber Starpower Limited | 英属处女群岛 | 英属处女群岛 | 投资控股 | 100.00 | 100.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Anglo Dynamic Limited | 英属处女群岛 | 英属处女群岛 | 投资控股 | 100.00 | 100.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Tai Situpa Group Limited | 英属处女群岛 | 英属处女群岛 | 投资控股 | 100.00 | 100.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Lewiston Group Limited | 英属处女群岛 | 英属处女群岛 | 投资控股 | 100.00 | 100.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Prolific Sino Limited | 英属处女群岛 | 英属处女群岛 | 投资控股 | 100.00 | 100.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Integrated Precision Engineering (Thailand) Company Ltd | 泰国 | 泰国 | 精密金属零件买卖及制造 | 99.99 | 99.99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Cullygrat Surface & Deburring Treatment Limited | 香港 | 香港 | 投资控股 | 61.00 | 61.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Ally Wise Group Limited | 英属处女群岛 | 英属处女群岛 | 投资控股 | 100.00 | 100.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Greatest All Limited | 英属处女群岛 | 英属处女群岛 | 投资控股 | 100.00 | 100.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Brilliant Precision Limited | 英属处女群岛 | 英属处女群岛 | 投资控股 | 100.00 | 100.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Welltex Lighting Technology Limited | 香港 | 香港 | LED产品及部件买卖 | 100.00 | 100.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Gosmart Global Limited | 英属处女群岛 | 英属处女群岛 | 投资控股 | 100.00 | 100.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IPE Robot Manufacturing Company Limited | 香港 | 香港 | 投资控股 | 100.00 | 100.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Integrated Precision Engineering Company Limited | 香港 | 香港 | 精密金属零件买卖及投资控股 | 100.00 | 100.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IPE Precision Machinery Limited | 香港 | 香港 | 精密金属零件买卖 | 100.00 | 100.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International Precision Engineering Company Limited | 香港 | 香港 | 投资控股 | 100.00 | 100.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International Precision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 | 香港 | 香港 | 投资控股 | 100.00 | 100.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International Precision Equipment Limited | 香港 | 香港 | 投资控股 | 100.00 | 100.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IPE-Greystone Machining Company Asia Limited | 香港 | 香港 | 投资控股 | 85.00 | 85.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IPE Macao Commerical Offshore Limited | 澳门 | 澳门 | 精密金属零件买卖 | 100.00 | 100.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东莞科达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 东莞 | 东莞 | 精密金属零件制造 | 100.00 | 100.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广州市新豪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 广州增城 | 广州增城 | 精密金属零件制造 | 100.00 | 100.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广州市科益精密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广州增城 | 广州增城 | 精密金属零件制造 | 100.00 | 100.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广州唯达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广州增城 | 广州增城 | LED产品及部件买卖及制造 | 100.00 | 100.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凯格表面处理(太仓)有限公司 | 太仓 | 太仓 | 表面处理服务 | 100.00 | 100.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江苏科达精密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常熟 | 常熟 | 精密金属零件制造 | 100.00 | 100.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常熟科亚智能机械有限公司 | 常熟 | 常熟 | 智能设备销售及制造 | 100.00 | 100.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常熟科裕格兰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 常熟 | 常熟 | 精密金属零件制造 | 100.00 | 100.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江苏科智机器人制造有限公司 | 常熟 | 常熟 | 智能设备销售及制造 | 100.00 | 100.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深圳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 | 投资控股 | 100.00 | 100.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深圳智造投资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 | 投资控股 | 100.00 | 100.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海南金诚信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海口 | 海口 | 房地产开发 | 70.00 | 70.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湖北宝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十堰 | 十堰 | 蜂窝陶瓷制品制造 | 60.00 | 60.00 | 设立 | |
广东锦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化州 | 化州 | 房地产开发 | 50.50 | 50.5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IPE MEDICAL LIMITED | 香港 | 香港 | 控股投资 | 100.00 | 100.00 | 设立 | |
深圳市和创诚技术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 | 电力电子 | 70.12 | 70.12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 | 新材料开发、生产 | 48.50 | 26.98 | 75.49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深圳市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 | 新材料开发、生产 | 92.12 | 92.12 | 设立 | |
天津市贝特瑞新能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天津 | 天津 | 新材料生产 | 100.00 | 100.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天津市贝特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天津 | 天津 | 新材料生产 | 100.00 | 100.00 | 设立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贝特瑞(天津)纳米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 天津 | 天津 | 新材料生产 | 100.00 | 100.00 | 设立 | |
鸡西市贝特瑞石墨产业园有限公司 | 鸡西 | 鸡西 | 石墨制品生产 | 100.00 | 100.00 | 设立 | |
惠州市贝特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惠州 | 惠州 | 石墨制品加工 | 100.00 | 100.00 | 设立 | |
鸡西长源矿业有限公司 | 鸡西 | 鸡西 | 石墨制品生产 | 65.00 | 65.00 | 设立 | |
贝特瑞(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常州 | 常州 | 新材料生产 | 100.00 | 100.00 | 设立 | |
屏山金石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宜宾 | 宜宾 | 项目投资 | 66.67 | 66.67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宜宾金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宜宾 | 宜宾 | 石墨制品加工 | 69.99 | 69.99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深圳市先进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 | 新材料生产 | 100.00 | 100.00 | 设立 | |
鸡西市超碳科技有限公司 | 鸡西 | 鸡西 | 新材料生产 | 100.00 | 100.00 | 设立 | |
贝特瑞(江苏)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常州 | 常州 | 新材料生产 | 100.00 | 100.00 | 设立 | |
惠州市鼎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惠州 | 惠州 | 新材料生产 | 100.00 | 100.00 | 设立 |
注:本公司拥有半数或半数以下表决权,但纳入合并范围的原因说明:
公司名称 | 表决权比例 | 纳入合并范围原因 |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0.14% | 可通过董事会实施控制 |
国发建富实业有限公司 | 50.00% | 可通过董事会实施控制 |
北京富华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 50.00% | 可通过董事会实施控制 |
广州日信宝安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43.80% | 可通过董事会实施控制 |
公司名称 | 表决权比例 | 纳入合并范围原因 |
广州日信宝安新材料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43.00% | 根据合伙人协议,公司子公司广州日信宝安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其普通合伙人可对其日常经营实质控制 |
屏山金石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33.89% | 可通过董事会实施控制 |
湖北高龙健康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2.93% | 根据合伙人协议,公司子公司湖北高投鑫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其普通合伙人可对其日常经营实质控制 |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持有的权益与损益信息如下: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69.86% | 250,476,871.24 | 45,226,679.52 | 1,783,843,262.41 |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4.51% | 159,084,927.21 | 979,921,316.16 |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A、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 目 | 期末数/本期数 | 期初数/上期数 |
流动资产 | 2,642,570,593.39 | 2,266,110,211.72 |
非流动资产 | 642,872,657.75 | 655,387,818.21 |
资产合计 | 3,285,443,251.14 | 2,921,498,029.93 |
流动负债 | 538,447,509.74 | 462,476,878.21 |
非流动负债 | 112,039,933.13 | 112,197,409.45 |
负债合计 | 650,487,442.87 | 574,674,287.66 |
营业收入 | 2,705,396,243.00 | 2,197,507,493.54 |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 359,967,239.62 | 176,207,926.66 |
项 目 | 期末数/本期数 | 期初数/上期数 |
