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
(证券代码:603801)
会议资料2020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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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 6
201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或股东代表(以下统称“股东”)在2019年度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务请出席大会的股东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没有在规定的股东登记日通过电话、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或不在现场会议签到表上登记签到的股东,或在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数后进场的股东,恕不能参加现场表决和发言。
二、请参会人员自觉遵守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
三、本次会议表决方式除现场投票外,还提供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7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四、股东在会议召开期间准备发言的,须在会议开始前登记并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
五、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先向大会工作人员申请,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实施,并且临时要求发言的股东安排在登记发言的股东之后。
六、股东在大会上的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东发言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分钟。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对于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涉及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作答。
七、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进行表决。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无效票,作弃权处理。
八、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
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201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0年5月7日下午14时00分会议地点:安徽合肥市庐阳区工业园连水路19号行政楼101会议室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孙志勇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人数及其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1、
四、推选现场计票、监票人。
五、现场股东投票表决。
六、参会股东、股东代表交流。
七、休会,工作人员统计表决票,将现场表决结果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进行汇总。
八、复会,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合并后的表决结果。
九、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1: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19年,国际宏观经济进入下行周期,中美贸易摩擦不断反复,上游地产政策趋紧,存量市场竞争加剧,在多重因素叠加环境下,导致行业竞争更加激烈。面对复杂多变的内外部经济环境,公司以“实现人们对家的美好想象”为使命,坚持以“设计领先”为核心战略,把握地产精装修政策和消费升级趋势“多渠道发展、全品类扩展”,洞察客户消费习惯与消费场景变化,拥抱新零售营销渠道,建设“数字化能力”,完善“高效综合服务”体验,保持“供应链成本优势”等一系列举措惠及终端,聚焦资源“赋能加盟商”,构建公司可持续竞争力。公司整体经营目标顺利完成,实现营收、业绩稳步增长。全年公司营业收入29.62亿元,同比上年增长21.75%。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 3.29亿元,同比增长20.72%;扣非后归母净利润2.85亿元,同比增长12.53%。
一、2019年度公司落实推进以下重点工作
1. 研发重构产品力,设计提升竞争力
1)研发重构产品力:
