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0-011证券代码:831204 证券简称:汇通控股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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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公司治理准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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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公司治理准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