归属于母公司的综合收益总额 | 360,288,115.39 | 177,986,940.36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491,584,397.14 | 308,243,561.19 |
注:上述主要财务信息取自公司子公司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包含在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因子公司间内部持股而进行的损益调整数据的影响。B、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 目 | 期末数/本期数 | 期初数/上期数 |
流动资产 | 4,024,693,969.73 | 3,976,897,018.18 |
非流动资产 | 4,278,118,803.36 | 3,576,219,205.60 |
资产合计 | 8,302,812,773.09 | 7,553,116,223.78 |
流动负债 | 2,461,988,468.35 | 2,554,464,333.47 |
非流动负债 | 1,532,270,051.76 | 1,378,201,754.01 |
负债合计 | 3,994,258,520.11 | 3,932,666,087.48 |
营业收入 | 4,390,059,430.22 | 4,008,699,970.98 |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 666,337,377.27 | 481,405,013.95 |
归属于母公司的综合收益总额 | 665,988,452.11 | 481,405,013.95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624,737,856.71 | 177,700,447.40 |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2019年1月、12月,本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中国宝安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收购公司子公司武汉华博通讯有限公司少数股权,收购事项完成后本集团所持股权比例由83.71%变更为99.10%。根据本集团内股权层级及股权结构计算,此事项对股东权益的最终影响为:
减少归属于本公司所有者权益612,615.98元(调整资本公积)、减少公司子公司国发建富实业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233,982.45元、增加归属于武汉华博通讯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846,598.43元。
(2)2019年3月、6月,因公司子公司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人员行权影响,本集团所持股权比例由77.04%变更为75.49%。根据本集团内股权层级及股权结构计算,此事项对股东权益的
最终影响为:
增加归属于本公司所有者权益16,695,425.72元(调整资本公积)、减少归属于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16,695,425.72元。
(3)2019年,本集团内公司陆续在香港证券交易所收购公司子公司国际精密集团有限公司股份,收购完成后所持股权比例由52.96%变更为53.13%。据本集团内股权层级及股权结构计算,此事项对股东权益的最终影响为:
增加归属于本公司所有者权益3,199,425.47元(调整资本公积),减少归属于国际精密集团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3,199,425.47元。
(4)2019年9月,本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大地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公司子公司厦门捷欧大地和新能源有限公司少数股权,收购事项完成后本集团所持股权比例由50%变更为100%。根据本集团内股权层级及股权结构计算,此事项对股东权益的最终影响为:
减少归属于本公司所有者权益-2,086,359.25元(调整资本公积)、减少归属于深圳市大地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1,916,632.40元。
(5)2019年1月,本公司子公司江西宝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收购公司子公司美国宝安新材料科技股份公司少数股权,收购事项完成后本集团所持股权比例由60%变更为65%。根据本集团内股权层级及股权结构计算,此事项对股东权益的最终影响为:
增加归属于本公司所有者权益6,747.88元(调整资本公积)、增加归属于江西宝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1,747.13元、减少归属于美国宝安新材料科技股份公司少数股东权益8,495.01元。
(6)2019年1月,外部投资者对公司子公司江西宝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事项完成后本集团所持股权比例由80.67%变更为79.43%。根据本集团内股权层级及股权结构计算,此事项对股东权益的最终影响为:
增加归属于本公司所有者权益886,909.20元(调整资本公积)、减少归属于江西宝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886,909.20元。
(7)2019年6月,本公司子公司成都绿金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公司子公司宜宾市南溪区国科中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权,收购事项完成后本集团所持股权比例由83.40%变更为96.68%。根据本集团内股权层级及股权结构计算,此事项对股东权益的最终影响为:
增加归属于本公司所有者权益421,376.28元(调整资本公积)、增加归属于成都绿金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262,343.15元、减少归属于宜宾市南溪区国科中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683,719.43元。
(8)2019年8月,本公司子公司马应龙药业集团连锁医院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公司子公司西安马应龙肛肠医院有限公司少数股权,收购事项完成后本集团所持股权比例由61.42%变更为85.83%。根据本集团内股权层级及股权结构计算,此事项对股东权益的最终影响为:
减少归属于本公司所有者权益1,996,044.16元(调整资本公积)、减少归属于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4,626,531.02元、增加归属于西安马应龙肛肠医院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6,622,575.18元。
3、在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联营企业的基础信息
被投资单位名称 | 主要 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会计处理 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联营企业 | ||||||
中国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 国内 | 北京 | 风险投资 | 49.56 | 权益法 |
(2)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中国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项 目 |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流动资产 | 563,960,830.84 | 551,354,612.38 |
非流动资产 | 591,101,753.61 | 583,566,361.16 |
资产合计 | 1,155,062,584.45 | 1,134,920,973.54 |
流动负债 | 49,905,433.76 | 35,749,080.65 |
非流动负债 | 20,696,445.66 | 11,934,695.66 |
负债合计 | 70,601,879.42 | 47,683,776.31 |
少数股东权益 | 32,755,757.86 | 31538198.1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股东权益 | 1,051,704,947.17 | 1,055,698,999.10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521,224,971.82 | 523,204,423.96 |
调整事项 | ||
其中:购买产生的商誉 |
项 目 |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521,224,971.82 | 523,204,423.96 |
存在公开报价的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22,216,432.67 | 35,638,936.18 |
净利润 | 8,850,012.88 | 1,706,421.53 |
其中: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4,880,309.12 | |
综合收益总额 | 8,850,012.88 | 6,586,730.65 |
本期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10,000,000.00 |
(3)不重要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项目 |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804,014,739.82 | 496,290,254.03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11,473,005.50 | -292,829.65 |
其他综合收益 | -1,483,924.31 | 1,131,611.41 |
综合收益总额 | -12,956,929.81 | 838,781.76 |
九、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一)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借款、应付债券等,这些金融工具的主要目的在于为本集团的运营融资。本集团还有多种因经营而直接产生的其他金融资产和负债,比如应收账款、应收票据、股权投资、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等。本集团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本集团管理层管理及监控上述风险,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本集团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本集团应收款项主要为本集团经营活动中与交易对手形成的交易往来款项,系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产生。按照本集团的政策,需对所有要求采用信用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审核。另外,本集团对应收账款余额进行持续监控,以确保本集团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本集团与客户间的贸易条款以信用交易为主,且一般要求新客户预付款或采取货到付款方式进行。信用期通常为3个月,主要客户可以延长至6个月,交易记录良好的客户可获得比较长的信贷期。由于本集团仅与经认可的且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一般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交易对手、行业进行管理。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正是本集团可能面临的最大信用风险。截止本期末,本集团的应收账款中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的款项占27.74% (上期期末为22.90%)。本集团因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产生的信用风险敞口的量化数据,参见本附注六、4和本附注六、7的披露。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集团内各子公司负责监控自身的现金流量预测,集团总部在汇总各子公司现金流量预测的基础上,在集团层面持续监控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同时持续监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另外,本集团通过利用银行贷款、债务维持资金延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以管理其流动性风险。本集团的目标是运用银行借款、其他计息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保持融资的持续性与灵活性。
本集团各项金融负债按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所作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1)于2019年12月31日,本集团流动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利息、其他应付款、其他流动负债以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均预计在1年内到期偿付。
(2)于2019年12月31日,本集团非流动负债按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所作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项 目 | 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万元) |
1年以内 | 1-2年 | 3-5年 | 5年以上 | 合计 | |
长期借款 | 79,115.50 | 51,080.00 | 101,561.37 | 14,713.89 | 246,470.76 |
应付债券 | 160,000.00 | 100,000.00 | 254,000.00 | 514,000.00 | |
长期应付款 | 20,000.00 | 40,000.00 | 2,916.88 | 62,916.88 | |
专项应付款 | 500.00 | 500.00 | |||
预计负债 | 104.14 | 371.25 | 516.11 | 991.50 | |
计息长期借款产生的利息 | 13,863.39 | 16,845.50 | 6,553.58 | 1,790.95 | 39,053.42 |
计息应付债券产生的利息 | 28,660.00 | 18,135.56 | 5,234.08 | 52,029.64 | |
合计 | 301,743.03 | 226,432.31 | 371,282.02 | 16,504.84 | 915,962.20 |
3、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集团承受汇率风险主要与所持有美元、欧元、港币(此三种外币占期末外币金融工具结余96%以上)银行存款、以上述外币结算的出口销售业务形成的应收账款有关,以及将以美元偿还的短期借款、应付账款,由于上述外币与本集团的功能货币之间的汇率变动使本集团面临外汇风险。于资产负债表日,有关外币货币性项目的余额情况详见本附注六、65。
