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20-028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索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德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侯琳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821,188,076.71 | 1,352,933,351.36 | -39.3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9,220,839.71 | 27,129,648.87 | -170.8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21,339,002.25 | 26,110,991.01 | -181.7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31,299,318.25 | -349,087,459.47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8 | 0.039 | -171.7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28 | 0.039 | -171.7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67% | 0.93% | -1.60%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5,574,310,960.98 | 5,550,500,569.66 | 0.4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2,865,631,634.20 | 2,899,671,015.25 | -1.17%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783,766.02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1,638.35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31,140.91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687,306.3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11,076.37 | |
合计 | 2,118,162.54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8,766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青岛金王国际运输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1.41% | 147,898,322 | 0 | 质押 | 134,274,499 | |
珠海新能联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92% | 34,000,000 | 0 | |||
佳和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4.69% | 32,411,525 | 0 | |||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65% | 25,219,658 | 0 | |||
杭州悠飞品牌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44% | 16,855,750 | 16,855,750 | |||
华夏基金-浦发银行-华夏基金-中植产投-定增1号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2.03% | 14,004,576 | 0 | |||
蔡燕芬 | 境内自然人 | 1.80% | 12,464,454 | 0 | |||
蓝色经济区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69% | 11,670,479 | 0 | |||
马可孛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1.33% | 9,159,618 | 9,159,618 | |||
张立海 | 境内自然人 | 1.30% | 8,973,120 | 0 | 质押 | 7,741,000 | |
冻结 | 8,973,12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青岛金王国际运输有限公司 | 147,898,322 | 人民币普通股 | 147,898,322 | ||||
珠海新能联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4,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4,000,000 | ||||
佳和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32,411,525 | 人民币普通股 | 32,411,525 | ||||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5,219,658 | 人民币普通股 | 25,219,658 | ||||
华夏基金-浦发银行-华夏基金-中植产投-定增1号资产管理计划 | 14,004,576 | 人民币普通股 | 14,004,576 | ||||
蔡燕芬 | 12,464,454 | 人民币普通股 | 12,464,454 | ||||
蓝色经济区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11,670,479 | 人民币普通股 | 11,670,479 | ||||
张立海 | 8,973,120 | 人民币普通股 | 8,973,120 | ||||
金鹰基金-浦发银行-金鹰中植产投定增8号资产管理计划 | 7,892,360 | 人民币普通股 | 7,892,360 | ||||
朱裕宝 | 6,711,628 | 人民币普通股 | 6,711,628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索斌先生持有佳和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8.97%的股权,通过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青岛金王国际运输有限公司76.30%的股权。 华夏基金-浦发银行-华夏基金-中植产投-定增1号资产管理计划、金鹰基金-浦发银行-金鹰中植产投定增8号资产管理计划的劣后级投资人均为珠海新能联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新能动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由于新能联合只有两个合伙人,其中普通合伙人为深圳京控融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由中植产业投资有限公司100%持股,有限合伙人亦 |
为中植产投。新能动力也只有两个合伙人,其中普通合伙人为中植产投(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系由中植产投100%持股,有限合伙人亦为中植产投,故新能联合与中植定增1号、中植定增8号为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2020年3月31日货币资金比2019年12月31日减少42.10%,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预付货款所致。
2.2020年3月31日交易性金融资产比2019年12月31日减少78.18%,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理财产品赎回所致。
3.2020年3月31日应收票据比2019年12月31日减少66.05%,主要原因为应收票据到期结算所致。
4.2020年3月31日预付款项比2019年12月31日增加92.45%,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预付货款备货所致。
5.2020年3月31日其他应收款比2019年12月31日减少42.24%,主要原因为化妆品暂收款收回所致。
6.2020年3月31日其他流动资产比2019年12月31日增加199.27%,主要原因为短期投资所致。
7.2020年3月31日预收款项比2019年12月31日减少94.30%,主要原因为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科目调整所致。
8.2020年3月31日合同负债比2019年12月31日增加100%,主要原因为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科目调整所致。
9.2020年3月31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比2019年12月31日减少45.36%,主要原因为重分类至此项目的长期借款到期偿还所致。
10.2020年3月31日其他综合收益比2019年12月31日减少57.34%,主要原因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11.2020年1-3月营业收入比2019年1-3月减少39.30%,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受疫情影响销售减少所致。
12.2020年1-3月营业成本比2019年1-3月减少30.86%,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收入减少导致成本结转减少所致。
13.2020年1-3月税金及附加比2019年1-3月减少34.82%,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受疫情影响产品销售收入减少所致。
