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0-028证券代码:831204 证券简称:汇通控股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告编号:2020-028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18日9: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包含优先股股东,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普通股 | 831204 | 汇通控股 | 2020年5月15日 |
优先股 | 无 | 无 | 2020年5月15日 |
恢复表决权优先股 | 无 | 无 | 2020年5月15日 |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
(七) 会议地点
公司五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董事会对2019年度工作进行了报告。
(二)审议《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公告编号:2020-028监事会对2019年度进行了工作报告。
(三)审议《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公司编制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四)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0-003)、《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06)。
(五)审议《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公司从经营实际情况出发,为满足公司资本支出需求,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提高财务的稳健性,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六)审议《关于预计2020年日常性关联交易》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0年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告编号:2020-007)。
(七)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议案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 《公司章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公告编号:2020-028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八)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0-011)。
(九)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0-012)。
(十)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0-013)。
(十一)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公告编号:2020-014)。
(十二)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制度》(公告编号:2020-015)。
公告编号:2020-028
(十三)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公告编号:2020-016)。
(十四)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0-017)。
(十五)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0-018)。
(十六)审议《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0-019)。
(十七)审议《关于修订〈承诺管理制度〉》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承诺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0-020)。
(十八)审议《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公告编号:2020-028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0-021)。
(十九)审议《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0-022)。
(二十)审议《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追究制度〉》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追究制度》(公告编号:2020-023)。
(二十一)审议《会计政策变更》议案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财会【2018】15号)文的报表格式作了部分修订,要求对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按如下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中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增加“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将“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将“固定资产清理”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将“工程物资”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
公告编号:2020-028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将“应付股利”和“应付利息”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将“专项应付款”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利润表中在投资收益项目下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的明细项目;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出“研发费用”项目,并在“研发费用”项目增加了计入管理费用的自行开发无形资产摊销金额;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与财会【2019】6号文配套执行。本公司根据财会【2019】6号、财会【2019】16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比较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
于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的
公告编号:2020-028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2019年1月1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同时,本公司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根据要求,本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本准则。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根据要求,本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于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本准则。
(二十二)审议《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议案
公司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财务信息进行了核查,发现前期财务信息存在需要更正的情形,现公司拟对前期财务信息进行更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
(二十三)审议《关于弥补前期因会计差错更正和追溯调整而超额分
公告编号:2020-028配的利润》议案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6 年 12月 31 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24,081,441.21 元。经公司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3.16 股, 共计转增 21,616,296 股。后根据公司审计机构出具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专项说明,公司对 2016 年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和追溯调整,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后,公司 2016 年 12 月31 日未分配利润为【18,206,211.81】。因此,公司 2017 年实施的2016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超过因会计差错更正和追溯调整后的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未分配利润,导致超额分配利润【5,875,229.40】元。
根据公司会计差错更正和追溯调整情况,公司补充确认并同意2016年度超额分配部分不予退还,以2017 年度实现的利润弥补前期因会计差错更正和追溯调整超额分配的利润。
(二十四)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提名陈王保、陈方明、张丽、王巧生、黄华、丁绍成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名王蔚松、郭平、张邦龙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至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就任之前,第二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将继续履行职责。上述董事会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公告编号:2020-028
(二十五)审议《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成员三人,第二届监事会提名张斌、程辉艳二人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二十六)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七);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六);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
(2)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
公告编号:2020-028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持股凭证;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的书面委托书、加盖法人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
(二) 登记时间:2020年5月16日
(三) 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 其他
(一) 会议联系方式:0551-63845606 王玉霞
(二) 会议费用:自理
五、 备查文件目录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