报告期内,公司在家居空间研发方面,聚焦客户需求及市场变化,以助力销售为核心、以展厅呈现为基准对产品进行分级开发,实现产品开发的套系化,以居家的九大空间,形成“吸引-体验-选择-决策”的呈现策略,打造出全新的第九代展厅。报告期内,公司在产品研发方面,针对不同渠道特性开发渠道特供产品,全品类产品空间与多组合功能模块的产品策略,共开发27套系全屋产品及33套厨柜产品;另有整装渠道以“志邦”、“IK”双品牌运营,开发7大套系定制新品及20套厨柜产品,均在市场获得客户高度认可。2)设计提升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为打造可持续的终端设计竞争力,赋能终端一线的设计师,通过搭建统一运营的设计师平台“志邦设计谷”,打造专属志邦设计团队互动交流平台。通过该平台全面推行设计师资质认证持证上岗,系统管理设计团队,实现海量设计案例资源共享,将设计
优势及时传递到终端,解决加盟商设计订单消化问题。赋能加盟商快速培养专业设计团队,提升设计师能力。报告期内,公司为打造差异化的终端设计竞争力,公司3.0版全屋设计软件“云设计软件”,成功将公司不同风格产品的标准结构、产品模块全线导入。现已在全国多城市同步推广应用。云设计软件的全面推广应用,不仅提高了终端设计效率,降低了遗留单差错率,实现“一键下单”的同时,还打通了设计到安装的全流程,很大程度上提升了客户满意度。
2. 多渠道发展,全品类扩张:
1)线上新零售渠道:
报告期内,公司以技术驱动营销,与移动端头部流量媒体(腾讯、百度、头条,抖音)以及圈层kol紧密合作,精准曝光,精准引流,有效转化,同步提升与消费者的互动。建立数字化营销体系,打造自媒体传播矩阵,以短视频、体验报告、知识问答、专家号等多种形式全域引流,增强客户黏性,构建企业私域流量池,为营销开辟“第二战场”。公司持续推广“U客”平台软件的使用,实现一个入口,二个终端和九大赋能的加盟商门店数字化运营模式,并整合线上社群、拼团、直播等模式实现线上客户精准导入。公司独创“全民经纪人”营销模式,利用线上粉丝进行裂变,持续为线上活动输送精准意向,抢占市场。新零售营销模式2)线下渠道布局:
报告期内,公司把握消费升级趋势和年轻消费人群的消费特征,强化厨柜业务下沉市场的店面布局,完善衣柜业务空白市场的全国布局。公司通过不断招募优质加盟商,完善从招商、建店到运营的加盟商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等方式,有计划有步骤的逐步优化加盟商结构,帮助加盟商提升管理水平和盈利能力。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公司整体厨柜经销商1252家,店面1535家;定制衣柜经销商889家,店面1078家;木门经销商127家,木门店面156家。报告期内,公司重组了整装渠道团队,重构整装产品体系,完成渠道7大套系定制新品及20套厨柜产品开发工作,标准展厅建立,与第三方共同开发整装渠道专用软件,为整装渠道业务开拓打下坚实的基础。报告期内,公司在广州新设直营销售公司,并设立第九代展厅的全国标杆形象店,以广州市场为标杆,覆盖华南市场。3)工程大宗业务渠道:
报告期内,公司工程大宗业务方面大力拓展优质战略合作地产客户,通过改善公司大宗业务客户结构,聚焦品质与最佳实践案例库,以超越客户期望为目标,提升了经营质量,降
低了经营风险,也带来了报告期的订单收入的高速增长。公司通过制定工程产品标准,建立风险管理体系,深度实践阿米巴经营及项目管理方式,筹建产品供应保障体系,提升全国安装交付效率,加强信息化建设,打造数字化经营、生产、交付于一体的管理能力等一系列举措,赢得了地产行业合作企业的高度认可,2019年公司获得了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500强地产首选品牌、中国房地产竞争力10强供应商、中国房地产产业链战略诚信供应商以及多个战略地产客户的优秀供方嘉奖认可等奖项。截止2019年末,百强地产客户占比已达30%,其中前10占比60%,前20占比60%。4)海外业务渠道:
报告期内,公司海外业务贡献主要来自于澳洲,占出口52%,其次是美国,占46%。公司于2018年参股澳洲最大的厨柜制造企业IJF,双方优势互补,使得澳洲业务健康发展,同比增速达26.2%。美国业务虽然占比较小,当前对公司整体业务影响不大,但针对美国对华厨柜公司实施的双反制裁政策,公司通过设立美国销售子公司、整合澳洲IJF供应链、开拓国际供应资源等方法,保障美国订单供应。探索开拓国际化业务模式。5)全品类扩展:
报告期内,公司厨柜营业收入规模21.2亿元,境内厨柜行业第二,开店新开317家,关闭店面269家,净增加48家;配套厨电业务包括,烟机、灶具、烤箱、蒸箱等,报告期内引入高端品牌合作,如3M,能率,厨柜配套产品开发92款,并引入高端品牌合作,如博世、能率、3M等,其中微蒸烤一体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并荣获国家红星奖;
公司衣柜营业收入规模7.4亿元,行业规模排名迅速升位靠前,开店新开462家,关闭店面110家,净增加352家;成品配套品类包括,软体,床、沙发,定制窗帘等,扩充了多种成品家具及窗帘品类,实现线上平台查询、下单、政策使用及资料下载等一体化服务;
公司木门营业收入规模2762万元,仍处在起步阶段。开店新开36家,关闭店面11家,净增加25家。2020年木门将重点开拓精装修工程业务渠道,将成为公司下一步收入增长的支撑点。
3.主动赋能加盟商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各项举措主动赋能加盟商:
通过数字化引流和U客系统管理帮助加盟商提高运营效率;通过迭代第九代展厅提高加盟商终端竞争力,提供27套整装渠道专供产品帮助加盟商抢占渠道,扩充全屋定制及软装配套品类提升订单单值;通过全面推广“云设计软件”,以提高了终端设计效率,并降低设计遗留差错;通过专业设计师平台“志邦设计谷”的运营,实现设计师资质认证持证上岗和海量设计案例资源共享,解决加盟商设计订单消化和设计师能力提升;通过导入“管家服务”模式,