对期末外币货币性结余项目,进行敏感性分析见下表:
项目 | 对税前利润影响(人民币:万元) |
美元贬值5% | -5,018.15 |
美元升值5% | +5,018.15 |
欧元贬值5% | -229.23 |
欧元升值5% | +229.23 |
港币贬值5% | +595.07 |
项目 | 对税前利润影响(人民币:万元) |
港币升值5% | -595.07 |
在管理层进行敏感性分析时,5%的增减变动被认为合理反映了汇率变化的可能范围。
(2)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集团的利率风险产生于银行借款、中期票据、公司债券等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带息债务以人民币计价的浮动利率融资合同,金额合计为190,852.86万元,及以人民币计价的固定利率融资合同,金额为444,104.79万元,若以浮动利率金融资产和负债的利率上升或下降50个基点,而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则本集团税前利润将减少或增加约954.26万元。
(3)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以外的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无论这些变动是由于与单项金融工具或其发行方有关的因素而引起的,还是由于与市场内交易的所有类似金融工具有关的因素而引起的。
本集团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以市场报价计量。该金融资产投资产生了投资价格风险。
2019年12月31日,如果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增加或减少5%,而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则本集团税前利润将增加或减少约2,883.31万元。
(二)金融资产转移
1、已转移但未整体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集团累计向银行贴现而尚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5,568,945.15元,如该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未能承兑,银行有权要求本集团付清未结算的余额。由于本集团仍承担了与这些商业承兑汇票相关的信用风险等主要风险,本集团继续全额确认应收票据的账面金额,并将因转让而收到的款项确认为短期借款-质押借款。期末已贴现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为5,568,945.15元,相关短期借款-质押借款的余额为5,568,945.15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集团累计向供应商背书转让而尚未到期的财务公司出具的银行承兑汇票53,739,626.20元、商业承兑汇票51,015,213.76元,如上述汇票到期未能承兑,供应商有权要求本集团付清未结算的余额。由于本集团仍承担了与这些汇票相关的信用风险等主要风险,本集团继续全额确认应收票
据的账面金额,并将因转让而冲减的应付账款确认为其他流动负债-已背书未终止确认应收票据。期末已背书未到期的应收票据为104,754,839.96元,相关其他流动负债-已背书未终止确认应收票据的余额为104,754,839.96元。
十、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项 目 | 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权益工具投资 | 576,661,076.23 | 576,661,076.23 | ||
(二)应收款项融资 | 409,663,278.35 | 409,663,278.35 | ||
(1)应收票据 | 272,514,253.34 | 272,514,253.34 | ||
(2)应收账款 | 137,149,025.01 | 137,149,025.01 | ||
(三)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303,029,566.07 | 125,148,949.92 | 428,178,515.99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576,661,076.23 | 303,029,566.07 | 534,812,228.27 | 1,414,502,870.57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4,799,690.81 | 4,799,690.81 |
项 目 | 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4,799,690.81 | 4,799,690.81 |
注:截至期末,本集团无持续或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
2、 各层次期末公允价值计量信息
(1)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信息
项目 | 公允价值 | 可观察输入值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76,661,076.23 | 公开交易场所的收盘价格 |
(2)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信息
项目 | 公允价值 | 可观察输入值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303,029,566.07 | 依据类似资产在活跃或非活跃市场上的价格,并考虑流动性折扣 |
(2)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信息
项目 | 公允价值 | 可观察输入值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272,514,253.34 | 以现金流折现进行估值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账款 | 137,149,025.01 | 以现金流折现进行估值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25,148,949.92 | 以现金流折现或资产基础法进行估值 |
持有待售资产 | 4,799,690.81 | 以现金流折现进行估值 |
十一、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公司的主要股东情况
主要股东名称 | 关联关系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万元) | 主要股东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主要股东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主要股东名称 | 关联关系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万元) | 主要股东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主要股东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深圳市富安控股有限公司 | 第一大股东 | 深圳 | 投资兴办实业、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 | 1,000.00 | 11.91% | 11.91% |
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第二大股东 | 深圳 | 资产管理、资本经营 | 305,000.00 | 5.57% | 5.57% |
注:上述持股比例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
2、 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
详见附注八、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 本集团的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集团重要的合营和联营企业详见附注八、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4、 关联方交易情况
(1) 关联担保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万元) | 担保余额(万元)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本公司 | 集安市古马岭金矿有限责任公司 | 7,900.00 | 900.00 | 2015/12/9 | 2020/5/25 | 否 |
本公司 |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 | 14,000.00 | 2018/7/24 | 2021/7/24 | 否 |
本公司 |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 | 10,000.00 | 2018/4/23 | 2020/4/20 | 否 |
本公司 |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 | 10,000.00 | 2019/1/9 | 2021/1/8 | 否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万元) | 担保余额(万元)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本公司 |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 | 5,000.00 | 2019/4/17 | 2021/4/17 | 否 |
本公司 |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 | 5,000.00 | 2019/6/21 | 2021/6/21 | 否 |
本公司 |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40,000.00 | 5,113.89 | 2019/11/25 | 2026/5/24 | 否 |
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90,000.00 | 87,000.00 | 2019/10/9 | 2020/10/9 | 否 |
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50,000.00 | 30,000.00 | 2019/8/6 | 2020/8/5 | 否 |
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10,000.00 | 10,000.00 | 2019/9/11 | 2020/9/10 | 否 |
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10,000.00 | 10,000.00 | 2019/12/13 | 2020/12/12 | 否 |
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30,000.00 | 30,000.00 | 2018/12/18 | 2022/12/18 | 否 |
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16,320.00 | 11,424.00 | 2017/2/9 | 2020/2/8 | 否 |
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深圳市丹晟恒丰投资投资有限公司 | 12,687.00 | 12,687.00 | 2016/12/6 | 不适用 | 否 |
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哈尔滨万鑫石墨谷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 | 3,000.00 | 2019/9/17 | 2020/9/16 | 否 |
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哈尔滨万鑫石墨谷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 | 1,000.00 | 2015/11/19 | 2020/11/19 | 否 |
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集安市古马岭金矿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 | 2,000.00 | 2017/6/20 | 2020/6/20 | 否 |
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深圳市大地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 | 500.00 | 2018/1/31 | 2020/1/31 | 否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万元) | 担保余额(万元)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5,000.00 | 6,880.00 | 2019/6/24 | 2020/6/24 | 否 |
