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863 公司简称:内蒙华电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6元(含税)。鉴于“蒙电转债”于2018年6月28日已进入转股期,至未来分配方案实施时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存在因“蒙电转债”转股发生变动的可能性,公司将按照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权益分派。该分配预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还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二 公司基本情况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内蒙华电 | 600863 | G蒙电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王晓戎 | 任建华 |
办公地址 | 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工艺厂巷电力科技楼 | 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工艺厂巷电力科技楼 |
电话 | 0471-6222388 | 0471-6222388 |
电子信箱 | nmhd@nmhdwz.com | nmhd@nmhdwz.com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
火力发电、供热,蒸汽、热水的生产、供应、销售、维护和管理;风力发电以及其他新能源发电和供应;对煤炭、铁路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对煤化工、煤炭深加工行业投资、建设、
运营管理,对石灰石、电力生产相关原材料投资,与上述经营内容相关的管理、咨询服务。
(二)经营模式:
公司以火力发电、供热为主,兼顾部分新能源及煤炭业务。公司的全部固定资产均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境内。
1、在发电业务方面,2019年末,公司可控发电机组装机容量1,237.60万千瓦,共有16个发电主体,分别向蒙西电网、华北电网、东北电网供电。新能源装机容量占比7.89%。公司所属蒙西区域电厂所发电量通过内蒙古西部电网主要以直调、大用户交易等方式销售给终端客户,还有部分计划外交易电量。“点对网”的西电东送电厂(上都发电厂)所发电量通过华北电网主要以直调方式销售给终端客户,也有部分交易电量。所属蒙东地区风力发电通过内蒙古东部电网销售给终端客户。魏家峁公司一期发电项目通过蒙西至天津南特高压交流输变电网销售给终端客户。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竞价上网将成为发电企业重要的销售方式,公司将按照客户需求采取提高服务质量、开拓新的市场及客户等新的营销方式来应对新的市场要求。
2、在供热业务方面,包括民用供热及工业供热,其中,民用供热直接销售给热力用户或通过协议以趸售方式销售给热力公司。工业供热以协议方式直售给客户。2019年公司完成售热量1,270万吉焦,比上年同期增加88万吉焦,同比增幅7.46%。
3、在煤炭业务方面,公司全资控股的魏家峁公司为煤电一体化项目,煤炭年产能600万吨,部分煤炭用于电厂项目,其余外销。
(三)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业绩主要来源于火力发电、风力发电、煤炭销售及对外投资收益。公司所从事的行业具备公共事业的特性,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具有公共属性。市场需求方面,电力需求受经济形势和外部市场环境影响较大。发电利润主要来源于发电量的增加,发电成本及其他成本的有效管控。热力需求为刚性需求。
(四)行业情况说明
1、电力行业
⑴总体分析
根据中电联《2019-2020年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2019年,全国电力生产运行平稳,电力供需总体平衡。全年全社会用电量7.23万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4.5%,第三产业和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对全社会用电量增长贡献率为51%。2019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20.1亿千瓦,电力延续绿色低碳发展态势,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占比继续提高;非化石能源发电
量保持快速增长;跨区、跨省送电量实现两位数增长。预计2020年,电力消费将延续平稳增长态势,全社会用电量增长4%-5%。预计年底发电装机容量21.3亿千瓦,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比重继续上升。预计全国电力供需总体平衡,局部地区高峰时段电力供应偏紧。
(2)区域分析
根据内蒙古电力行业协会统计,1-12月份全区全社会用电量3,65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93%。工业用电量3,19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40%。
①内蒙古西部电力市场
2019年内蒙古西部地区在部分时段采取了有序用电措施,蒙西电网前几年供大于求的局面得到改善,部分地区出现了电力供应偏紧情况。
2019年蒙西电网供电量同比增长13.9%,自治区电力需求总体保持较高增速,但增速趋于放缓,其中,乌兰察布、阿拉善、包头、乌海、鄂尔多斯等地区的供电量同比仍保持两位数增长态势,乌兰察布、包头、鄂尔多斯等地区同比增长196亿千瓦时,占蒙西供电量同比增长的85%。是拉动蒙西电网供电量增长的主力。
新能源方面,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转发国家能源局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截至2019年底,全区建成并网的风电规模为3,007万千瓦,剔除点对网外送的77万千瓦,本地消纳规模为2,930万千瓦,已经超出国家《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给自治区核定的“十三五”期末本地消纳规模2,700万千瓦(蒙西地区1,700万千瓦、蒙东地区1,000万千瓦)的目标。已经没有空间安排需要国家补贴的本地消纳风电项目。同时考虑全区在建风电项目规模较大、风电消纳能力有限等因素,2020年原则上不安排新增本地消纳集中式风电项目,以国家已经批复规划的跨省区外送风电基地和本地消纳存量项目为建设重点。
②华北电力市场
根据中电联《2019-2020年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2019年华北区域电力供需总体平衡。公司主要外送电力市场京津唐电网,2019年末统调装机容量9,957万千瓦,同比增长7%,其中火电7,660万千瓦,同比增长9.1%;新能源2,005万千瓦,同比增长2%。特高压配套电源投产1,006万千瓦,同比增长154%。京津唐电网2019年统调发电量3,27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03%。由于特高压配套电源大幅度增加,网内存量火电机组发电空间受到挤压。
2、电煤市场
根据中电联《2019-2020年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煤矿优质产能逐步释放,进口
煤支撑作用较好发挥,2019年电煤供应总体有保障。电煤价格前高后低,震荡幅度收窄,全年综合价仍超过《关于印发平抑煤炭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6〕2808号)规定的绿色区间上限(500-570元/吨)。
(三)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成立以来,主要以火力发电、供热为主。公司的全部发电资产均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境内,为内蒙古自治区大型独立发电公司之一。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可控装机容量1,237.6万千瓦,所发电量除了保证内蒙古自治区外,还向华北、京津唐等地区输送,为内蒙古自治区及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居民生产生活用电提供重要的电力能源保障,是内蒙古自治区重要的电力负荷支撑点之一。目前,公司在蒙西电力市场的份额约为10%左右;在京津唐电力市场的份额约为7%左右。公司将根据国家能源战略总体要求,贯彻新发展理念,顺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电力市场化改革趋势要求,加快发展新能源产业,提高煤电产业协同效果,拓展配售电服务领域,经营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为社会提供清洁电能,为股东创造长期、稳定回报,努力把公司建设成为区域一流上市发电公司。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19年 | 2018年 | 本年比上年 增减(%) | 2017年 | |
