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0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1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 | 职务 | 内容和原因 |
声明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9年末总股本378,63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瑞和股份 | 股票代码 | 002620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陈延 | 戚鲲文 |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3027 号瑞和大厦 |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3027 号瑞和大厦 | ||
电话 | 0755-83764513 | 0755-33916666-8922 | ||
电子信箱 | zqb@sz-ruihe.com | zqb@sz-ruihe.com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政府机构、房地产开发商、大型企业、高档酒店、交通枢纽、园林绿化等专业设计、工程施工业务以及光伏电站运营、光伏项目施工安装等。公司具备建筑装饰设计施工、建筑幕墙设计施工、消防设施设计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电子与智能化、钢结构、古建筑、城市道路照明、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医疗器械经营、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
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结构补强)等资质,是行业内资质种类、等级齐全的建筑装饰企业之一。
公司长期专注于装饰主业,提出了“科技领先、工艺领先、供应链领先、管理领先、综合服务领先、设计领先”等六大领先的战略构想,坚持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采用“营销、设计、工管、预算、集采”五位一体的经营管理模式;建立了完善的6S管理体系,实现信息化、科学化、高效化管理;持续打造以BIM+装配式建筑相结合的数字化精致建造技术开发,以人的健康为本,开发健康人居环境技术,领先部署研发战略,大力开展高新技术开发应用。公司采用“营销、设计、工管、预算、集采”五位一体的经营管理模式;建立了完善的6S管理体系,实现信息化、科学化、高效化管理。瑞和股份在经营实力、设计施工能力、品牌知名度等都获得了业界内和社会上的高度认可,一直致力于打造精品工程,与时俱进,以时代发展为导向,引领企业逐步走向新的高度。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施行自主承揽业务、自主组织施工设计,各项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自2015年进入光伏产业发展以来,通过五年的运营,公司在光伏业务领域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并具备了大型地面电站、分布式光伏EPC工程业务承接能力。随着国家光伏产业发展政策的的出台,公司光伏业务发展战略也紧跟国家政策进行调整,面对国内光伏建筑一体化市场的兴起,国内光伏板产品的升级迭代与价格走低,特别是2019年国家政策层面释放的信息及国家一系列推进绿色建筑、加大绿能补贴政策的出台,光伏建筑一体化业务将迎来发展的良好契机。据此,公司根据企业自身实际情况,结合外部发展环境,制定出公司光伏产业新一轮的战略规划,积极布局光伏建筑一体化市场,以实现公司光伏领域业务质与量的双提升,打造新的业务亮点。
(二)装饰行业发展概况
建筑装饰业为我国建筑行业二级分类中的一个分支,根据建筑物使用性质不同又可以进一步细分为建筑幕墙(外装)、公共建筑装修(内装)、住宅装修。建筑装饰行业按照装饰建筑物使用性质的不同,可以分为公共建筑装饰业和住宅装饰业。建筑装饰行业的上游行业为建筑装饰材料行业;下游客户为高端星级酒店、政府机构、大型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及大型优质房地产商。产业链之间存在较为明显的关联效应。
近年来,我国建筑装饰行业市场需求在不断增长,品质和数量都在不断提升,受益于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建筑装饰行业发展迅速,经营规模、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均得到了较快发展。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升,预计建筑装饰行业市场整体规模仍将保持增长。国内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城镇化程度不断提高,建筑装饰业在经历快速增长后,增速开始逐步放缓。我国建筑装饰行业格局为“大行业、小公司”,竞争激烈,行业集中度较低。但近年出现行业的集中度向头部企业靠拢的迹象,建筑装饰行业内领军企业市场规模占比不断增加。未来随着进一步整合,行业集中度提升或将有所加快,细分行业龙头的资金及项目成本管理优势将愈发明显,行业内部将出现明显分化的趋势。随着我国改革的持续深化,经济结构不断优化调整,技术革新在工程施工设计领域中的深度应用和创新,据行业内资深专业媒体预计,建筑装饰行业未来发展的“产品化”、“节能化”、“绿色化”、“信息化”等趋势将逐渐明朗。
(三)公司所处的装饰行业地位
公司多年来在行业成绩卓越,连续入选“中国建筑装饰行业百强”排名前十。公司是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副会长单位、中国展览馆协会会员单位、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副会长单位、广东省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单位、深圳市企业联合会及深圳市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单位、 深圳市洁净行业协会会员证书第三届副会长单位。报告期内,公司荣获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深圳知名品牌、深圳“老字号”企业、深圳市民营领军骨干企业、AAA级资信等级证书、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设计机构五十强、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幕墙百强企业、2018年度广东省优秀企业等多项荣誉。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019年 | 2018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17年 |
