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在公司本部(上海市常德路940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董路易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以举手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事项;未发现参与本次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发生。
三、《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健全了内部管控体系,制订完善了内部管控制度,公司的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均得到了持续有效的执行,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和重要缺陷,并且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有效控制以及防范经营风险提供合理保证。公司2019年度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六、《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执行新会计政策,所做的相应会计政策的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1、公司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
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2、公司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事项;3、截止目前,未发现参与本次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发生。
八、《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经营活动的组成部分,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一致利益。
九、《关于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资产购买的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一致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