总资产 | 44,609,324,444.10 | 42,964,713,326.63 | 3.83 | 43,093,975,871.00 |
营业收入 | 14,477,160,212.77 | 13,743,061,153.71 | 5.34 | 11,782,569,844.7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104,058,503.79 | 782,659,036.84 | 41.07 | 514,139,060.6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091,689,249.12 | 699,497,733.07 | 56.07 | 130,130,518.8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3,992,398,100.63 | 13,108,784,762.20 | 6.74 | 10,553,577,720.5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82,115,489.01 | 3,283,895,926.13 | 18.22 | 3,323,618,270.0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7 | 0.13 | 30.77 | 0.0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7 | 0.13 | 30.77 | 0.0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81 | 7.35 | 增加1.46个百分点 | 5.14 |
说明:
1、计算本报告期末基本每股收益时,已扣除可续期公司债的利息9,910万元。
2、公司2017年底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18年6月28日开始转股,截至报告期末,可转债转股股数为747,784股,公司总股本由转股前的5,807,745,000股变为5,808,492,784股。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3,143,183,167.86 | 3,613,020,889.26 | 3,716,250,604.97 | 4,004,705,550.6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76,587,530.69 | 562,997,417.82 | 271,031,279.84 | 93,442,275.4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76,862,922.25 | 557,961,331.73 | 265,998,086.69 | 90,866,908.4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67,527,714.17 | 845,885,743.47 | 1,530,716,853.10 | 837,985,178.27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90,046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86,144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3,305,473,803 | 56.91 | 质押 | 1,165,000,000 | 国有法人 |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192,956,016 | 3.32 | 未知 | 未知 | |||
天津华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华能结构调整1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 | 107,685,514 | 107,685,514 | 1.85 | 未知 | 未知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56,199,634 | 0.97 | 未知 | 未知 | |||
李革 | 55,504,855 | 0.96 | 未知 | 未知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42,504,600 | 0.73 | 未知 | 未知 | |||
谢升敬 | 29,463,200 | 0.51 | 未知 | 未知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7,205,676 | 0.47 | 未知 | 未知 | |||
李洪霞 | 22,500,000 | 0.39 | 未知 | 未知 | |||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 | 16,359,300 | 0.28 | 未知 | 未知 |
公司-外贸信托·华资1号单一资金信托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华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华能结构调整1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外贸信托·华资1号单一资金信托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简称 | 代码 | 发行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 利率 | 还本付息方式 | 交易场所 |
2017年 | 蒙电转债 | 转债代 | 2017/12/22 | 2023/12/21 | 1,873,195,000 | 每年付息 | 上海证券 |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 码:110041转股代码:190041 | 一次,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 交易所 | |||||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 18蒙电Y1 | 136917 | 2018/11/19 | 2021/11/20 | 1,500,000,000 | 4.89 | 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 | 18蒙电Y2 | 136918 | 2018/11/19 | 2023/11/20 | 500,000,000 | 5.15 | 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公司于2017年12月22日公开发行187,522万元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根据《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于2019年12月23日支付了2018年12月22日至2019年12月21日期间的利息。按照《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本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为0.6%(含税),即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可转债兑息金额为0.60元人民币(含税)。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2019年12月20日;可转债除息日:2019年12月23日;可转债兑息发放日:2019年12月23日,(详见公司临2019-049号公告)。
2、 公司于2018年11月20日公开发行的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于2019年11月20日支付了2018年11月20日至2019年11月19日期间的利息。本
