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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摩电气:关于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9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的公告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19年度利润分配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9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343.05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139.47万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本年度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1,080.98万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769.78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7.3.8条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由于公司2019年度亏损,经董事会讨论:

公司拟不对2019年度利润进行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及合理性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17-2019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公司主要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政策,即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则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鉴于公司2019年度亏损,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公司日常经营

和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留存未分配利润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有利于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短期经营发展,决定2019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公司运营及发展。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董事会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自上市以来一直执行良性的现金分红政策,给广大投资者提供持续回报。由于2019年公司亏损,公司决定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支持经营发展需要,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保障。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经营环境和未来发展战略需要,从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出发,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资金安排,提出了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该预案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董事会提出的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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