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蓝晓科技: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9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对公司2019年度经营管理行为和业绩的基本评价

2019年度,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地履行了自身的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

监事会列席了2019年历次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董事会的重大决策程序、财务运行管理、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其职务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11次监事会会议,相关具体内容如下:

1.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9年1月4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的议案》。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9年2月22日召开,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关于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2月25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香港全资子公司增资购买境外股权的议案》。

4.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3月12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5.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6.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6月19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7.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6月24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选举非职工监事的议案》、《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8.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7月8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外汇存款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9.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7月16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10.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8月29日召开,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申请银行贷款并提供抵押、质押的议案》。

1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10月14日召开,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政策法规规范运作,不存在违法违规经营。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制度的规定,没有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公司对公司财务状况实施了有效的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财务体系完善、内控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质量优良,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确认与计量真实准确。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19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3.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查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除与西安南大环保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发生进行树脂原辅料的销售外,公司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合法、交易价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也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并完善了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对法人治理结构、组织控制、信息披露控制、会计管理控制、业务控制、内部审计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保证公司内部控制系统完整、有效,保证公司规范、安全、顺畅的运行。内部控制制度有效且执行良好。

6.公司收购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向全资子公司蓝晓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增资的方式收购位于比利时的Ionex Engineering BVBA及爱尔兰的PuriTech Ltd.100%的股权。公司向香港子公司增资购买境外股权的事项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提升上市公司的市场布局、综合竞争力和长期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计划

2020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2020年度监事会的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 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 监事会将加强与董事会和管理层的沟通协调,重点关注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进展,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对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进行认真审核,从严把关,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

3. 监事会将有针对性地参加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内控建设、公司治理等相关方面的学习培训,提高专业技能,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持续推进监事会自身建设,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