期债券品种一(18蒙电Y1)票面利率为4.89%,本期债券品种二(18蒙电Y2)票面利率为5.15%。债权登记日:2019年11月19日,债券付息日:2019年11月20日,(详见公司临2019-048号公告)。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根据中诚信出具的信评委函字[2017]G333号《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稳定。在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有效期内或者本次可转债存续期内,中诚信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简称中诚信证评)于2018年6月26日出具了《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2018)》(信评委函字【2018】跟踪710号),中诚信证评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稳定”;维持“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中诚信证评于2019年5月27日出具了《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2019)》(信评委函字【2019】跟踪271号),中诚信证评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稳定”;维持“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二) 根据中诚信出具的《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8 年可续期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18]G470 号),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在本次可续期债信用等级有效期内或者本次可续期债存续期内,中诚信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中诚信证评于2019年5月27日出具了《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2019)》(信评委函字【2019】跟踪270号),中诚信证评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稳定”;维持“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等级为“AAA”。
(三)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主体评级为“AAA”,不存在差异情况。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指标 | 2019年 | 2018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
资产负债率(%) | 60.76 | 61.71 | -0.95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0.19 | 0.19 | |
利息保障倍数 | 2.75 | 2.25 | 0.50 |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2019年,公司累计完成发电量553.50亿千瓦时,同比增加21.7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08%;完成售电量511.74亿千瓦时,同比增加21.26亿千瓦时,增长4.33%;实现营业收入144.77亿元,同比增长5.34%,其中:电力产品销售收入实现131.19亿元,同比增长5.45%;供热产品销售收入实现2.97亿元,同比增长12.34%;煤炭销售收入实现9.63亿元,同比增长6.5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1.04亿元,同比增长41.0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实现10.92亿元,同比增长56.07%。主要由以下原因共同影响所致:
(一)受蒙西地区总体负荷增长较快及公司控股的内蒙古和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两台机组8月份投产等因素的影响,蒙西地区火电平均利用小时为5,308小时,比上年同期增加587小时,增长12.43%,公司所属蒙西地区发电企业2019年发电量同比增长20.83%。
(二)报告期,公司标煤单价完成363.76元/吨,比上年同期增加17.88元/吨,增幅5.17%。
(三)报告期,煤炭销售收入实现9.63亿元,同比增长6.53%。
(四)受华北电力市场增速较缓以及特高压电源点集中投产综合影响,公司直送华北地区电厂发电量同比下降11.37%。
(五)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2.3亿元。
(六)报告期财务费用同比降低1.51亿元,同比下降14.69%。
(七)报告期,公司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共计2.73亿元;
具体原因及影响水平见公司2019年年报。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9年4月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公司于2019年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执行上述通知,执行上述政策的影响如下:
(1)执行上述政策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两个项目 | 2019年8月21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通过 | 应收票据:增加205,419,649.69元 应收账款:增加2,063,314,383.85元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减少2,268,734,033.54元 |
(2)“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 2019年8月21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通过 | 应付票据:增加41,450,574.00元 应付账款:增加1,491,958,277.45元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减少1,533,408,851.45元 |
(2)执行上述政策对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两个项目 | 2019年8月21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通过 | 应收票据:增加36,545,000.00元 应收账款:增加327,987,251.28元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减少364,532,251.28元 |
(2)“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 2019年8月21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通过 | 应付票据:增加0元 应付账款:增加135,489,654.41元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减少135,489,654.41元 |
2、新金融工具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上述修订后的准则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事宜。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主要的计量类别:(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金融资产的分类是基于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及该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而确定。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嵌入衍生工具不再从金融资产的主合同中分拆出来,而是将混合金融工具整体适用关于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公司金融负债的会计政策并无重大影响。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以及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不适用于权益工具投资。“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要求
持续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因此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本公司信用损失的确认时点早于原金融工具准则。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含减值),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所在年度报告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1)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合并报表项目的影响:
