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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博科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9

证券代码:603655 证券简称:朗博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9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中国证监会《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35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内容具体对照情况如下: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它方式。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1年内转让给职工。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当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四十四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者会议通知列明的其他地点。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视频或电讯/传真方第四十四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者会议通知列明的其他地点。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
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
第九十六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九十六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
第一百〇六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一百〇六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第一百〇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第一百〇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八)决定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五)、(六)项情形收购公司股份的事项; (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后面条款序号相应顺延)……
第一百〇九条 董事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以确保董事会落实股东大会决议,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科学决策。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公司为该等专门委员会制定议事规则并予以披露。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的人数应符合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第一百〇九条 董事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以确保董事会落实股东大会决议,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科学决策。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与投资、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
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一百二十六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第一百二十六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除以上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均不变。该修订《公司章程》事宜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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