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5,000.00 | 2019/6/20 | 2020/6/20 | 否 | |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 | 5,810.17 | 2019/7//24 | 2020/7/24 | 否 |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贝特瑞(天津)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 13,000.00 | 5,834.07 | 2019/7/16 | 2020/4/25 | 否 |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贝特瑞(天津)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 15,000.00 | 11,500.00 | 2019/10/14 | 2020/10/12 | 否 |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鸡西长源矿业有限公司 | 5,000.00 | 3,250.00 | 2019/4/30 | 2020/6/27 | 否 |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鸡西长源矿业有限公司 | 1,700.00 | 1,700.00 | 2019/7/2 | 2020/7/1 | 否 |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鸡西长源矿业有限公司 | 3,300.00 | 3,100.00 | 2019/3/20 | 2020/3/19 | 否 |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鸡西市贝特瑞石墨产业园有限公司 | 14,000.00 | 12,000.00 | 2019/4/17 | 2020/9/25 | 否 |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鸡西市贝特瑞石墨产业园有限公司 | 7,500.00 | 2,600.00 | 2018/4/27 | 2022/12/26 | 否 |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市贝特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4,000.00 | 4,000.00 | 2019/7/16 | 2020/4/25 | 否 |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惠州市贝特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4,000.00 | 1,000.00 | 2019/4/3 | 2020/4/2 | 否 |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山西贝特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 | 2,600.00 | 2019/9/16 | 2020/9/15 | 否 |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贝特瑞(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7,000.00 | 7,000.00 | 2019/6/11 | 2020/1/20 | 否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万元) | 担保余额(万元)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贝特瑞(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 | 5,000.00 | 2019/5/31 | 2020/6/2 | 否 |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贝特瑞(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5,000.00 | 7,186.45 | 2019/4/30 | 2020/4/25 | 否 |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贝特瑞(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 | 20,000.00 | 2018/6/20 | 2023/12/28 | 否 |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贝特瑞(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60,000.00 | 60,000.00 | 2018/6/20 | 2023/6/13 | 否 |
国际精密集团有限公司 | Integrated Precision Engineering Co., Ltd. | HKD7,890.00 | 自动展期 | 自动展期 | 否 | |
国际精密集团有限公司 | Integrated Precision Engineering Co., Ltd. | HKD5,000.00 | 自动展期 | 自动展期 | 否 | |
国际精密集团有限公司 | Integrated Precision Engineering Co., Ltd. | HKD3,000.00 | 自动展期 | 自动展期 | 否 | |
国际精密集团有限公司 | Integrated Precision Engineering Co., Ltd. | HKD3,000.00 | 自动展期 | 自动展期 | 否 | |
国际精密集团有限公司 | Integrated Precision Engineering Co., Ltd. | HKD3,000.00 | 自动展期 | 自动展期 | 否 | |
IPE Macao Commercial Offshore Limited | Integrated Precision Engineering Co., Ltd. | HKD13,000.00 | 自动展期 | 自动展期 | 否 | |
国际精密及其所属子公司 | Integrated Precision Engineering Co., Ltd. | HKD27,500.00 | HKD26,125.00 | 自动展期 | 自动展期 | 否 |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马应龙药业集团连锁医院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950.00 | 950.00 | 2019/6/13 | 2020/6/12 | 否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万元) | 担保余额(万元)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马应龙药业集团连锁医院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950.00 | 950.00 | 2019/12/13 | 2020/12/12 | 否 |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马应龙长青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 800.00 | 800.00 | 2019/9/24 | 2020/9/23 | 否 |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西安马应龙肛肠医院有限公司 | 800.00 | 600.00 | 2019/6/24 | 2020/12/11 | |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湖北马应龙护理品有限公司 | 1,000.00 | 500.00 | 2019/1/3 | 2020/1/2 | 否 |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武汉马应龙网络投资有限公司 | 292.55 | 125.00 | 2016/10/1 | 2020/10/1 | 否 |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武汉马应龙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 64.75 | 42.36 | 2019/5/23 | 2020/5/22 | 否 |
成都绿金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绿金生物科技营销有限责任公司、黄耿、吴成奎 | 成都绿金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340.00 | 340.00 | 2019/8/22 | 2020/8/21 | 否 |
成都绿金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黄耿、蒋罡 | 成都绿金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 | 100.00 | 2019/2/28 | 2020/1/6 | 否 |
张家港友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苏州工业园区多思达科技有限公司 | 2,245.00 | 1018.79 | 2018/12/13 | 2021/12/12 | 否 |
深圳恒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70,000.00 | 25,900.00 | 2019/9/25 | 2020/9/25 | 否 |
深圳恒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70,000.00 | 30,000.00 | 2019/4/1 | 2021/12/31 | 否 |
深圳恒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30,000.00 | 10,000.00 | 2019/8/22 | 2020/8/21 | 否 |
深圳市恒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泰格尔航天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市泰格尔航天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 700.00 | 700.00 | 2019/9/26 | 2020/6/5 | 否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万元) | 担保余额(万元)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深圳红莲湖投资有限公司 | 湖北红莲湖旅游度假区开发有限公司 | 4,500.00 | 4,275.00 | 2019/5/7 | 2022/5/7 | 否 |
(2) 关联方资金占用费
支付方 | 收取方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北京太华投资有限公司 | 北京富华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 138,112.50 | 138,112.50 |
美亚新材料责任有限公司 | 宝安科技有限公司 | 344,953.79 | 724,071.24 |
(3)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2,139.38万元(税前) | 1,940.59万元(税前) |
5、 关联方应收款项
项目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 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其他应收款 | 北京太华投资有限公司 | 3,451,225.00 | 3,313,112.50 | ||
其他应收款 | 美亚新材料责任有限公司 | 7,521,407.16 | 7,393,979.59 |
十二、 股份支付
(一)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本公司本期不涉及股份支付事项,公司子公司涉及股份支付事项情况如下:
1、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特瑞”)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2016年2月22日,贝特瑞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贝特瑞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贝特瑞拟授予激励对象
总数为510万份股票期权,占贝特瑞授予时总股本的5.86%。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本计划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可在随后的48个月内分四期行权,在四个行权期行权数量分别为获授股票期权的25%、25%、25%、25%。本计划拟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共70人(其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9人)。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30元/股,授予日为2016年2月23日。由于授予日至行权日本公司实施权益分派以及个别激励对象离职,截至2019年12月31日行权价格已调整为6.67元/股。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1)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采用Black/Scholes模型(B/S模型),确定拟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510万股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5,904.53万元。上述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已取得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相关报告予以确认。2)资产负债表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的确定方法:
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是否达到规定业绩条件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
3)贝特瑞最新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按照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2019年度确认股份支付费用3,872,224.06元。
2、深圳市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特瑞纳米”)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2017年11月27日,贝特瑞纳米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方案同时实施贝特瑞纳米员工持股计划议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出资3,227.50万元认购1,291万元新增注册资本。激励对象与贝特瑞纳米公司签订不少于4年的劳动合同,并在此期间完成规定的业绩目标,否则由贝特瑞纳米公司根据不同情况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认购的注册资本。授予日为2017年11月27日。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1)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采用现金流折现方法,确定贝特瑞纳米公司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1,291万股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9,243.56万元。上述公允价值已取得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相关报告予以确认。
2)资产负债表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的确定方法:
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员工人数变动、是否达到规定业绩条件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
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
3)贝特瑞纳米根据最新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按照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2019年度确认股份支付费用-27,072,270.00元。