增强加盟商安装交付能力,提高客户满意度,构建加盟商售服护城河;通过在线学习平台“学习岛”(见下图),让加盟商员工自主学习销售、设计、安装、店长、市场、技战术等多岗位专业知识,交流分享实操经验,提升终端专业技能;通过线下加盟商团队的分圈层交流平台“志慧堂”,形成市场营销、管理实践、城市运营的创意分享和问题诊断,提升加盟商经营管理水平和盈利能力。
4.数字化能力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营销数字化”,“流程业务数字化”以及“数字化工厂”三个层面进行数字化转型建设,开启志邦数字化转型的元年。在营销端,公司建成志邦BI商业智能分析平台I期,通过解读营销数字化信息,洞察市场环境,分析消费行为,监测跟踪加盟商订单的全生命周期,为管理提供数字决策依据。公司完善从招商、建店到运营的加盟商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通过数字化方式优化加盟商梯队结构,帮助加盟商提升管理水平和盈利能力。在业务流程端,公司持续推广“U客”平台软件的使用,实现一个入口,二个终端和九大赋能的加盟商门店数字化运营模式,并整合线上社群、拼团、直播等模式实现线上客户精准导入。并通过 3.0版“云设计软件”的前后端打通、试点、全面推广,形成“U客—设计软件--数据中台--生产MES--物流TMS”端到端的客户服务主价值流程的数字化。数字化工厂端,公司加速生产端信息化投入,针对“设计软件”、“生产系统”以及“解料软件”三者进行优化打通,提升下单效率和生产交付能力;在独立事业部制造版块实施“计划APS--生产MES--仓储WMS--物流TMS”的生产4S项目,不断迭代全面工厂数字化生产蓝图。
5、建设售后安装服务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构建全新安装售报体系,打造售后服务护城河。形成“管家式安装服务”体系,涵盖六大管理方向、八大服务环节、四十二个标准服务步骤。完善安装服务模式,提升安装专业技能,优化安培装服务流程,提高安装服务意识。公司在全国重点核心城市推出“安装管家”式服务,提供多对一的专属VIP服务,从订单受理预约、配送安装、进度汇报、问题沟通、跟进解决,做到一户跟踪到底。通过服务前置让每一个客户都感受到主动贴心的服务,大大提高了安装的一次完工率,有效节省了客户时间,广受客户好评。同时,公司例行在每年春节前开展“微笑行动”,全国各地志邦人会奔赴千家万户,对志邦产品的进行免费上门检修、调试和维护等服务,真正做到让服务感动人心。
6、打造供应链成本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投产和规划中的共有五大生产厂区,均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公司高度重视各厂区之间的协同效率,融合厨衣资源,鼓励实践创新思维,打破固有生产模式,重建规则和流程,多厂协同共进,确保供应保障,全年厨柜30万套、衣柜35万套交付顺利交付。
合理规划产能布局,有节奏的推进基建项目投资建设,以保证产能利用最大化,厨柜产能利用率达91.31%;衣柜产能利用率达99.56%。
二、关于公司未来发展
着眼未来,我们认为,全屋定制家具行业依旧有非常广阔的市场空间。商品房竣工数量短期内逐渐上升;老旧小区的改造存量房将逐步释放;人们生活水平的提升,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没有变,尤其2020年初,人们对“家”和“居家生活”的理解有了更深层次的认知;而科技进步,数字化与智能化的发展,将加快这一进程。2020年志邦人仍将坚守初心,砥砺前行,将进一步深化组织变革,完善业务布局,以长期的奋斗者精神,开创未来的道路。
1.持续打造终端设计领先
打造设计竞争力,通过设计软件的快速推广和不断迭代,提高设计的效率;通过“设计谷”,搭建全国设计师互动交流平台以及设计师的培养晋升管理体系,提高客单值、降低差错率;并通过设计与生活理念梳理与传播,提高设计师对于家居文化和生活理念的认知,培养设计师用设计拉动销售的能力。
2.推进精装品牌化运营
紧抓市场精装红利,积极扩大地产战略客户的开发与运营,深化已有地产战略客户的合作;开发培养更多的工程代理商,迭代代理商合作模式,完善工程代理渠道结构;开展工程业务渠道的木门品类和地产精装加载业务,保障经营业绩目标达成。通过加强项目管理,协同供应链,有效保障项目交付。通过数字化建设、流程管理和风控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提升经营质量。通过深化阿米巴经营,培养具有经营者意识的骨干,满足业务高速发展的人才需求。
3.拓展整装渠道业务
适应年轻一代消费人群的刚需变化,加强对整装渠道的客户分析研究,针对性开发符合装企套系风格的套系化产品;通过与全国性大型装企形成战略联盟,深化合作;通过树立标杆以及专项支持来推动加盟商与地区性装企的合作。
4.加盟商运营提升
以强大加盟商为目的,通过在全国范围优选出一批代表性城市,挖掘每一城市的独特优势、聚焦资源、模式互补,并通过深度参与运营,强化价值贡献,齐心协力共同提高城市运营水平,实现标杆示范城市的打造。并以点带面、辐射周边的加盟商管理,形成所在区域的整体市场良性发展,提高公司整体加盟商的竞争力。
5.提升数字化运营能力
依据公司系统构建的数字化转型蓝图,建立健全自有信息化平台体系,打通各平台软件
互联互通;建立数据支撑平台,通过数据的挖掘和分析,让客户订单数据和员工行为数据产生价值,为经营和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6.强化供应链与成本优势
以“客户满意的产品、敏捷的应变反应、市场最优的成本”为目标,打造具备成本优势的供应链。通过提效控费,聚焦品类,推动结构化降本;通过供应结构调整,培养深度合作供应商,推进“1+N模式”;内部划小经营单元,激活组织;以敏捷反应,促进品质服务提升;强化产销协同与信息化贯通,全面推行精益理念。各位股东,全屋定制行业的市场格局尚处在初级阶段,就像是一场“马拉松”竞赛,未来值得期许,也充满无限可能与想象。在此,感谢每一位股东的陪伴、支持与信任,并向所有与我们坚守价值创造的股东和投资者致敬!