营业收入 | 3,817,998,179.36 | 3,613,862,347.42 | 5.65% | 3,006,438,721.2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56,185,147.87 | 147,713,262.04 | 5.74% | 132,536,580.3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47,370,370.62 | 160,578,306.98 | -8.23% | 125,231,000.5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902,441.65 | -247,475,542.82 | 81.45% | 63,427,964.19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3 | 0.41 | 4.88% | 0.3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2 | 0.41 | 2.44% | 0.3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98% | 6.92% | 0.06% | 6.51% |
2019年末 | 2018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17年末 | |
资产总额 | 5,864,510,237.10 | 5,272,116,154.26 | 11.24% | 4,157,167,242.0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317,366,597.43 | 2,187,815,552.94 | 5.92% | 2,088,410,422.11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860,051,747.16 | 896,404,729.10 | 924,242,492.00 | 1,137,299,211.1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7,214,861.65 | 47,890,527.04 | 45,946,029.58 | 15,133,729.6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6,704,861.65 | 41,322,649.06 | 45,429,390.23 | 13,913,469.6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9,055,413.59 | -25,872,640.66 | 17,411,650.99 | 61,613,961.61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0,166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9,592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李介平 | 境内自然人 | 20.15% | 76,305,925 | 57,229,444 | |||||||||
深圳市瑞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9.48% | 73,770,075 | 质押 | 14,400,000 | ||||||||
广州市裕煌贸易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5.00% | 18,931,400 | ||||||||||
李琦 | 境内自然人 | 3.30% | 12,500,000 | ||||||||||
方凯燕 | 境内自然人 | 1.65% | 6,250,000 | ||||||||||
戴勇宣 | 境内自然人 | 1.08% | 4,075,642 | ||||||||||
元沣(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元沣价值 | 其他 | 0.94% | 3,568,600 |
成长3号私募投资基金 | ||||||
西藏富通达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78% | 2,971,783 | |||
邓本军 | 境内自然人 | 0.54% | 2,045,552 | 1,746,664 | ||
林俊全 | 境内自然人 | 0.50% | 1,878,2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前 10 名股东中,李介平为深圳市瑞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持有瑞展实业 95%的股权。除以上情况外,公司未知其他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其他前十名无限售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上述公司股东中,广州市裕煌贸易有限公司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15,149,700股,合计持有18,931,400股;李琦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12,500,000股,合计持有12,500,000股;元沣(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元沣价值成长3号私募投资基金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3,568,600股,合计持有3,568,600股;西藏富通达投资有限公司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2,971,783股,合计持有2,971,783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上市公司从事装修装饰业务》的披露要求
