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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弘科技: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9

证券代码:300735 证券简称:光弘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2号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唐建兴、邹宗信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上述议案,并对本次预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

2、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2020年预计金额(元)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元)上年发生金额(元)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华勤系:东莞华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南昌华勤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公司生产、加工产品市场定价650,000,000.0099,633,945.28377,102,827.87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龙旗系:龙旗电子(惠州)有限公司、南昌龙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Longcheer Mobile (India) Pvt Ltd.委托公司生产、加工产品市场定价100,000,000.0014,458,523.83108,409,038.51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租赁星华电子(惠州)有限公司租赁厂房及宿舍市场定价15,000,000.002,196,800.366,969,230.95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咨询服务创隆顾问有限公司提供咨询服务市场定价2,000,000.00410,800.501,030,147.00
合计767,000,000.00116,700,069.97493,511,244.33

在上述交易总额上限范围内的关联交易,将不再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3. 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2019年预计金额(元)实际发生金额(元)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东莞华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公司生产、加工产品市场定价450,000,000.00375,610,435.24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南昌华勤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公司生产、加工产品市场定价10,000,000.001,492,392.63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租赁星华电子(惠州)有限公司租赁厂房及宿舍市场定价7,000,000.006,969,230.95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咨询服务创隆顾问有限公司提供咨询服务市场定价3,000,000.001,030,147.00
合计470,000,000.00385,102,205.82

除上表日常关联交易外,2019年公司与龙旗发生关联交易108,409,038.51元 ,市场价格108,409,038.51元.,该关联交易未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已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通过(关联董事唐建兴、邹宗信已回避表决),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追溯确认。

二、 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东莞华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晓蓉

注册资本:9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智能终端硬件的生产制造销售

(2)南昌华勤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晓蓉

注册资本:204,1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智能终端硬件的生产制造销售

(3)星华电子(惠州)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冠尉

注册资本:1,906.14万美元

主营业务:物业出租

(4)创隆顾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慧

注册资产:2元港元

主营业务:提供咨询服务

(5)龙旗电子(惠州)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啸

注册资本:6,410.24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智能手机、平板电脑以及各类AIoT智能终端产品的研发、制造与销售

(6)南昌龙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葛振纲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业务:智能手机、平板电脑以及各类AIoT智能终端产品的研发、制造与销售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东莞华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东莞华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股东华勤通讯技术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10.1.3(五)的规定,东莞华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2)南昌华勤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南昌华勤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股东华勤通讯技术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10.1.3(五)的规定,南昌华勤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星华电子(惠州)有限公司

星华电子(惠州)有限公司为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冠尉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的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10.1.3(三)的规定,星华电子(惠州)有限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4)创隆顾问有限公司

创隆顾问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唐建兴的配偶控制的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10.1.3(三)的规定,创隆顾问有限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5)龙旗电子(惠州)有限公司

龙旗电子(惠州)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股东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10.1.3(五)的规定,

龙旗电子(惠州)有限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6)南昌龙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南昌龙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股东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10.1.3(五)的规定,南昌龙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 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是正常经营生产所需。公司根据关联方注册资本、行业地位、主要财务指标或经营情况判断,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业务往来主要是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经营行为,属于正常经营往来。公司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具体由双方根据交易商品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做相应调整,体现了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行为。

四、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双方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体现了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该关联交易的实施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并与关联方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业务往来,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是按照公平、自愿原则制定的,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将《关于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六、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所需,不存在预计非必要关联交易的情况,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定价符合市场公允性,不存在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得到了我们的事前审核并认可。综上,一致同意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光弘科技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预计的2020年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参考市场价格进行定价,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保荐机构对光弘科技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八、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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