①在首次执行日(2019年1月1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金融资产按照修订前后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
单位:元
原金融工具准则 | 新金融工具准则 | ||||
报表项目 | 计量类别 | 账面价值 | 报表项目 | 计量类别 | 账面价值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以成本计量(权益工具投资) | 699,571,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指定) | 1,132,248,093.02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权益工具投资) | 19,359,513.09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指定) | 19,359,513.09 |
在首次执行日(2019年1月1日),本公司没有被指定或取消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②在首次执行日(2019年1月1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原金融资产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金融资产账面价值的调节表列示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期初余额) | |
加:自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原金融工具准则)转入 | 718,930,513.09 |
重新计量:由成本计量变为公允价值计量 | 432,677,093.02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2019年1月1日) | 1,151,607,606.11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合计(新金融工具准则) | 1,151,607,606.11 |
(2)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①在首次执行日(2019年1月1日),本公司财务报表中金融资产按照修订前后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
单位:元
原金融工具准则 | 新金融工具准则 | ||||
报表项目 | 计量类别 | 账面价值 | 报表项目 | 计量类别 | 账面价值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以成本计量(权益工具投资) | 699,571,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指定) | 1,132,248,093.02 |
在首次执行日(2019年1月1日),本公司没有被指定或取消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②在首次执行日(2019年1月1日),本公司财务报表中原金融资产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金融资产账面价值的调节表列示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期初余额) | |
加:自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原金融工具准则)转入 | 699,571,000.00 |
重新计量:由成本计量变为公允价值计量 | 432,677,093.020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2019年1月1日) | 1,132,248,093.02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合计(新金融工具准则) | 1,132,248,093.02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债务重组准则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以上准则修订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不要求追溯调整。
上述修订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债务重组准则未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详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五、41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2019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15户。
公司全称 | 公司简称 | 公司类型 |
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 魏家峁煤电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内蒙古聚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聚达发电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内蒙古布勒呼牧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布勒呼牧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内蒙古北方龙源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龙源风电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内蒙古丰泰发电有限公司 | 丰泰发电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内蒙古海勃湾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海一电力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内蒙古京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京达发电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内蒙古上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上都发电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内蒙古上都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上都第二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内蒙古蒙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蒙达发电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内蒙古和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和林发电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内蒙古丰电能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丰电能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内蒙古乌达莱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乌达莱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准格尔旗兴绿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兴绿农业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兴和县察尔湖海润生态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察尔湖光伏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本公司本期合并范围比上期增加1户,详见2019年年报第十一节“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9日