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内蒙华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9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履职情况报告

2019年,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2019年度公司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人员构成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赵可夫先生、颉茂华先生和梁军先生3名董事组成,其中赵可夫先生和颉茂华先生为独立董事,梁军先生为股东董事。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赵可夫先生担任。

二、 全面履职情况

2019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4次例会、1次临时会议)。全体委员积极参会,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优势,对公司年报、半年报和季报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评估其有效性;对内外部审计机构各期的工作安排、费用预算、审计工作及其结果进行认定;对日常关联交易、更换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事前审核;认真听取各项专题汇报,及时了解监管动态及法规变动;对公司信息披露、财务信息质量进

行审核,未发现相关舞弊行为。审计委员会还通过现场办公、电话沟通等形式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为公司的持续发展献计献策。各位委员付出了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各项职责。

三、 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审阅定期财务会计报表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18年度财务报告、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2019年半年报及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就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和重点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广泛沟通,从专业角度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了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表依照公司会计政策编制,会计政策运用恰当,重要会计政策变更及调整合适,会计估计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财政部发布的有关规定要求,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在所有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定期报告审查结果均以书面形式提交同期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判断依据。

(二)更换年度审计机构

由于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连续多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公司需更换年度审计机构。经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全面了解,认为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审计人员配备合理,在工作中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道德规范,并可以做到对执业过程中获知的信息保密,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同意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三)协调、沟通外部审计机构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与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充分沟通,就2019年度审计时间、审计范围、审计方法以及审计策略等事宜进行合理安排,最终确定审计工作计划。在对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分阶段审计过程中,公司审计委员会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及时探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项,推进审计工作进度,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2019年度公司支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审计费用88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7万元,与公司所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

(四)监督、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2018年度内部审计工作完成情况及2019年工作计划》,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予以肯定,并对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及建议。2019年,审计委员会督促公司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加强与年报审计中介机构的沟通协调,全力保障年

度报表审计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强化内部控制管理和风险防范监督工作,确保内控体系有效运行;严格落实审计整改工作,促进审计成果得以应用。

(五)审查、评估公司内部控制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内控体系及流程设计符合有关制度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内控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同意报告结果: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公司对存在的一般缺陷已制订整改措施,审计委员会督促公司及时整改缺陷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六)审议公司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审计委员会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监督检查,认为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允,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2020年,公司将迎来换届选举,新一届的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履行法规所赋予的各项职责,认真工作、勤勉尽责。在保持专业性和独立性的同时,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加强与管理层、内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严格履行新《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所赋予的各项

权利与义务;继续发扬严谨、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断促进公司治理水平提升。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主任:赵可夫

审计委员会委员:梁 军、颉茂华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