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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证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9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施行,自2020年1月1日起在其他境内上市企业施行。公司依据前述规定对会计政策作出相应变更,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及其相关规定,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新收入准则”及其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及影响

“新收入准则”将原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衔接规定,公司按照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未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预计不会对公司股东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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