2019年度,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3,817,998,179.36元,同比增长5.65%;全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6,185,147.87元,比上年同期上升5.74%;总资产为5,864,510,237.10元,同比增长11.2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6.98%,同比提高0.06%。2019年公司整体运营稳健,经营情况良好,在市场营销、光伏产业、瑞和产业园建设运营、技术研发、项目管理、人才建设等方面多点开花,均取得了有力的提升。上市以来的第一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的强势推出,更是加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对企业的认同感。
一、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管理工作具体如下:
1、全方位加强营销工作,市场反映效果明显。公司在对外营销过程中,加强宣传工作,重点体现公司的差异化竞争优势,从资金优势、人才优势、设计优势、BIM等技术优势、集采供应链优势等多方面宣贯瑞和股份的亮点;贯彻“大市场、大业主、大项目”的市场方针,破解市场开拓难题。通过维护忠诚度高的大客户,又开发了潜在大客户,先后中标了一批大客户的项目;推进团队营销,开创营销新局面。为提升市场应对能力,激发营销活力,公司推进了团队营销的市场政策,组建了多个新的营销团队,并针对不同营销团队的优势和特点进行了客户划分、项目划分;召开营销会议,及时研究营销策略,全力实现项目中标。公司定期举办营销策略会,对营销团队跟踪的项目进行梳理,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分析营销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协助营销团队解决营销团队的困难,并制定下一阶段的营销计划。
2、光伏产业领域稳健发展,日常运营与业务开拓双兼顾。全力开展安徽六安、江西信丰两个光伏电站发电输电工作。有效利用已征土地以提升发电率,加强与电网良好关系以提高电站发电量上网率,同时强化运维管理,开展两个电站管理交流活动,取长补短,互促互进。通过定时巡检及周期性除尘措施,严格控制设备故障率,及时排除设备消缺,量化故障维修时间,并及时做好割草、光伏板表面污渍清理工作;持续跟进光伏电站补贴申报及资金到位情况,督促电站相关款项的及时回笼;强化电站的日常管理工作,严格控制成本支出。通过完善管理制度,督促电站组件故障的及时处理以提高发电效率。优化电站经营报表以及日常管理台帐,完成定岗定编及费用管理,同时认真落实好防火隐患排查及防火安全宣传,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密切关注光伏行业发展政策,积极拓展建筑光伏一体化业务及EPC业务。完善光伏营销策划书,修订瑞和新能源宣传资料,梳理建筑光伏一体化服务流程,建立光伏业务成本测算模型。同时跟进了多个EPC项目、建筑光伏一体化项目、系统屋顶项目的考察,开展商务洽谈及成本测算工作,为下一步光伏业务的突破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3、瑞和产业园项目建设运营有序进行。积极推动瑞和产业园各项竣工验收工作,完善提升园区形象。审核产业园各项工程结算,梳理总体投资情况;加强园区绿化工程和绿化效果,同时开展园区VI(导视系统)的规划工作、地下停车场和配电房自流坪工程建设,初步建立起园区规范、整洁的外在形象;通过制订物业管理方案,完善组织架构与岗位职责,组建物业管理团队,明确管理目标与基本任务,对产业园运营初期及中期管理的主要内容进行了系统梳理,物业管理各项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结合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经济大环境背景,衔接深圳市深汕合作区政策,吸引了一批与园区规划宗旨相符合的材料供应商、设备生产商等合作方入驻。
4、技术研发初见成效,体系建设逐步推进。公司技术中心于近年开始装配式技术研发,已提交涉及幕墙、天花吊顶、墙地面块材、卫浴、智能化等装配式专利申请数十项,取得获证证书共17项,获得装配式省级工法证书共4项。瑞和股份与深圳大学联合开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装配式部品部件BIM参数化数据库开发”课题被列为深圳市“十三五”工程建设领域科技重点计划(攻关)项目目录;与元一石材共建联合研发平台,并签订《装配式复合石材技术联合创新平台协议》;获得“幕墙装配式施工技术服务、吊顶装配式施工技术服务、墙面块材装配式安装施工技术服务、地面块材装配式安装施工技术服务、装配式装修精细化设计服务”等5项装配式高新技术产品(服务)认定。公司已初步完成装配式技术体系及供应链系统的搭建。
5、严抓项目管理,打造精品工程。公司通过加强质量管理以提高工程质量。定期组织人员进行项目质量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整改,提升工程质量水平;加强安全管理,规避项目安全风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一方面加强对危险源的管理,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另一方面加强对项目安全资料的监管,避免了安全责任的风险。通过组织安全事故风险培训,提高项目人员处理应急事件的能力;加强文明
施工,打造标准化项目。严格按照公司施工管理要求布置现场,在现场放线、文明施工、临设临电、标识标牌和成品保护等方面进行统一,使项目时刻保持良好的场容场貌;加强劳务管理,有效防控劳务风险。对劳务队伍进行了分级考核,优胜劣汰。 6、加强人才建设,保持队伍稳定发展。发挥榜样力量,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把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作为典型进行了宣传,用榜样的力量激发员工更加努力地工作;加强人才引进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公司加强了各个管理系统队伍建设,引进了营销、商务、设计等多层次专业人才,并完成了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招聘工作,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后备新鲜血液;规范开展绩效考核,推进人才梯队建设。总监级以上管理人员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开展员工的岗位绩效评价、定岗定编工作;推行股权激励计划,把员工的积极性与企业的中长期业绩的拓展有机的捆绑在一起,实现多方共赢;加大员工培训力度,提升员工综合素质。开展系统专业知识培训和项目管理团队的专业培训;加强企业品牌推广,践行优秀企业文化。大力宣传公司品牌,提高了公司品牌知名度和市场美誉度。
