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2175 证券简称:东方碳素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更正概述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于2017年8月17日下发了《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8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豫工信联规[2017]233号),依据上述文件,东方碳素以石墨制品配料系统技改项目为基础,申请了2018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2018年6月12日,平顶山市财政局下发文件《关于下达2018年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向东方碳素分配专项资金157.00万元。东方碳素收到政府补助资金后,全部计入了当期损益(其他收益)核算。
根据东方碳素政府补助相关会计政策:“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东方碳素在编制2018年度财务报表时,未按照上述政策将收到的政府补助资金进行恰当的会计核算,存在会计差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企业应当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重要的前期差错,但确定前期差错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除外”。针对上述会计差错,东方碳素于2019年度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了更正。
是否创新层公司:√是 □否特别提示:挂牌公司因更正年报数据不会导致其不符合创新层标准。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前期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的相关规定,使公司会计核算更准确、合理,使公司财务报表更符合审慎性原则,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反映更为准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
四、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附注已对上述差错更正做出披露,同时会计师事务所已出具了《关于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天职业字[2020]19472-2号)。
五、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本次前期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的相关规定,使公司会计核算更准确、合理,使公司财务报表更符合审慎性原则,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反映更为准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
六、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报表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2018年度 | ||||
更正前金额 | 更正金额 | 更正后金额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93,997.81 | 235,500.00 | 429,497.81 | ||
递延收益 | 1,570,000.00 | 1,570,000.00 | |||
盈余公积 | 11,695,496.21 | -133,450.00 | 11,562,046.21 | ||
未分配利润 | 110,107,522.31 | -1,201,050.00 | 108,906,472.31 |
其他收益 | 1,990,000.00 | -1,570,000.00 | 420,000.00 |
所得税费用 | 7,059,947.95 | -235,500.00 | 6,824,447.95 |
前期会计差错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和(2018)年度 | |||
调整前 | 影响数 | 调整后 | 影响比例 | |
资产总计 | 282,028,439.35 | 235,500.00 | 282,263,939.35 | 0.08% |
负债合计 | 42,951,511.81 | 1,570,000.00 | 44,521,511.81 | 3.66% |
未分配利润 | 110,107,522.31 | -1,201,050.00 | 108,906,472.31 | -1.0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239,076,927.54 | -1,334,500.00 | 237,742,427.54 | -0.56% |
少数股东权益 | 0 | 0 | 0 | 0%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39,076,927.54 | -1,334,500.00 | 237,742,427.54 | -0.56% |
营业收入 | 210,943,038.36 | 0 | 210,943,038.36 | 0% |
净利润 | 47,929,331.80 | -1,334,500.00 | 46,594,831.80 | -2.78% |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47,929,331.80 | -1,334,500.00 | 46,594,831.80 | -2.78% |
少数股东损益 | 0 | 0 | 0 | 0% |
(一)《东方碳素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东方碳素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