3、武汉马应龙大健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健康”)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大健康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大健康《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关于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大健康拟授予激励对象总数为1000万份股票期权,占大健康授予时总股本的20%。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本计划授予日起满 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可在随后的60个月内分五期行权,在五个行权期行权数量分别为获授股票期权的 20%、20%、20%、20%、20%。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20元/股,授予日为 2019 年10月21日。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1)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根据2019年8月31日经收益法评估的净资产价值,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为1.90元/股。
2)资产负债表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的确定方法:
公司根据在职激励对象对应的权益工具、公司业绩以及对未来年度公司业绩的预测进行确定。
3)大健康最新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按照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2019年度确认股份支付费用3,210,000.00 元。
十三、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大承诺事项
(1)资本承诺
1)2017年10月、11月,公司子公司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宝控股”)与深圳市联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联大”)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相关协议约定深圳联大取得深圳市南山区政府同意蛇口水产楼旧改项目后5个工作日内,中宝控股出资3,000万元收购深圳联大所持有的深圳市新德宝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新德宝”)50%的股权,并在股权变更完毕后30个工作日内,中宝控股需按照所占股权比例,向深圳新德宝缴足应缴出资额2,500万元。后补充协议约定,因旧改项目申报需要,双方同意可先行将深圳新德宝50%的股权变更至中宝控股名下。同时,为管控深圳新德宝经营中的合规风险,双方同意在办理完毕资料移交手续并由中宝控股委派人员正式接管深圳新德宝
前,深圳新德宝由深圳联大实际管控并承担其实际管控期间的公司盈亏,待中宝控股正式接管后双方再按照股权比例各自承担后期的公司盈亏。截止报告日,相关项目工作尚在推进中。2)2018年9月,中宝控股与深圳市顺祥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顺祥兴”)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双方同意,在此协议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深圳顺祥兴将深圳市恒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恒业”)50%的股权变更至中宝控股名下,在深圳顺祥兴取得深圳市罗湖区政府批复同意东晓路肉菜市场城市更新项目后5个工作日内,中宝控股出资500万元收购深圳顺祥兴所持有的深圳恒业50%的股权。同时,为管控深圳恒业经营中的合规风险,双方特别约定若深圳顺祥兴在协议签订后三年内仍未能取得政府批复同意此项目旧改立项,中宝控股有权解除协议,在解除协议前深圳恒业所发生的任何债权债务及经营盈亏,由深圳顺祥兴负责催缴或承担,一概与中宝控股无关。截止报告日,相关项目工作尚在推进中。3)2019年12月27日,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国发建富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发建富”)与深圳市深宝恒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宝恒业”)签署股权合作协议。相关协议约定深宝恒业按照双方约定指标获取龙岗区坂田街道河背片区利益统筹项目的开发权并将深圳市深宝恒基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宝恒基”)确认为利益统筹项目实施主体的前提下,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国发建富同意合计以10,710万元的价格收购深宝恒业持有深宝恒基51%股权。截止报告日,相关项目工作尚在推进中。
(2)经营租赁承诺
本集团租赁合同涉及的重大承诺事项详见附注十五、5。
(3)其他承诺事项
2019年1月14日,经本公司第十三届董事局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通过《关于下属子公司拟投资黑龙江省鸡西市站前石墨矿详查探矿权与深加工一体化项目的议案》,同意下属子公司鸡西长源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源矿业”)、鸡西市贝特瑞石墨产业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鸡西贝特瑞”,与长源矿业合并简称“联合体”)拟与鸡西市人民政府签署的《探矿权出让合同》、《鸡西市人民政府与鸡西长源矿业有限公司、鸡西市贝特瑞石墨产业园有限公司投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合作协议》”),并出具《黑龙江省鸡西市站前石墨矿详查探矿权与深加工一体化项目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联合体拟投资黑龙江省鸡西市站前石墨矿详查探矿权与深加工一体化项目,其中石墨采矿场和石墨深加工一体化项目投资73,254.40 万元人民币,项目所涉探矿权出让价款为2,998.00 万元人民币。截至期末,长源矿业已领取黑龙江省鸡西市站前石墨矿的《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其他工作尚在推进中。
2、 或有事项
(1)未决诉讼
1)2002年—2005年间,本公司分别为深圳石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石化集团有限公司、深圳石化塑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借款提供担保并代其偿还本金及利息等合计人民币14,908.61万元事项,本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上述公司分别偿还本公司代偿的借款本金及利息。由于上述三家公司均无力还债,本公司至今未能追回代偿的款项。本公司已经向法院申请上述三家公司破产,其中申请深圳石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一案经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破产听证字第31号裁定书裁定不予受理。截止报告日,本公司对相关债权仍在追讨中。
2)2007年,因华浩源合作房地产项目权益纠纷,本公司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深圳市华浩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浩源投资”),后历经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及华浩源投资的不服判决上诉,2011年4月21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2010)粤高法民一终字第89号判决书终审判决华浩源投资支付本公司人民币1,875.36万元;华浩源投资拥有华浩源(A区)3栋商铺101的产权、华浩源(A区)4号楼商铺102中208.09平方米的产权、华浩源B区会所的产权,其余维持原判等。
2011年11月1日,获悉自然人吴堂香申请华浩源投资破产清算(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号为(2011)深中法民七清算字第20号),本公司已将(2010)粤高法民一终字第89号判决书中判定的1,875.36万元债权申报到华浩源投资破产清算债权中。在后续华浩源投资破产清算中,本公司于2014年9月收到破产分配第一次分配款937.11万元。2016年8月收到破产分配第二次分配款214.5533万元。目前破产清算程序仍在进行中。
3)2016年1月16日,因胡志强、胡志群未履行与本公司子公司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宝控股”)所签署《深圳市云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回购协议》中约定的回购义务,中宝控股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6年1月18日,法院受理此案,并于2016年2月17日依中宝控股申请查封了被告胡志强名下的五套房产(房产均已抵押给相关银行)。2017年10月11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送达一审判决,判令胡志强向中宝控股支付股权回购款999万元及延期支付违约金;深圳市星力达通讯有限公司、长沙市云海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及深圳市云海通讯集成有限公司对胡志强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深圳市星力达通讯有限公司、长沙市云海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及深圳市云海通讯集成有限公司不服上述判决,于2017年10月23日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递交了上诉状。2019年6月27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令胡志强向中宝控股支付股权回购款999万元及延期支付违约金;深圳市星力达通讯有限公司、长沙市云海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及深圳市云海通讯集成有限公司对胡志强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截止报告日,相关被告均未执行判决,公司拟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2017年8月14日,因潘多军、新疆鹏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鹏远”)未履行与本
公司所签署《股权转让及债务清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中约定的义务,本公司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后已于2018年6月5日送达一审判决,判令潘多军向本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1,745.72万元及利息;新疆鹏远向本公司支付借款本金人民币1,393.7200万元及利息;新疆鹏远对潘多军前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公司已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由于新疆鹏远及其子公司已被裁定合并破产,执行程序终结,本案债权已申报至新疆鹏远破产管理人。截止报告日,新疆鹏远破产程序正在进行中,尚未进行破产财产分配。
5)1993年2月10日,王新锋与本集团及深圳市亿汇科技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签署了《租赁土地协议书》,约定本集团等四公司将位于宝安县观澜镇松元下村向西小组的40亩土地租赁给王新锋使用,租期为1993年2月10日至2042年6月27日,租金总计为799.92万元整。2016年4月20日,涉案土地被深圳市规划国土委龙华管理局批准建设为振能小学,王新锋以其为深圳宝安新锋综合贸易部实际经营者且无法继续使用涉案土地为由,遂起诉至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要求解除与本集团等四公司签署的上述《租赁土地协议书》,并要求返还租金799.92万元、租金的占用利息1,486.49万元,可得利益损失1,000.00万元,并诉请本集团等四公司对上述款项的支付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新锋与案件没有直接利害关系,其作为原告主体不适格,遂于2018年12月6日依法裁定驳回王新锋的起诉。王新锋不服上述裁定,已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8月14日作出终审裁定,驳回王新锋的上诉,维持原裁定。
6)2018年8月29日,因赣州鑫磊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鑫磊”)及其实际控制人钟小伟隐瞒重大信息,误导本集团的投资行为,本集团将其起诉至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诉讼请求判令撤销本公司与赣州鑫磊、钟小伟签署的《增资扩股协议》及其补充协议;赣州鑫磊返还本集团投资款2,850万元人民币及赔偿相应损失;钟小伟对本集团的上述投资款和损失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等,同时诉讼请求判令相关中介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对上述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相关法院立案后依本集团申请,陆续查封了赣州鑫磊及钟小伟的房产、股权及银行账户等财产,诉讼过程中,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管辖异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3月29日裁定驳回上诉,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8月21日开庭审理了本案。截止报告日,相关诉讼事项正在审理中,尚未结案。
7)2018年3月、4月,因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沃特玛”)、陕西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江西佳沃新能源有限公司、荆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拖欠公司子公司深圳市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贝特瑞纳米”)货款,深圳贝特瑞纳米分别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及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上述公司偿还所拖欠的货款及延迟付款违约金、李
金林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相关法院立案后依本公司申请,陆续查封冻结了上述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存货、机器设备、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子公司股权等财产,并查封冻结了保证人李金林持有的坚瑞沃能2,479.722万股股票。
