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399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952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1.80元,共计募集资金64,353.6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6,249.74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8,103.86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655.3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5,448.4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3-42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22,694.85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486.98万元;2019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971.54万元,2019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098.52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6,666.39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585.50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1,367.59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2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19年8月6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注]新开立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就开立新募集资金专户事宜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撤销原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将原存放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的募集资金余额全部转至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开立的账户进行专项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注]:《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62)提及的中国银行深圳科苑路支行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下属支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2个七天通知存款账户,其中,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账户已于2018年3月销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账户已于2019年11月销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39180188000052202 | 0.00 | 专户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 | 749768766077 | 18,248,176.00 | 专户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 | 74976876607700102 | 22,500,000.00 | 七天通知存款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 | 74976876607700103 | 22,500,000.00 | 七天通知存款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 | 79060155200001802 | 0.00 | 专户,已销户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 | 775772498993 | 32,659,045.02 | 专户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699569329 | 0.00 | 专户,已销户 |
合 计 | 95,907,221.02 |
2、截至2019年12月31日,佛山金溢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3个七天通知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39180188000052888 | 2,768,633.99 | 专户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39180181000040959 | 20,000,000.00 | 七天通知存款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39180181000039436 | 20,000,000.00 | 七天通知存款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39180181000044617 | 175,000,000.00 | 七天通知存款 |
合 计 | 217,768,633.99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本期无超额募集资金。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主要是加强研发团队建设,引进行业内各专业领域高端人才,保持技术不断创新和领先而投资的。
本公司“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主要是为了更好的获取招标信息、维护客户关系、提供更好的营销服务而投资的。
本公司“补充运营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9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详情请见公司于2019年6月11日发布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39)。2019年7月22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00万元提前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详情请见公司于2019年7月23日发布的《关于提前归还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52)。
2、2019年8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详情请见公司于2019年8月7日发布的《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63)。2019年12月16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亿元提前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详情请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7日发布的《关于提前归还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20)。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主要是为了更好的获取招标信息、维护客户关系、提供更好的营销服务而投资的。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说明
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
“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部分募投项目的建设。截至2017年5月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
445.41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情况进行了核验,并出具了《关于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7〕3-435)。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公司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至2017年5月8日自有资金已投入金额 | 置换 金额 |
佛山智能交通射频识别与电子支付产品生产基地项目 | 30,630.96 | 28,680.96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6,027.63 | 16,027.63 | 286.72 | 286.72 |
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 5,698.01 | 5,698.01 | 158.69 | 158.69 |
补充运营资金 | 5,041.88 | 5,041.88 | - | - |
合 计 | 57,398.48 | 55,448.48 | 445.41 | 445.41 |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度编制单位: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55,448.48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971.54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6,666.39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703.33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27%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 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 本报告期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佛山智能交通射频识别与电子支付产品生产基地项目 | 否 | 28,680.96 | 28,680.96 | 3,271.50 | 8,512.53 | 29.68 | 2020年8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16,027.63 | 16,027.63 | 10,525.24 | 65.67 | 2020年8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3.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 是 | 5,698.01 | 5,698.01 | 700.04 | 2,586.74 | 45.40 | 2020年8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4.补充运营资金 | 否 | 5,041.88 | 5,041.88 | 5,041.88 | 100.00 | 2017年6月3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 小计 | - | 55,448.48 | 55,448.48 | 3,971.54 | 26,666.39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1.2020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佛山智能交通射频识别与电子支付产品生产基地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期限至2020年8月31日。详情请见公司于2020年1月20日发布的《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2.佛山智能交通射频识别与电子支付产品生产基地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是由于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施工用地地形复杂等影响,造成施工难度增加,投资进度有所放缓。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是根据研发中心研发需求变化及项目实际现场安排,原计划投入的设备硬件和软件需求需要重新评估,导致相关工作未能按原拟定的投入使用时间开展,原计划进度发生了延迟。 4.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是由于国家政策和公司新时期的战略对技术支持和客户服务的规划发生了新的变化,营销网络的建设进度有一定程度的延缓。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1.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如下: 2019年8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即变更部分办事处的设立地点,其中兰州办事处变更为乌鲁木齐办事处,南宁办事处变更为贵阳办事处。详情请见公司于2019年8月7日发布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1)。 2.以前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如下: 2018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深圳变更到广州,同意公司在变更后的实施地点购置办公楼用于满足建设研发中心的场地需求。详情请见公司于2018年5月21日发布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3)。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以前年度发生情况如下: 募投项目“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原计划拟分别投资540万元、432万元在成都及杭州购买办公楼,投资420.41万元在厦门、沈阳等10座城市租赁办公楼,为满足成都分公司人才队伍壮大和未来业务拓展需要,成都分公司亟需扩充办公场地,吸引优秀人才,随着近年来房地产价格不断上涨,成都分公司原拟用于购置办公楼及装修的资金已不能满足当期的需求,故将取消在杭州购买及装修办公用房资金432万元,取消原计划的基本预备费271.33万元,将成都分公司的场地投入增加至1,243.33万元,增加后场地投入总投入由1,392.41万元变为1,663.74万元,本次调整用途金额为703.33万元,杭州分公司将使用现有租赁的办公用房,其他办事处的租赁计划不变,调整后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投资总额不变。公司分别于2017年12月28日、2018年1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 |
会议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投资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需要,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具体投资计划。详情请见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2018年1月17日发布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投资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4)、《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06)。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17年6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17年5月8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445.41万元,详情请见公司于2017年6月2日发布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0)。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1.2019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详情请见公司于2019年6月11日发布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9)。2019年7月22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00万元提前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详情请见公司于2019年7月23日发布的《关于提前归还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2)。 2.2019年8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详情请见公司于2019年8月7日发布的《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3)。2019年12月16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亿元提前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详情请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7日发布的《关于提前归还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20)。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账户,将用于后续募投项目建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24日、2019年5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8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上述议案规定的期限到期后,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详情请见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2019年5月20日发布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9)、《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36)。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9年度编制单位: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 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 | 本报告期 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 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 5,698.01 | 700.04 | 2,586.74 | 45.40 | 2020年8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5,698.01 | 700.04 | 2,586.74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以前年度发生情况如下: 募投项目“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原计划拟分别投资540万元、432万元在成都及杭州购买办公楼,投资420.41万元在厦门、沈阳等10座城市租赁办公楼,为满足成都分公司人才队伍壮大和未来业务拓展需要,成都分公司亟需扩充办公场地,吸引优秀人才,随着近年来房地产价格不断上涨,成都分公司原拟用于购置办公楼及装修的资金已不能满足当期的需求,故将取消在杭州购买及装修办公用房资金432万元,取消原计划的基本预备费271.33万元,将成都分公司的场地投入增加至1,243.33万元,增加后场地投入总投入由1,392.41万元变为1,663.74万元,本次调整用途金额为703.33万元,杭州分公司将使用现有租赁的办公用房,其他办事处的租赁计划不变,调整后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投资总额不变。公司分别于2017年12月28日、2018年1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投资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需要,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具体投资计划。详情请见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2018年1月17日发布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投资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4)、《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06)。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是由于国家政策和公司新时期的战略对技术支持和客户服务的规划发生了新的变化,营销网络的建设进度有一定程度的延缓。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