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在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A栋803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五奎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4月17日以书面及电话方式通知并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并表决的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董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0-016)详见2020年4月29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n.cn);《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20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n.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