二、公司应对装饰行业趋势及外部因素等采取的措施
公司高度重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在符合公司主业发展的战略方针的宗旨下,投入大量人力和物力资源建设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结合国家大力支持“装配式绿色建筑和建筑产业化”的政策大环境,在“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精致建造和绿色施工技术”等高新技术领域下功夫,建设装配式装修BIM技术中心、装配式装修和室内环境健康评价实验室,打造具有前瞻性的技术创新平台,不断开拓创新,推动行业技术创新和可持续发展。
公司一方面以装配式装修BIM技术中心推动BIM+装配式装修结合的数字化精致建造技术开发和产业化应用,提高施工效率和管理效率,降低工程成本,提高工程质量。另一方面与科研院校合作,以室内健康评价实验室做为创新平台,创新开发以人的健康为核心的室内环境健康保障技术,开发绿色健康室内工程产品,满足市场对室内健康环境的普遍性需求,提高产品的健康附加值,同时全面布局知识产权,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大幅提升公司的长期竞争力,保障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多年来,公司取得显著的技术成果,获得专利技术成果147项,包括发明专利19项、实用新型专利119项、外观专利4项;获得软件著作权3项;获得科技示范工程奖80余项,科技创新成果奖30余项;获得广东省2019年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多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获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被评为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这都标志着瑞和股份在知识产权规范化管理、运用及风险防范等方面迈上新台阶。通过重视利用知识产权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三、公司质量控制体系及措施
1、质量控制体系
公司通过了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严格以国家行业相关规范为质量标准,根据CB/T19001-2016《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和GB/T50430-2017《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建立并运行了涵盖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在内的全面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加大质量管理投入、定期开展质量控制活动、强化监督考核等多种途径,不断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公司坚持质量管理,制定了如《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采购管理》、《施工质量检查与验收》等系列的质量管理体系手册,对施工材料、施工工程、工程资料等关键环节加以控制。
2、质量控制的主要措施
(1)施工操作者的要求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的施工标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施工操作人员具备相关资质,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施工计划。
(2)施工技术的质量控制措施
施工技术的先进性、合理性决定了施工质量的优劣。从施工开始阶段公司专业技术人员即会同施工班组先对图纸进行深化、熟悉、了解并针对相关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充分运用公司的先进技术对存在的施工问题进行攻关;在施工完成后,通过售后服务对客户提出的问题进行解决。
(3)施工材料的质量控制措施
公司规定采购材料必须在合格供应商范围内采购,确保采购材料的质量。产品加工过程中严格要求不合格的产品不能进入下道工序。产品出厂前应进行全面检查,不合格的产品严禁出厂。报告期内在重大项目上无质量问题。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产品名称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公共装修 | 1,733,612,283.52 | 240,239,405.70 | 13.86% | 17.69% | 16.08% | -0.19% |
住宅装修 | 1,833,294,203.20 | 262,434,821.43 | 14.31% | -4.85% | -0.67% | 0.60% |
光伏业务 | 143,587,821.52 | 103,842,898.94 | 72.32% | 10.24% | 20.74% | 6.29%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 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1)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8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原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 新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3,047,812,674.30 | 应收票据 | 779,108,108.80 |