同时,在诉讼过程中,公司子公司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特瑞”)及深圳贝特瑞纳米为解决各方的债权债务,于2018年12月分别与深圳沃特玛、十堰茂竹实业有限公司签署《三方协议》等相关协议以进行债务重组。深圳贝特瑞纳米诉深圳沃特玛、陕西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案,因债务重组事项尚未全部履行完毕,该案仍在诉讼中,2019年12月27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审理,当庭通知深圳贝特瑞纳米,该院于2019年11月7日裁定受理深圳沃特玛破产清算一案,按照《破产法》的规定正在进行的诉讼应当中止。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案中止诉讼,在管理人接管沃特玛公司财产后诉讼再进行;深圳贝特瑞纳米诉江西佳沃新能源有限公司案,因该案所涉货款已参与债务重组,相关债权已合并主张,因此深圳贝特瑞纳米于2019年7月向宝安区人民法院提出撤诉,截至2019年12月31日尚待法院裁定撤诉;深圳贝特瑞纳米诉荆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案,因债务重组事项尚未全部完毕,该案仍在诉讼中,2019年5月22日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荆州沃特玛在判决生效后15 日内向公司支付货款2,030.4 万元及利息并由深圳沃特玛承担连带责任,2019年6月19日,深圳沃特玛不服一审判决,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改判无需向深圳贝特瑞纳米给付部分利息,由于深圳沃特玛未在指定的期限内交纳二审案件受理费,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按深圳沃特玛自动撤回上诉处理,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案正在申请强制执行过程中。8) 2018年7月18日,因深圳沃特玛拖欠公司子公司贝特瑞科研项目专项资金,贝特瑞向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9年1月11日,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深圳沃特玛支付贝特瑞科研资助经费1,080.00万元。2019年3月19日,深圳沃特玛不服一审判决,以贝特瑞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分配任务为由,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并改判为无需向贝特瑞支付科研项目资助资金。由于深圳沃特玛未在指定的期限内交纳案件受理费,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按深圳沃特玛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由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1月7日裁定受理深圳沃特玛破产清算一案,按照《破产法》的规定正在进行的诉讼应当中止。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案中止诉讼,在管理人接管沃特玛公司财产后诉讼再进行。9)2018年8月30日,因河南国能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国能”)拖欠公司子公司深圳贝特瑞纳米货款,深圳贝特瑞纳米将河南国能及连带责任人北京国能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国能”)、郭伟起诉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请求河南国能、北京国能共同偿还河南国能所拖欠的货款及
延迟付款利息20,179.50万元、郭伟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相关法院立案后依深圳贝特瑞纳米申请,陆续查封了河南国能部分银行存款以及北京国能所持有的9家子公司股权等财产。2019年9月23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件进行了判决,判决河南国能向深圳贝特瑞纳米支付相关货款及相应利息,北京国能、郭伟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北京国能对上述判决不服,于2019年10月29日提起上诉,2019年12月11日该案移交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案未开庭审理。
10)2019年2月25日,因北京国能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国能电池有限公司未按协议约定履行支付货款义务,公司子公司贝特瑞将上述公司及其连带责任人郭伟起诉至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并已获立案,诉讼请求上述公司偿还所拖欠的货款及逾期付款利息4,213.01万元、郭伟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19年11月20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进行了判决,判决北京国能、河南国能共同向贝特瑞给付货款及相应利息,郭伟承担连带给付责任。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案正在申请强制执行过程中。
11)2019 年7 月,河南国能以产品质量问题为由将公司子公司深圳贝特瑞纳米起诉至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请求深圳贝特瑞纳米赔偿河南国能经济损失5,125.6 万元。2019 年7 月23 日河南国能向法院申请追加本公司为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并将索赔标的变更为8,689.00 万元。2019 年8 月2 日,深圳贝特瑞纳米收到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寄来的诉讼通知书,随后深圳贝特瑞纳米提出管辖权异议。2019 年8 月22 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本案移交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2019年9月2日,河南国能不服该裁定,起诉至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年10月16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河南国能上诉、维持原裁定。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案尚在立案受理中。
12)2019年3月25日,因肇庆遨优动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遨优动力”)未按协议约定履行支付货款义务,公司子公司深圳贝特瑞纳米将遨优动力起诉至四会市人民法院,诉讼请求遨优动力支付货款及相应利息。2019年6月6日,四会市人民法院判决遨优动力支付深圳贝特瑞纳米货款2,761.60万元(判决时的货款余额)及逾期付款违约金。2019 年7 月15 日,深圳贝特瑞纳米完成网上执行立案申请。2019 年7 月22 日法院出具正式立案受理通知书。截至2019年12月31日,相关执行工作尚在进行中。
13)2019年12月11日,因江西远东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电池”)未按时履行货款支付义务,公司子公司贝特瑞将远东电池起诉至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请求远东电池支付货款2,112.38万元及相应违约金。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案尚在立案过程中。
14)2019年4月,因荣成华泰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成华泰汽车”)未按时履行货款支付义务,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大地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地和”)向荣成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荣成华泰汽车支付货款及相应利息。2019年11月22日荣成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荣成华泰汽车向大地和支付货款1,580.69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相关执行工作尚在进行中。
15)2019年7月,因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帆汽车”)未按时履行货款支付义务,公司子公司大地和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力帆汽车支付货款及相应利息。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案件正在审理中,尚未结案。16)2019年9月,因领途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途汽车”)未按时履行货款支付义务,公司子公司大地和向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领途汽车支付货款及相应利息。2019年11月20日开庭审理,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案件正在审理中,尚未结案。
(2)担保事项
1)本集团为关联方担保事项详见附注十一、4(1)。
2)银行按揭贷款担保
本集团下属房地产子公司按房地产经营惯例为商品房承购人提供抵押贷款担保。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承担阶段性担保额为166,535万元,担保期限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商品房抵押登记办妥以及房产证交银行执管之日止。
十四、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利润分配情况
根据本公司2020年4月28日,经公司第十四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2019年度本公司拟以总股本2,579,213,96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该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诉讼事项
1)因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1月7日裁定受理深圳沃特玛破产清算一案,按照《破产法》的规定,本公司及子公司深圳贝特瑞纳米与深圳沃特玛的诉讼事项已中止(详见本附注十三、2、(1)、7)、8))。2020年3月9日、11日本公司及子公司深圳贝特瑞纳米已向深圳沃特玛的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截至报告日,相关破产清算工作尚在执行中。
2)2019年9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司子公司深圳贝特瑞纳米起诉河南国能及连带责任人北京国能、郭伟拖欠货款案件判决后,北京国能对判决不服,于2019年10月29日上诉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详见本附注十三、2、(1)、9))。2020年2月26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2019)粤民终3025号民事裁定书作为终审裁定,准许北京国能撤回上诉。截至报告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公司子公司深圳贝特瑞纳米提出的强制执行申请,执行案号为(2020)粤03执1164号。
3)2019年2月,公司子公司贝特瑞起诉北京国能、河南国能拖欠货款事项(详见本附注十三、2、(1)、
10))。截至报告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本公司提出的强制执行申请,执行案号为(2020)京0111执1250号。
4)2019年12月,公司子公司贝特瑞起诉远东电池拖欠货款事项(详见本附注十三、2、(1)、13))。截至报告日,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该诉讼请求并已正式立案。5)2020年3月,因芜湖天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天弋”)未按时履行货款支付义务,公司子公司贝特瑞及深圳贝特瑞纳米分别向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芜湖天弋支付所欠货款及相应利息。截至报告日,相关法院已受理上述诉讼请求并已正式立案。6)1993年2月10日,深圳宝安新锋综合贸易部与本公司及深圳市亿汇科技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签署了《租赁土地协议书》,约定本公司等四公司将位于宝安县观澜镇松元下村向西小组的40亩土地租赁给深圳宝安新锋综合贸易部使用,租期为1993年2月10日至2042年6月27日,租金总计为799.92万元整。2016年4月20日,涉案土地被深圳市规划国土委龙华管理局批准建设为振能小学,新锋综合贸易部以称其与深圳宝安新锋综合贸易部系同一主体且无法继续使用涉案土地为由,于2020年1月8日向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与本公司等四公司签署的上述《租赁土地协议书》无效,并要求返还租金
799.92万元、租金的占用利息1,635.31万元,并诉请本公司等四公司对上述款项的支付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截至报告日,相关法院暂未开庭审理。
十五、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本集团报告期内无重大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2、 债务重组
本集团报告期内无债务重组事项。
3、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019年9月,公司子公司深圳贝特瑞纳米与西安易能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能科技”)原股东西安杰昌特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西安丰慧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增资协议书,深圳贝特瑞纳米以自有110MWH的电池包存货作价8,800万元对易能科技增资,增资后持有易能科技13.54%的股权。此增资事项已于2019年10月9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9年10月,公司子公司深圳贝特瑞纳米与有电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电科技”)原股东自然人股东成青及西藏谷多投资有限公司等4名法人股东等签订增资协议书,深圳贝特瑞纳米以自有17MWH的电池包存货作价1,360万元对有电科技增资,增资后持有有电科技11.7076%的股权。此增资事项已于2019年10月31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019年11月,公司子公司宁波拜特与有电科技原股东深圳贝特瑞纳米及其他股东签订增资协议书,宁波拜特以自有26.32 MWH的电池包存货作价2,130.48万元对有电科技增资,截止2019年12月31日,相关电池包存货的交接手续已办理完毕,增资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尚在办理中。公司相关子公司以上述存货资产对外投资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此事项财务处理中公司相关子公司确认存货销售毛利为-13,672,889.01元。
