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利润分配预案: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已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4月28日召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预案的具体内容如下: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283,730.72元,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27,413,372.89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741,337.29元,利润分配7,923,406.87元,加上会计政策调整9,971,067.98元和前期滚存未分配利润315,345,185.68元,截止2019年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342,064,882.39元。
2019年度,公司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金额为60,485,657.19元(不含印花税、佣金),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八条“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19年度实施的回购金额占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62.23%,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019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可供分配利润
结转至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提出的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发展现阶段的实际情况,决策程序完备,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董事会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0年4月28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等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