应收账款 | 2,268,704,565.50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1,547,162,092.58 | 应付票据 | 211,683,337.00 |
应付账款 | 1,335,478,755.58 |
2) 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计量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非交易
性权益类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的利得或损失不能回转到损益,但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且该选择不可撤销。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
①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2019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项 目 | 资产负债表 | ||
2018年12月31日 | 新金融工具准则 调整影响 | 2019年1月1日 | |
应收账款 | 2,268,704,565.50 | -41,102,746.52 | 2,227,601,818.98 |
应收票据 | 779,108,108.80 | -2,951,190.89 | 776,156,917.91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1,505,817.56 | 6,608,090.61 | 78,113,908.17 |
盈余公积 | 75,914,406.47 | -3,744,584.68 | 72,169,821.79 |
未分配利润 | 562,847,833.99 | -33,701,262.12 | 529,146,571.87 |
② 2019年1月1日,公司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按原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表:
项 目 | 原金融工具准则 | 新金融工具准则 | ||
计量类别 | 账面价值 | 计量类别 | 账面价值 | |
货币资金 | 摊余成本(贷款和应收款项) | 516,874,144.01 | 摊余成本 | 516,874,144.01 |
应收票据 | 摊余成本(贷款和应收款项) | 779,108,108.80 | 摊余成本 | 776,156,917.91 |
应收账款 | 摊余成本(贷款和应收款项) | 2,268,704,565.50 | 摊余成本 | 2,227,601,818.98 |
其他应收款 | 摊余成本(贷款和应收款项) | 83,232,056.44 | 摊余成本 | 83,232,056.44 |
短期借款 | 摊余成本(其他金融负债) | 865,000,000.00 | 摊余成本 | 865,000,000.00 |
应付票据 | 摊余成本(其他金融负债) | 211,683,337.00 | 摊余成本 | 211,683,337.00 |
应付账款 | 摊余成本(其他金融负债) | 1,335,478,755.58 | 摊余成本 | 1,335,478,755.58 |
其他应付款 | 摊余成本(其他金融负债) | 140,016,668.85 | 摊余成本 | 140,016,668.85 |
③ 2019年1月1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的调节表如下::
项 目 | 按原金融工具准则 列示的账面价值 (2018年12月31日)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 列示的账面价值 (2019年1月1日) |
A. 金融资产 |
a. 摊余成本 | ||||
货币资金 | 516,874,144.01 | 516,874,144.01 | ||
应收票据 | ||||
按原CAS22 列示的余额 | 779,108,108.80 |
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 -2,951,190.89 | |||
按新CAS22 列示的余额 | 776,156,917.91 | |||
应收账款 |
按原CAS22 列示的余额 | 2,268,704,565.50 |
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 -41,102,746.52 | |||
按新CAS22 列示的余额 | 2,227,601,818.98 | |||
其他应收款 | 83,232,056.44 | 83,232,056.44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总金融资产 | 3,647,918,874.75 | -44,053,937.41 | 3,603,864,937.34 | |
B. 金融负债 | ||||
a. 摊余成本 |
短期借款 | 865,000,000.00 | 865,000,000.00 | ||
应付票据 | 211,683,337.00 | 211,683,337.00 |
应付账款 | 1,335,478,755.58 | 1,335,478,755.58 | ||
其他应付款 | 140,016,668.85 | 140,016,668.85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总金融负债 | 2,552,178,761.43 | 2,552,178,761.43 |
④ 2019年1月1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期末金额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损失准备的调节表如下:
项 目 | 按原金融工具准则计提损失准备 (2018年12月31日)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计提损失准备(2019年1月1日) |
应收票据 | 2,951,190.89 | 2,951,190.89 | ||
应收账款 | 403,285,229.13 | 41,102,746.52 | 444,387,975.65 | |
其他应收款 | 18,713,423.61 | 18,713,423.61 |
3) 本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