14.2020年1-3月销售费用比2019年1-3月减少56.36%,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受疫情影响产品销售减少相应费用减少所致。
15.2020年1-3月管理费用比2019年1-3月减少41.79%,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受疫情影响优惠政策减免费用所致。
16.2020年1-3月研发费用比2019年1-3月减少39.93%,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受疫情影响研发活动减少所致。
17.2020年1-3月其他收益比2019年1-3月增加1682.99%,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收到经营相关的政府补助及税收返还增加所致。
18.2020年1-3月投资收益比2019年1-3月增加442.37%,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短期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19.2020年1-3月信用减值损失比2019年1-3月增加278.50%,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计提坏账准备所致。
20.2020年1-3月资产减值损失比2019年1-3月增加100.00%,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所致。
21.2020年1-3月营业利润比2019年1-3月减少168.27%,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受疫情影响产品销售收入减少所致。
22.2020年1-3月营业外收入比2019年1-3月增加323.21%,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收到社保补贴款所致。
23.2020年1-3月营业外支出比2019年1-3月减少87.01%,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相关业务减少所致。
24.2020年1-3月利润总额比2019年1-3月减少167.36%,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受疫情影响销售减少所致。
25.2020年1-3月净利润比2019年1-3月减少197.88%,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受疫情影响销售减少所致。
26.2020年1-3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2019年1-3月减少170.85%,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受疫情影响销售减少所致。
27.2020年1-3月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净额比2019年1-3月减少749.58%,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化所致。
28.2020年1-3月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比2019年1-3月减少42.47%,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受疫情影响销售减少所致。
29.2020年1-3月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比2019年1-3月减少88.47%,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受疫情影响保证金收款业务减少所致。
30.2020年1-3月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比2019年1-3月减少44.63%,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社保减少所致。
31.2020年1-3月支付的各项税费比2019年1-3月减少51.49%,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受疫情影响销售减少所致。
32.2020年1-3月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比2019年1-3月减少113.50%,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受疫情影响相关业务减少所致。
33.2020年1-3月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比2019年1-3月增加100.00%,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理财产品赎回所致。
34.2020年1-3月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比2019年1-3月增加11231.09%,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短期投资收益所致。
35.2020年1-3月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比2019年1-3月减少100.00%,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无相关业务所致。
36.2020年1-3月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比2019年1-3月增加257.32%,主要原因为相关业务增加所致。
37.2020年1-3月投资支付的现金比2019年1-3月减少100.00%,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无相关业务所致。
38.2020年1-3月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比2019年1-3月增加326.40%,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短期投资所致。
39.2020年1-3月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比2019年1-3月减少100.00%,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无相关业务所致。
40.2020年1-3月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比2019年1-3月增加81.18%,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相关业务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杭州悠飞、马可孛罗 | 股份限售 | 杭州悠飞及马可孛罗承诺在持有本次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减持股票; | 2017年07月05日 | 三年 | 履行中 |
张立海 | 股份限售 | 其本人参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限售规定,在广州韩亚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青岛金王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本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上市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 2016年06月14日 | 任职期 | 履行中 | |
张立堂 | 股份限售 | 其本人参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限售规定,在广州韩亚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青岛金王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本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上市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 2016年06月14日 | 任职期 | 履行中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
股权激励承诺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 | 无 |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具体类型
具体类型 |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 委托理财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12,950 | 1,243 | 0 |
合计 | 12,950 | 1,243 | 0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20年01月10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公司经营情况 |
2020年02月05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公司经营情况 |
2020年02月26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公司公告情况 |
2020年03月02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公司经营情况 |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陈索斌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