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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达信息: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9

证券代码:300168 证券简称:万达信息 公告编号:2020-059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信息”或“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同时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公司拟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向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购买责任保险。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体董事和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另,因保险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向保险公司购买责任保险,保费总额27万元。

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匡涛、胡宏伟、钱维章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和关联关系介绍

公司名称: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成立时间:2007年6月28日

法定代表人:曹原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路88号16、17楼102B单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62495655K经营范围: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是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寿”)及其一致行动人,保险公司是中国人寿的控股子公司的分公司,故保险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

1、保险类别: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业责任保险

2、投保人: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3、保险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4、被保险人:万达信息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5、保险期限:一年

6、保险追溯期:首年追溯期为零,以后连续续保,追溯期相应增加但最长不超过5年。

7、赔偿限额:

1)累计责任限额:人民币5000万

2)每次事故责任限额:人民币5000万

3)免赔额:无免赔

8、保费总额:人民币27万

四、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双方基于诚实信用和平等自愿的基础,遵循公平、公允、合规、合理的原则,交易价格遵循市场竞争下的正常商业惯例,比照市场价格协商一致确定。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事项系公司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而形成的关联交易,是合理且必要的,公司以公开、公平、公允的原则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本次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也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其他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和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管理层办理董监高责任险相关购买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以及在本次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重新投保等相关的各项事宜。

七、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事前就关联交易事项通知了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获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独立董事认真审核上述关联交易的相关文件后,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也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据合规、公允、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万达信息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按照相关法律程序

履行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所涉关联董事、监事均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无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万达信息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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