议案2: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年,公司监事会在全体监事共同努力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及要求,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权,积极了解和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等情况,并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现就公司监事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度,公司共召开九次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9年1月23日,公司召开三届监事会第六次,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2019年4月2日,公司召开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2018年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10、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1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1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4、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部分的议案》
15、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6、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7、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2019年6月12日,公司召开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四)2019年8月27日,公司召开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五)2019年9月10日,公司召开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制定<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六)2019年9月20日,公司召开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议案》
(七)2019年9月27日,公司召开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八)2019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调整对参股公司财务资助的议案》
(九)2019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二、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计划
2020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及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运行。同时,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也将进一步加强学习,不断适应新形势。并加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从而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议案3: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财务决算报告2019年公司在董事会及公司管理层的领导下,经过公司全体员工的努力,顺利完成2019年度经营目标。公司截至 2019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相关报表附注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审计验证,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6,214.00万元,同比增长21.7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943.27万元,同比增长20.72%;实现基本每股收益1.4922元,同比增长
22.12%。
二、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 | 2018年 | 增减率 |
营业收入 | 296,214.00 | 243,299.43 | 21.75% |
利润总额 | 38,059.04 | 31,950.81 | 19.1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2,943.27 | 27,289.82 | 20.7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8,524.46 | 25,347.70 | 12.5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438.24 | 36,982.95 | -6.88%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1.4299 | 1.2219 | 22.1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7.59% | 15.42% | 增长2.17个百分点 |
资产总额 | 309,539.84 | 278,457.64 | 11.1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92,919.58 | 187,229.98 | 3.04% |
三、会计报表主要项目的说明
(一)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说明:
1、货币资金同比下降,主要系股份回购、基建投入及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2、 交易性金融资产同比增长,主要系根据新金融准则将理财产品重新分类所致;
3、应收账款同比增长,主要系工程项目验收同比增长所致;
4、应收款项融资同比增长,主要系根据新金融准则将银行承兑汇票重新分类所致;
5、其他应收款同比增长,主要系工程项目保证金增加所致;
6、存货同比增长,主要系工程销售增长导致期末发生商品结存增长所致;
资产 | 2019年末 | 2018年末 | 同比增减额 | 增减率 |
货币资金 | 52,690.69 | 72,907.99 | -20,217.30 | -27.73%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2,196.69 | 32,196.69 | ||
应收账款 | 33,810.09 | 13,893.45 | 19,916.64 | 143.35% |
应收款项融资 | 1,233.00 | 1,233.00 | ||
其他应收款 | 2,539.18 | 958.17 | 1,581.01 | 165.00% |
存货 | 21,534.69 | 15,431.65 | 6,103.05 | 39.55% |
持有待售资产 | 2,142.27 | 2,142.27 | ||
其他流动资产 | 17,118.27 | 49,072.91 | -31,954.64 | -65.12% |
流动资产合计 | 179,761.09 | 167,688.76 | 12,072.33 | 7.20%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298.55 | -298.55 | -1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98.55 | 298.55 | ||
固定资产 | 70,562.30 | 61,479.93 | 9,082.38 | 14.77% |
在建工程 | 25,999.27 | 19,374.71 | 6,624.57 | 34.19% |
长期待摊费用 | 3,132.94 | 2,436.15 | 696.78 | 28.6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391.19 | 1,234.64 | 1,156.55 | 93.6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0,405.28 | 9,084.08 | 1,321.20 | 14.54%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29,778.75 | 110,768.88 | 19,009.87 | 17.16% |
资产总计 | 309,539.84 | 278,457.64 | 31,082.20 | 11.16% |
7、持有待售资产同比增长,系待政府退回的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
8、其他流动资产同比下降,主要系根据新金融准则将理财产品重新分类所致;
9、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同比增长,主要系根据新金融准则将投资重新分类所致;10、固定资产同比增长,主要系建设厂房及购置机器设备所致;
11、在建工程同比增长,主要系志邦木业配套产业园项目持续投入所致;
12、长期待摊费用同比增长,主要系展厅装修及家居公司厂区装修增加所致;
13、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比增长,主要系系资产减值准备及可抵扣亏损增加所致;
14、其他非流动资产同比增长,主要系预付设备款。
(二)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单位:万元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 | 2019年末 | 2018年末 | 同比增减额 | 增减率 |
短期借款 | 1,115.98 | 1,115.98 | ||
应付票据 | 13,267.25 | 10,550.61 | 2,716.64 | 25.75% |
应付账款 | 31,379.53 | 22,558.11 | 8,821.43 | 39.11% |
应付职工薪酬 | 5,677.23 | 4,497.93 | 1,179.30 | 26.22% |
应交税费 | 6,665.49 | 4,063.83 | 2,601.65 | 64.02% |
其他应付款 | 16,548.00 | 8,572.69 | 7,975.32 | 93.03% |
流动负债合计 | 111,617.44 | 87,901.18 | 23,716.26 | 26.98%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579.45 | 638.85 | 1,940.60 | 303.76%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002.82 | 3,326.48 | 1,676.34 | 50.39% |
负债合计 | 116,620.26 | 91,227.66 | 25,392.60 | 27.83% |
股本 | 22,333.34 | 16,000.00 | 6,333.34 | 39.58% |
资本公积 | 87,853.57 | 94,055.48 | -6,201.91 | -6.59% |
盈余公积 | 11,040.14 | 8,000.00 | 3,040.14 | 38.00% |
未分配利润 | 85,512.53 | 69,585.48 | 15,927.05 | 22.8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92,919.58 | 187,229.98 | 5,689.60 | 3.04%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92,919.58 | 187,229.98 | 5,689.60 | 3.04%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 | 309,539.84 | 278,457.64 | 31,082.20 | 11.16% |
项目说明:
1、短期借款同比增长,主要系支付进口原材料订单融资借款;
2、应付票据同比增长,主要系票据支付货款增加所致;
3、应付账款同比增长,主要系报告期原材料购买增加所致;
4、应付职工薪酬同比增长,系业绩增长使期末计提薪资增长所致;
5、 应交税费同比增长,系收入增长导致期末未交增值税及所得税同比增长所致;
6、其他应付款同比增长,系保证金及期末应付未付费用同比增长所致。
(三)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同比增减额 | 增减率 |
一、营业收入 | 296,214.00 | 243,299.43 | 52,914.57 | 21.75% |
减:营业成本 | 182,075.38 | 155,818.79 | 26,256.60 | 16.85% |
税金及附加 | 2,887.81 | 2,242.01 | 645.80 | 28.80% |
销售费用 | 46,263.69 | 33,376.30 | 12,887.39 | 38.61% |
管理费用 | 16,804.09 | 14,070.68 | 2,733.41 | 19.43% |
研发费用 | 13,442.29 | 9,249.18 | 4,193.12 | 45.34% |
财务费用 | -836.51 | -1,738.82 | 902.31 | 51.89% |
加:其他收益 | 3,717.74 | 680.27 | 3,037.47 | 446.51%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349.01 | 2,300.21 | -951.20 | -41.35%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45.23 | 6.30 | 238.93 | 3792.61%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920.83 | -1,920.83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54.68 | -1,072.21 | 617.53 | -57.59%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3.94 | -12.30 | -21.64 | 175.92%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填列) | 38,479.77 | 32,183.57 | 6,296.21 | 19.56% | |
