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36 证券简称:新文化 公告编号:2020-042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 | 职务 | 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因 |
声明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806,230,192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新文化 | 股票代码 | 300336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张津津 | 唐晓云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虹口区东江湾路444号北区238室 | 上海市虹口区东江湾路444号北区238室 |
传真 | 021-65873657 | 021-65873657 |
电话 | 021-65871976 | 021-65871976 |
电子信箱 | xinwenhua@ncmedia.com.cn | xinwenhua@ncmedia.com.cn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以电影、电视剧(网剧)、综艺等内容的投资、制作、发行及衍生业务为核心,以户外LED大屏幕媒体运营为渠道,整合线上线下广告资源及内容营销业务。公司内容业务在产业链中立足于精品内容的生产,盈利模式以投资、制作、发行业务为切入点获得收益,广告业务在产业链立足于广告策划、代理、投放环节,盈利模式以为品牌提供全案策划及线上线下互动的广告投放服务为收入;同时以股权投资整合上下游资源,获得财务收益。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55,605.3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1%,主要原因包含影视行业政策收紧、平台购买价格下降、内容调整加剧等,且受剧本优化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部分影视项目开发、制作进度未达预期,同时国内经济下行压力仍存,广告主投放预算减少。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及成本按行业和产品分类的构成情况:
按行业分类 | 2019年度 | |
收入(元) | 成本(元) | |
影视行业 | 112,115,936.42 | 358,964,789.58 |
广告行业 | 433,427,128.10 | 500,540,046.94 |
其他行业 | 10,510,706.01 | 4,750,706.91 |
合计 | 556,053,770.53 | 864,255,543.43 |
按产品类型分类 | 2019年度 | |
收入(元) | 成本(元) | |
影视内容 | 112,115,936.42 | 358,964,789.58 |
户外LED大屏 | 337,472,985.51 | 405,782,017.44 |
其他类型广告 | 95,954,142.59 | 94,758,029.50 |
其他 | 10,510,706.01 | 4,750,706.91 |
合计 | 556,053,770.53 | 864,255,543.43 |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影视剧的营业收入情况:
影视剧名称 | 营业收入 | 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
前五名影视剧营业收入合计 | 86,520,571.96元 | 15.77% |
上述前五名影视剧分别为《激荡》《新喜剧之王》《雷雨(沪剧)》《深宅雪》《少林问道》。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019年 | 2018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17年 | |
营业收入 | 556,053,770.53 | 805,824,104.65 | -31.00% | 1,233,216,103.8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948,446,568.76 | 31,618,073.49 | -3,099.70% | 246,386,469.0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924,498,471.77 | 10,750,156.42 | -8,699.86% | 203,374,470.4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4,102,532.91 | -149,080,755.32 | 143.00% | 294,659,082.71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18 | 0.04 | -3,050.00% | 0.3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18 | 0.04 | -3,050.00% | 0.3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7.83% | 1.06% | 下降38.89个百分点 | 8.47% |
2019年末 | 2018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17年末 | |
资产总额 | 3,256,479,044.52 | 4,791,738,492.10 | -32.04% | 5,128,557,376.3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025,282,620.81 | 2,982,408,082.72 | -32.09% | 2,997,265,313.99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93,637,255.21 | 179,024,744.33 | 176,436,953.38 | 106,954,817.6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6,987,139.18 | 14,744,674.85 | 32,518,111.90 | -1,032,696,494.6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2,933,241.82 | 13,885,145.76 | 28,597,529.62 | -989,914,388.9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72,148.73 | 12,662,009.00 | -128,495,861.70 | 181,808,534.34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8,821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40,934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上海渠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0.47% | 84,381,295 | 0 | 质押 | 21,323,529 | |||||||
拾分自然(上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6.89% | 55,555,555 | 0 | |||||||||
上海银久广告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5.70% | 45,939,673 | 36,751,723 | 质押 | 45,900,000 | |||||||
冻结 | 45,939,673 | ||||||||||||
杨震华 | 境内自然人 | 5.02% | 40,500,000 | 30,375,000 | 质押 | 29,800,000 | |||||||
