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生坤)
本人作为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出席会议情况
现将 2019年度本人在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1、2019年度,公司召开了12次董事会,本人应参加董事会12次,现场出席了12次,本人对各次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资料和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和查验,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会议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对需表决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2019年度,公司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其中本人出席了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9年度,本人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在公司作出决策前,根据相关规定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日期
日期 | 会议届次 |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
2019.1.4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
对《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对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
2019.2.22
2019.2.22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对《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
对《2018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 ||
对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议案的独立报告 | ||
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 | ||
2019.2.25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对《关于向香港全资子公司增资购买境外股权的议案》 |
2019.3.12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对《关于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 |
对《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2019.6.5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对《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 |
对《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 | ||
《关于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 ||
2019.6.19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
2019.6.24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
《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 ||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 ||
2019.7.8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关于使用自有外汇存款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 ||
2019.7.16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2019.8.29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
《关于申请银行贷款并提供抵押、质押的议案》 | ||
2019.10.24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三、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主持提名委员会日常工作,始终关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及公司人力资源变化情况,积极参加委员会相关会议并提出改善建议。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始终关注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环境变化情况,积极参加委员会相关会议并提出改善建议。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参与公司
按照规定进行的内部审计,对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实施情况实施监督,对定期报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19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会议等机会多次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并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同时,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为公司未来经营和发展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19年度本人除参加公司会议外,对公司管理和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调查,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凡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均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深入了解有关议案起草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在董事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准确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促使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了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平等、公开,保障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 其他工作
2019年度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2020年,为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将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使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七、联系方式
E-mail:pub@sunresin.com
独立董事:王生坤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