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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轮股份: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9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信光)

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勤勉、审慎、认真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2019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2019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没有提出异议。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 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5500

1、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没有提出异议;

2、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下列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序号时间事项意见类型
12019年4月13日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2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3关于2018年度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4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5关于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同意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同意
7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同意
8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同意
92019年 4月27日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同意
102019年 8月24日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1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理财的独立意见同意
12关于聘任郭琨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同意
13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同意
14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152019年 10月30日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三、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本人对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提前进行了认真的查验,运用专业知识对审议事项做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利润分配预案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定发展,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有关规定持续、规范进行信息披露,保证投资者能有效地获得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在2019年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了信息披露工作。

3、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治理结构进行监督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关联交易等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4、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升独立董事履职能力

2019年度积极加强自身学习,了解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注重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

积极参加证券监管部门及公司、保荐机构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四、对公司现场调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与相关人员沟通,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治理情况。通过报纸、网络等公共媒介,时刻关注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程及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对公司面对行业及市场变化等问题提出解决建议,并对公司的未来发展战略提供决策参考意见。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投资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加公司2019年度战略研讨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发展战略提出意见和见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审议并提出自己的建议,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履行主要职能,积极参加提名委员会的相关会议,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报告期内,认真审核提名郭琨先生为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3、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七、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lxg822@163.com

以上是本人在 2019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经营层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对本人2019年度履行独立董事工作给予的支持表示由衷感谢!

独立董事:刘信光

2020年4月28日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海生)

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勤勉、审慎、认真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2019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2019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2019 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019 年度,在董事会召开前,本人认真研究各项议案,按时出席了所有董事会会议,与会期间充分发挥专业知识,认真审议会议议案,提出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我对公司董事会本年度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 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5500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下列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序号时间事项意见类型
12019年4月13日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2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3关于2018年度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4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5关于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同意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同意
7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同意
8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同意
92019年4月27日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同意
102019年8月24日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1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理财的独立意见同意
12关于聘任郭琨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同意
13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同意
14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152019年10月30日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三、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主动了解、调查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情况并进行监督检查

2019年度,本人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通过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提供决策参考意见;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核、及时调查和询问,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就相关事项在董事会议上发表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不断规范运作,提升法人治理水平,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信息,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等义务,有效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3、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

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本人积极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其它相关文件,深化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维护社会公众投资者利益的理解和认识,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四、对公司现场调查情况

2019年,本人利用参会或其他时间到公司现场考察,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真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经营风险、内部控制的完善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及信息披露情况等,对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及审计工作情况等事项进行现场沟通;并通过面对面交流、电话和邮件的形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和相关舆情报道,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严格履行主要职能,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负责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仔细审阅公司定期报告,核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及财务情况等,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制度。并利用自己的财务专业知识,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自身发展状况,对公司重大投资决策以及经营管理进行审议,提出自己的建议,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保护了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本人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根据相关规定制定及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针对薪酬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推动公司薪酬制度更加健全、完善。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3、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七、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h9696@126.com

以上是本人在 2019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经营层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对本人2019年度履行独立董事工作给予的支持表示由衷感谢!

独立董事:刘海生 2020年4月28日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彭颖红)

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勤勉、审慎、认真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2019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2019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董事会召开之前积极详细的了解了整个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召开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本人认为,2019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做出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在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 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5500

1、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没有提出异议;

2、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下列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序号时间事项意见类型
12019年4月13日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2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3关于2018年度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4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5关于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同意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同意
7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同意
8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同意
92019年4月27日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同意
102019年8月24日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1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理财的独立意见同意
12关于聘任郭琨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同意
13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同意
14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152019年10月30日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三、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日常工作情况

本人对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提前进行了认真的查验,运用专业知识对相关议案审慎地发表了专业意见,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2、信息披露情况

本人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认真督导公司对相关事宜进行披露,使公司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2019年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了信息披露工作。

3、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

通过学习,加深了我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逐步形成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四、对公司现场调查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凡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定期听取公司有关工作人员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等的汇报,及时的掌握公司最新的运营动态并进行实地考察,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建议性的意见。

五、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投资战略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的委员,积极参加公司2019年度战略研讨会,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就专门委员的相关提案从专业角度、客观地给予分析和发表意见,有效的履行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自身发展状况,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审议并提出自己的建议,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保护了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积极参加提名委员会相关会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对董事会成员候选人及高级管理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报告期内,认真审核提名郭琨先生为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3、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七、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yhpeng@sjtu.edu.cn

以上是本人在 2019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经营层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对本人2019年度履行独立董事工作给予的支持表示由衷感谢!

独立董事:彭颖红2020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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