加:营业外收入 | 134.20 | 118.68 | 15.52 | 13.08% | |
减:营业外支出 | 554.93 | 351.43 | 203.50 | 57.90% | |
三、利润总额 | 38,059.04 | 31,950.81 | 6,108.23 | 19.12% | |
减:所得税费用 | 5,115.77 | 4,660.99 | 454.78 | 9.76%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2,943.27 | 27,289.82 | 5,653.45 | 20.72% |
项目说明:
1、销售费用同比增长,主要系广告宣传费、工程服务费及销售薪酬增长所致;
2、管理费用同比增长,主要系规模发展职工人数增长导致薪酬增加及增加管理咨询投入所致;
3、财务费用同比下降,主要系汇兑损失同比增加及利息收入同比下降所致。备注: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见(四)
(四)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与增长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 | 2018年 | 同比增长 | ||
金额 | 金额 |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 |
主营业务收入合计 | 287,918.03 | 100% | 236,596.07 | 100% | 21.69% |
其中: | |||||
志邦厨柜 | 211,711.44 | 73.53% | 192,817.72 | 81.50% | 9.80% |
志邦衣柜 | 73,443.53 | 25.51% | 42,999.84 | 18.17% | 70.80% |
志邦木门 | 2,763.05 | 0.96% | 778.51 | 0.33% | 254.91% |
公司报告期主营业务收入287,918.03万元,与上期相比增长21.69%,主要系公司志邦衣柜销售收入快速增长,其中志邦厨柜主营收入211,711.44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9.80%,志邦衣柜主营收入73,443.53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70.80%。
(五)2019年度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增减率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现金流入小计 | 318,717.30 | 283,469.58 | 12.43% |
现金流出小计 | 284,279.07 | 246,486.63 | 15.3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438.24 | 36,982.95 | -6.88%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现金流入小计 | 274,783.67 | 314,934.71 | -12.75% |
现金流出小计 | 299,589.84 | 362,957.52 | -17.4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806.17 | -48,022.82 | 48.35%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现金流入小计 | 2,805.61 | ||
现金流出小计 | 27,774.85 | 9,942.55 | 179.3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969.24 | -9,942.55 | -151.14%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6,401.43 | 41,728.20 | -36.73% |
项目说明: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主要系系大宗及境外业务占比增加,按合同结算,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流入量增长较缓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主要系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金额下降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主要系分配股利及股票回购支付所致。
议案4: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为329,432,664.59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盈余公积金共30,401,440.10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692,260,762.99元,扣除2018年度分配利润136,166,723.14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855,125,264.34元。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状、资产规模及盈余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回报全体股东并使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同时考虑到公司在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存在因股份回购而引起可参与分配的股数发生变动的情形,公司拟以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的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6元(含税),公司2019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分配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
议案5:
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执业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梁春目前合伙人数量:196截至 2019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458人,较2018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净增加150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9人;
截至 2019 年末从业人员总数:6119人
3.业务规模
2018年度业务收入:170,859.33万元2018年度净资产金额:15,058.45万元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240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收费总额2.25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165)、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1)、批发和零售业(13)、房地产业(9)、建筑业(7);资产均值:100.63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18年度年末数:543.72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概况: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具体如下:
序号 | 类别 | 时间 | 项目 | 事项 |
1 | 行政处罚 | 2018年8月2日 |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3-2015年审计项目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了[2018]7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2013年-2015年在审计报告上签字的注册会计师为张晓义、高德惠、谭荣。 |
2 | 行政监管措施 | 2017年3月16日 | 新三板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报审计项目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4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王书阁、张海龙采取监管谈话监管措施的决定》 |
3 | 行政监管措施 | 2017年9月12日 |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审计项目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42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朴仁花、段岩峰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
4 | 行政监管措施 | 2017年10月25日 |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审计项目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29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吕勇军、王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5 | 行政监管措施 | 2018年6月19日 | 新三板体育之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审计项目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42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马宁、赵玮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6 | 行政监管措施 | 2018年8月7日 |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审计项目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5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实施出具警示函的决定》 |
序号 | 类别 | 时间 | 项目 | 事项 |
7 | 行政监管措施 | 2018年8月14日 |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审计项目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26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8 | 行政监管措施 | 2018年10月10日 | 深圳市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审计项目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69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莫建民、陈良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9 | 行政监管措施 | 2018年10月25日 | 新三板厦门鑫点击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2017年报审计项目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27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
10 | 行政监管措施 | 2019年4月24日 | 上市公司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2016年年报审计项目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6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张文荣、马玉婧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
11 | 行政监管措施 | 2019年5月6日 |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5、2016年年报审计项目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65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徐德、陈瑜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12 | 行政监管措施 | 2019年7月26日 |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审计项目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158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张兴、刘国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13 | 行政监管措施 | 2019年10月18日 | 新三板亿丰洁净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审计项目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84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施丹丹、杨勇胜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
