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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新路桥: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9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我们对公司担保等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他法规的要求,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有序开展。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真实、客观、完整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及运行情况。

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坚持认真、严谨的工作作风,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客观、公正地发表了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我们同意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审计费用另行协商确定,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我们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地核查,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新疆北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2020年03月27日60,0002018年05月16日4,000连带责任保证20个月
新疆北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2018年06月04日4,200连带责任保证2年
新疆北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2018年08月06日3,400连带责任保证2年
新疆北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2019年01月02日4,100连带责任保证23个月
新疆北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2019年01月18日2,100连带责任保证6个月
新疆北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2019年04月12日80,0002019年07月24日1,050连带责任保证2年
新疆北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2019年07月29日1,050连带责任保证6个月
新疆北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2019年08月19日3,720连带责任保证27个月
新疆北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2019年08月30日11,000连带责任保证1年
新疆北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2019年09月11日1,400连带责任保证6个月
新疆北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2019年09月17日3,600连带责任保证10个月
新疆北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2019年09月17日350连带责任保证6个月
新疆北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2019年09月26日4,400连带责任保证1年
新疆北新投资建2019年10月1,400连带责任6个月
设有限公司21日保证
新疆北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2019年11月06日10,000连带责任保证2年
新疆北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2019年12月02日1,400连带责任保证6个月
新疆北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2019年12月06日20,000连带责任保证1年
新疆北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2019年12月10日4,400连带责任保证1年
新疆北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2019年12月19日16,000连带责任保证1年
新疆北新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2018年03月27日15,0002019年08月15日48.43连带责任保证13个月
新疆北新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2019年08月15日1.28连带责任保证13个月
新疆北新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2020年09月04日62.53连带责任保证6个月
新疆北新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2019年09月30日140连带责任保证6个月
新疆北新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2019年11月26日450连带责任保证2年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建设有限公司2018年03月27日30,0002019年01月10日700连带责任保证6个月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建设有限公司2019年02月27日658连带责任保证6个月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建设有限公司2019年03月06日2,000连带责任保证1年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建设有限公司2019年03月07日2,000连带责任保证1年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建设有限公司2019年04月12日30,0002019年05月20日3,000连带责任保证1年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建设有限公司2019年06月04日3,000连带责任保证1年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建设有限公司2019年07月01日2,000连带责任保证1年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建设有限公司2019年07月29日1,000连带责任保证1年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建设有限公司2019年07月30日5,000连带责任保证13个月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建设有限公司2019年08月15日539.28连带责任保证1年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建设有限公司2019年09月25日504.89连带责任保证6个月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建设有限公司2019年12月11日3,000连带责任保证1年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建设有限公司2019年12月11日269.94连带责任保证3个月
新疆鼎源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03月30日40,0002016年06月16日14,400连带责任保证4年
新疆鼎源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03月30日25,0002017年08月10日14,100连带责任保证3年
新疆鼎源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08月15日19,600连带责任保证3年
新疆鼎源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09月30日4,800连带责任保证3年
新疆鼎源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03月26日4,600连带责任保证3年
新疆鼎源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03月27日60,0002018年06月15日2,000连带责任保证3年
新疆鼎源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03月27日13,000连带责任保证3年
新疆鼎源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05月14日8,448连带责任保证1个月
新疆鼎源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05月30日8,448连带责任保证33个月
新疆鼎源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09月30日10,000连带责任保证3年
新疆鼎源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12月12日7,700连带责任保证3年
重庆兴投实业有限公司2018年03月27日3,0002019年01月28日2,323连带责任保证6个月
重庆兴投实业有限公司2019年03月06日200连带责任保证6个月
重庆兴投实业有限公司2019年03月18日177连带责任保证6个月
重庆兴投实业有限公司2019年04月04日500连带责任保证6个月
重庆兴投实业有限公司2019年04月12日4,0002019年05月23日1,000连带责任保证6个月
重庆兴投实业有限公司2019年11月08日1,000连带责任保证13个月
乌鲁木齐禾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2017年03月30日5,0002019年04月02日210连带责任保证1年
乌鲁木齐禾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2019年04月12日2,6002019年05月31日105连带责任保证6个月
乌鲁木齐禾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2019年06月19日700连带责任保证6个月
乌鲁木齐禾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2019年09月04日1,400连带责任保证6个月
重庆蕴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03月27日5,0002019年01月28日3,000连带责任保证25个月

3.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222,744.35万元,占本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20.21%,均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其中:为全资子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担保22,314.11万元,为全资子公司乌鲁木齐禾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担保1,610万元,为控股子公司新疆北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担保95,470万元,为控股子公司新疆鼎源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担保98,648万元,为控股子公司新疆北新岩土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担保702.24万元,为控股子公司重庆兴投实业有限公司担保1,000万元,为全资子公司重庆蕴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担保3,000万元。上述担保

均按照《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况。

四、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鉴于母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公司2020年度重大投资计划总额约为39.06亿元,因此本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薪酬的独立意见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的发展水平而确定的,有利于调动其工作积极性,激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基于上述原因,我们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六、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此页无正文,为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马 洁 黄 健 罗 瑶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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