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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溢科技: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19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9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19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金溢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金蕾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鸿远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公司2019年1月1日至 2019年12月 31日以来的信息披露文件由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事前事后审阅后,再报交易所公告。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持续督导期内,公司建立、健全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监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规章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持续督导期内,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均得到有效执行。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首发公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8,905.12万元(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5,448.48万元后存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截至 2019年12月31日,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22,694.85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486.98万元;2019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971.54万元,2019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098.52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6,666.39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585.50万元。2019年度,每月由银行抄送对账单,保荐代表人现场查询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情况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2019年共召开5次,列席3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2019年共召开15次,列席8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2019年共召开8次,列席8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1 次,保荐代表人于 2019年 12月23日-12月24日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信息披露、公司治理、内部决策与控制、承诺事项等情况等。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现场检查报告已按要求上传至保荐业务专区。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1、上市公司于2019年接受了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的现场检查,收到了深圳证监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上市公司针对深圳证监局提出的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存在欠缺的问题采取了整改措施,加强了内部控制, 提高了规范运作水平。 2、部分募集资金使用项目存在延期实施情况,该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程序,我们也督促公司尽快推进,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2019年发表的独立意见共 13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公司不存在需要保荐人向交易所报告的情形,保荐人也未曾向交易所报告。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情况或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整改情况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培训主题为《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1)培训次数1 次
(2)培训日期2019年11月 18日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不适用
2. 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2019年深圳证监局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公司内控方面存在未按规定时间通知召开董事会,业绩奖励相关内控制度执行不严等内控方面的问题。上市公司针对深圳证监局提出的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存在欠缺的问题采取了整改措施,加强了内部控制, 提高了规范运作水平。
3.“三会”运作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不适用
6.关联交易不适用
7.对外担保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不适用
10.发行人或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承诺不适用
2、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不适用
3、关于上市后三年内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的预不适用
案及承诺
4、发行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相关承诺不适用
5、利润分配的承诺不适用
6、避免同业竞争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不适用
7.关于公司“五险一金”的承诺不适用
8、关于补交税费的承诺不适用
9、关于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截止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其他重大事项。(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19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代表人:

金 蕾 王鸿远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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