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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和股份: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9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年度,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认真勤勉履行其职责,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活动、重大事项以及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权益。公司设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1、2019年1月8日,第三届监事会2019年第一次会议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2、2019年1月25日,第四届监事会2019年第一次会议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3、2019年2月26日,第四届监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4、2019年3月13日,第四届监事会2019年第三次会议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5、2019年4月25日,第四届监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度报告摘要》、《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关于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2018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关于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2018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及调整研发费用归集方法的议案》。

6、2019年5月13日,第四届监事会2019年第五次会议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2019年8月27日,第四届监事会2019年第六次会议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关于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8、2019年10月28日,第四届监事会2019年第七次会议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议案》、《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实施期限的议案》、《关于使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9年度,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2019年度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2019年度,公司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规范运作,各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均能够勤勉尽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2019年度,监事会对公司财务情况进行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内控制度更加健全,财务结构合理。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检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向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状况和存储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放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合理,未发生损害股东和公司的利益的情况。

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公司2019年度没有发生重大收购、出售资产等情况。

5、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升公司的业绩,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公司2019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没有超出公司对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执行情况正常。

6、对公司内部控制监督情况

经认真审阅,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度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7、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执行了《内幕信息及知情人员管理制度》,明确了内幕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与登记备案、保密制度及责任追究。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监管机构及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员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积极地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和登记管理工作,尽量将内幕信息知情人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同时不定期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培训和保密提示,有效防范了泄露内幕信息及利用内幕信息交易等行为。2020年,公司监事会将坚决贯彻公司既定的战略方针,更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赋予监事会的职责,恪尽职守,督促公司规范 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监事会每位成员将认真履行好监督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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