盛文蕾 | 境内自然人 | 3.64% | 29,317,217 | 0 | |||||||||
南山集团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79% | 22,500,000 | 0 | |||||||||
张晋榆 | 境内自然人 | 1.72% | 13,884,900 | 0 | |||||||||
MORGAN STANLEY & CO. INTERNATIONAL PLC. | 境外法人 | 1.48% | 11,924,106 | 0 |
孙毅 | 境内自然人 | 0.37% | 2,970,000 | 0 | ||
JPMORGAN CHASE BANK,NATIONAL ASSOCIATION | 境外法人 | 0.36% | 2,892,152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杨震华先生现任上海渠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债券名称 | 债券简称 | 债券代码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万元) | 利率 | |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 16文化01 | 112424 | 2021年08月05日 | 48,839.54 | 8.00% | |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 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于2019年8月5日完成回售部分债券本金及利息的兑付,兑付金额为534,575,646.54元(含税前利息),并于当日支付剩余部分债券2018年8月5日至2019年8月4日期间的利息人民币4.49元(含税)/张。报告期内已按时完成上述债券兑付及付息事项。 |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19年5月29日,中诚信证评在对公司2018年经营状况及相关行业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出具《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2019)》,维持公司信用等级为AA,“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并将上述主体及债项信用等级列入可能降级的信用评级观察名单。具体内容详见于2019年5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2019)》,提请投资者关注。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中诚信证评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在跟踪评级期限内,中诚信证评将于公司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中诚信证评将密切关注与公司以及债券有关的信息,如发生可能影响债券信用级别的重大事件,中诚信证评将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 | 2018年 | 同期变动率 |
资产负债率 | 37.40% | 37.44% | -0.04%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77.51% | 7.91% | -85.42% |
利息保障倍数 | -12.92 | 1.28 | -1,109.38%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总收入55,605.3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1%;营业利润-102,731.2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779.02%;利润总额为-104,991.9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103.7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4,844.6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099.70%。各项经营指标下降的主要原因包含影视行业政策收紧、平台购买价格下降,内容调整加剧等,受剧本优化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部分影视项目开发、制作进度未达预期,并且国内经济下行压力仍存,广告主投放预算减少。
(1)多种类型影视作品同步开发,部分影视作品将于2020年上线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电视剧的开发与制作,部分影视作品因进度未达预期,预计将延期上线。电视剧方面,公司参与出品的《激荡》在湖南卫视播出,《封神之天启》、《亮剑之雷霆战将》、《亲爱的设计师》等项目已进入发行或排播阶段,《天河传》(原名:仙剑奇侠传4)、《美人鱼》等项目处于前期筹备或前期策划阶段。电影方面,《新喜剧之王》《追龙2:追缉大富豪》(原名:贼王)《雷雨》于报告期内上映,《大富翁》、《轩辕剑》等项目处于前期筹备或前期策划阶段;《肥龙过江》、《美人鱼2》预计于2020年上映。
(2)新股东带来新资源,整合内容与渠道资源
报告期内,上海双创文化母基金通过旗下平台战略投资新文化,双创文化母基金的成功引进,不仅给公司带来了资金,更重要的是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推动双方全面深度的战略合作。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对内容和渠道业务的整合管理,在集团内部整合各业务板块资源,在行业中整合户外媒介渠道,扩大公司在户外LED大屏阵地方面的资源优势。公司在全国90多个城市拥有200多块LED大屏媒体宣发阵地,并长期沉淀了大型影视、演艺、活动的策划及制作经验;双创文化母基金作为政府产业引导的基金,聚集了丰富的业内资源;双方合作将进一步打造更具规模的大小屏互动宣发的新型影视内容宣发模式,从而形成“投资带宣发,宣发促投资”的产业闭环。
(3)与互联网企业深度合作,提升广告业务能级
报告期内,公司先后与上海微盟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碧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宿迁京东拓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西藏华君广告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探索了与互联网企业及新媒体的合作体系。通过与京东等互联网企业合作,有效整合了线上及线下广告资源,打造基于大数据和AI的智能化广告传播新模式,使得客户可选择的广告投放方案更加精准化和多元化,帮助客户实现线上线下同步精准传播的投放目的。同时,郁金香户外大屏优势和微盟精准营销能力的结合,将为品牌企业提供一揽子互动营销的策略,通过工具、流量、运营、创意等全方位的服务,助力品牌建立线上线下营销矩阵,打造全链路营销闭环,帮助品牌实现品销合一,形成市场上稀缺的“内容+户外”商业模式
(4)艺人经纪与广告业务深度融合
公司在报告期内,加强了艺人经纪业务的拓展和创新,以培养、储备年轻新生代艺人在影视剧中出演以及和公司广告业务合作短视频营销为主要战略,已签约了10多位艺人。公司与行业主流艺人经纪公司达成合作,结合公司的资源优势共同推广公司签约艺人及合作方艺人。公司艺人经纪团队和广告团队开发的基于明星的定制类广告产品,已通过短视频平台来帮助广告品牌宣传推广,报告期内多个品牌已经成功使用了公司的“抖星”产品,有效提升品牌的销量。2020年,公司仍将继续将艺人和广告品牌的带货需求结合,为公司未来互联网宣发和艺人经纪业务带来多维度的发展。
(5)报告期主要获奖情况
2019年度,公司荣获“2019上海民营服务业企业100强”、“第25届上海电视节市场之星”;广西卫视颁发的“最佳合作影视发行公司奖”;第一制播联盟颁发的“金牌合作伙伴奖”;中广联地面电视联盟颁发的“最佳城市台合作公司奖”;中广联合会、节目交易委员会、全国电视剧播出联盟颁发的“最佳收视贡献奖”及“优质战略合作伙伴奖”;郁金香及达可斯荣获“中国百强市区LED大屏头部媒体”。