4、 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本集团的经营业务主要包括新能源、新材料及其它高新技术产业、生物医药业、房地产业以及其他行业。本集团根据业务的性质以及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分开组织和管理。本集团的每个经营分部是一个业务集团,提供面临不同于其他经营分部的风险并取得不同于其他经营分部的报酬的产品和服务。
本集团的经营分部的分类与内容如下:
A、高新技术产业分部:经营新材料、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B、生物医药产业分部:经营中药、西药、药妆、生物农药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医疗器械及药品的零售与批发;医院医疗服务、管理与投资。
C、房地产业分部:经营房地产开发、旅游资源开发、旅游度假村开发等。
D、其他产业分部:经营项目投资、物业管理、仓储物流等其他行业。
管理层出于配置资源和评价业绩的决策目的,对各业务单元的经营成果分开进行管理。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项 目 | 本期 | |||||
高新技术 产业分部 | 生物医药 产业分部 | 房地产业分部 | 其他产业分部 | 抵销 | 合计 | |
对外营业收入 | 5,900,311,057.80 | 3,097,156,723.69 | 2,624,213,094.80 | 382,698,340.77 | 12,004,379,217.06 | |
分部间交易收入 | 26,965,901.97 | -26,965,901.97 | ||||
销售费用 | 192,673,744.67 | 840,850,459.52 | 130,671,098.75 | 3,864,767.24 | -4,601,513.15 | 1,163,458,557.03 |
利息收入 | 20,913,800.51 | 20,971,784.50 | 23,397,776.35 | 186,011,722.36 | -167,676,816.54 | 83,618,267.18 |
利息费用 | 143,405,163.97 | 7,515,330.07 | 36,655,349.16 | 525,704,142.77 | -168,035,307.16 | 545,244,678.81 |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364,878.14 | 2,486,653.04 | -3,731,929.59 | -5,886,302.95 | -8,496,457.64 | |
信用减值损失 | -202,156,044.64 | -2,818,802.52 | 299,696.42 | -47,641,609.71 | -252,316,760.45 | |
资产减值损失 | -133,125,154.20 | -19,552,082.67 | -4,489,299.09 | -76,697,020.23 | -233,863,556.19 | |
折旧费和摊销费 | 392,592,467.65 | 61,185,305.25 | 13,835,364.35 | 83,794,626.91 | -46,208.52 | 551,361,555.64 |
利润总额(亏损) | 762,447,174.41 | 440,140,351.54 | 563,164,627.74 | -117,391,636.28 | -484,070,302.36 | 1,164,290,215.05 |
资产总额 | 12,667,861,283.70 | 3,611,836,367.84 | 9,338,472,071.73 | 20,593,383,268.34 | -16,001,747,395.64 | 30,209,805,595.97 |
负债总额 | 6,918,770,617.16 | 837,550,516.65 | 6,902,911,724.14 | 16,698,508,845.23 | -11,855,526,425.51 | 19,502,215,277.67 |
项 目 | 本期 | |||||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 466,974,744.02 | 20,668,930.45 | 837,596,037.17 | 1,325,239,711.64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94,991,920.79 | 75,535,080.68 | 36,505,619.93 | 73,898,510.51 | 680,931,131.91 |
(3)对外交易收入信息
A、产品或劳务的对外交易收入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1、主营业务收入 | ||
高新技术产业 | 5,704,220,224.73 | 5,728,008,618.18 |
生物医药产业 | 3,088,021,102.14 | 2,463,426,889.59 |
房地产业 | 2,615,494,897.53 | 3,019,856,190.07 |
其他行业 | 381,264,764.67 | 384,388,278.12 |
小计 | 11,789,000,989.07 | 11,595,679,975.96 |
2、其他业务收入 | ||
材料销售 | 59,503,716.56 | 133,245,458.91 |
租金收入 | 11,978,226.04 | 7,862,256.48 |
服务性收入 | 34,650,032.13 | 22,318,726.63 |
电池包处置收入 | 89,911,504.55 | |
其他 | 19,334,748.71 | 8,969,067.90 |
小计 | 215,378,227.99 | 172,395,509.92 |
合计 | 12,004,379,217.06 | 11,768,075,485.88 |
B、地理信息对外交易收入的分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中国大陆地区 | 9,773,559,596.37 | 10,130,427,546.28 |
中国大陆地区以外的国家和地区 | 2,230,819,620.69 | 1,637,647,939.60 |
合计 | 12,004,379,217.06 | 11,768,075,485.88 |
注:对外交易收入的分布,按客户所处区域统计。非流动资产总额的分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中国大陆地区 | 7,234,052,838.30 | 7,495,386,784.52 |
中国大陆地区以外的国家和地区 | 1,030,039,047.89 | 96,232,712.27 |
合计 | 8,264,091,886.19 | 7,591,619,496.79 |
注:非流动资产归属于该资产所处区域,不包括金融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资产。C、主要客户信息本集团的客户较为分散,不存在单个与本集团交易超过10%的客户。本集团前五名客户本期的营业收入为278,827.37万元(上期:182,049.12万元),占总体营业收入的比例为23.23%(上期:15.47%)。
5、 租赁
(1)与融资租赁有关的信息
本集团作为融资租赁承租人,相关信息如下:
A、截止报告期末,未确认融资费用的余额为2,207,224.02元(上年末余额为3,084,901.78元),采用实际利率法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摊。
B、各类租入固定资产的期初和期末原价、累计折旧额、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融资租赁租入资产类别 | 固定资产原价 | 累计折旧额 | 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房屋及建筑物 | 15,762,600.00 | 15,762,600.00 | 2,423,499.75 | |
合 计 | 15,762,600.00 | 15,762,600.00 | 2,423,499.75 |
注: 2015年12月,公司子公司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特瑞”)与天津宝坻九园工业园区管委会(以下简称“九园管委会”)及天津市九园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园工贸”)签订《租赁、投资协议书》,经友好协商,九园管委会、九园工贸将所有权为九园工贸的厂房租赁给深圳贝特瑞使用,租赁期限为6年(2016年5月1日-2022年4月30日),租赁期间项目场地免收租金,租赁期满后,贝特瑞可按2,100万的价格购买相关项目场地以及地上建筑物。
C、以后年度将支付的最低租赁付款额:
剩余租赁期 | 最低租赁付款额 |
2020年度以后 | 21,000,000.00 |
合 计 | 21,000,000.00 |
(2)本集团重大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信息
1)2010年5月26日,本公司子公司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经营租赁承租人与深圳市公明街道投资管理公司签署了宝安新能源材料工业园租赁协议,租赁期至2025年8月31日。 2015年8月31日,原协议双方签署了补充协议,对租金价格进行了调整。相关租赁费最低付款额如下表:
剩余租赁期 | 最低租赁付款额 |
2020年度 | 25,359,791.04 |
2021年度 | 26,120,584.77 |
2022年度 | 26,904,202.31 |
2023年度 | 27,711,328.38 |
2024年度及以后 | 47,947,914.63 |
合 计 | 154,043,821.13 |
2)2017年9月,本公司子公司深圳大地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经营租赁承租人与洪韦盛实业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合同租赁期间为2017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2017年9月-2017年11月为装修期),合同约定月租金为37.5万元,按月支付;租金自承租期第三年开始每两年递增8%,依次类推直至承租期届满,租赁期至2022年8月31日,相关租赁费最低付款额如下表:
剩余租赁期 | 最低租赁付款额 |
2020年度 | 4,860,000.00 |
2021年度及以后 | 8,488,800.00 |
合 计 | 13,348,800.00 |
3)2015年3月,本公司子公司深圳大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经营租赁承租人与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深圳市坪山区金辉路14号深圳市生物医药创新产业园区6号楼的租赁协议,租赁期自2015年4月16日至2020年4月15日。相关租赁费最低付款额如下表:
剩余租赁期 | 最低租赁付款额 |
2020年1-4月 | 612,247.80 |
合 计 | 612,247.80 |
6、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事项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富安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307,216,67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1.91%,已累计质押了208,72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09%。
十六、 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其他应收款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股利 | 2,600,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9,295,591,375.71 | 8,432,970,830.91 |
合 计 | 9,298,191,375.71 | 8,432,970,830.91 |
(1) 应收股利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浙江高泰昊能科技有限公司 | 2,600,000.00 | |
减:坏账准备 | ||
合 计 | 2,600,000.00 |
(2) 其他应收款
①按账龄披露
账 龄 | 期末余额 |
1年以内 | 9,541,247,193.20 |
3至4年 | 5,344,685.47 |
4至5年 | 6,768,252.26 |
5年以上 | 33,958,744.20 |
小 计 | 9,587,318,875.13 |
减:坏账准备 | 291,727,499.42 |
合 计 | 9,295,591,375.71 |
②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对子公司往来款 | 9,539,416,138.80 | 8,678,397,927.83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往来款 | 47,423,427.28 | 45,878,427.28 |
押金 | 289,309.06 | 232,204.66 |
备用金 | 189,999.99 | 167,999.99 |
小 计 | 9,587,318,875.13 | 8,724,676,559.76 |
减:坏账准备 | 291,727,499.42 | 291,705,728.85 |
合 计 | 9,295,591,375.71 | 8,432,970,830.91 |
③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19年1月1日余额 | 245,485,890.37 | 27,013,054.55 | 19,206,783.93 | 291,705,728.85 |
2019年1月1日余额在本年: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年计提 | 171,570.32 | -74,799.75 | -75,000.00 | 21,770.57 |
本年转回 | ||||
本年转销 | ||||
本年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19年12月31日余额 | 245,657,460.69 | 26,938,254.80 | 19,131,783.93 | 291,727,499.42 |
④坏账准备的情况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291,705,728.85 | 21,770.57 | 291,727,499.42 |
⑤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金额 | 年限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新疆鹏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26,689,738.00 | 4至5年以上 | 0.28 | 26,689,738.00 |
北京市京门房地产开发公司破产管理人 | 往来款 | 7,142,701.75 | 5年以上 | 0.07 | 7,142,701.75 |
北京市祥云实业技术公司 | 往来款 | 3,241,463.40 | 5年以上 | 0.03 | 3,241,463.40 |
广东威达医疗器械公司 | 往来款 | 2,230,000.00 | 5年以上 | 0.02 | 2,230,000.00 |
樊杰炜 | 往来款 | 1,596,000.00 | 5年以上 | 0.02 | 1,596,000.00 |
