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
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公告如下: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因违反上市公司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特此公告。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