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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市保千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9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24日以邮件及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晓凌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亲自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表决,并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江苏证监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和泄露相关内幕信息的行为。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2020年4月2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的要求进行的变更,自2020年1

月1日起施行。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0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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