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新文化: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9

证券代码:300336 证券简称:新文化 公告编号:2020-046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27日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余厉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张津津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并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9年年度报告》和《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和《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内容。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了《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表决结果: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2019年度,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创业板上市公司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已建立了一套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并且在日常生产经营中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和执行,具备合理性、完整性及有效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公司自身

发展的需要。2019年度,内部控制在公司经营的各个关键环节发挥了较好的管理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业务经营的正常进行,有效地控制了经营风险。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内容。表决结果: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检查了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2019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4月27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1905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内容。表决结果: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内容。表决结果: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4月27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1904号《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48,446,568.76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565,240,322.41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的利润为-104,561,811.35元,其中,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2,264,030.79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公司2019年度经营业绩亏损,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经审慎研究后,公司2019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的情形,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内容。表决结果: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确认的议案》

同意公司关于2019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确认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内容。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表决结果: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公司经认真自查,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表决结果: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报财务基准日发生变更,公司结合《2019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中相关事项进行更新,拟订了《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报财务基准日发生变更,公司结合《2019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修订制作了《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要求,公司制作了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1907号《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报财务基准日发生变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的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结合《2019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调整了填补回报措施。

表决结果: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报财务基准日发生变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的规定,结合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本次发行后的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关于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二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