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以传真和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毅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的董事6名,实际参加的董事6名,全体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
公司《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详见刊登于2020年4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二、会议以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刊登于2020年4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20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进行了修订。通知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旧准则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按新收入准则要求进
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19年可比数,本次新收入准则的执行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
四、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60,000万元,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刘毅先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授信机构、授信形式及授信金额,有效期为一年,并代表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本公司承担。
特此公告。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