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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发展: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9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按照上述通知及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的日期

公司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2017年印发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的会计政策执行。其他未变更的部分,仍按原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即原会计准则第14号和原会计准则第15号)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依据,对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提出了收入确认的“五步法”模型。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及相关通知进行的相应变更,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也无需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

特此公告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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