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0-011证券代码:832175 证券简称:东方碳素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修订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修订版)已经于2020年4月28日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该制度尚需提交东方碳素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时,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第八十六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第八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