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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摩电气: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9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以及经营管理实际状况,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9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

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各职能部门及事业部,控股子公司江苏赛摩艾普机器人有限公司、江苏赛往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赛摩电气有限公司、上海赛摩物流科技有限公司、赛往云(上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赛摩(上海)工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赛摩智能系统工程(上海)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徐州赛斯特科技有限公司、合肥赛摩雄鹰自动化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厦门赛摩积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孙公司、南京赛摩三埃工控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孙公司、武汉博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赛摩智能制造科技研究院(珠海)有限公司及其孙公司、赛摩(上海)机器人有限公司、赛摩(武汉)工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治理结构、组织架构、内部审计、人力资源、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公司所从事的计量检测产品、包装码垛产品、自动化项目、智能物流系统、信息化项目。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货币资金、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生产流程及成本控制、资产运行和管理、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研发、对子公司管理、信息披露等业务领域。

1、内部环境

(1)治理结构

公司已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1)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股东大会的性质、职权及股东大会的召集与通知、提案、表决、决议等工作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该规则的制定并有效执行,保证了股东大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的决策权,有利于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2)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其中独立董事

3名。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和董事会办公室;专门委员会均由公司董事、独立董事担任。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制度》,规定了董事的选聘程序、董事的义务、董事会的构成和职责、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程序、各专门委员会的构成和职责等。这些制度的制定并有效执行,能保证专门委员会有效履行职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帮助。3)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为职工代表。公司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对监事职责、监事会职权、监事会的召集与通知、决议等作了明确规定。该规则的制定并有效执行,有利于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保障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及员工合法利益不受侵犯。

4)公司制定了《总经理工作细则》,规定了总经理职责、总经理办公会、总经理报告制度、监督制度等内容。这些制度的制定并有效执行,确保了董事会的各项决策得以有效实施,提高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与风险防范能力。

(2) 内部审计机构设立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根据《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有1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且担任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下设内审部,配备审计员3名,具备独立开展审计工作的专业能力。内审部结合内部审计监督,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

内审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按照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程序进行报告;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有权直接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报告。

(3)人力资源政策

公司制定了有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包括:员工的聘用、培训、辞退与辞职;员工的薪酬、考核、晋升与奖惩;关键岗位员工的强制休假制度和定期岗位轮换制度;掌握国家秘密或重要商业秘密的员工离岗的限制性规定等。

同时,公司非常重视员工素质,将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胜任能力作为选拔和聘用员工的重要标准。公司还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针对不同岗位展开多种形式的后续培训教育,使员工们都能胜任其工作岗位。

2、风险评估

公司制定了合理的控制目标,建立了有效的风险评估机制,以识别和应对与实现控制目标相关的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确定相应的风险承受度。公司各职能部门按照自身职能收集信息,每月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当期工作进展,并且提供所需的统计数据和分析报告,使公司管理层能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为公司决策管理提供依据。公司管理层每月召开中层以上人员工作会议,就当月公司生产经营、物资采购、技术研发、资金运转等各方面情况及时进行汇总分析,结合市场情况进一步布置下个月工作。公司建立了有效的风险评估机制,以识别和应对公司可能遇到的包括经营风险、管理风险、财务风险等重大变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了风险。

3、控制活动

本公司主要控制措施:

(1)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

公司已全面系统地分析、梳理业务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职务,并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不相容的职务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与业务执行、业务执行与审核监督、财产保管与会计记录、业务经办与业务稽核等。

(2)授权审批控制

公司已将授权审批控制区分常规授权和特别授权,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对于常规授权,编制了权限指引;对于特别授权,明确规范其范围、权限、程序和责任,并严格控制特别授权。

(3)会计系统控制

1)公司已严格按照《会计法》、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等进行确认和计量、编制财务报表,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薄和财务报告的处理程序,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2)会计基础工作完善,会计机构设置完整,会计从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会计从业资格的要求配置,并且机构、人员符合相关独立性要求。

(4)财产保护控制

公司已建立财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制度,采取财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限制接触和处置等措施,确保财产安全。

(5)运营分析控制

公司已建立运营管理会议制度,管理层及时综合地运用生产、购销、投资、筹资、财务等方面的信息,通过因素分析、对比分析、趋势分析等方法,定期开展运营情况分析,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并加以改进。

(6)绩效考评控制

公司已建立和实施绩效考评制度,设置考核指标体系,对企业内部各责任单位和全体员工的业绩进行定期考核和客观评价,将考评结果作为确定员工薪酬以及职务晋升、评优、降级、调岗、辞退等的依据。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2、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证监会和财政部制定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和公司制定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指针对财务报告目标而设计和实施的内部控制。由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目标集中体现为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因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缺陷主要是指不能合理保证财务报告可靠性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缺陷。根据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的重要程度,公司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将缺陷划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和定性标准:

1)定量标准:

类别一般缺陷重要缺陷重大缺陷
营业收入指标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 1%营业收入的1%≤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1.5%营业收入的1.5%≤错报金额
资产总额指标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0.5%资产总额的0.5%≤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 1%资产总额的1%≤错报金额
净资产指标错报金额<净资产总额的1.5%净资产总额的1.5%≤错报金额<净资产总额的2%净资产总额的2%≤错报金额
利润总额指标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5%利润总额的5%≤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10%利润总额的10%≤错报金额
缺陷类别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舞弊且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不利影响; 2、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在经过合理时间后,未得到整改; 3、发现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公司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更正; 4、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但公司内部控制运行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5、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类别一般缺陷重要缺陷重大缺陷
营业收入指标直接损失金额<营业收入的1%营业收入的1%≤直接损失金额<营业收入的 1.5%营业收入的1.5%≤直接损失金额
资产总额指标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0.5%资产总额的0.5%≤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 1%资产总额的1%≤直接损失金额
净资产指标直接损失金额<净资产总额的1.5%净资产总额的1.5%≤直接损失金额<净资产总净资产总额的2%≤直接损失金额
额的2%
利润总额指标直接损失金额<利润总额的5%利润总额的5%≤直接损失金额<利润总额的 10%利润总额的10%≤直接损失金额
缺陷类别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公司经营活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监管机构或省级以上政府部门处罚; 2、违反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决策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3、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4、媒体负面新闻频频曝光,对公司声誉造成重大损害,且难以恢复; 5、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6、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其他情形。
重要缺陷1、公司经营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 2、违反决策程序,导致决策失误,给公司造成较大财产损失; 3、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4、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 5、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6、对公司造成重要不利影响的其他情形。
一般缺陷1、违反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但未造成损失或者造成的损失轻微; 2、决策程序效率不高,影响公司生产经营; 3、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4、内部控制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5、不属于重大、重要缺陷的其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1)进一步提高经营风险防范意识,积极关注和预测政策变化所带来的销售市场、原料市场波动情况,使公司有充分准备地应对变化情况。

2)进一步加强应收账款的回笼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维护公司合法利益。

3)加强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内部控制,优化业务和管理流程,持续规范运作。

4)优化完善现有的ERP管理系统,利用信息化软件,加强内控控制信息化的建设,保障公司数据安全,减少经营风险。5) 加强内部监督建设和业务知识培训,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发挥内部审计部的监督职能,促进公司治理结构的逐步完善,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4、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的说明。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厉达2020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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