合 计 | 40,899,903.15 | 0.42 | 40,899,903.15 |
2、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分类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3,343,684,250.61 | 54,344,700.50 | 3,289,339,550.11 | 3,365,772,250.61 | 55,344,700.50 | 3,310,427,550.11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142,359,423.85 | 33,444,046.59 | 108,915,377.26 | 84,899,560.77 | 32,779,095.10 | 52,120,465.67 |
合 计 | 3,486,043,674.46 | 87,788,747.09 | 3,398,254,927.37 | 3,450,671,811.38 | 88,123,795.60 | 3,362,548,015.78 |
(2) 对子公司投资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2,335,000.00 | 22,335,000.00 | |||
中国宝安集团创新科技园有限公司 | 53,089,764.03 | 53,089,764.03 | |||
恒丰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 1,300,000.00 | 1,300,000.00 | |||
湖北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9,600,000.00 | 9,600,000.00 | |||
武汉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86,698,728.18 | 86,698,728.18 | |||
深圳市恒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28,604,328.37 | 28,604,328.37 | |||
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56,954,528.03 | 56,954,528.03 | |||
山东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47,500,000.00 | 47,500,000.00 | |||
新疆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47,500,000.00 | 47,500,000.00 | |||
中国宝安集团金融投资有限公司 | 9,800,000.00 | 9,800,000.00 | 9,800,000.00 | ||
深圳恒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10,000.00 | 2,010,000.00 | |||
贵州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47,500,000.00 | -47,500,000.00 | |||
天津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45,000,000.00 | 45,000,000.00 | |||
宁波拜特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28,713,700.00 | 28,713,700.00 | |||
深圳市大地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159,225,627.53 | 159,225,627.53 | |||
中国宝安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47,500,000.00 | 47,500,000.00 | |||
唐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95,519.47 | 95,519.47 | |||
深圳市运通物流实业有限公司 | 23,850,000.00 | 23,850,000.00 | |||
中国宝安集团海 | 85,900,000.00 | 85,900,000.00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南实业有限公司 | |||||
中国宝安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 4,108,000.00 | -4,108,000.00 | |||
深圳红莲湖投资有限公司 | 900,000.00 | 900,000.00 | |||
集安市古马岭金矿有限责任公司 | 278,035,000.00 | 278,035,000.00 | |||
深圳市丹晟恒丰投资有限公司 | 90,000,000.00 | 90,000,000.00 | |||
武汉华博通讯有限公司 | 190,708,800.00 | 5,520,000.00 | 196,228,800.00 | ||
深圳市宝利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213,000,000.00 | 213,000,000.00 | |||
深圳市贝特瑞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723,641,055.00 | 723,641,055.00 | |||
北京宝航新材料有限公司 | 54,400,000.00 | 54,400,000.00 | 44,544,700.50 | ||
宝安科技有限公司 | 802,200.00 | 802,200.00 | |||
张家港友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64,000,000.00 | 364,000,000.00 | |||
海南儋州恒通置地有限公司 | 144,000,000.00 | 144,000,000.00 | |||
海南儋州恒运实业有限公司 | 127,000,000.00 | 127,000,000.00 | |||
海南儋州港宝置业有限公司 | 127,000,000.00 | 127,000,000.00 | |||
海南儋州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45,000,000.00 | 145,000,000.00 | |||
宝安集团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威海宝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4,000,000.00 | 24,000,000.00 | |||
合计 | 3,365,772,250.61 | -22,088,000.00 | 3,343,684,250.61 | 54,344,700.50 |
(3)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联营企业: | ||||||
博智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9,713,747.09 | 49,713,747.09 | 26,003,696.91 | 26,003,696.91 | ||
赣州市鑫磊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32,779,095.10 | 32,779,095.10 | 32,779,095.10 | 32,779,095.10 | ||
江西石磊氟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22,633,154.54 | 22,633,154.54 | ||||
深圳保利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公司) | 664,951.49 | 664,951.49 | 664,951.49 | 664,951.49 | ||
百链数据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43,680.62 | 43,680.62 | ||||
百乐润信息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 78,480.09 | 78,480.09 | ||||
深圳亿起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16,634,369.59 | 16,634,369.59 | 16,776,520.65 | 16,776,520.65 | ||
深圳市光远科技有限公司 | 8,137,188.36 | 8,137,188.36 | 8,553,135.91 | 8,553,135.91 | ||
浙江高泰昊能科技有限公司 | 11,796,917.68 | 11,796,917.68 | ||||
合计 | 142,359,423.85 | 33,444,046.59 | 108,915,377.26 | 84,899,560.77 | 32,779,095.10 | 52,120,465.67 |
(续)
被投资单位 | 本期增减变动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联营企业: | ||||||||
博智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2,000,000.00 | -1,666,396.51 | 13,376,446.69 | |||||
赣州市鑫磊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江西石磊氟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883,676.99 | 1,498,706.75 | 20,250,770.80 | |||||
深圳保利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公司) | 664,951.49 | |||||||
百链数据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43,680.62 | |||||||
百乐润信息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 -78,480.09 | |||||||
深圳亿起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142,151.06 | |||||||
深圳市光远科技有限公司 | -415,708.24 | -239.31 | ||||||
浙江高泰昊能科技有限公司 | -603,082.32 | 12,400,000.00 | ||||||
合计 | 12,000,000.00 | -2,065,821.85 | 14,874,914.13 | 664,951.49 | 32,650,770.80 |
3、 收入、营业成本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04,908.25 | 83,439.85 | 501,772.73 | 120,087.40 |
其他业务 | 466,452.35 | 703,570.47 | 132,675.37 | 148,532.12 |
合 计 | 771,360.60 | 787,010.32 | 634,448.10 | 268,619.52 |
4、 投资收益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476,399,956.95 | 36,017,561.99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065,821.85 | 2,456,509.51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22,465,451.62 | 474,679,063.37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 577,865.74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23,408,989.27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27,500.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 174,915.80 |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47,741,514.66 | —— |
处置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80,000.00 | —— |
合 计 | 404,482,084.62 | 490,349,511.34 |
十七、 补充资料
1、 本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项 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213,921,555.55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企业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72,759,601.4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14,386,964.50 | |
本集团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1,992,314.48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项 目 | 金额 | 说明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年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本集团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178,523,631.34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1,500,000.00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2,367,524.00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600,003.18 | |
小 计 | 596,051,594.49 | |
所得税影响额 | 97,934,529.66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44,682,921.81 | |
合 计 | 353,434,143.02 |
注1: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的数字“+”表示收益及收入,"-"表示损失或支出。注2:计入当期损益的,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而不列入非经常性损益的情况:
政府补助项目 | 本期计入收益的金额 | 不列入非经常性损益的理由 |
符合政策的增值税返还 | 243,876.21 | 符合国家政策,按标准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 |
政府补助项目 | 本期计入收益的金额 | 不列入非经常性损益的理由 |
合计 | 243,876.21 |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5.54 | 0.12 | 0.12 |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96 | -0.02 | -0.02 |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