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华科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在公司A楼1606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绘锦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书面记名投票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发布于2020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第一季度报告摘要详见发布于2020年4月29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2020-025号《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审议通过《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要求,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和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的会计政策变更。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发布于2020年4月29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2019-026号《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安徽东华通源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安徽东华通源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通源”)提供相关担保符合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业务发展。东华通源投产后能够形成稳定收益,预计相关担保事项不会产生财务和法律风险。担保事项决策和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有效表决票2票,其中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主席张绘锦因担任东华通源监事而回避表决。
详见发布于2020年4月29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2020-027号《关于为参股公司安徽东华通源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六届二十四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