序号 | 类别 | 时间 | 项目 | 事项 |
14 | 行政监管措施 | 2019年11月14日 | 新三板致生联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2016年、2017年年报审计项目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135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王力飞、赵添波、颜新才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15 | 行政监管措施 | 2019年11月15日 |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审计项目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034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张鸿彦、黄羽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16 | 行政监管措施 | 2019年11月28日 |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审计项目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214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王建华、郑荣富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
17 | 行政监管措施 | 2019年12月23日 | 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内部控制鉴证项目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48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钟平修、曹云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18 | 行政监管措施 | 2019年12月30日 |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审计项目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1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张晓义、刘彬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19 | 行政监管措施 | 2020年1月22日 | 恒安嘉新(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审计项目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28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陈伟、钟楼勇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20 | 行政监管措施 | 2020年2月12日 | 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审计项目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29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 |
序号 | 类别 | 时间 | 项目 | 事项 |
注册会计师郝丽江、易欢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
21 | 自律监管措施 | 2019年1月30日 |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3-2015年审计项目 | 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张晓义、高德惠、谭荣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
22 | 自律监管措施 | 2019年11月29日 |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 -2017年年报审计项目 | 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纪律处分决定书([2019]117号)《关于对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注册会计师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
23 | 自律监管措施 | 2018年10月10日 | 体育之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审计项目 | 全国股转公司出具股转系统发([2018]2100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吕勇军,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2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24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质量控制复核人:熊亚菊,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7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专注于企业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及央企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央企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工作。2012年开始专职负责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审核经验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本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海涛,注册会计师,2010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绩效考核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10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业务规模、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及内控审计费用价格为65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公司2019年度聘用的外部审计机构,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在审计期间,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开展审计工作,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顺利地完成了公司各项专项审计及财务报表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考虑到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和完整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6:
志邦家居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4月1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议案7: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7]689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20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4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3.47元。截至2017年6月26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938,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94,800,038.54元(含增值税),可用募集资金净额843,999,961.46元。截止2017年6月26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以“大华验字[2017]00044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701,610,172.74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296,968,784.55元;于2017年7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04,641,388.19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5,559,700.88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142,389,788.72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79,280,984.55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为70,000,000.00元,永久转为流动资金7,647,200.90元,与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14,538,396.73元,主要系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志邦厨柜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16年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招商银行合肥四牌楼支行(品牌推广项目)、光大银行合肥濉溪路支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工商银行合肥双岗支行(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浦发银行合肥分行营业部(年产12万套定制衣柜建设项目)、徽商银行合肥蜀山支行(年产20万套整体厨柜建设项目),并于2017年7月10日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合肥四牌楼支行、光大银行合肥濉溪路支行、工商银行合肥双岗支行、浦发银行合肥分行营业部、徽商银行合肥蜀山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志邦家居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3日分别与志邦家居、徽商银行合肥蜀山支行及保荐机构国元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该等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根据本公司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单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增加5000万元以上的或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募集资金总额的20%,公司及专户存储银行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招商银行合肥四牌楼支行 | 999015188310508 | 150,000,000.00 | 活期,已销户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濉溪路支行 | 79440188000108375 | 194,329,661.46 | 活期,已销户 | |
中国工商银行合肥市双岗支行 | 1302010629200194915 | 29,886,000.00 | 活期,已销户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 58010078801800000030 | 132,155,800.00 | 活期,已销户 | |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 1023701021001261789 | 337,628,500.00 | 79,280,984.55 | 活期 |
合 计 | 79,280,984.55 |
三、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经公司2019年12月16日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0年1月2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公司将“年产20万套整体厨柜建设项目”的剩余部分募集资金,变更用于“定制衣柜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后续投入资金不足由自有资金解决。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变更后项目尚未投入募集资金。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会计师认为, 志邦家居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