报告期内,公司影视项目所获奖项如下:
序号 | 影视剧名称 | 主要奖项 |
1 | 电视剧《胜利之路》 | 获广西卫视颁发的2018年度最具影响力电视剧作品奖 |
获四川广播电视台影视文艺频道颁发的双网收视贡献奖 | ||
获河南广播电视剧频道颁发的收视王牌奖 | ||
获中广联地面电视联盟颁发的最佳收视贡献奖 | ||
2 | 电视剧《潜伏在黎明之前》 | 获广西卫视颁发的2018年度最具品质电视剧奖 |
获中广联地面电视联盟颁发的最佳联制联播贡献奖 |
3 | 电视剧《金爸银爸不换我爸》 | 获河南广播电视台都市频道优秀剧目奖 |
4 | 电视剧《恩情无限》 | 获河南广播电视台都市频道优秀剧目奖 |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产品名称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影视内容 | 112,115,936.42 | -246,848,853.16 | -220.17% | -58.62% | -286.31% | -269.08% |
户外LED大屏 | 337,472,985.51 | -68,309,031.93 | -20.24% | -33.76% | -138.68% | -54.90% |
其他类型广告 | 95,954,142.59 | 1,196,113.09 | 1.25% | 1,773.83% | 238.32% | 18.13%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主要原因包含影视行业政策收紧、平台购买价格下降,内容调整加剧等,受剧本优化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部分影视项目开发、制作进度未达预期,并且国内经济下行压力仍存,广告主投放预算减少。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主要原因是公司根据相关的会计政策,将预计不再拥有发行、销售市场的影视剧以及根据市场需求终止项目的在拍剧之未结转成本予以全部结转。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原因
1、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
2018年6月15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同时废止。根据上述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财政部于2017年陆续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四项具体会计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涉及的项目包括:对上述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所规定的金融资产的分类、计量(含减值)及列报。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1、本次会计报表格式调整后,公司编制2018年年度及后续的财务报表将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科目的列报,并相应调整可比会计期间的数据:
1)企业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应作为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的项目在利润表的“其他收益”项目中填列。比较数据相应调整。2)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比较数据相应调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涉及财务报表列报的调整,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2、修订后的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对于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施行日所在年度报告期间的期初的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企业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按照新准则的要求进行追溯调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前期比较财务报表的重述,且不会对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原因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
行了修订。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同时废止。根据上述财会[2019]6号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本次会计报表格式调整后,公司编制2019年半年度及后续的财务报表将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科目的列报,并相应调整可比会计期间的数据:
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涉及财务报表列报的调整,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原因
为解决企业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同时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号)废止。根据上述财会[2019]16号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本次会计报表格式调整后,公司编制2019年第三季度及后续的财务报表将执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科目的列报:
1、根据新租赁准则和新金融准则等规定,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了“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目,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2、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有关情况调整了部分项目,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分别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涉及财务报表列报的调整,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合并范围增加: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新设或投资的方式,新增了上海仙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新文化繁华广告(上海)有限公司”)、上海新文化影视制作有限公司、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舟山科技有限公司。上述公司均已于2019年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合并范围减少: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上海影丽文化传媒有限公司100%股权,注销了霍尔果斯新文化影视制作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震华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