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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发展: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9

证券代码:000753 证券简称:漳州发展 公告编号:2020-010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04月17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04月27日在公司21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9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年度,公司全体监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报告期内,第七届监事会共召开4次监事会,审议通过涉及增补监事、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内部控制及会计政策变更等16项议案;公司监事列席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依法运作、董事会对股东大会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进行监督;发挥内部审计监督作用,开展各类专项监督检查;加强信息披露的监督,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规则文件,审查了各定期报告,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的有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董事会全体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时恪尽职守,未发现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公司能够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规章制度,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三)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严格按照非公开发行及公司债券发行时所承诺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就报告期内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事项按要求履行必要的程序,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四)对公司收购、出售股权情况: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福建漳发建设有限公司收购漳州市水利电力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有利于福建漳发建设有限公司拓展业务范围,进一步推动公司工程建设板块业务的发展。公司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规则》等规定。

(五)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均进行了回避表决,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

(六)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公司内部控制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有效、合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在各个关键环节发挥较好的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有效的防范了经营风险。

(八)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已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及《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制度》,并严格按规定实施。报告期内,公司未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以及受监管部门查处和整改的情况发生。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根据《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审核意见如下:

(一)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二)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未发现参与公司2019年度报告编制与审议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9年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9年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基于审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

六、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各下属公司及子公司对其下属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支持,有利于各控股子公司提高资金周转效率,符合公司利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漳州市展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股比为控股子公司漳州市展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有利于项目的顺利推进,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对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情况,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九、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和运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遵循了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有效、合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在各个关键环节发挥较好的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有效的防范了经营风险。

十、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16年修订)》相关规定和要求,作为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我们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后,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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