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志邦家居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经核查,国元证券认为:志邦家居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 843,999,961.46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5,559,700.8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05,488,00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01,610,172.74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2.50%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年产20万套整体厨柜建设项目 | 部分变更*注 | 337,628,500.00 | 337,628,500.00 | 337,628,500.00 | 15,473,134.38 | 201,337,373.84 | -136,291,126.16 | 59.6% | 部分于2019年12月达到可使用状态 | 60,671,252.12 | 否*注 | 否 | ||
年产12万套定制衣柜建设项目 | 否 | 132,155,800.00 | 132,155,800.00 | 132,155,800.00 | 86,370.80 | 124,967,550.05 | -7,188,249.95 | 94.6% | 2018年2月 | 41,433,718.20 | 是 | 否 | ||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 否 | 29,886,000.00 | 29,886,000.00 | 29,886,000.00 | 29,938,206.39 | 52,206.39 | 100.2% | 2018年12月 | —— | 不适用 | 否 | |||
品牌推广项目 | 否 | 150,000,000.00 | 150,000,000.00 | 150,000,000.00 | 150,179,454.69 | 179,454.69 | 100.1% | 不适用 | ——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否 | 194,329,661.46 | 194,329,661.46 | 194,329,661.46 | 195.70 | 195,187,587.77 | 857,926.31 | 100.4% | 不适用 | ——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843,999,961.46 | 843,999,961.46 | 843,999,961.46 | 15,559,700.88 | 701,610,172.74 | -142,389,788.72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截止至 2019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在“年产 20 万套整体厨柜建设项目”实际投入金额为 20,133.73 万元。募投项目的生产厂房已建设完成,部分生产线已正式投入生产。当前宏观经济环境和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变化,导致新房及二手房成交量有所下滑,从而影响到家居行业消费景气度,由于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推进,一二线城市的精装修/全装修政策,对零售端客户需求产生一定分化影响。因此,为了应对家居市场及客户需求发生变化,本公司遵循以销定产原则,秉持产能最大化利用为目标,决定适当调整战略布局,放缓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充分保证公司股东及公司的利益,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目前厂房及设备配置尚能满足订单需求,不会对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 2019年4月23日召开的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同意“年产 20 万套整体厨柜建设项目”实施周期延长 1 年,项建设期变更为三年,至2020年3月结束。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金额合计29,696.87万元,经大华核字[2017]003013号报告鉴证,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金额合计29,696.87万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2019年4月2日召开三届董事会第八会议、2019年4月23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为70,000,000.00元。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因募投项目尚未完成,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79,280,984.55元。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根据2019年4月23日召开的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19年12月31日,已办理“年产 12 万定制套衣柜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项目”和“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相关银行账户销户,专户剩余资7,647,200.90元永久转为流动资金。 |
注:本年度年产20万套整体厨柜建设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原因为项目未完全投产所致。公司募投项目“年产20万套整体厨柜建设项目”是公司基于2017年公司上市前的产能情况、市场情况、未来发展规划以及行业政策制定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公司面临的国内行业政策发生了一些变化。为了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着控制风险、审慎投资的原则,决定对原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募集资金变更用于“定制衣柜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上述变更已经公司2019年12月16日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0年1月2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议案8: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一、委托理财概述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资金收益。委托理财金额:闲置自有资金可用于本次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财务部门将依据年度内各阶段情况进行调度、灵活投资。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将谨慎考察和确定委托对象、理财产品,在选定委托方及具体产品后公司将及时公告相关内容及进展情况。
三、风险控制
投资产品及委托对象方面,公司财务部门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的评估、筛选,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尽管委托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类投资受到市场剧烈波动的影响。针对上述风险,财务部门将做好资金使用计划,充分预留资金,在保障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谨慎选择委托理财产品种类,做好投资组合,谨慎确定投资期限等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高的投资回报。
议案9: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综合考虑资金安排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主要包括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融资业务,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相关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上述授权有效期为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新的决议之日止。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10: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及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胡亚南女士,1980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厨卫工程委员会副秘书长。现任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住宅装饰装修和部品产业分会秘书长,公司独立董事。易德伟先生,196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华中师范大学文科科研科副科长、代理科长。现任上海时代光华教育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武汉烯王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武汉烯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武汉嘉益宝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武汉中科光谷绿色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杭州育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张传明先生,1955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曾在安徽财贸学院会计学系、安徽财经大学商学院、安徽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工作。现任安徽财经大学商学院教授、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昊方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凤凰滤清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中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19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10次,全部采用现场会议召开;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2次,包括1次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应参加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
胡亚南 | 10 | 9 | 0 | 0 | 1 | 0 |
易德伟 | 10 | 10 | 0 | 0 | 0 | 0 |
张传明 | 10 | 10 | 0 | 0 | 0 | 2 |
我们就提交会议审议的议案均事先进行了认真的审核,会上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建议和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我们对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2019年年度报告工作情况
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相关工作,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我们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公司管理层召开了年度审计工作沟通会,审阅了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在召开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前,我们和年审会计师沟通了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在年度报告中就2019年度内公司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对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现场考察情况
