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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熙生物: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9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或“保荐机构”)作为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熙生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对华熙生物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9,562,556股,发行价格为47.7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6,859.4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1,964.01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4,895.44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19年10月30日全部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9年10月30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19)第110ZC0182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由公司与保荐机构、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按照轻重缓急情况投入以下项目建设: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拟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华熙生物研发中心提升改造项目40,066.9040,066.90
2华熙天津透明质酸钠及相关项目110,692.43110,692.43
3华熙生物生命健康产业园项目164,678.5074,136.11
合计315,437.83224,895.44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项目进度情况,公司可以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度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实际已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9,519.6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拟置换金额
1华熙生物研发中心提升改造项目40,066.904,398.174,398.17
2华熙天津透明质酸钠及相关项目110,692.434,935.784,935.78
3华熙生物生命健康产业园项目74,136.11185.69185.69
合 计224,895.449,519.639,519.63

四、内部决策程序

202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9,519.63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0)第110ZA4095号),认为华熙生物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20年3月31日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说明》中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

3、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华熙生物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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