2019年度,我们与公司经营管理人员沟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了解;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营动态。力求勤勉尽责,在工作中保持客观独立性,在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经营等方面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四)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按时提交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及相关材料,配合我们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及运作情况,为我们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必要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的各项关联交易主要是双方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的经营行为。这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具有积极作用,公司与各关联方交易价格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2日召开的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推动公司下属子公司经营持续稳健发展,提高其资金流动性,确保公司的利益最大化,根据下属子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对家居子公司提供流动资金贷款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公司为家居子公司提供担保事宜有利于子公司更好地开展业务。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为家居子公司提供担保。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689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17年6月20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3,88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84,400.00万元。上述资金于2017年6月26日全部到位。
2019年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均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并拟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了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志邦家居 2018 年度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拟以实施 2018 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的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8.6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有关分红方案已于2019年5月实施完毕。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19年度,公司及相关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七)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遵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规范日常信息披露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各次信息披露均严格按照有关办法执行,符合信息披露的各项要求。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我们在公司经营、管理、风控、财务等方面的经验和专长,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尽到忠实、勤勉义务。2020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继续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本着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宗旨,重点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胡亚南、易德伟、张传明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11:
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
一、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9年4月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19年度内公司与IJF Australia Pty Ltd可能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为10,000万元,租赁类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为7.05万元。实际2019年发生4,541.79万元,主要情况如下:
预计向IJF Australia Pty Ltd销售商品10,000万元,实际发生该类关联交易4,534.74万元;租赁类关联交易金额预计和发生额相同。
二、2019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根据其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对2020年度内公司与IJF Australia Pty Ltd及其他关联人可能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
新增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品名 | 2020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 2020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万元) | 2019年实际交易金额 (万元) |
向关联方销售货物 | IJF Australia Pty Ltd | 厨柜、衣柜、卫浴柜、厨具商品 | 10,000 | 504.63 | 4,534.74 |
租赁类关联交易 | 孙志勇、许帮顺 | 公司房屋 | 6.17 | 6.17 | 6.17 |
租赁类关联交 | 元邦投资 | 公司房屋 | 0.44 | 0.44 | 0.44 |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易 | |||||
租赁类关联交易 | 共邦投资 | 公司房屋 | 0.44 | 0.44 | 0.44 |
三、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 向关联方销售货物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IJF Australia Pty Ltd公司性质:有限公司董事长:DeanMarsh注册资本:50万澳币注册地址:澳大利亚阿德莱德公司简介:1964年成立,在澳大利亚厨柜行业具有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主营范围厨柜、卫浴、衣柜等木质类产品。截止2019年6月30日,IJF Australia Pty Ltd总资产1,917.19万澳元,净资产545.22万澳元,营业收入4,493.66万澳元,净利润-51.93万澳元。(澳洲财年期间为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的全资孙公司ZBOM Australia Pty Ltd持有IJF Australia Pty Ltd47%的股权,公司董事长孙志勇先生、董事兼副总裁蔡立军先生担任IJF Australia Pty Ltd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租赁类关联交易
1、关联方基本情况
①安徽元邦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安徽元邦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2年11月30日
注册资本:610万元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产业园连水路19号志邦厨柜公司办公楼501室
经营范围:家居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②安徽共邦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安徽共邦投资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2年11月30日注册资本:610万元住所:合肥市庐阳区庐阳工业区连水路19号志邦厨柜公司办公楼401室经营范围:家居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③孙志勇先生,197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程师。目前持有公司20.80%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长。
④许帮顺先生,197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目前持有公司20.20%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总裁。
(二)与公司关联关系
元邦投资和共邦投资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与上述两公司为关联单位,故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孙志勇先生和许帮顺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故此项租赁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涉及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交易均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交易双方协商定价。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
2、公司主营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3、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12: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召开的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推动公司下属子公司经营持续稳健发展,提高其资金流动性,确保公司的利益最大化,根据下属子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对家居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融资担保额度,对木业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融资担保额度,以及为合肥销售公司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办理事宜由公司经营层具体执行。具体担保办理事宜由公司经营层具体执行。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合肥志邦家居有限公司
(一)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 2011年12月5日法定代表人:许帮顺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
经营范围:厨柜、家具、木门、衣帽间、卫浴柜、居家饰品的制造、销售及安装;厨房家具、厨房装饰工程施工;橱柜配件、厨房用品、厨房电器、装饰材料的销售及安装;锯材、木片、单板、其他木材加工及销售;家具及室内装饰设计、服务;设备租赁;房屋租赁公司持股比例:100%。
(二)被担保人家居子公司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 2019年12月31日,家居子公司总资产96,824.62万元,净资产51,755.36万元,负债总额45,069.26万元,资产负债率47%,2019年度该公司营业收入97,823.64万元,净利润5,118.68万元。
2、合肥志邦木业有限公司
(一)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 2017年09月15日法定代表人:许帮顺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下塘镇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经营范围:门、窗、墙板、地板等木质家具制造、销售及安装;防火门的制造、销售及安装;竹、藤家具制造、销售及安装;其他家具制造、销售及安装;锯材、木片、单板、其他木材加工及销售;家具五金销售;家具及室内装饰设计、服务;家具材料销售;房屋租赁。公司持股比例:100%。
(二)被担保人木业子公司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木业子公司总资产30,017.77万元,净资产18,482.63万元,负债总额11,535.14万元,资产负债率38%,2019年度该公司营业收入4,471.88万元,净利润 -1,125.80万元。
3、合肥志邦家具销售有限公司
(一)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 2011年12月6日
法定代表人:许帮顺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佰万元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庐阳工业区连水路19号办公楼208、210、213、313室经营范围:厨房家具,厨房配件,厨房电器,装饰材料,家具,木门,衣帽间,居家饰品销售;厨房家具,厨房饰品工程施工;公司持股比例:100%。
(二)被担保人合肥销售公司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9年12月31日,合肥销售公司总资产10,024.86万元,净资产1,644.39万元,负债总额8,380.47万元,资产负债率83.6%,2019年度该公司营业收入17,786.17万元,净利润30.27万元。
二、担保事项说明
1、担保性质:连带责任担保
2、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3、担保期限:为贷款合同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不超过两年。
4、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